罗玉亮
基层干部是党委政府干事创业的根基,如何让他们“能干、主动干”?
领导要学会放权
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是组织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设定的。权力只有跟随“事务走”,才会发挥权力应有的作用。
如果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把事务分派下去了,却把权力留在自己手中,就会导致处理事务的基层干部“说话不管用,即使说了也兑不了现”,而遇事不决断、不敢断、不敢担当,要请示后再作决定。
只有“权随事走”,基层干部才不会让自己处于尴尬的境地。每一项工作任务来临,作为上级的领导干部,在交代任务的时候,哪些是基层干部可以用的权力,哪些是需要报请上级研究的权力,领导干部都应当要交代清楚,这才是做事的方法。
追责要有因
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的本意,是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让干部要依法办事、按规矩办事。但是,在实施过程中,由于个别案例的出现,导致干部心理上“宁愿不做事,就怕做事出了事”。
加上,责任追究的时候,少数领导干部对下属明明汇报请示过的事情,以“没有汇报、不知情”为借口推托,致使一些基层干部更加害怕责任追究时当“背锅侠”。
任何时候,一个问题的出现,责任在多方面。不能只责罚具体行为人,而不责罚负责行为实施的领导。基层干部“重视痕迹”,遇到问题“等待上级答复”“等待上级发文”“等待领导签字”,不仅仅是害怕担责,也是一种被逼的无奈。
敢于担当的领导少了,敢于担当的干部就会更少了。如果遇到问题,领导干部首先站出来说“这个责任由我来承担”,干部也会说“事情是我做的,责任,我来承担”。
追责也要区分“本意与恶意”,哪些情有可原,哪些应当减轻,哪些才是必须要追究的,過与不及都会产生负面效应的。只有做到追责与激励并重,才会调动干部内在的积极性。
讲人性与人心
任何一级组织对干部管理不能仅仅靠“高压”、靠“处罚”。管理好一个单位或部门,无非就是管好人、管好事。要管好事首先是要管好人,而管好人的核心就是利用好人性,管理好“人心”。
过去,我们常说:人心齐泰山移。领导干部要管好人,除了组织认可,更需要下属认可、群众认可,大家才会尊重你、支持你。
然而,在一些地方,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单项奖励、综合奖励,主要领导都拿“大头”,而副职和一般干部比较少,形成了极大的心理落差。
有的同样是正职,占据的部门和地理位置不同,资金的差距也是很大的。譬如乡镇财政税收超额分成和土地增减挂,在城市周边的乡镇每年都能超额分成,而处于城市边远的乡镇每年都难以完成任务,更没有奖励。利益上的极大反差,也是导致少数基层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的重要原因之一。
党的干部应当要讲政治、讲贡献、讲奉献,不应该只有“小我”。但不能仅仅用政治的要求和组织的纪律去让干部服从,要干部“在状态”,领导干部必须首先要“在状态”。同时要注意有问题干部的心理疏导,干部心理健康了,自然就会“能干、主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