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蓉
浙江新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7月5日正式发布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DB33 / T 2511-2022),于8月5日起在全省实施,旨在压实企业的竞争合规主体责任,实现政府监管模式下的平台自治。
官方表示,该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华世信合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为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竞争合规管理、加强平台自治提供了标准依据。
该标准以互联网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资本无序扩张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以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这2个角度,全面梳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相关风险,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活动要点。
浙江省市場监管局接下来还将继续探索实施企业竞争合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建立竞争合规体系、认真遵守并执行标准,充分发挥竞争合规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中的预防功能,推动标准的落地实施。
据了解,浙江是互联网平台经济大省,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上经营者数量超过1 100万家,占全国总量的近半数,服务全球消费者达9.6亿人,2021年电商平台网络交易额达9万亿元位居全国首位。
2022年4月,浙江省公布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5月29日。《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平台企业应加强重点领域的竞争合规管理,其中包括:与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平台企业或组织其他竞争者就商业安排、市场信息等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沟通;参与行业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组织的同行业会议;与交易相对人就转售价格进行沟通或者安排;在收购兼并、设立合营企业、资产收购等交易中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以及其他竞争合规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