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
摘 要:当前,农村地区支付方式表现出跨越式变革,移动支付因其低成本、便捷性以及非接触性在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农户移动支付偏好与社交方式密切相关,移动支付业务改变了农户支付习惯和储蓄习惯,支付体系的创新发展使得资金通过互联网打破了城乡之间的空间壁垒,农户的闲置资金的流动性和理财收益均能得到保障。但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还存在农村居民对智能手机的使用能力不足,农村地区智能手机普及率和网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网络服务消费能力、移动支付的用途、首选支付手段等方面存在区域间差距等三方面问题。应加大农村基站建设力度,推广智能手机的拥有量,增加相关宣传与培训,尽快提供移动支付业务,创新开发贴近农村支付需求的产品。
关键词:移动支付;偏好;农村金融机构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22.10.009
中图分类号:F8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22)10-0079-09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2019年,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基本实现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全覆盖,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在农村地区得到普及应用。学界就农村地区移动支付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许多学者指出推广移动支付业务对农村地区非常重要。一是来自同业机构的农村移动支付业务给农村金融机构带来了行业竞争压力,促进了农村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节约了银行建立网点和处理小额交易的成本以及农村居民获取金融服务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课题组,2011;傅秋子等,2018;王婕,2020;张艳等,2020);二是移动支付作为一种新兴支付方式,具有随身、随时、随地支付的特性(张华强等,2013),其便捷性和高效性可以加快农产品流通,实现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双赢(王婕,2020);三是移动支付业务使农村居民摆脱了时空局限,即便是在外打工,也可以随时随地可以为家里缴费,拓宽了农村居民的消费渠道,提高了消费支付的便捷度(傅秋子等,2018);四是移动支付对农村居民消费总量具有明显的正向促进作用(张蓉,2020)。此外,针对移动支付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善也进行了较多的讨论,有学者指出移动支付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也有学者认为数字金融对农村居民消费结构的改善并不明显(张蓉,2020;易贰等,2021)。五是在使用深度、使用意愿、对移动支付的了解程度及信任度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城乡差距(余悦等,2019)。
学者们认为目前我国移动支付在农村的应用存在以下制约因素。一是农民的传统观念降低了使用意愿;二是农村居民金融素养有待提高,对移动支付的认知较匮乏;三是农村居民对移动支付的信任程度不高;四是针对移动支付开展的宣传力度不大,开展的培训不足;五是农村地区移动支付消费场景覆盖率低;六是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过于依赖政策,创新动力不足,且仍未开展移动支付服务;七是目前已开发并推广的许多移动支付业务与农村居民的实际需要并不相符。基于以上这些制约因素,目前我国农村移动支付的整体普及率较低,内部发展不均衡,城乡差距较大(蔡洋萍等,2021;杜鑫文等,2020;张艳等,2020;余悦等,2019;俞丽霞等,2020;胡振等,2020)。
二、我国农村地区移动支付发展情况
截至2020年末,农村地區银行网点数量12.9万个,县均银行网点45.36个,乡均银行网点3.33个,每万人拥有的银行网点1.59个,全国共设置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89.33万个,支付服务村级行政区覆盖率达99.31%。随着农村地区经济活动愈发活跃,资金结算的即时性在农户生产经营活动中显得更加重要。然而,农户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往往需要到距离较远的地区办理,特别是对居住于偏远山区的农户来说,距离空间造成更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农村地区银行网点偏少的情况下,移动支付成为农户资金往来结算的重要补充,不仅提升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便捷性,也提升了各个阶层和群体在享受金融服务和获得金融资源方面的公平性。
(一)传统线下支付业务规模呈下降趋势
由于银行汇款和邮局的实时汇款都会收取不同比率的手续费,对于农户来说更需要使用方便且成本低廉的支付方式。因此,与2015年相比,2018年农村地区汇款业务笔数尽管增长了12.17%,但业务总金额却下降了23.65%。自助服务终端方面,2020年,农村地区ATM机和合计36.82万台,比2018年下降3.21%。2019年农村POS机合计692.62万台比2018年减少3.21%。
(二)农村居民已成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重要业务来源
城市居民的支付经历了线下→线上(非移动端)→线上(移动端)三个阶段,与城市不同的是,由于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且宽带使用费率较高,农村居民的支付方式变革跳过了线上(非移动端)这个过程,从线下支付直接向移动支付时代迈进。2019年,农村地区手机银行开通数累计8.16亿户,是2015年的2.96倍。2020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处理农村地区移动支付业务142.23亿笔,比2019年增长41.41%;网上支付业务118.77亿笔,比2019年下降6.18%。2020年,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农村地区提供网络支付业务4670.42亿笔,占其全部网络支付业务56.45%。其中,大部分是移动支付业务。
(三)新冠疫情推动了支付行业的数字化进程
一方面,因为新冠病毒可以在钞票等表面存活,比起现金支付,移动支付显然就要安全得多。Tuanhui Ren和Yu Tang(2020)认为,移动支付因其“非接触”特性减少了在交易过程中的人员聚集,减少了人们对纸币的接触,匹配政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社会治理的要求。另一方面,疫情期间,农村居民对网络消费的需求大幅增加,而移动支付则是网络消费的必要前提。因此,在后疫情时代,农村居民对移动支付的需求还会持续增长。
综上,农村地区支付方式表现出跨越式变革,移动支付因其低成本、便捷性以及非接触性将在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我国农村居民移动支付的用户特征及偏好
随着农村电商、现代物流以及网络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在农村地区普及性大幅提高,城乡之间要素流动在网络空间开辟出一条新兴渠道。过去,农村地区支付方式较为单一,主要是现金支付和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转账,因此,农户在进行生产生活交易时必须使用相关机构的支付工具,而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往往是储蓄在非农村金融机构中,这部分储蓄在农村进行消费时,必须先将资金汇回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在地域上从城市流回农村。此外,关于城乡资金流动的统计(特别是以农户为节点的资金流动)也主要参考资金通过银行渠道汇入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数据。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基于手机APP的支付软件为农户资金转账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越来越多的农户在生产生活中改变了支付习惯。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经济社会调查项目“乡村振兴综合调查及中国农村调查数据库项目”对中国10省份①进行了农户抽样调查。调查共涉及308个村庄,合计3833个农户。手机渗透率是影响人们开立移动支付账户的前提条件。目前,智能手机已成为农户可上网的主要工具。样本中在拥有可上网设备的农户中,拥有移动上网设备的家庭占比90.29%,其中,拥有智能手机的家庭占比89.87%,拥有平板电脑的家庭占比10.86%,每户平均拥有2.98部4G/5G手机,人均拥有0.68部。拥有笔记本和台式电脑的家庭占比29.4%。
(一)农户的移动支付用途存在差异且移动支付偏好仍有待提升
农户在购买农资和车辆时的首选支付手段存在一定差异,农户在购买车辆时首选支付宝和网上银行的比例要远远高于购买农资时相应的比例(见表1)。农户首选移动支付的比例不高,移动支付偏好有待提升。样本农户中,有966户表示在购买种苗、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首选的支付方式为移动支付,占总样本量的25.29%。有768户表示在购买车辆(轿车、农用车等)时首选的支付方式为移动支付,占总样本量的20.11%。
(二)农户的移动支付偏好在年龄结构和文化程度方面呈现较大差异
偏好移动支付的农户平均年龄较低,样本农户在购买农资产品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平均年龄为47.76岁,比首选线下支付的农户小8.59岁。在购买车辆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平均年龄为49.21岁,比首选线下支付的农户小5.95岁。
用户移动支付行为与学历相关,偏好移动支付的农户受教育程度较高。购买农资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比重合计为19.67%,比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比重低21.35个百分点,而高中及以上的比重合计为24.91%,比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比重高9.59个百分点。购买车辆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的比重合计为23.27%,比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比重低17.75个百分点,而高中及以上的比重合计为19.74%,比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比重高4.88个百分点(见表2)。
(三)偏好移动支付的农户收入较高,且经营性纯收入是收入的主要来源
一方面,在购买农资和车辆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人均经营性纯收入(包括农业和非农业经营性纯收入)均远远高于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农户。另一方面,购买农资和车辆时首选移动支付的农户经营性纯收入占总收入的份額超一半以上,占比分别为55.25%和53.73%,比首选其他支付方式的农户分别高17.41个和12.98个百分点(见表3)。
(四)农户移动支付偏好与社交方式密切相关
在购买农资产品和购买车辆时偏好移动支付的农户中,首选支付方式是微信支付的分别占比95.34%和78.26%,其他移动支付方式占比均远远小于微信支付。
(五)农村居民对消费金融的接受度不高
一方面,农村居民可透支消费账户拥有率不高。东部地区农户拥有可透支消费账户(包括信用卡、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的比例为19.1%,中部次之,该比例为15.34%,西部最低,仅为12.46%。另一方面,农户尚未形成依托于网络平台的消费金融偏好。目前,许多支付平台的消费金融产品(如京东白条、蚂蚁花呗等)还款方式灵活,在推广期间还有手续费折扣,且分期付款费率和逾期未还的用户将向平台支付违约金费率均低于银行信用卡,一定程度上可以平滑现金流,缓解农户在购物过程中所遇到的资金紧缺问题,为农户增加了授信额度。样本农户中,有586户农户拥有可透支消费账户,但是,在购买农资和购买车辆时分别仅有3户和4户首选该类金融产品,分别占比0.31%和0.52%(见图1)。
此外,线上经营让农户实现了回收货款电子化。样本农户中,有233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网络实现交易,占总样本量的6.13%。其中,东部地区该比例最高达到7.29%,中西部相近,分别为5.23%和5.85%。本文认为,应加大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引导中西部地区农户生产经营电子化过程,让交易更加便捷,提升农户现金回流速度。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方面,农户改变了支付习惯。如农户将家乡农特产品以微商的手段销售出去后,销售的收入又投入到在城市或农村的生产生活中,而这些资金往往在微信和支付宝两种支付平台中流动。由于与传统商业银行不同,这类支付平台不存在城乡的地域概念,因此,账面上很难说清是从城市流向农村,还是农村流向城市。另一方面,随着支付习惯的改变,农户储蓄习惯发生相应改变。由于支付方式越来越依赖互联网,农户通过手机应用软件收到的货款不再转入银行账户,一是因为转入银行账户意味着需要支付一笔手续费;二是许多平台已具备短期理财功能,农户将闲置资金直接在平台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需要周转时可直接取用,这即解决了短期闲置资金无法产生存款收益的问题,又不影响农户的流动性。
综上,支付体系的创新发展使得资金通过互联网打破了城乡之间的空间壁垒,让农户的闲置资金的流动性和理财收益均能得到保障,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城乡融合。
四、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居民在智能手机应用方面存在不同程度困难
调研发现,农村居民对智能手机的使用能力不足。拥有4G/5G手机的样本农户平均每天使用手机2.78个小时。仅有9.37%的样本农户表示“接受过电脑或手机上网培训”。4G/5G手机的使用能力方面,不存在使用困难的农户不到一半,占比43%,存在一些使用困难的农户占比28.69%,28.31%的农户认为4G/5G手机使用非常困难,手机仅用于打电话。如表4所示,尽管30~40岁组样本首选移动支付的比例最高,但不论是在购买农资还是购买车辆时,两者比例均未超过半数,农村居民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应用能力有待加强。
(二)农村地区智能手机普及率和网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样本农户中,仍有7.75%的农户家庭没有上网设备,有10.13%的农户家庭没有智能手机。有单一上网设备的农户占比62.51%,有2种上网设备的农户占比20.7%,有3种以上网设备的农户占比9.03%。
网络稳定性仍有待改善,东部地区网络条件最好,西部最差。总体看,49.07%的农户认为家里网络条件非常好,38.82%的农户表示“可以,偶尔断网”;12.11%認为“较差,经常断网”。东部地区51.22%的农户认为家里网络条件非常好,10.68%认为“较差,经常断网”。中部地区44.4%的农户认为家里网络条件非常好,8.39%认为“较差,经常断网”。西部地区38.91%的农户认为家里网络条件非常好,12.91%认为“较差,经常断网”,区域间存在一定差异。
(三)西部地区与东部和中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
除了网络质量以外,农户在网络服务消费能力、移动支付用途和首选支付手段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域间差距。一是东部地区网络服务消费能力较强,西部较弱。有13.03%的农户为网络服务(不含购物)支付过一定费用,东中西部地区网络服务支付过一定费用占比分别为18.32%、12%和9.85%。二是东中西部移动支付的用途略有差异。目前农户为支付费用较高的3项网络服务依次是社交、娱乐和办公,移动支付的使用范围有待扩展。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支付费用较高的3项网络服务依次都是社交、娱乐和办公,中部地区则是社交、娱乐并列第一,办公位居第三。此外,12.32%的东部地区农户教育是其支付较高的网络服务之一,高于中部地区(9.02%)和西部地区(7.74%)。三是农户的首选支付手段存在较大区域间差距。虽然,东中西部样本农户“接受过电脑或手机上网培训”的比例分别为12.07%、8.57%和7.88%,但中部地区农户不论是在购买农资还是车辆时首选电子支付的比例最高,西部最低,东部居中。
五、政策建议
(一)加大农村基站建设力度,提高智能手机的拥有量
目前,我国一些偏远地区网络信号覆盖程度不高,影响支付顺畅程度。为了保证移动支付的顺利完成,需要覆盖广且信号好的移动网络。因此,应加快农村偏远地区网络覆盖,着力解决网速慢、信号弱等问题,尽快实现乡镇(街道)4G/5G网络全覆盖。各省根据自身情况,对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实现4G全覆盖,东部地区省份应率先实现5G基站“村村通”。
目前,农村地区仍然有一部分居民使用的是老年机,而非智能手机,这也是他们无法接触到新的支付方式的原因之一。政府应当针对不同的地区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补贴,鼓励居民手机以旧换新,更换老年机,使用4G/5G智能手机。通过政策补贴,积极推动手机下乡,不仅减轻了农村群众的经济压力,也促进了农村金融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农村支付体系。
(二)农村金融机构尽快提供移动支付业务
第一,有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信用社和农村商业银行应全面开发面向农村居民的手机银行业务,推出个性化的移动支付产品。金融机构可以和当地农资供销网点进行合作,当农民在这些网点购买农资用品和出售农产品时,可以直接在手机银行上进行支付结算。另外,由于农村地区信息相对封闭,如果将惠农政策、各地农产品产销信息等加入到手机银行业务的增值服务当中必将受到农户的欢迎。第二,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根据农业生产方式、居民生活习惯以及农村支付现状和业务,研发针对性较强的手机APP等移动设备应用程序。第三,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边远地区和弱势群体进行适当业务倾斜,通过移动支付直接和间接补贴、降低特定商户费率等方式,扩大农村移动支付覆盖范围。
(三)在农村地区增加相关宣传与培训
第一,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转变农村居民支付习惯。我国农村地区长期使用现金支付方式,对于近年来兴起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存在一定的疑虑和抵触。移动支付作为新兴支付方式,需要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各方形成合力,大力开展针对农村地区居民的智能手机使用和移动支付知识宣传教育,让农村居民对相关内容形成基本概念,重点宣传移动支付便民、快捷和在小额支付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素养和支付安全意识,尝试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逐步改变农村居民支付理念和方式。第二,为农村居民开设智能手机培训课程。为农村居民提供智能手机相关的使用方法培训,包括系统设置、网上购物、社交聊天、新闻浏览、信息搜索、手机银行以及防欺诈等多方面培训,让农村居民生活更加丰富、便捷和安全,分享数字化带来的发展成果。第三,对已有的移动支付产品进行相关培训。如“水电煤”等日常生活缴费、预约就医挂号、社保以及新农合自助缴费业务等。第四,村务信息应增加社交平台发布渠道。调研发现,在村委会传递重要消息的方式方面,46.19%的农户最倾向于微信,35.58%最倾向于短信,17.8%最倾向于广播,仅7.38%最倾向于公告及其他方式。一方面,对村委会来说,社交平台发布信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发布对象最精准;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公开的村务信息公开透明、永久留痕,即让村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村务公开事项,有利于激发村民参与自治的热情,又可以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农村居民智能手机的使用能力。
(四)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创新开发贴近农村支付需求的产品
第一,较多农村地区未开放“水电煤”等日常缴费的移动支付,支付业务使用范围受限,相关企业应逐步支持农村地区使用移动支付,尤其是在“水电煤”等日常生活缴费、预约就医挂号、社保以及新农合自助缴费业务等领域,扩大移动支付使用范围,便利群众生活。第二,公共交通作为县域农村主要的基础设施,是居民常用的出行方式。对县域范围内公交车收费支付改造可以有效解决居民以往乘车忘带公交卡和零钱的尴尬局面,也能减少找零环节中纸币的交换次数,提升居民乘车体验,降低疫情期间的感染风险。第三,在进行商品买卖的场所开通移动支付功能,包括县域农村的菜市场、出租车、加油站、农资销售、餐饮等,方便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第四,相关部门和企业对以上服务范围发放消费补贴,既可激发居民使用移动支付的积极性,还能撬动农村消费。第五,面對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相关部门和企业在进行产品设计过程中应把老年人的需求和特征作为重要的考虑环节。
(责任编辑:张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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