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方有天下治,村路安才有路路安。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和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广大农村地区迎来道路交通大发展,与此同时治理短板也在凸显。在滚石上山、不进则退的治理爬坡攻坚期,必须坚持多元参与、协同发力、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形势持续巩固向好。
必须看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事故多发易发的态势还没有实现根本性扭转。一些矛盾问题依然突出,例如农村交通多样化发展需求与安全管理水平之间的矛盾,农村地域广袤道路面广线长与一线执法力量薄弱之间的矛盾,农村地区驾驶人实际数量快速增加与这一群体交通安全素养相对不高之间的矛盾,农村道路交通流量日益增长与安全基础设施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等。酒驾、超速、超载、客货混载、随意搭客挤乘等违法行为依然多發,不断积聚安全风险隐患,成为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的“拦路虎”。对此,破题的一个关键思路,就是推动“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走深走实,让共建共治有效抵达基层“最后一公里”。
要用好制度的力量。近年来,以道交法为龙头,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成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和发展。这些法律制度一方面对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具有规制作用;另一方面也对相关主体的法定职责予以明晰,构成共建共治的制度基础。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创新制度安排并用足用好。例如,坚持党委政府主导,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列入基层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搭建并持续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平台。在制度执行中,尤其要激发各方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地方因地制宜,建立完善教育培训、工作评价、奖惩激励等制度机制,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有的地方出台奖励办法,发动农村群众广泛参与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纠正举报等,形成共治“大合唱”。这些经验做法带来有益启示,可资借鉴。
要深化德治的作用。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关键在人,关键在安全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针对农村地区群众特别是驾驶人群体安全意识、规则意识相对薄弱的现状,一是要以法治促德治,通过加大科技应用、增加一线警力、优化勤务安排等强化路面执法力度,突出整治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体现法律刚性和震慑作用,促进提高法律认知。二是加大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与文化团体、新闻媒体、自媒体等深度合作,既深入乡村一线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也用好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平台,对农村客货车、面包车、摩托车驾驶人和村干部、学生、老人等群体精准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好农村平安出行故事,进行平安文化的浸润式教育。三是发挥榜样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农村文明交通先进典型,近在身边、可敬可学,引导更多群众自觉行动起来,主动参与交通安全领域公共道德建设。
要提升自治的效能。充分汲取地域文化中蕴藏的乡村治理智慧,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作为新时代村风民俗、村规民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协调推进,注重将交通安全的“硬规矩”转化为群众认可遵行的“软规则”,并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深化。同时,可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乡贤的感召力,鼓励更多志愿者加入联络宣传、联防巡逻、义务劝导队伍,村委会、村民小组与农村派出所、交警队密切协作,增强群众在安全环境营造、安全设施建设方面的参与感,让群众成为主角和主体,推动实现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共享,不断加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