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新文
摘要:电动自行车具有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而且骑乘简单、停车方便,是大部分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首选,并且逐步成为群众近距离出行代步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保有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并呈多发态势,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加强对电动自行車的消防安全管理尤为重要。文章阐述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特点做了分析,总结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常见问题,并对相关行业部门及主体单位以及民众个人如何一起协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进行了探究,希望能为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做出积极指引及参考。
关键词: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
电动自行车具有经济、轻便、环保等特点,而且骑乘简单、停车方便,是一部分城乡居民日常出行的首选,逐步成为人民群众近距离出行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保有量迅猛增长;与此同时,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遍使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并呈多发态势,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监管,防范火灾事故发生,减少和避免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相关责任主体应各尽其职,协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以确保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防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现状
据统计,我国电动自行车年产量已达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平均每4~5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2021年1—7月全国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6462起,平均每个月事故超过900起。从宝安区的情况看,在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已有近90万辆,实际保有量预计超过100万辆。2021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11起,占火灾总量的11.02%,同比上一年增加了53起,上升94.64%,占比虽然不是很高,但上升幅度很大,而且电动自行车火灾产生的爆炸、高温、有毒烟气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例如2021年9月20日,北京通州某小区一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阳台充电引起火灾,造成5人不幸身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电动自行车火灾已成为影响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些频发的火灾事故暴露出了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停放充电、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诸多问题,所以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且任重道远。
二、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危险性
电动自行车是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安装电机、控制器、闸把等操作部件的个人交通工具。蓄电池能量密度大,产品质量优劣不一,使用群体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给人民群众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消防安全隐患,据调查统计,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是在其充电过程中引发,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电气保护装置安装不规范
在电动自行车的生产环节,部分厂家未在主回路上安装空气开关,未在回路中安装保险装置,或安装的电气保护装置质量不符合要求。在使用时,由于安装的空气开关出现起跳、保险丝熔断、用户为图方便擅自拆卸保护装置等,进而引起火灾隐患。
(二)防盗器未受保护,用户私自增加用电负荷
电动自行车防盗器的电源线不受电源开关控制,也未安装保护装置,用户私自加装音响等用电设施,增大用电负荷,也容易引发火灾。
(三)蓄电池和充电器存在问题
蓄电池充满后不能转入涓流充电模式,而是继续保持大电流模式造成了过度充电,导致蓄电池长期处于高温状态,极板遭到腐蚀,极易引起电池漏液或发热;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缺乏过充电、过电流保护装置和充满电后自动断电功能,以致引发火灾。
(四)电器元件质量不过关
部分厂家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采用劣质的控制器、电池、电机等核心元件,元件的质量低下,导致不同规格型号的元件之间的技术指标相互不匹配,无充电过流保护功能,部分电动自行车欠压过流保护技术指标不合格,有的甚至没有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有的即使安装了短路保护装置,也未接入到线路中或维修、改装过程中被擅自拆卸,导致短路保护功能缺失,线路短路容易造成自燃[1]。
(五)充电线路故障
电气线路选型不合理,选用的电线线径小、质量不可靠,敷设不规范,插接件质量低劣,未做防水防尘处理,车主私拉乱接充电线路,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长时间充电且充电线路选用导线线径过小、未安装短路、过载等保护装置,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从而引起火灾。
(六)零部件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电动自行车的外壳、坐垫、灯具等都采用了大量易燃可燃材料,阻燃性能差,起火后燃烧蔓延速度快,在封闭空间内燃烧时会释放大量的一氧化碳等有毒高温烟气,致人中毒死亡,这也是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亡人现象较为突出的原因。
三、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常见问题
(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基础设施薄弱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数量严重不足,导致电动车停放随意性大,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部分居民违规入户充电,在楼梯间内充电、私拉乱接电线充电的现象十分常见,有些居民小区内甚至出现了从十几层楼高的窗户扯出电线,线路相互交织,密如蜘蛛网,极易造成电源线路超负荷而引发火灾。虽有一些小区物业在停车场安装了充电线路和充电插座,但随着电动车数量不断增多,插座数量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仍旧存在部分居民私装接线板的问题,加上电动车停放混乱,极易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存在选址不合理,充电装置未与居民楼采取完全独立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配置不齐全,无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不到位,未建立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等。城中村、老旧物业小区等电动自行车存量大的区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停放充电场所很少,且用地、供电等方面协调困难,导致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停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慢。
(二)各部门综合管理未形成合力
首先,民众购买电动自行车渠道不正规,质量得不到保证,在使用过程中擅自加装、改装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以致在电动自行车运行和充电过程中埋下隐患,增加了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的用地审批、规划使用上未优先考虑。
再次,配套政策不完善。地方政府尚未出台充电服务价格等配套支持政策,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其商业模式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企业盈利水平普遍较低,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运营的积极性。
最后,有关执法部门及街道、物业、社会单位等管理单位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缺乏强制有效依据及责任约束,面对民众在对电动自行车使用中存在动态而普遍的消防隐患,畏于治理难、见效小、涉及民众较多和对民众劝导无效等因素,存在物业想管而又管不住、民众不愿听或就不服从管理而执行难度大等情况。
(三)法制法规约束及执行力不足
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规范制度不健全。虽然近期国家、应急管理部、深圳市先后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等规定,但当前有些还处于试行期,对法律法规的宣贯、执行等还不到位。
(四)民众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
民众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一般居民购买电动车只关注价格、外观、续航时间等,忽视电动车消防安全,甚至不知道电动车可能引发火灾。
由于欠缺电动自行车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加之现有的充电设施不能满足市民的充电需求,使用者通常会长时间为电动车充电,或选择入户充电,或将电动车停放在楼梯间、走道,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
四、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加强停放充电设施基础建设
坚持集约化利用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最大程度满足市民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有序停放和安全充电的需求。可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区范围内展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调研工作,摸清辖区内现有电动自行车底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调研,编制调研报告,加强停放充电设施基础建设。
首先,相关部门应认真研判电动自行车火灾形势,结合辖区实际,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目前全区已累计建有各类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2.87万个,有充电口15.6万个,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居民群众充电难的问题。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快为单位职工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住宅小区及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院,由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主管单位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及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和主管单位管理的居民楼院,由街道统一协调建设,并明确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其次,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要求建设、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等技术规范要求,并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实现其集中有序停放、安全充电;建立大数据平台加安防系统等,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实现实时监控的动态管理。
再次,建设主体可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引入第三方参与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以“区域统筹、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受惠于民”的建设思路,鼓励出租屋房东、物业、股份公司联合第三方共建停车棚、充电桩(柜)。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提升充电设施及停放场所的建设及运营水平。
最后,加快引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智能新产品。充电桩是新一代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是集交流输出电源远程通断控制、充电安全控制、电度计量、按时计费功能于一体的交流供电装置。具备检测大功率负载功能,可以设定功率报警值,达到报警值时会断开对应充电回路,防止用户私接插线板给多台电瓶车充电或大功率设备进行充电的功能。充电装置具备欠压、过流、过载、过热、过充电和短路保护功能,从源头避免了火灾隐患。
(二)多方合力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为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破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难题,全社会应当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火灾的预防,从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方面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各部门、各街道协同作战,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首先,加大电动自行车源头监管力度。联合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对全区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单位、维修门店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符合新国标。在电动自行车上设置欠压、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选用合格电气线路,并规范敷设,控制和减少易燃材料的使用,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系数,从源头避免火灾的发生。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厂家和经营者进行严格处罚。
其次,政府制定集中停放充电优惠政策,并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针对实际情况,支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产权管理单位、第三方企业等在居民小区建设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政府在用地审批、项目扶持、电价优惠上给予扶持,形成社会资本愿意投資,电动自行车主参与受益的局面。
再次,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整治力度。电动自行车失火大多是因为市民违规在楼道或者室内充电所致,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加强其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驾驶、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并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强安全巡查。加大对城中村、花园小区、居民住宅、“三小”和“三合一”等场所的巡查巡防力度,排查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推广在住宅小区加装电动自行车禁入电梯智能管控系统,防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造成火灾事故。
最后,探索建设“智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服务平台。将辖区运营商相关数据接入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优势。一是建设运行监测模块,实时监管运营服务商以及相关设备的完好有效;二是建设视频监控模块,实时查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异常情况;三是建设研判分析模块,分析充电高峰/平谷时间段、人均充电时长/次数等相关数据,既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运营商的管理,又为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精准防控提供了重要决策依据。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贯与执行
近期,国家、应急管理部、深圳市先后出台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等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应广泛宣讲消防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公共走道、安全出口等处或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带至室内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加大電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停放整治力度。依法加大对城中村、住宅小区的监督检查和巡查巡防力度,违反规定在住房、办公等室内场所、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改正,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2]
第二,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3]
(四)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维修及使用各环节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电动自行车的集中规范存放和充电管理,不得存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及楼梯间内存放电动自行车以及入户充电的侥幸心理,提高居民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防范能力。
首先,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常识性宣传和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手段,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
其次,在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重点区域,如城中村、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针对性宣传。张贴发放标语图册,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引导人们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具备质量保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乱停乱放及入户充电,营造全社会关注和人人参与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最后,引导居民、业主自行宣传、整治隐患,如若发现有居民违规停放或充电的,应及时劝导制止,并联系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此外,还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及时消除火灾风险。
五、结语
综上所述,只有健全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证电动自行车的生产质量,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部门合力监管到位,广大民众深刻认识到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险性,才能有效防控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董全国.浅析电动自行车火灾成因及预防[C].//中国消防协会.2014年中国消防协会防火材料分会与建筑防火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论文集.2014:47-50.
[2]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B/OL].2022-04-02.https://www.119.gov.cn/article/47RZM8RiTCG
[3]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DB/OL].2021-05-18.http://sf.sz.gov.cn/ztzl/zflf/gzsd/content/post_8774939.html
[4]DB46/T526-2021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要求[S].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