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烨
我家有两个一家之主,爸爸是管大事的,妈妈是管小事的。不过,自我懂事以来,家里万事都是听妈妈的。
事件一:种花
我家小院有块空地,爸爸打算种点时令蔬菜,结果遭到了妈妈的强烈反对。第二天,爱花成痴的她,趁着爸爸去上班,翻地、松土,在空地上栽满了花草。这还不算完,她启用了闲置在角落里的花盆,种上了花,一盆盆擺放在窗台上。爸爸回来后直接傻眼了!“漂亮吧!”妈妈邀功道。“种那么多花花草草有什么用!”爸爸满脸无奈。妈妈一听就不乐意了,柳眉倒竖,高声反驳:“美化环境,懂不懂?一点都不懂欣赏!”爸爸挺着脖子呛声:“我是一家之主,还是你是一家之主!”“约法三章的,大事你做主,小事我做主。这事我说了算!”是小事吗?算吧!爸爸想了想,选择了“举白旗”。
事件二:“税收”
妈妈是家里的财务大臣,爸爸每月五分之四的工资上交“国库”。妈妈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措施,如果发现爸爸搓一次麻将,就要将他一半的生活费用于“缴税”;发现爸爸抽烟一次,他四分之一的生活费就会被“缴税”。每次爸爸被抓现行,都会抗议:“我的生活费就那么点可怜的钱,我抗议!”“抗议无效!”有几次爸爸找理由拖着不给,不知道妈妈使了什么招,最后爸爸还是乖乖“缴税”了事。不要以为“税收”没我的事,我也跑不了。妈妈规定了每个月我要完成的家务劳动次数和课外阅读量,没完成是要扣减我当月的零花钱的。我也不止一次抗议过,结果你也能猜到了——无效!
事件三:摘樱桃
妈妈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不少人在“晒”摘樱桃的图片,她的心思就活了,跟爸爸说要去体验一次。爸爸摸了摸瘪瘪的口袋,找了个借口:“离家远,采摘费用那么贵,不划算的!”“偶尔一次,带我们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妈妈不死心。“还……还是下次吧!”见爸爸油盐不进,妈妈启动了“核武”:“别人讨好老婆你不讨好,别人给老婆买节日礼物你不买,别人听老婆话你不听,整天就知道玩游戏,我要你干吗?”妈妈话说到这个分儿上,爸爸也没辙,决定牺牲他的钱包,达成妈妈的愿望。
妈妈虽然经常在家里搞“一言堂”,不过她也不是神兽“貔貅”。逢年过节的时候,她会给我和爸爸买上崭新的衣服,时不时带我们下馆子改善伙食。按照妈妈的说法叫: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和爸爸痛并快乐着,也依然爱着她。
喝彩:小作者通过三件事为我们证实了妈妈“一家之主”的家庭地位,同时也展示了爸爸经常“举白旗”的事实。爸爸一直谦让着妈妈,这是爸爸对妈妈的爱;妈妈一直当家做主,这是妈妈对整个家庭的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