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经济法是一门综合性强、部门法多、国家宏观调控与法律有机结合的学科,体现了国家意志、期望、政策、情怀等元素。在实际教学中,极易找到一些正面案例以及负面案例,引起学生的讨论和反思,具有很大的教育价值。因此,与其他金融专业相比,经济法更容易融入思政内容。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在高职经济法课程中将课程思政融入专业教学中,有利于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提升,进一步细化立德树人,提升经济法课程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展现高职教育特色。立足“互联网+”角度,分析课程思政与高职经济法教学的改革途径。
[关 键 词] “互联网+”;高职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 G7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2)30-0115-03
在现代教育体系中,思想政治教育在高素质人才培养过程中居于首要地位。长久以来,高职思政教育主要通过常规思政教育、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然而,因传统教学理念相对落后、教育方式比较单一,缺乏教育实效性。为此,高职思政教育存在一定问题和挑战。在经济法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有利于促进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價值观的树立。
一、课程思政概述
什么是“课程思政”?迄今尚没有一个清晰而又具有影响力的定义,专家学者们有不一样的观点:有的学者把“课程思政”视为一种教育模式,有的学者把“课程思政”当作一种“文化教育”,而有的学者则把它视为一种“教学方式”。在开展课程思政时,应当有以下几方面的了解。
(一)有效发挥思政课和专业课程之间的协同性
在高职经济法教育中,开设思政课程主要是为提升大学生的政治素养、思想素养和道德素养,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融入思政内容,是思政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有效贯穿思政教育,让所学专业呈现出思政特点,是高职教育教学的重要目标。
(二)促进思政课教学和专业课程的有机融合
在课程思政教学中,必须充分体现经济法专业元素,按照学生的具体学科背景,结合学生的思维方式和知识结构,针对性开展思政课教学,积极探索精准思想的实施计划。例如在经济法专业教学中,将金融、市场、法律等知识与思政教育有机结合,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更进一步理解思政课程,打破思政课程、专业课程的壁垒。促进思政课程的更好实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思政课的积极性,是思政课教学值得探究的问题。
(三)通过课程思政,更好地发挥思政教育功能
现阶段,高职思政课教材属于全国统一编发,但在实际教学中不能千篇一律。教师需按照不同专业学生,实现针对性、差异化的教学,通过不同案例和教学方式讲授思政课,体现以人为本,防止教学同质化,进而有效发挥思政教育功能,促使思政课教学实现实效性、针对性的提升。
二、思政元素与经济法教材内容结合的原则和方法
将思政要素融入课程中绝不是“表面上的死板,脱离了专业的空谈”。在学科教学中,思政要素要“融盐于汤”。在经济法教学目标的制订中,教师要充分发掘自身所具备的职业特性,并激活其自身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思想与核心价值。
经济法是会计专业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内容有:会计法学、支付结算、税务实体法、税务征收法、关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体系。教学目标为:培养学生掌握会计、税务、劳动合同等方面知识,能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自律意识;培养学生的专业技术,能够识别并填写付款结算中的各项单证。
课程思政教学的目标不在于学生的认知结构,而在于评价结构,其目的不在于扩大学生的知识面,而在于转变学生的价值观并树立理想信念。大学生的信任与否是影响思想政治教育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在教学方法上,采用“网络+课堂”的教学模式,采用“云课堂”布置案例、阅读材料、小组讨论等形式,提高学生的参与性和主动性,让学生自己体会、感受、得出结论,而非把问题的答案直接告诉学生。通过角色扮演、情景体验等方式,在认知、情感、行为层面上认同思政教育的相关内容。
三、“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面临的机遇
(一)“互联网+”为经济法课程的教育改革和进步创造发展平台
教师要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课堂上,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把课程思政概念和学生实际生活有机联系。
(二)“互联网+”推动了经济法课程的思维模式与形式的创新,拓展了课堂教学空间
通过“互联网+”技术,依靠其多样性、连通性,促使经济法课程知识结构得以创新,学生可随时得到所需要的信息。同时,“互联网+”为我国经济法课程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即创建QQ群、微信聊天群、社区论坛、开发设计App系统软件、编写微信公众平台、拍摄经典网络公开课,把教师编写的主要见解和主要具体内容根据在线教育的方式传递给学生,打破课堂的空间限定,在课堂之外的延伸进一步强化经济法难点和知识要点。
(三)“互联网+”促进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评价的创新
针对高职院校教学,学生利用网络平台,对教师教学水平进行打分,促进教师良性发展,不断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同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提出,促进了课程思政教学评价体系的创新升级。
四、“互联网+”环境下经济法课程思政面临的挑战
(一)核心价值观、主流意识受到冲击
“互联网+”产生的巨大数据量,促使经济法课程所倡导的思想意识与关键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强化马列主义流行形态意识,发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经济法学课程建设的主要具体内容。可是,伴随着“互联网+”的基本建设,每个人都能成为互联网观点的创始者和宣传者,随时随地提出自身看法,进而对经济法学的思想观念和核心价值明确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二)教育者主体权威被弱化
在“互联网+”对外开放背景下,经济法学课程的思政改革创新面临着被弱化的问题。传统的思政课课堂教学,是以教师与大学生的零距离沟通交流为方式,其教学素材主要由教育主体提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接受教师的思想、知识传授,虽然这种教学方式存在一定质疑,但这种方式保证了教师的主体权威性,确保了思政教学的教育引导功能。
(三)教育模式较为单一
随着素质教育的发展,高职经济法教师越来越注重学生的人格特征,注重与学生的交往与沟通。然而,通过问卷调查、座谈和课堂观摩,发现由于教学方式单一、师生交流不畅,许多学生对枯燥无味的思政课没有太大的兴趣。因此,强化课堂的灵活性是当务之急。但是,由于课堂教学时间有限,单凭课堂沟通不能充分认识学生,更不能进行针对性教学,这对学生的全面发展十分不利。尽管在经济法教学中,教师会适当地加入思想政治教育,但其思想渗透的方法较为单一,通常是以分析、解释的形式,引导学生加深对思想政治的认识。这一模式缺乏趣味性,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不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爱国情怀。为了适应学生的特征,教师应更加重视和关注教学方式的更新。
(四)在線教学开展不足
新时代的高职生在互联网环境下长大,已经养成使用互联网进行交际与交往的习惯,而高职经济法教师则更适应“课堂”的教学方式,尽管网络教育也在适度地开展,但是在线授课的比例很低,既不能适应学生发展需要和教学发展需求,又不利于课程思政的发展。而经济法网上教学平台虽包含大量的经济法知识,但缺乏与其相关的具体实例和教育单元,从而影响其实施效果。
五、“互联网+”背景下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路径
(一)坚持课堂教学为体、互联网为用的原则
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教学资源。互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化解高职院校的一些教学问题,但无法替代人才的培养、传统文化和科学等领域的功效。如同在通信行业,App的产生不仅未转变传统式通信产业链,反而促进了通信运营商的转型升级。在互联网背景下,经济法学课程的思想政治改革创新应当包含教学具体内容、方式、服务平台和评估等领域的创新,其最终目标则是加强教学的高效性和引导作用。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引入,经济法课程思政课教学由目前“教师讲、学生听”的单一教学方式转变为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促进经济法课程改革。但在这一过程中,应该始终坚持以“以学生为中心、互联网辅助”的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创新的核心标准,有效、高效率地运用互联网,以“互联网+”为媒介,将互联网与经济法课程紧密结合,防止“喧宾夺主”,过多渲染网络的转变效用。
(二)促使思政教师教育主导性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在认识到“互联网+”为经济法课程思政教育创造极大便利的情况下,经济法思政教师也理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性,肩负“授人以渔”的重担,把课堂教学由单一的“学习型组织”转化为“逻辑思维型”,让学生通过互联网进行学习,而不是盲目跟风,随波逐流。
(三)建设“互联网+”品牌阵地,加强对“互联网+”的掌控与运用
现阶段,“互联网技术”的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QQ等服务平台,已深入“00后”学生的学习之中。为此,高职经济法专业的课程管理可以根据教师、学生的实际需求,研发具备鲜明特点和品牌影响力的App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等,将课程思政内容传递给广大师生,提升教学的实效性。
(四)经济法专业建设和精准思政的有机融合
高职经济法专业建设与课程思政课存在根本性关系。因专业全面性特点,要求思政工作也具备全面性。在思政课建设中,通过经济法专业建设,将师生群体价值追求紧密结合,实现课程思政、经济法专业建设的互联互通,进而将课程思政作为经济法专业建设的辅助专业。通过这种方式,将高职经济法专业建设作为思政课的重要内容,可促进师生技术运用、文化修养的有效提升。通过课程思政促使经济法专业特色的有效发挥,实现资源共享和融合,逐步产生课程思政集聚力,形成全新的大思政格局。
(五)创新传统教学方式
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课堂教学作为学生获取思政知识的关键场所,也是渗透课程思政课的重要途径。所以,应按照学生的兴趣爱好、年龄特点,教师制订科学的教学计划,选择合理的教学方式,有效激发学生学习思政知识的热情和兴趣。借助新媒体技术,促进思政教学效果的提升。
同时,基于现代教学模式下,在高职经济法教学中,融入课程思政必须注重学生兴趣的培养,促使学生更加热爱思政知识,构建学习和生活的有机联系。为此,在实际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认识、了解思政课程的魅力,进而不断提升学生综合能力。此外,我们身处新媒体时代,信息技术为课程思政的实施创造了全新的教育教学平台和渠道,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应逐渐打破传统课堂教学限制,依托线上教育平台和网络教学平台,突破教学的时间、空间约束,按照学生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教学。通过增加思政的网络在线课程,为学生创造更多接触思政知识的机会和平台。
(六)创新课程思政教育模式
在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和实施中,要根据经济法课程的具体情况,采用嵌入式的设计思想,改变经济法的传统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优化课程思政的教学流程,确保实施效果。教师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各种教学方法结合起来,创造复合型的教学模式。在教学中,可以改变传统的“老师”角色,把学习任务分配到课堂上,把重点放在课堂上,然后在课后进行第二课堂学习,使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性,实现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
将网上和线下教学相结合,实现了网上与书本知识的融合,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这种混合的教学方式可以有效地促进课程思政的实施。同时,在课程思政实践教学中,采用了以“嵌入式”的方式进行课程设计。经济法的实践性教学内容主要有:(1)将实际案例导入课堂,由老师引导学生进行分析讨论;利用多媒体技术的优点,对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法律现象进行剖析,让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与学习,掌握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要把道德教育的内容融入课堂中,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2)通过在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等形式,组织学员观看庭审,建立模拟法庭,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3)以团队的方式进行实践演练,教师将工作分配给不同的小组进行模拟练习,培养学生学习的自主性,以提高团队的合作精神。
经济法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法双修人才的重任,融入课程思政,必须寻找融合突破口,展现专业特点。在实际教学中,对经济法的思政教育元素进行充分挖掘,促进核心素养和思政教育的有效融合,教师要探索教育新模式,进而不断培养高职生的职业素养和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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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雅亭(1983—),女,蒙古族,河北望都人,法学硕士,高校讲师(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