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叙事中的美好生活

2022-05-30 10:48:04韩英丽
领导科学论坛 2022年8期
关键词:人的解放美好生活劳动

摘要:探寻美好生活的本真内涵与事实表征贯穿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叙事的始终。在唯物史观的叙事中,美好生活究竟意指什么样的生活、又何以成为人类通达“至善”之境的栖息地是亟待我们探讨的重要哲学问题。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生活是建构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劳动是确证人作为类存在的根本方式和自我实现的根本手段,人的需要是衔接生活和生产的桥梁。作为类存在的人基于善的合目的性的追求是美好生活所要通达的理想之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是对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的时代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人的解放的中国方案。

关键词:美好生活;劳动;人的解放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媒介智能化与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中国化研究”(20FKSB02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体系的探索”(粤高教涵〔2020〕20号);肇庆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体系的探索”。

作者简介:韩英丽,肇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广东肇庆526061)。

中图分类号:A8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2)08-0008-05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好生活”概念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并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四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积淀,中国特色社會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基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角,美好生活究竟意指怎样的生活、又何以成为人类通达“至善”之境的栖息地是亟待我们深入探讨的重要哲学问题。

一、美好生活是一种基于善的合目的性的类生活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焦点是人,是由人出发来研究人类社会,我们这里谈的美好生活是人的美好生活,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生活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基于善的合目的性的生活是人类所要通达的“理想之境”。

(一)“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生活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

考察马克思的文本,我们很难发现他对生活概念的直接的定义,但“生活”一词却被马克思频繁提及,生活概念表达了人所独有的类特征。马克思主义哲学超越以往思辨哲学实现了哲学的历史性转向,在本质上是一种追求生活解放的哲学,人的“现实的生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总体性视域。马克思的“生活”范畴主要有三重意蕴:首先,生活就其本质而言是生产生命的活动;其次,生活就其内容而言体现为生产活动,基本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满足新需要而进行的生产、生产关系的生产以及意识的生产;再次,人的生活是具体的、历史的,是一种结构性存在。在日常语言表达中,我们可以清晰地辨别“生活着”和“活着”的差别。我们经常说某一个动物活着,但不说某一个动物生活着。我们既可以说某个人活着,也可以说某个人在生活着,可见,“活着”仅表达了生物学意义上的有机体的持存,适用于人与动物间的共同性,“生活”则体现了人类所独有的类特征,包含了参与生产活动的层次。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146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文本考察,不难发现“现实的人”是马克思考察和理解生活的一把钥匙。“现实的人”是人类历史的前提,并不是简单的肉体意义上孤立存在的人,而是融于现实生活的人,包括人自由自觉的活动和物质生产活动。这一概念的提出是马克思针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费尔巴哈、鲍威尔和施蒂纳等将人的本质完全抽象化的理解,忽视人的现实性的关键所在的问题的批判。

这里我们可以从下面几个层面来把握“现实的人”这个概念。首先,“现实的人”不同于生物学意义上的简单的肉体存在,他不但有肉体还要有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生命活动。生产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是“现实的人”的生活的现实性的标志,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界限。其次,“现实的人”是生活在特定社会关系当中的具有社会属性的人,而不是单独的个体存在。“现实的人”为了满足自身的各种物质生活需要而不断地与自然和各种物质生活条件打交道,马克思将这种活动称之为生产。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是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前提,生产也决定交往的形式。再次,“能够生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力,围绕人的物质生活需要而展开的生产活动是人的现实性的基本体现,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前提。最后,“现实的人”是自然界与人类活动的统一,是个人与社会活动的统一。因此,“现实的人”的存在关键在于拥有生活和生命活动,是其生活和生命活动的展开,即人的现实生活。“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1]147社会生产不仅提供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产品,同时还产生了社会关联,体现了人的本质,即人的类特性。人类对美好生活的追求过程就是满足“现实的人”的现实的生活需求的过程。

(二)基于善的合目的性的追求是美好生活所要通达的理想之境

中西方很早就提出了“美”的概念。中国古代的“美”字与先民的主要食物“羊”有关。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善上面一个羊,下面一个口,为美好之意。孟子有言“可欲之谓善”,即值得人们喜爱就是善。孔子讲“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认为一个真正的“仁者”不应该是好好先生对所有人都好,而应该是善恶分明的人。美包含了善的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使人愉悦满足的感性评价标准,比如我们说“美味”“美景”“美人”等主要是从这个层次而言的;另一个层次是道德评价标准,比如我们说“美德”“美政”等。“美”同“善”,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善的根源是来自主观感觉,是一种主观感觉的适合,包含了主观向客观的外化过程。

英文中的“good”(善)来自拉丁文的“gout”(善),本意是适合、合适,即一事物对另一事物是否适合,是否是好的,是否有助于另外一个事物,如果一个事物有助于另一个事物,我们就说这个事物对另外一个事物来说是合适的,是善(gout)的。从这里我们可以引申到事物自身的适合问题,一事物对自身是合适的、好的,我们就把它称为是善的,由事物自己来衡量自身的完善性,或自身的善就意味着要求各个部分的完备无缺。所谓价值性评价就是某事物是否合某目的的一种认识。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企图用数学的方式来区分善和恶,他认为正方形体现善,因为正方形四边均等;长方形体现恶,因为长方形四条边不平均。柏拉图则把善理解为一种合目的的完善,即对于目的而言如果是完满的、没有矛盾的就是善的。在西方文化中,善是客体对主体的适合,是一种客观的适合,也包含客观向主观的内化过程。

中西方的善在源头上分析结构是不同的,西方的“善”有客观标准,中国的善是主观的标准、感觉的标准、情感的标准。合目的性和幸福是分不开的,追求合目的性的善也就是追求幸福。人的幸福和动物性的满足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人的幸福是有目的性的,合乎目的性的东西就是美好的。综上,美好生活是一种基于善的合目的的独特的类生活。

二、“需要”与“劳动”是实现美好生活的桥梁与途径

前面我们从逻辑上厘清了“现实的人及其现实生活”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唯物史观研究的起点。按照马克思的理解,人类的现实的生活过程就是基于“现实的人”的需求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的美好生活的实现离不开生产力的高度发达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

(一)“需要”是从生活过渡到生产的桥梁

从存在论意义上理解,生活就是人的需要的动态满足过程,马克思把这一物质需求动态的满足过程称为生产。人类的生活就是围绕需要和需要的满足之间的辩证关系而展开的,是人类生活的类本质形式,凸显了人类生活的生存论特征。通过划分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双重关系,马克思把需要区分为对人的需要和对物的需要两个方面,对物的需要又区分了基本生活需要和其他新的需要。

物质需要是基本需要,是维持生命体存在的基本前提。首先,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是人类得以生存的前提,马克思认为“能够生活”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前提。“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2]1002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物质需求而进行的生产是人类具有历史意义的活动,这一生产活动就是物质生活自身的生产。这一结论是我们理解生活与生产的关键所在,首先,生活就是需要和需要的满足过程;其次,生活和需要的共同出发点是现实的人;再次,生产推动着人的需要和生活的动态变化。物质需要的升级变化是构成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动因。随着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会不断引发新的需要。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1]159新的需要的多样性构成了人类历史阶段和社会形态多样性的基础,是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因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社会需要是人类的本质需要。

劳动创造人,当人能够从事生产劳动开始,便意味着人类正在脱离动物界走向文明社会。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也是主体性不断生成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自身得到了发展和解放。恩格斯指出:“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的全部能力即体能和智能的机会。”[2]681生产劳动既是人的需要,也是实现人的需要的手段。当人的一些需要得到满足以后又会产生新的需要,这样的螺旋式上升直到共产主义阶段。可以说,人类历史就是需要生产和需要满足之间的辩证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构建生活理想和成就美好生活的过程。

(二)“劳动”是人实现美好生活的根本途径

第一,劳动是确证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根本方式。劳动是人在把握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有目的的活动,是确证人作为类存在物的根本方式。人作为类存在物,其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在于自由自觉的实践活动。“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147

首先,作为有限存在的人必须借助劳动来维持自身的生存,劳动也就成了人类生存的首要前提。假如没有劳动,人类的存在便失去了依托,抽象的理想和意识存在的空间也就不存在了,劳动建构起了主客观联结的桥梁。马克思提出,劳动本身应该成为人生命的目的和意义。其次,作为生产的劳动是人类历史和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推动力。人类通过劳动,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超越了动物属性,成为社会的人。人的道德、思想、理性和观念也是在生产劳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最后,在《穆勒笔记》中,马克思也赋予了劳动极高的理论地位,将劳动理解为人类的本质活动。他指出,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1)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2)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3)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之间的中介人;(4)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3]37。马克思不但把劳动理解为个体生命的体现形式,还把劳动看作人类社会的基础性交往形式,劳动建立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本质上是个人对他人生命价值的尊重与肯定,是建立美好和谐社会关系的根本原则。

第二,劳动是美好生活需要和满足的中间环节。劳动既是一种生命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活动,是人类为了维持肉体的生存需要和生活需求的手段。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一种类本质活动。作为类存在的人的生产活动只有受自己意志和意识的支配,人的生命活动才能真正成为人的本质,幸福也由此而生。动物本能地直接消费和享用从自然获取的物来满足自身的需要,是一种被动的满足;人则通过劳动创造的方式主动地改造世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

首先,劳动实现了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统一。一方面,作为对象性劳动将主体的意志和愿望作用于客观对象,创造出维持人类生存和發展的劳动成果的同时积累了人的理论知识,丰富了人的精神世界,确证了人的对象性存在。另一方面,通过对劳动成果的享受和占有,人的合理需求得到了满足,作为主体的人通过劳动获得了积极愉悦的感受,获得了自身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其次,劳动实现了个人与社会的统一。按照马克思的劳动理论的理解,个人与社会是有机统一的,劳动是人类存在的本体论概念,个体的存在只有通过其社会性存在才得以确证。一方面,作为社会生活基本环节的劳动分工体现了个人与社会、自我与他人的内在统一联系。在人类社会的分工体系中,个体在为自身生产的同时也是为社会和他人在生产。另一方面,人类社会是一种基于劳动而结成的类的共同体,这意味着人只有通过劳动实践才能成为“真正的个人”,才能完成人与自然的本质的统一。劳动是人的最基本的存在方式,也是人性展开的方式,是美好生活需要和满足的“中间环节”。

三、人的解放——美好生活所要通达的“至善”之境

“人的解放”就是指人為了摆脱各种禁锢和束缚,从自然界、社会关系和人自身中解放出来,获得自身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解放,对人类社会进行的改造和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人从自然界中获得解放主要是实现生产力的解放,生产力的解放是人的主体性获得解放的过程,是人摆脱自然的奴役获得解放的前提。生产力的解放就是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以满足人的合理的物质方面新的需求,使人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解放出来,是人的解放的前提和基础。

(一)美好生活是对人的解放理论的时代诠释

实现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终极价值追求,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39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现实的人”为理论基点的实践哲学。为了真正实现人的解放这一目标,现阶段就是要努力实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求。美好生活是对人类追求自由生活的肯定,是人类历史上最彻底最普遍的生活解放。

首先,美好生活内含了无产阶级主体思想。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指明了无产阶级是人的解放的主体力量,也是被解放的主体。马克思指出:“完成这一解放世界的事业,是现代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2]817无产阶级的先进性决定了无产阶级在自身解放过程中的主体性,只有意识到自身的主体性地位,充分发挥无产阶级的主体力量,无产阶级的解放和人类的解放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人的解放理论,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思想,新时代美好生活就是要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就体现了新时代人民的主体性地位,美好生活愿景的实现是对人的解放理论的新时代诠释。其次,马克思关于人的解放理论的价值追求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也是马克思的毕生追求。通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探索,马克思认为只有当人彻底摆脱外在力量的束缚,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需要清除一切障碍,才能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通达人的彻底解放这一美好生活的至善之境。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一个不断实现的过程,美好生活需要也是一个动态满足的过程。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实现人类解放的中国方案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指出,就其自身的思想,是关于就其自身为最善的东西而思想,最高层次的思想,是以至善为对象的思想。“至善”就是目的因,是人类活动的目的,就是幸福,世间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居于它之上。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进一步指出,一切科学和技术都以善为目的,其中最主要的科学尤其如此。政治学即是最主要的科学,政治上的善即是公正,也就是全体公民的共同利益,阐明了政治共同体应该是以公民的共同利益为其施政的目标,以公民幸福为终极价值追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现人类所共有的善是国家所要求的内在价值,而国家的至善便在于使公民过上真正的幸福生活。

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亚里士多德的“至善”思想,认为只有无产阶级的政治活动才能实现全人类的“至善”。共产主义的本质是自由生活的共同体,是全体社会成员自由生活的实现。“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199“在真正的共同体的条件下,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1]199人类社会最好的善就是实现整体自由,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人类解放必须要建立“自由人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422。这表明,个人自由而充分发展的实现是以“自由人联合体”的建立为前提的。只有在这一联合体中,每个人才能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和可能。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在深刻把握人类的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当代人类解放的学说,它所倡导的构建新的全球治理体系,建立平等的国际政治新秩序,为实现人类解放提供了平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以实现共同利益、互利共赢为前提,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首先,在不否定人类社会发展多样化道路的前提下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新资源;其次,在超越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同时重新定义了社会主义的内涵;再次,在不颠覆现有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的前提下,推进公平正义,促进世界和平发展,为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是对人类的解放的当代追求,是对马克思共同体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深化了对人的本质的认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责任编辑: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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