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忠
摘要:为援藏干部和文学写作者的双重身份所内在规约,在游子与主人、自然与精神、概叙和细描等复杂关系中,高宝军的藏地书写在写作身份的确立和写作内容及其写作方式的选择上显现出了多重而又整体的平衡特征。这种平衡使其与时下一般的藏地书写表现出了不同的审美特色和价值内涵,不仅深度契合了言说对象的客观特征和作者自我的身份自觉,而且也突出体现了内含于文字表现的美善与共的价值建构原则,从而使一己的审美追求和时代所需的精神正能量得以结合,示范了对于藏地进行阳光书写的某种可能。
关键词:高宝军;藏地书写;平衡;美善结合
高宝军是一名援藏干部,他主要的工作是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带领身边一班人,立足所在藏区的实际,进行科学的谋划,通过切实的努力引导一地人民摆脱贫困,奔向不断提升的幸福生活。源此,虽然对于文学他始终心心念念,难以割舍其心中的热爱;具体的写作之中,也总是尽其所能,力争呈现出自己文字最好的样态,但是对于自己的写作,他同时也保持了非常清醒的认知,他将自己的写作看作是主要的责任田之外的“半亩闲田”的经营,以为“经营这块自留地,不代表我不好好管理责任田。她影响的是我一半休息时间,一半接待应酬。在这两个一半余出来的时间里,我把一半给了读书,一半给了记录。在这些记录中,又有一半是工作随笔、下乡见闻,一半是乡愁记忆、人生感悟。我没有系统谋划,也没有认真推敲,记起什么就写,看到什么就记,不要求什么能写好,只考虑什么感兴趣”[1]。
从经验谱系审视,自茅盾《白杨礼赞》、峻青《秋色赋》等散文学习而来的高宝军的现代散文写作,在审美表现的现代性构成一面,似乎有着某种底质上的缺陷。但是,这种一般人所以为的缺陷,换一个角度——例如从审美伦理——去审视,其散文——特别是最能代表其水平的藏地散文——书写,事实上却显现出了和时下一般藏地书写明显不同的审美特色和价值内涵:不仅深度契合了言说对象的客观特征和作者自我的身份自觉,而且也突出体现了内含于其文字表现的美善与共的价值建构原则,在游子与主人、自然和人文、个人和社会、描写和抒情等多重关系的设置中,示范了将艺术审美和精神担当予以结合的种种“价值平衡”可能,从而将审美和时代精神予以结合,让自己笔下的文字因之而显现出了藏地生活的温度和亮度。
前已述过,高宝军是一名援藏干部。援之本义,《说文》释为“援,引也。从手爰声”,后引申为“帮助,救助”。顺此推演,援藏干部也即为了帮助藏地发展而派驻的行政干部,其“帮助”和“派驻”之词,清晰表明就实际而言,立足于藏地本身,高宝军不免一种外来者的身份所属,其对藏地的各种书写,因此也便自然而然内存了一种由黄土的陕北而至雪山草原的藏地的视角的变化。
于此一点,《生命禁区的一抹绿》一文中有着非常生动的表现:“车子行走在藏西高原上,车窗外的茫茫戈壁,火烧过一般焦,盐浸过一样枯,进入月球似的孤。百八十里路上,不见一个村庄,不见一个人影。风吹着一株六神无主的沙蓬,一会儿贴着地皮奔跑,一会儿腾上半空乱蹿,更衬出荒凉,显出孤单。”“月球似的孤”“六神无主”“荒凉”“孤单”等词语,以及“不见……不见”及“更”所引导的句子,语态轻重缓急的变化里,分明着一种因为不熟悉而致的陌生和愕然。景是景,人是人,但对象忤逆着心理,客体和主体二者之间,因此也便宛然横亘了一种难以消除的经验距离。
这种距离让作者不能不因为陌生而生发格外的兴趣,看到“一个从小路上来的男子走不端,身子向左斜,脚步往右撇,两条瘦胳膊却水蛇一般舞着。一块鹅卵石一打绊,男子一个跟头倒在地上,也不见有人看着笑,也不见有人过来扶,待我走到他跟前时,发现他已经睡得王朝马汉——呼哧得匀称,脸绽着笑容,两条瘦胳膊还一扬一扬地随着鼓点舞动”(《过林卡》),我禁不住生发感叹:“好独特的民族文化!好销魂的牧区林卡!”也因此,常常连带着唤醒记忆的深层,自觉将眼前所见和其熟稔的陕北生活经验进行比较,在主体感受的差异对比之中,引发某种游子的感喟:“在这如水的月光里,如玉的月亮中,我还看到倚门盼归的父母,看到已逝多年的爷爷奶奶,看到孩童时的妹妹弟弟,看到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子女儿,也看到了比自己孩子还小的我。这个永远留在童年时代的我,好像也永远被我留在了家乡。……今夜,我突然觉得月是银打的、铜铸的、冰雪砌就的,看着有一种冷冷的、酸酸的、苦苦的、沉沉的、隐隐的感觉,她扯出我淡淡乡愁,唤出我浅浅孤寂,勾起我缕缕回忆。”(《今夜阿里月》)
写作表达上的陌生的作用,俄国形式主义理论家什克罗夫斯基说得非常清楚,就是为了抵抗由于重复而致感觉的自动化或钝化,“为了恢复对生活的感觉,为了感觉到事物,为了使石头成为石头”[2]。考证于中国当代文学的历史,这种陌生化视角的选择,曾造就了藏地书写的许多惊喜和新颖,如马原、如阿来、如马丽华等的各类写作。但是读者同时也能够看到,作家若是一味陌生或者故意陌生,至其劣者,也便容易将藏地的书写,制作成某种游客浮光掠影式的景观速写或隐秘窥视者猎奇觅怪式的传奇标本。
和许多作家不同,身为一名援藏干部,意识到“民情以走访而晓,问题自调研而解,作风从下乡而变,民心因信任而随”(《下乡记》)的规律之后,变本来的客居而为主动地融入,将自己化身于这一片土地的原住民之中,见其所见,感其同感,陌生感逐日褪去,高宝军在多年的生活之后,言行和意识之中也便自然逐渐生发出了一种与物同春、与民同胞的自在和自如。
“在藏西高原睁开眼睛的一瞬间,外面的生机一齐向它扑来。阳光露出灿烂的笑脸并将它投向雪山,雪山流下感激的泪水一点点汇成小溪。小溪跳跃着向前飞奔,一路上呼朋引类聚成小河,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平缓,越来越自信和快乐。”(《春风吹过狮泉河》)是投入的,也是呼应的;是不断地汇聚,也是越来越多的“自信和快乐”。哪怕是原本很残酷的动物宰杀场景,外地游客眼中难免的某种“殘酷”表现,换作本地人“生死自如”的眼光去看,高宝军也便习以为常地介绍说:“一走进村子,鼻子就被肉膻味挤占,耳朵就被牛羊声塞满,一双眼睛早被那屠宰的场面所感染,感觉再有几双眼睛也不够看。一头牛被一群人压倒在院子,又一头牛已拴在桩上等待;羊圈里圈着一群羊,远处的牧羊人又把一群长得肥胖的羊子往村里赶。家家户户墙头上挂着牛羊皮,墙角下堆着牛羊头,车子上、桌子上、墙壁上、帐篷里,全被牛羊肉占领。”甚至入乡随俗,以为“看到家家牛羊嚎,户户肉堆山的丰盈富足生活,我由衷地高兴。”(《又逢牧区宰杀季》)
“嗟乎,斯地俗奇而情浓,风殊而民淳,余入乡而随俗,情到而心近。进户入村,力求合群;献哈达以示心诚,喝央子尽表情甚。喜与民乐,常赴婚丧嫁娶之场所,尽享林卡节庆之欢欣;频为贵宾,惯看赛马射箭之怡心,情醉锅庄牧歌之销魂。遇年节,能尝酥茶之鲜,畅饮青酒之纯;逢宰杀,可感习俗之古,可食抓肉之嫩”(《下乡记》),“入”也罢,“到”也罢,“能”也罢,“可”也罢,“合”也罢,“喜”也罢,“享”也罢,一个“醉”字,尽显其与他人异质书写不同的和斯地斯民苦乐与共的现场同在感。
写作身份所涉及的是写作立场和视角的问题,其核心的功用,即在于揭示写作者是立足于什么样的观察点和角度对自己所欲言说的对象进行审视和呈现的。这种身份的确定,直接的原因是写作的目的,目的决定着立场,而立场又决定着视角,而视角则更进一步地内在决定了审美对象和写作内容的选择。
是外来的被动的介入者,但同时又是内在的主动的融入者,这种游子的陌生化旁观和主人的感同身受的体认交织在一起,在写作对象的选择上,便使高宝军的藏地书写在写作的内容一域,显现出了自然风景和人文精神二者并重的题材平衡。
“没有哪块土地像这里一样,自然的参与、自然的色彩对历史文化发展进程的影响和制约如此直截了当地凸显在历史生活的表象和深层”[3],在谈到西部文学写作的特点之时,学者韩子勇曾这样特别突出了自然风景描写的重要性。打开高宝军的《半亩闲田》,阅览其关于藏地的书写,我们首先看到的也确乎是大量关于阿里和噶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且不说《阿里看云》《今夜阿里月》《春风吹过狮泉河》《雨中阿里》《加木的夜》《风从戈壁刮来》《仰望阿里的星空》《墨脱遇语》《噶尔记忆》这些望文即可生义的文章,单是看看标题,读者即可以推知它们所表现的内容,八九不离十应该是对于作者所行经的某一藏地自然景物或者景观的描叙。而进入到具体的描叙之中,各种山水自然的书写就更为丰富了。在《藏西散记》一文中他说:“从普兰县城出发,一道又一道石砭拐下去,路边的山岩上、陡坡上,便有了一抹抹粉红和嫩黄。在这除了石头还是石头,土硗石瘠、色彩单调的地方,有这样的风景不仅叫人欣喜,还令人意外。这就是野玫瑰,盛开着的高原精灵。”而在《乡下随笔》中他讲:“行走在阿里境内的公路上,天那个蓝,云那个白,高原那个辽阔,没过来的人你根本就难以理解、无法体会。……车在望不到尽头的黑线上跑,云向着看不到边缘的天边飘,那一疙瘩一疙瘩的云影,跨过沟壑又翻过山峁。一条条绿色的河流弯曲在远处,一汪汪蓝色的湖泊点缀在眼前,那一簇簇棉团似的羊群,和天上的白云严丝合缝地连成一体,让人觉得这天地之间就没有界限。”
是不断地被吸引,亦是愈来愈深入的迷醉,于此自然风景的着意描绘,作者夫子自道解释说:“况余本就草根一名,岂作欺世过客?下乡调研之于吾,若鸟投丛林,鱼入江河。不为奔波而烦,境放旷于世故之外;不以体劬而苦,情徜徉乎山水之阿。心中有爱,处处景色。日出天映雪,云漫卷沐野,霞飞红鸦啼,月放灿星烁。移步换景,勾魂摄魄。羊遍布于袤原,兽飞驰于旷野,雪连轩于崇岭,日铺金于长河。偶有机缘,可观天作。雨雪同降于一地,双虹飞架于两山,落雪厚达于三尺,万鸟齐翔于四措。于是惫随风而去,愁伴水而远,心腾云而飞,情与日而热”(《下乡记》)。许多的话,概括起来,不过就是希望强调此处风景的奇异,其以原初本然的自然之美,化解消散作者的工作之累、游子之思,同时亦折射出作者对于这一方山水逐日增加的热爱,正所谓“心中有爱,处处景色”,自然风景最终所呈现的,说大点也只是观照这自然风景之人的心绪和态度。
高宝军和藏地自然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一如精神分析学家拉康所言的“镜像认同”——“自我是在与另一个完整的对象的认同过程中构成,而这个对象是一种想象的投射:人通过发现世界中某一可以认同的客体,来支撑一个虚构的统一的自我感”[4],其表层的感觉好像是主体对对象的纯然客观的观看和发现,但透过对象的各种特征和状态细细品味,其所捕捉到的各种特征和状态的呈现,却又无不附着或建构着作者主观的精神图像。“雨好大。雨滴似断了线的绳,脱了档的车,裂了缝的管道。比瓢泼急,比倾盆猛,好像谁把天戳开了无数个窟窿。这雨,用‘下来表述早不合适了,像是从天上砸下来、掼下来的,一落地就砸得粉碎,溅起一层半人高的白浪”(《墨脱遇雨》),野性、暴虐,与其说是作者在写墨脱的雨,还不如说是他想呈现一种完全不同于内地温和、平淡的边缘存在的大力之美;“野牦牛喝足了水掉头就走,显得矜持而又从容,而几个出生的小牛犊,一边喝水一边观看水中自己的倒影,琢磨了好长时间不肯回去。一群藏羚羊刚刚从山坡上跑过,正跑着突然收住了脚步,细蹄轻提,竹耳高耸,转着脖颈朝四下里张望,神色里透出异样的惊慌,原来不远处的山冈上站着一只野狼。当各种动物们模糊在夜色之中,三江源一片寂静,只有风声中天地的对视,对视的焦点就在夜色下的水中。河水无言,正一波一波地汹涌向前。站在这条国际河流的源头,我看到了三江源团结的力量和不舍的精神”(《得闲偶记》),于三江源日落时刻的景观描写之中,作者更是直接站出来,明确说明:我看到了三江源团结的力量和不舍的精神。
“在西部散文的藏地想象中,‘自然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其不仅构成了藏民族生存的物质背景,而且已进入到人的精神领域,成为连接人性与神性的中介。……藏族自然环境的特殊性造就了藏民族特有的生存状态与人文情感,而置身于自然环境中的西部作家,当然不可能不在其创作中把这种特殊性加以映像”[5],立足于这样的认知,回身反视《过林卡》一文中所寫的动物与人同醉、天地与人共乐的场景,自然就能够明白这些山水自然,是客观的图景,更是精神的造象,其神异、清澈、淳朴、自在、和谐的特征凸显,在地理自然的书写之外,作者实际所追求的其实也是对于新时代藏地人民新的精神面貌的烛照。
角色的自觉还有审美的偏爱,在种种藏地精神景观的构建和呈现之中。和许多作家的书写不同,高宝军的藏地书写有意识地弱化了自然风景表现所常见的宗教性内容,相反,却将其宗教所具有的一些教义内容和精神追求融散于更为广大的人性内涵和价值理念,具化在藏族人民日常的生活态度并及自然审视之中,不仅借助于自然景色的描写,对城市文明进行了婉转的批判——“沐着茫茫的黑,我一步一步走向城区。我看到,安静的黑被喧嚣撵走,纯净的黑被烟尘污染,自由的黑被浮躁侵占,真实的黑被虚假遮掩”,体现藏地纯粹的自然所给予现代人的精神解放之感——“行走在被黑笼罩的世界里,我感觉到一种空无的放大。我屏住呼吸不敢出气,生怕破坏了这夜的宁静。我听到黑悄悄告诉我,她可以给我自由和放松。她说得对,在这样一统六合的黑里,谁还在乎衣服穿得整齐不整齐,谁还害怕走路姿势好看不好看”(《加木的夜》);而且也借助于自然景观的主观呈现,营造出和主流意识形态所弘扬的民族团结及生态保护所一致的精神内涵——“在太阳就要钻入西山的时候,迟归的牛羊便融入了这美轮美奂的云霞之中。这些看惯了云起云落的高原精灵,它们不理会云的慢慢消逝,不理会夜的步步紧逼,依旧悠闲地吃着草,悠闲地摆着尾,悠闲地望着云想着自己的心事。一群乌鸦钻进了山崖,一群羚羊翻过了山巅,一只苍鹰把翅膀一扇,将一天的云扇向西边的远山,留下一袭无边的黑暗”(《阿里看月》),是写黄昏吗?是的。但是仅仅是写黄昏吗?似乎又不是,在黄昏景色的逼真描写之外,事物之间各自自如且又和谐的关系,映像于一个援藏干部的身心,它们就仿佛成了一地人民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精神图景。
如果说写作视角主要关涉的是写作者观察和呈现对象的角度——亦即选择对象的什么进行表现的话,那么,内容选择好之后,一个作家的写作,便必然还会涉及到如何对这些内容进行表现——亦即表现方法层面。
和自己对书写对象奇特、清新复又自如、和谐的内容捕捉一致,高宝军对于藏地对象的书写,一方面多用概叙的方法,喜欢从宏观和整体处进行着笔,对一地自然和生活特色加以概括;一方面也常在这样的整体概括之中,不时在一些局部进行细描,抓住某些事物的特征,反复铺陈对比,通过富有质地的细节性材料,坐实、增强和丰富自己的感知。
“阿里的云之所以这么白,是因为她们是雪山的雪染成的,是圣湖的水洗过的,是鲜纯的牛奶泡出的,是酥油茶的香味熏白的。加上透明的阳光照射,浩瀚的蓝天映衬,广袤的草原铺垫,她们不白才怪了!”(《阿里看云》)这样的书写,似乎很具体了,但是认真了去想,所有的具体又都是一种整体而且略带模糊的映象。
“这时候日子明显地长了,天气逐渐地暖了,沟道里野鸭戏水,台地上农人犁地,村子里羊羔羔撒欢,山坡上马驹驹欢跳,三五只牦牛犊,甩着尾巴在村道上撒欢。一群因穿着单衣衫显出曲线的妇女,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说笑,脸上洋溢着春天的灿烂。一个敦实的藏族小伙子把羊鞭一甩,将歌声甩向暖阳沐浴下的春山”(《春迟春浅春好短》),野鸭、农人、羊羔羔、马驹驹、牦牛犊、穿单衣的妇女、敦实的藏族小伙,一种种的物,一个个的人,次第鱼贯闪现,成为一种种的速写,粗线条勾勒着对象的轮廓,让人常常在未及深入到生活的内里之时,即已对一地自然和精神的存在获得一种整体的把握。
《阿里看云》《雨中阿里》《加木的夜》《仰望阿里的星空》《生命禁区的一抹绿》,等等,为了体现对于某一审美对象的宏观把握,读者可以发现,在其不少有关藏地书写的文章标题之中,高宝军似乎特别钟情将某一书写对象和某一具体的地域加以连接,从而在对象的地域化或者地域的对象化表现之中,凸显自己写作的“闲田”之“闲”的不得已属性。一方面是对于缺乏充足时间和精力而导致的构思不能充分的自觉。反省自己的写作,他清醒地“夫子自道”说:“在这些记录中,又有一半是工作随笔、下乡见闻,一半是乡愁记忆、人生感悟。我没有系統谋划,也没有认真推敲,记起什么就写,看到什么就记,不要求什么能写好,只考虑什么感兴趣”(《半亩闲田忙半生》);一方面也是根据自己写作的实际处境而有意识地进行的选择,“入一村则知一村之情,访百家则闻百家之声。何以成策,何以致用,删繁就简,存异求同”(《下乡记》)。两方面的冲突和协调,正好从写作的语态面向,生动显现出了在干部和作家、工作和写作等复杂关系中,高宝军极为真实的日常生活形态。
虽然如此,但是为了不负自己写作的“半亩闲田”,在整体的概叙之时,诚如评论家李敬泽所言,“有诗词的意境和语言,有小说的架构和趣味”,能“把虚和实、思和梦结合”(见《半亩闲田》封底推荐语)的高宝军,也往往能通过白描和比喻,充实概叙的不足,在生动的细节刻画之中,在各种自然景观的描叙之中,给人以极富力度的审美冲击力。
关于高宝军这一类的写作,最有代表性的当数他有关天气变化的一些文字。《墨脱遇雨》一文写暴雨前的雷电,他是这样说的:“随着车子的行进,头顶上的云一层一层往下压,地面上的雾一股一股朝上涌。突然间,一道红光在眼前一闪,‘咔嚓一声,一个炸雷砸向了车顶。这闪电,如同谁把一棵金树连根拔起,耀得整个山谷都金光一片。那雷声,炸得地在抖动,树在摇晃,我的一颗心已高悬在嗓子眼上。”动词、象声词的生动使用,比喻和主客两面的紧张互动,无不活化了具体的现场,让人通过文字的引领,真的仿佛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睹其物;而《风从戈壁来》一文写狮泉河畔的风,他讲:“风撞在墙上,一个跟头栽倒在地,一骨碌爬起来又撞,又一个跟头栽倒,‘轰隆——轰隆的响声已抛向空中。墙头上的瓦,屋顶上的瓦,一齐发出‘吱儿——吱儿的怪叫,但就是不肯随风而去。风一看刮不走这些瓦,掀起几片不经折腾的瓦片扔在地上后,转身冲过乡道,去攻击另一个目标。”他还讲:“一个院子的老头等孙子放学回来,刚一开门就被风顶了回去。老头身子摇晃了一下,手刚想扳着门框,门就被风‘咣一声关得严丝合缝。大概是接孙子要紧,老头又一次推开大门,硬是走进了风中。风把他的头发吹得倒竖,身上的衣衫被风灌成了气球。一个纸箱飞向老人的脚底,老头一个趔趄跌倒在地。他张口骂了一句,‘日字刚能够自己听到,‘他先人已被风吹上了对面的山峁。”前者通过高度拟人化的白描,后者则通过极为戏剧化的情节,逼真复原了具体的感知现场,让人在历历在目的真切观审之中,对一地自然之非常、暴虐、奇特,获得至为深刻的印象。
有研究者曾对比分析说,区别于其他地域作家的是,“西部作家常常把自然世界铺张扬厉极尽奢侈,他们有时甚至把自然景物作为中心和主体,置于人物故事之上,在西部作家的心目中,大自然似乎是一个永恒的创作母体:它是一切生命的根,是民族的摇篮,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他们喷涌如柱的艺术之泉”[6]。
读此前许多作家有关藏地的书写,可见如下两种非常典型的形态:其一,将藏地和内地对立起来,在批判现代化给予内地所导致的生态破坏和精神污染之时,把藏地高度理想化甚至神化,极写其自然景观的特异和纯净,悬置它存在的现实性,不知不觉之中将自己的书写剥离于生活的真实,成为某种缺乏质感的纤细审美的具化;其二,以内地甚至西方现代文明为中心,轻蔑藏地的存在和变化,极力渲染它景观的怪异和文化的滞后,显现作者自身无意识的精神优越和审美偏狭。
无论是无质感的美化还是自我中心的轻蔑,其所体现的,都不过是写作者自身不能立足于对对象的充分感知而将善与美对立的极端和偏狭。谈到读者的接受和作者写作的关系问题,张爱玲曾说“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毕竟不多”,所以“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的嗜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7]。她的话清楚表明了优秀写作者对于单一和极端审美的警惕,以此为参照,观审高宝军对于藏地的散文写作,读者自是能够清楚地发现,虽然对于藏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他的文字不乏惊奇和赞叹,但是他的惊奇和赞叹,不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做作,而是美和善互动之中多种因素平衡之后复杂作用的结果。其奇但也不单一奇,其景但也不完全景,其概叙但也不纯粹概叙,化身于一地人民自然本色的生活状态之中,于外在清醒观审复又于内在感同身受,审美具化于日常生活态度和伦理的表现,任何所见所历的特异和不同寻常,终了也便尽皆归于天人合一的自然和自在。
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习近平强调:“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激活中华文化生命力。”[8]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学精神构成极为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天人合一、美善结合,从这一原则去看高宝军的藏地书写,其自然内化于人的精神,意识和道德潜控着审美,“人们走路不急不赶,说话不紧不慢,干活办事是那么从从容容不换不乱。就连谁家去世了老人,谁家夭折了小孩,他们也是该号哭的号哭几声,该痛苦的痛苦几天,哭过了痛过了,该干活的干活,该欢乐的欢乐,绝不会把悲伤无限地放大和延长”(《乡下随笔》),文化赋予其文字特殊的魅力,不仅凸显了藏地强力的大美,同时也涵容了它所遭遇的一切,化人生而成自然,于审美和文化的交融之中,使其表现对象在时代精神的烛照之中,具有了诗意即是日常、日常即是诗意的生活和写作高度一体化的美学特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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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维·什克洛夫斯基.散文理论[M].刘宗次,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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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拉康.作为“我”的功能之构成要素的镜像阶段[M]/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王先霈、王又平,编.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547.
[5]王贵禄.高地情韵与绝域之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153-154.
[6]王贵禄.中国西部小说叙事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00.
[7]张爱玲.张爱玲文集(4)[M].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174.
[8]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N],新华社滚动新闻,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