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批新高考省份志愿填报速览

2022-05-30 16:56《求学》编辑部
求学·文科版 2022年9期
关键词:投档专业组总成绩

《求学》编辑部

2022年6月27日,四川、河南、山西、云南、内蒙古、陕西、青海、宁夏8个省份启动第五批新高考改革,方案和模式与此前第三、第四批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总的方案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目前高考改革方案基本完善,也稳定下来了,实施风险几乎可以忽略了。截至目前,仅有新疆、西藏仍然保留老高考,全国其他省份(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全部进入新高考周期。作为全国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5年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下面的内容给同学们介绍一下这8个省份的具体改革方案。

四川

四川省从原来的文理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选考要求方面,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方式方面,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云南

云南省此次“3+1+2”的新高考模式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新高考与现行高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一是考试的组织形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强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现行高考各科目都属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考试。新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仍为全国统考;而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组织形式,改变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为省统考,由省级自主命题、组织考试。

二是考试科目组合发生变化,新高考增加了考生的自主选择机会。现行高考模式有文科、理科2种固定组合。而新高考“3+1+2”模式将组合模式增加至12种,学生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高校专业招生要求进行选择,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三是招生录取方式发生变化,新高考对学生的考核评价更加多元。现行高考的招生录取方式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改革后,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方式,即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这样更加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培养人才。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设置由“院校专业组”组成。

山西

根据初步设计,实施新高考后,山西省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面将有三个方面调整:

一是在志愿设置方面,从2025年起,考生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将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将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由现在的“院校”调整为“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养需要设置相应的“院校专业组”。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必须相同。

二是在志愿填报方面,从2025年起,山西省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考生可根据本人的选考科目,对照高校提出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一个或多个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某所院校的1个“院校专业组”,也可以填报同一所院校的多个不同的“院校专业组”;既可以连续填报同一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又可以间隔填报同一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

三是在考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起,山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把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按两个类别分本科、专科来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在实际操作时,分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三段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做法是: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一起填报志愿后,再进行投档录取。以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征集剩余招生计划志愿。2025年前,山西省将认真学习借鉴改革先行省份的經验做法,进一步细化招生录取办法,完善志愿填报方式,切实保障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河南

2022年秋季起,河南省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自2025年起,在招生录取方面,除提前批次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录取。志愿填报及投档的基本单位由“院校”改为“院校专业组”。考生以“院校专业组”方式填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普通高校对考生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也可设置为多个专业组。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新高考”后,普通高考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考生文化课总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不再分文理科,试卷为全国统一命题,每门满分均为150分。“1”和“2”为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试卷由自治区统一命题。“1”就是考生在物理或者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1门作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以卷面原始分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2”就是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均为100分,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

在招生录取方面,从2025年开始,普通高校考试招生采取“两依据一参考”模式,一是依据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成绩;二是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新高考”的一大亮点,旨在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并为高校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在高校招生录取环节,现行高考招生制度是文理分科,只有文综和理综2种固定的组合。实施“新高考”后,将按照考生选考物理组合、历史组合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同时,把原来的本科一批、二批合并为一个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陕西

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省作为第五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份之一,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起开始实施。主要明确了三个调整变化:

一是明确统一高考科目。陕西省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二是明确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三是明确招生录取方式。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宁夏

2022年秋季入学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自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考生的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简称“两依据一参考”。这次改革主要有4个变化:

一是考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不分文理科,使用全国卷,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和笔试两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

二是考试安排。全国统一考试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与全国统一考试同期安排。

三是考生总成绩的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

四是招生录取。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院校專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青海

青海省新高考改革启动后,取消文理分科,改革高考科目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建立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

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14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考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首先在历史、物理2科中自主选择1科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中自主选择2科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计入高考总成绩。

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省教育厅也将建立全省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

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2025年,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考生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科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50分;首选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再选科目以等级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科满分100分。高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分别投档录取,实施“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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