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观念与多民族国家

2022-05-30 10:48赵璐璐
博览群书 2022年10期
关键词:汉人王朝政权

赵璐璐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有着丰富文明遗产的国家。世界几大古代文明,只有中华文明历数千年没有中断而一直绵延到现代。公元前3000年左右,随着文明因素的积累,中国从史前时代进入初期文明社会。经过夏商周三代和春秋战国,到了秦汉时期,中国已初步形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之后虽然也出现过分裂割据,发生过不同族群政权之间的对立冲突,但维护和延续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始终是发展的主流。清代前期,通过不断融合,最终奠定了我国近代以来多民族国家的疆域。这一文明发展道路和历史发展进程,决定了不论在时间上还是空间上,今天的中国都是历史的中国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要把中华文明起源研究同中华文明特质和形态等重大问题研究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阐释中华文明起源所昭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路向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演进格局。”认识中华文明的特质、形态和中国发展的历史脉络,不仅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民族自豪感,更可以不断加深对当今中国发展道路的认知和理解。

“天下”观念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

中国古代的“天下”思想,可以追溯到中国人对世界的原初认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很早以前,古代中国人就把宇宙想象为一个“天圆地方”的构造,世界上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一切都被覆盖在天的下方。古代中国人的这种对于“天”与世界的直观认识,不仅导致了“天下”万物都反映着并且要服从于“天”的意志的主观结论,同时也会导致世界上只有一个“天下”的主观结论。这些主观结论,构成了中华文明天下观的最基本的原理。

夏商周三代,随着“天”和祖先神的结合,逐渐产生了“天子”的思想,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是与“天”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天子”,他代表“天”对人间实行统治。《尚书·商书·盘庚》有云:“予迓续乃命于天”,说的是商的统治是受命于天;“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大盂鼎铭文》)说的是周的统治是受命于天。值得注意的是,周人在继承商人的“天子”观念的同时,不完全将血缘而是将“德”作为成为“天子”的标准。

由于只有一个“天下”、一个“天子”,所以中原王朝和周边族群同属于一个“天下”。《诗经·商颂·殷武》篇中“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指的是“氐、羌”民族集团也要来参加商王主持的祭祀典礼,朝见商王。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天下思想”在其形成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不同民族集团,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原王朝与周围民族集团属于同一个“天下”的认识上来。

不过很显然的是,即便古代中国人想象中的“天下”也是有边界的,但仍远远大于当时人们已知的地理范畴。现在一般认为,文献资料中所记载的“九州”的范围,大体反映了西周以来到战国时期中国人实际的活动空间,而九州的划分,则体现出不同文化区域或者不同族群的聚居地。周王朝的核心统治区由于在实际空间上居于当时九州的中央,在思想观念上也被认为居天下之中,由此,逐步产生了早期的“中国”与“四夷”的观念。

“中国”一词,最早出现在一个铸造于西周成王时期名为何尊的青铜器铭文中,在这里“中国”指天下之中、西周中心之地洛邑,周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到了东周时,周的附属地区也可以称为“中国”了,随着将周王朝诸侯国囊括进“中国”的范畴,“中国”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战国时,“中国”已成为列国全境的称号。

蛮、夷、戎、狄则最初强调的是不同地域环境中各个族群所具有的生产生活特点,如“狄”表示的是人与犬共同生活的游牧民族的特征,这反映出以农业定居生活方式为主的中原地区的人们对“四夷”的注意力首先集中在对方不同的生活生产方式上。这种最初以方位关系和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区别来理解“中国”与“四夷”的思想,随着西周礼乐制度的成熟,逐渐形成了一种以“礼”作为标准来区别“华夏”与“夷狄”的早期民族思想,而“中国”也开始与“华夏”相融合,成为一个包含政治和文化意义的政治体概念。

中国早期民族思想,一个特点是具有以文化为标准的等级制特色,就“天下”而言,“中国”或说“华夏”居于天下中央、文化上更为先进发达,而“四夷”居周边四方,文化上并未接受“礼”,是野蛮的、地位较低的地带;但同时将政治文化而非血缘作为判断依据,蛮夷可以通过学习接受华夏文化而进入“中国”,原先的华夏也可以“夷狄化”而被排除在“中国”之外,两者之间并非是不可逾越的。另一个特点则是,从“天下”这个范畴上,虽然具有文化上的等级划分,但“中国”和“四夷”都是“天下”体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天子必须以“德”来统御万民、协和万邦。

先秦以来的“天下”观念和与之相联系的早期民族思想,构成了后来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体系中传统民族观念的主体,促使古代中国始终保持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传统,也直接提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的思想土壤。

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演进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统一中国,不仅结束了战国纷争的局面,而且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制的封建王朝,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秦始皇在历史发展演变的基础上,创设皇帝制度、郡县制度、官僚制度,奠定了国家基本制度框架,通过“书同文”、统一度量衡等,將中国统一为一个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共同体,尤其是在六国故有领土之外,将具有海洋文化特征的岭南地区并入版图,基本上将以华夏为中心形成的农业区扩展到了当时生产力水平下的极限。

秦代开始,中国逐步具有古代王朝观念下的疆域意识。秦汉长城的修筑,是农牧对抗下的分界线,实际上也标记着王朝疆域,在疆域之内的“中国人”均受秦王朝的管辖,包括内附或征服的“华夏”之外的族群,从而奠定了中央集权王朝体制下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雏形。

汉兴后,继承了秦的国家体制,并逐渐恢复了秦的疆域。秦汉时期,北方游牧地区也实现了局部的统一,匈奴人所建立的政权与秦汉王朝对峙并立。汉初,匈奴势力强大,到了汉武帝统治时期,为了扼制匈奴,汉武帝派遣张骞出使西域,最终打通了河西走廊,实现了汉朝和西域的连通,从而逐步继承了匈奴对西域诸国的统治。汉朝设西域都护府以“持节领护”的方式统治西域,西域诸国则通过称臣、送质、纳贡表示对汉王朝统治的认同。在继承秦王朝处理民族关系的基础上,加上统治西域的现实政治格局,汉王朝形成了一套基于“天下”思想的多民族统治格局:内层的传统“华夏”之地、中间的内附的其他族群聚集地区、外层的以间接管理方式维系的非华夏人部族政权。

在秦汉时期王朝内部的发展融合以及与匈奴“胡人”政权的对峙中,“汉人”逐渐作为中国古代一个民族孕育和形成了,很显然其本身就是多个先秦以来族群融合而产生的。但是,“汉人”成为民族称谓,要到南北朝初期才出现,因为民族的得名必须先有民族实体的存在,而且必须和外人接触才会发生民族的认同,也就是产生民族意识,所以民族称谓的出现晚于民族实体的形成。

到了西晋时期,虽然短暂的实现了汉末分裂之后的三国一统,但很快司马氏因为内政处理不当陷入内乱。在西晋内乱中,汉以来内附和处于边疆地区的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群进入中原地区,在当时中国北方地区先后建立多个政权,与南迁的东晋王朝对峙,史称“东晋十六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民族大融合的重要阶段,从政治文化上,则主要是其他民族接受汉人政治文化,我们所说的“汉化”也是从这个层面来理解的。“汉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上:以“中华王朝”正统继承者自居;接受“中国”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使用从文化关系出发的等级制“民族”思想来界定本民族和其他非汉人民族之间的关系。在中国北方不断“汉化”的过程中,鲜卑人建立的北魏政权实现了对北部的统一,和南朝政权相对峙,中国历史进入南北朝阶段。南北双方均认为自己是正统的中华文化和中原王朝的继承者,对方属于“蛮夷”,故而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而也正是在这样的对立和冲突中,南北方的文化、制度相互影响,继而开创出中国古代历史上又一次大统一的局面。

公元580年,隋朝建立,并完成南北统一。隋二世而亡后,兴起的唐朝基本继承了隋的政治遗产。隋唐两朝,其创立者均出于胡汉混血的家族,在制度渊源上也是采南北两端,文化上更是兼容并包,不分胡汉。这一时期,“中华”作为“中国”的又一称谓较多地出现和使用,《新唐书》称:“中华者,中国也,亲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义,故谓之中华。”实际上展现出经过魏晋南北朝以来的民族融合,“中华”及其所代表的“中国”更多地具有文化上的意义和内涵。

在北方草原,匈奴分裂并有一部分内迁之后,又有鲜卑、柔然等游牧民族兴起,最终突厥人统一北方草原,并在5世纪左右创制突厥文。在隋末战乱中突厥势力一度广泛深入北方地区,随着唐王朝政权的稳定,唐太宗贞观三年出兵击突厥,贞观四年破东突厥,原属于突厥所控制的西北一带部族归附唐朝,唐太宗称“天可汗”,以此身份统御北方游牧民族。

面对着周围民族政权和部族林立,王朝内部胡汉融合的局面,唐代以“羁縻”政策建立起多层次的管理民族地区的多民族国家统治秩序。相较于前代,“羁縻”政策的变化主要在于,虽然仍然以部落首长为实际首领管辖其部族集团,但是在形式上都纳入郡县制体系,将其居住地区划为府、州等,任命部落首长为都督、刺史;并不一定以汉人农耕区域的户籍和赋税政策管理民族地区,但对其仍有基于本地情况的缴纳赋税要求,这是基于生产生活方式不同而产生出来的一种经济优惠政策。

随着唐代的灭亡,经过五代十国的分裂时期,北宋恢复了中原的局部统一。整个辽宋金时期,是汉人政权和契丹、党项、女真人所建立的政权在局部统一基础上的对峙和更迭。因为这一时期的非汉人政权,比如辽,立国在北宋之前,而且王朝统辖疆域同时包括汉人传统农耕区和草原游牧区,这就与东晋十六国时期情况极为不同。在比较激烈的政权对抗中,演化出不同于前代的更重视种族血统的古代民族观念。

但是,在政治对峙所引起的民族对立中,不管是汉人政权还是非汉人政权,依旧都将自己视为“中华王朝”的正统继承者,并积极去实现“中国”的统一。而更值得注意的是,契丹人更是自认为“辽本炎帝之后”,将本民族从血缘关系上与华夏文化相连接。

当然,辽的特别之处在于,首次以非汉人统治者的政权,同时统治一部分传统汉人农耕区和北方游牧区。于是,产生了使用两种管理体制的统治方式,也就是《辽史》所谓“以国制待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这种多元的治理方式,有将契丹原有统治区视为牵制汉人的政治资源的原因,但是也为中央直接管理不同的民族地区提供了有益的经验。这充分说明,经过漫长的民族融合和两次比较大规模的统一,以中华文明为主轴所形成的构建国家和民族关系的政治文化模式,已经被汉人和非汉人所普遍的接受,而非汉人政权也开始展现出对既有的中华政治文化传统和多民族国家统治模式的塑造。

在蒙古人于北方草原兴起,并逐步统一中国、建立元朝之后,蒙古人就吸收了辽的多元统治模式。元朝以中央中书省的派出机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它是中国省制的源头,但是在元朝,还并非是地方行政机构)统辖各地,但是这其中管理北方草原地区的岭北行省又是极为特殊的。究其本质而言,是一种针对不同生产生活区域的多元治理方式。

元朝在多民族国家形成演进中的主要贡献,是将青藏高原地区纳入中央政府直接统辖。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立总制院管辖全国释教和吐蕃僧俗政务,以国师领之,后改名宣政院。第一任国师八思巴通过对吐蕃地方行政体制的创设和贵族僧侣统治制度的完善,奠定了藏传佛教的地位与政教合一的地方治理体系,不仅对以后西藏的地区发展影响深远,也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古代多民族国家的管理模式的完善,加强了汉藏、蒙藏之间的民族融合与交流。

继元朝之后统治中国的明朝,作为汉人王朝,曾下令恢复“唐代衣冠”,但實际上如同明末清初的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所说的那样“今代山东氏族其出于金、元之裔者多矣”,中国尤其是北方已经是民族大融合之后难以区分彼此的情况了。明末满人兴起于东北,并建立起统治中国的最后一个王朝政权——清朝。到了清朝康雍乾时期,通过几代统治者的努力,终于实现了稳定的国家大一统局面,奠定了今天中国的版图。

清朝广泛吸收了前代王朝经验,建立起一套有效统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多元管理体制,对满人“龙兴之地”东北地区、西藏、蒙古以及北疆、南疆分别采用不同的管理方式,并以理藩院作为总辖民族事务的中央机构,显示出对于元代制度的继承发展。另外,清朝皇帝也具有多元领袖身份,比如康熙皇帝作为蒙古诸部的首领,称号是恩赫阿木古朗汗或阿木古朗汗(蒙语“平和宁静”之意,为汉语“康熙”的意译),这一点上则又吸收了唐代的统治经验。清朝统治者同样以“中华王朝”正统自居,强调以“礼义”别内外而非以“种族”别内外,某种意义上,这克服了宋代以来受现实政治形势影响而形成的狭窄的民族观念,而回归以“文化”视角理解民族关系的原初模式,从而以中华文明为内核塑造了基于古代民族意识上的成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

(作者系中央党校文史教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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