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伟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当前,我国“三农”工作重心已由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握好驱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涉农实业的关键点,就能够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居民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深入研究普惠金融,特别是低利率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问题,对于深化认识、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战略实施很有意义。
一、普惠金融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动力源
(一)乡村振兴“钱从哪来”的问题尚需得到根本解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各类要素的配置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改革开放初始,农村要素禀赋高度失衡,其中劳动力十分丰富,而资金和技术极为稀缺,这一时期高比例的劳动力在农业部门隐性失业,劳动生产率极低。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带来了广大农村内部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实现了乡村经济的大发展,但是这一时期仍旧是农村资本大量外流、乡村产业缺少金融支持的时段。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农村金融需求越来越旺盛。这一时期,从中央到地方,从国有大型银行到中小金融机构,都努力地为增加和优化农村金融供给想办法、找出路,这一时期推出的一系列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由于我国“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和农情,面对点多面广的2亿多小农户,面对农村长期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的现状,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总体上仍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新时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对金融支持提出了更高要求
按照微观经济理论,当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产出相同时,要素配置的效率最高,因此需要尽快增加短缺要素的供给,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与劳动力、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相比,农村发展必须的资本要素特别重要,如果长期缺位,必成为制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最大短板。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越是实现现代化,资本有机构成越高,对财政、金融等投资的需求就越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迫切需要不断增强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增加投入总量,不断创新服务方式。
(三)普惠金融要在服务乡村振興中发挥更大作用
普惠金融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动力量。乡村振兴涉及50多万个行政村、300多万个自然村,涉及数亿农民,如果不加大普惠金融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乡村振兴就不可能有足够的金融“活水”。应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局和任务出发,搞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普惠金融在乡村振兴中的定位与作用,创新、强化、壮大普惠金融,充分发挥对乡村振兴的促进作用,让普惠金融在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中承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二、普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面临良好政策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普惠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和市场主体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国家去年发布实施的《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对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和农商行等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作了明确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实施更加优惠的存款准备金政策。支持各类金融机构探索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模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治理机制,稳妥化解风险。完善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深入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发展农户信用贷款。加强农村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这些年来,中央一号文件中涉及农村金融的政策内容,越来越具体,有很强的指向性,这是政策推进实践中,与信贷机构、担保机构、农险机构、农民合作社等联动推进的结果。同时,近两年来还出台了很多有政策含金量的文件,具体可分为三类:
(一)推动类政策,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支持力度
如《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对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作了支农部署,对国有银行农业贷款增速、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增速、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种业、乡村产业、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乡村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的融资保障均作了要求,在金融产品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物拓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乡村振兴票据等作了部署。去年印发的《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农办 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 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等,促进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督导类政策,对金融机构开展奖优罚劣
如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考核评估定量指标包括贷款总量、贷款结构、贷款比重、金融服务和资产质量五类,定性指标包括政策实施、制度建设、金融创新、金融环境、外部评价五类,另设加分项、扣分项等。考核主体涉及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对信贷机构具有高覆盖率。
(三)示范类政策,促进金融机构模式创新
如2021年4月,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启动了“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农业农村部开展的“2021年度金融支农创新试点”。科技部2021年4月开展的“加强现代农业科技金融服务创新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實施”。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政策出台数量,创近些年来之最。这些政策促进了我国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开展了更积极的资金资源配置。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我国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45.63万亿元,同比增长12.2%;一季度增加2.61万亿元,同比多增5603亿元。2022年一季度末,农村(县及县以下)贷款余额38.13万亿元,同比增长12.8%;一季度增加2.14万亿元,同比多增3232亿元。农户贷款余额14.05万亿元,同比增长12.9%;一季度增加6248亿元,同比少增309亿元。农业贷款余额4.84万亿元,同比增长8.4%;一季度增加2803亿元,同比多增768亿元。据银保监会数据,2021年农业保险为1.7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72万亿元。
三、几点建议
深化普惠金融发展,良好服务乡村振兴,应从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金融需求出发,加快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发展,提高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适应性与有效性。
(一)加快发展适宜乡村产业发展的普惠金融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当前,我国乡村产业蓬勃发展,呈现出产业链延伸、供应链拓展、价值链提升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趋向。要加大乡村产业振兴的金融供给,创新普惠乡村产业金融产品,让乡村产业端能得到较低利率、较充分的普惠金融保障。同时,对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加强监管,推动健康持续发展。
(二)加快发展适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
目前,我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伴随着产业的深化提升和产业链延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产生了对融资、担保、保险、信用等多方面的需求,要求普惠金融机构不仅要关注解决小农户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也要关注这些新主体和新需求,运用科技创新和模式创新等各种方法,不断创新普惠金融支持手段。在这方面,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机构已经有了明显的进展,比如针对农民合作社的贷款需求,有些金融机构开发了一定限额以内的信用贷款来支持合作社的正常生产运营;对种粮大户开发出了按亩产定额的信用贷款,帮助解决种粮大户的燃眉之急;保险机构还针对一些地方的主流产品开发出了保产量、保价格或保收入等类型的保险,做出了很多有益的探索。
(三)加快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融合创新
近年来,数字技术快速发展,带来了许多行业和产业的重大变革,我们要加快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的融合创新,服务于我国农业农村的发展和乡村振兴。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快乡村数字建设的要求,我们要依托订单农业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高效运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数字技术,着力解决当前农村普惠金融面临的贷款手续繁杂、成本高、风险大的问题,利用好数字技术,科学设计产品。目前的数字技术已经能够实现精准锁定用户,大数据能够将具有真实生产经营贷款需求的农户和农村经营主体筛选出来,并根据其以往的行为和诚信记录赋予其一定的信用,直接联通金融机构,可以减少中介机构,减少贷款交易环节,缩短人工审核时间,大幅降低交易成本,甚至可以实现实时申请、审核和放款,实现效率最大化;同时,在乡村基本数据和交易数据的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金融信用系统,为每一户农户和农村经营主体都赋予一定的信用评级。
(四)加快普惠金融引领的金融集成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需求往往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一定程度的金融服务集成。贷款只是农村普惠金融的一个方面。我们要用足用好多种金融工具,进一步提标、扩面、增品,要做好金融系统集成创新,将已存在的银行贷款、信贷担保、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乡村振兴基金等金融服务有机地集成和统筹起来,形成各种金融服务之间的融合化学反应和“幂数效应”。
(五)加快普惠金融服务乡村发展与建设的新领域
随着我国四十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乡村发展和建设形成了很多新领域,产生了很多新需求。在畅通国内国外两个大循环的大背景下,乡村振兴是我国扩大内需、高效服务国内大循环、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的重要领域,对普惠金融服务提出了更多的需求和挑战。十八大以来,我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的水电路气房改造升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农业“双碳”与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这些都对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从这些领域进行不断地探索、创新和改进。
(作者为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