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芳媛 邓娟
摘要: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是守住底线、防止返贫、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方面。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由于我国经济、文化区域发展不平衡,人们自身能力差异大,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尤为突出,依然存在着脱贫成效不稳定,困难人口基数大、难识别等问题,给相对贫困治理带来了挑战。因而,现阶段要在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规划,可以从科学设定标准、精准识别着手,“对症下药”从根本上提高相对贫困群体持续增收、发展致富的内生能力,并辅以兜底性的社会保障为支撑,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更多更切实际的发展机会。
关键词:乡村振兴 农村相对贫困 生成缘由 治理对策
*基金项目: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新疆精准扶贫与民族团结有机结合模式研究》(2017.6-2020.7)17BMZ118。
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了最新的工作安排,以此来指导“三农”工作。从文件作出的展望中可以得知,乡村振兴背景下实施的战略目标、具体举措等与精准扶贫背景下实施的目标方略有一定的相通性,在其理论导向和工作部署上也具有承接性和延续性。总的来看,无论是完成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还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其根本都是为了摆脱贫困状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相对贫困是当前需要迫切应对和解决的问题,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成为贫困治理的前沿阵地,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是当前我国相对贫困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相对贫困治理过程中问题最突出、最典型、最难攻坚的一部分。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如何做好这篇大文章,如何巩固好脱贫攻坚的成果、接续推进农村全面发展、防止贫困群体返贫、推动实现发展成果全体共享,是当前做好“三农”工作需要着重关注的任务。
(一)发展不平衡是农村相对贫困产生的关键原因
就相对贫困的基本内涵而言,“它是伴随经济发展过程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财富分配不合理和收入不平等的集中体现”。相对贫困是复杂多变的一种现象,它涵盖着人们物质性以及精神性的基本需求,也表现为群体间在发展上的不平衡。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的基本矛盾作出了判断,我国将在一定时期内处于一种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阶段。一是城乡之间在经济发展上不平衡使得收入分配存在较大的差距,加之福利分配的区域差异、公共产品供给不足以及金融资本在地区间、城乡间流转不均衡,致使不同群体之间的贫富差距再度增大。二是在转型中受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一些人为政策制度如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加之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的多种因素影响,进一步导致社会资源分配错位和公共服务配置不均衡,使得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态加剧。总的来看,无论是从发展状况、生活水平,还是基本资源配置上,城市要优于农村,特别城市中所具备的优渥条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使得农村大部分有条件的人更趋向于迁往城市,这样相对贫困群体就集中于农村,农村就成了相对贫困比较突出的区域。
(二)文化发展的差异是相对贫困发生的重要原因
相对贫困不仅是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造成的,文化因素在农村相对贫困形成过程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其中蕴含的消极、庸俗成分,影响着人们的思维与行动,并且难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改变。一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消极厌世”“尽人事,听天命”“墨守成规”等观念仍然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尤其在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还部分地存在保守思想,导致人们在思想根源上不愿意做出改变。二是所谓的“贫困文化”影响了部分群体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贫困文化的出现有深厚的渊源,是传统文化中糟粕的汇集,也是随时间而不断积淀而产生的一种背离主流价值的文化,是不健康的亚文化。由于时代的进步,经济上发展的不平衡,致使贫困和非贫困地区逐渐分化开来,贫困地区的人们长期生活、居住在一起形成了他们的文化价值观念,并不断地被继承下来,对人们的影响是潜移默化和深远持久的。因而,在农村地区,受这种文化的影响人们的思维逐渐被固化,在对一些问题的认知上往往容易出现偏差,以至于安于现状,不求上进,也就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脱贫工作中去,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贫困的相对性。
(三)自我发展动力不足是相对贫困形成的主要原因
从一定意义上看,相对贫困产生于群体之间相互比较心理,与主体的认知判断有关。在农村地区,贫困群体由于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物质层面的贫困容易滋生精神层面的贫困。这是因为这部分群体在心理认知层面更依赖于过去的“输血型”扶贫模式,这种模式给予了他们摆脱绝对贫困的机会,但同时助长了“等、靠、要”的惰性心理,以至于当周围大环境出现变动时,他们会产生很大的心理落差感,不愿意付诸行动和努力,固步自封从而缺少发展的内生动力。一是部分群体的主体意识不强,自身觉悟较低,对于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关注、不了解,时常安于现状,不愿意接受新的改变。二是群体发展能力不足与受教育水平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在农村地区,教育水平相对落后,人们对教育所带来的回报预期不高,限制着农村群体自我发展动力的提升,一些贫困家庭因此减少了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一定程度加大了贫困的代际传递。三是农村地區所处环境相对封闭,农民的生存居住条件较差,农村地区缺少发展潜力,使得贫困群体难以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在这种模式下,这部分群体很难通过国家就业支持以及一些帮扶性政策找到解决困境的方法,难以抵御生活中的各种风险与挑战,难以摆脱相对贫困的现状走向稳定发展的新阶段。由此可知,导致农村相对贫困现象突出的根源在于贫困群体自身,特别是人们意识的淡薄和受教育水平不高所造成的自我发展动力不足,进一步加剧着农村相对贫困的程度。
(一)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与维持问题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正处于重要的过渡时期。这一过程中,贫困治理的区域、对象、目标、策略等发生了变化,这就对农村地区的脱贫群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衔接好乡村振兴的全面实施,稳定脱贫成效,在贫困治理的新阶解决好相对贫困的难题。与此同时,部分脱贫地区脱贫基础较为脆弱,人们收入水平提高缓慢,返贫风险仍然存在。具体表现在:一是农村扶贫产业基础还不够扎实,可持续性较低。部分农村地区在扶贫过程中依靠政府的带动,在完成脱贫目标中盲目跟风,出现了规划与实施不配套的现象,导致求“快”而忽视“质”,影响产业可持续发展。此外,一些地区产业结构单一、同质化问题较为突出,不能很好地适应多元化市场发展的需求,造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较难。二是巩固脱贫成果的大环境面临着挑战。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之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国内经济波动、世界形势复杂多变,增加了经贸发展的不确定性,陷入相对贫困的农村地区在生产、消费的各个环节也会受到相应的挑战。在这种大背景下,农村相对贫困群体增收也面临着困境。增收与产业、经贸的发展联系密切,只有持续增收才能为脱贫致富提供条件,而单一的收入模式易受经济社会影响产生较大的波动,致使脱贫成效不稳定。由此可见,“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二)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数量多且识别难度大
一般来说,相对贫困群体涵盖了以收入较低、能力不足、易返贫等为特征的脱贫户或者脱贫的边缘户,以及外出务工的农民群体,贫困群体的数量较为庞大,因而难以识别和设定衡量标准。一方面,对于农村地区来说,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群体,如一些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他们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自由支配劳动力,由于缺乏可行为能力,加之应有的保障和支持不到位,使他们成为相对贫困群体中的一分子。部分老年群体、弱势妇女儿童自我发展动力不足,缺乏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物质生产资料,在劳动生产中往往受到阻碍,从而陷入相对贫困的状态。另外,一些较为脆弱的脱贫群体虽然摆脱了绝对贫困继而又从相对贫困的境遇中走了出来,但因为自身发展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当受到诸如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事故或是一些不可抗拒的突发事件,可能再次陷入贫困。另一方面,相对贫困是在比较状态下所产生的,它的目标群体数量庞大,具有变动性和流动性,加之相对贫困设定标准不统一,因人们的地区背景、经济文化、生活习惯的不同而产生差异,这就导致相对贫困群体的识别会随现实变化而出现波动。在这样的多重因素影响下,农村相对贫困所涵盖的群体范围就会处在动态变化之中,这就给相对贫困的解决与治理带来了难度。因此,在设定具体标准时要根据农村地区的发展情况来调整衡量,做到对相对贫困群体的精准识别,科学考量。
(三)农村相对贫困多维性的特点加剧治理难度
农村相对贫困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分散性的多维特点,给贫困治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一方面,相对贫困是动态变化的,具有长期性。相对贫困的衡量界定标准是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的,又因城乡差异、收入高低不断变化。同时,相对贫困囊括的人群既包括已脱贫的农村居民,又包含一些城乡流动、低收入、能力不足、患病的广大群众。因此,农村相对贫困无法在短时期内逐一击破,必将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另一方面,相对贫困的复杂性进一步加剧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难度。从成因上看,导致相对贫困的成因是多重复杂的;从治理任务看,由于人们的需求日逐渐趋于多样化,给相对贫困治理带来了更艰巨的任务,不仅要解决好物质精神需求,还要巩固好脱贫成果以衔接乡村振兴;从治理路径来看,完善农村相对贫困治理机制缺乏有效的经验,加之农村治理基础相对薄弱,产业发展融合程度较低,机械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导致人才外流,而滞留农村的村民成了留守群体,加重了治理的负担。除此之外,相对贫困极具分散化的特性。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贫困不再是集中连片而是局部分散的呈现,群体性及区域性的贫困逐渐突显出来。随着人们在城乡区域之间流动规模的扩大,相对贫困群体散状分布在城乡与农村之间,各个区域间交互式分布,加深了治理难度,影响着治理进程,这就迫切需要农村相对贫困的治理不断进行转型升级。
(一)科学设定贫困标准,精准识别相对贫困人口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相对贫困问题依旧十分突出,亟待解决。现阶段,国家对于帮扶困难群众的目标任务仍在有序推进,帮扶贫困的前提是精准识别贫困群体,精准识别要建立在科学的识别标准之上。一方面,在新发展阶段要实现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农村相对贫困标准不宜设定过高,要做好同前一阶段绝对贫困标准的有效过渡,在此基础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贫困标准,使之逐步与发达国家相衔接。同时,要注意到城乡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也会影响标准的制定,所以现阶段要结合收入水平的差异设定城乡不一的相对贫困标准。另一方面,相对贫困本身所具有的多维性与复杂性的特征没有改变,农村地区相对贫困人口不稳定性和脆弱性的特征没有改变,这类群体涵盖范围广泛,且易受到内外部因素的影响而被划入了相对贫困的范畴。因而,农村相对贫困标准不能单凭收入作为衡量的依据,应该综合多维的衡量。在标准制定时要结合农村的实际发展状况,考虑到不同层次的社会需求,需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策方针的实施、大众心理、生活习惯以及受教育程度等,只有建立科学的农村相对贫困衡量标准,才能推进贫困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完善产业就业帮扶机制,促进脱贫群体持续增收
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发展是核心,稳定就业是保障。农村相对贫困治理要从贫困监测、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入手,促进贫困群体持续性增收。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促进增收作出了部署规划。文件指出,要巩固提升脱贫地区特色产业,提高脱贫人群的家庭经营性收入,脱贫人口要实现稳定脱贫,就要抓住产业、就业两个关键,做强特色主导产业,做好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现阶段,农村地区要在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期,做足产业“文章”,促进产业升级,让农民获得更多切实利益。可以依托當地资源优势,发挥龙头企业、新兴企业的引领作用,稳固产业、市场的发展经营模式,为农村持续增收提供条件。同时,要继续发挥政策的支持作用,拓宽就业渠道,为农村地区提供稳定、可持续的就业保障,减少致贫的风险。除此之外,还要完善帮扶的监测机制,防止返贫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群体的监测,防止突发性致贫现象的出现。要及时遏制因灾、因病、因疫等导致的局部贫困,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险等帮扶措施,完善好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专项救助,为农村群体提供更多、更稳定的发展机会。
(三)激发群众发展的内生动力,防止脱贫后再返贫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帽子摘了,攻坚精神不能放松。追求美好生活,是永恒的主题,是永远的进行时。”农村地区在教育水平、成长环境、观念文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相对贫困群体的发展能力产生了一定差异,因此,要不断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脱贫的能力与水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相对贫困的治理中要继续坚持将扶贫与扶志和扶智相结合的做法,从实际入手,提升相对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激发他们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为此,农村地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帮扶教育,通过正确引导,使人们从思想上作出根本转变。可以通过政府组织技能培训,为人们提供获取自我发展一般技能的机会,发掘群众潜能,提升能力水平。同时,要注重群体的力量,号召广大群体和志愿者加入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过程中,发挥社会服务的价值,为农村相对贫困人群提供更多就业、创业机会;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如发展特色种植业、旅游业,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机遇;可以通过大力发展助农扶农工程,利用网络电商平台增进宣传推广的力度,帮助农户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这样能够使贫困群体受到应有的重视,不断帮助贫困群体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使他们从根本上摆脱相对贫困的境地。
(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部脱贫,并不是说就没有贫困了,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而是指脱贫攻坚的历史阶段完成了。相对贫困问题存在,我们帮扶困难群众的任务永无止境”。助力贫困群体提高自身的脱贫能力,除了从根本上为他们提供解决困境的途径和方法外,也离不开政府的大力帮扶与支持。通过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務,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来保障贫困群体的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通过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真正发挥其兜底性作用,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红利。为此,要加大资金支持与投入,使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等方面配置到位,在“不愁吃、不愁穿”的基础上,落实农村村民的教育需求,落实基本医疗保障服务,让他们能够享有充分的就业与发展机会。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的差距,逐步实现均等化发展。此外,还要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与帮扶制度,加大社会福利和补贴的力度,使作为兜底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地发挥作用,帮助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稳增收、稳致富,提高广大困难群体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五)乡村振兴背景下推动相对贫困治理取得新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当前,在国家的帮扶支持与政策倾斜下,我国脱贫攻坚战的各项任务和指标已经全部完成和实现,正在向实现乡村振兴迈出坚实的一步。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巩固落实好脱贫攻坚战取得胜利果实,也要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推进农村相对贫困治理取得突破,向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一是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领中,党中央强调了要加快巩固与实现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于一些欠发达的农村地区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行政策的倾斜和帮扶,保持相对贫困地区持续稳定的发展。对于落后地区特别是处于相对贫困的农村地区,要扎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要继续加强对贫困的地区的监测与帮扶,时刻掌握群众的动态与发展状况,推动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长效机制,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时所指出的,“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动态监测帮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清零”。二是我国十分重视农村地区的发展进步,要持续加强对农村地区的支持与帮扶,继续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的发展。农村相对贫困群体是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需要优先支持和帮扶的对象,对农村相对贫困群体要给予大力的支持和保障,要结合当地实际把乡村建设得更加完善。因而,要立足于资源的多样性和有利的自然环境,发展特色乡村产业;要加大对农村的科技帮扶和人才支持,推动农村向科技化、现代化发展;要结合区域地理优势,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文体娱乐项目,不断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三是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村人群要利用网络媒体等新方式,激发农村群体发展的积极性。通过电商、直播、自媒体平台拓展销售渠道,给予相对贫困群体更多的扶持支持。在各种政策、产业、组织的支持帮扶与引导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市带动农村发展,使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实现全面的振兴。在政策支持和国家帮扶下,不断推进乡村、农业发展壮大,有效带动经济发展,为相对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增收机会和可供选择的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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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责任编辑: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