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锦希 吴玲君 李伟 陈莹
通信作者:丁锦希,教授,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为全国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国家药物政策专家库成员、国家医疗保障局专家库成员、国家卫健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政策研究组委员、中国药学会医药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卫生法学会医药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疗保障研究会医疗保险专委会常务委员。
研究方向为医保管理与医药市场准入、药物经济学评价。近5年来,共主持100余项科研课题,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务院医改办6项、国家医疗保障局14项、国家卫健委12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6项、国家人社部5项。出版专著4部,发表论文100余篇。
摘要:我国恶性肿瘤发病率、死亡率居高不下,给患者家庭及社会造成较大经济负担。扩大抗肿瘤药物医保报销范围、确保患者用药可及性是有效防治恶性肿瘤的关键措施。随着我国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建立,新型抗肿瘤药物准入工作愈加规范,本文聚焦新型抗肿瘤药物医保准入政策,从政策效应、准入流程和发展趋势三方面剖析我国抗肿瘤药物医疗保障的制度成就和难点问题。
关键词:新型抗肿瘤药物 医保准入 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R951;R979.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6—1533(2022)S2—0106—10
引用本文丁锦希,吴玲君,李伟,等.新型抗肿瘤药物医保准入政策评析及趋势展望[J].上海医药,2022,43(S2):106-115.
Policy review and trend outlook of medical insurance access for new antitu-mor drugs
DING Jinxi',WULingjun',LI Wei',CHEN Ying'
(1.School of International Pharmaceutical Business,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Nanjing 211198,China;2. Pharmaceutical Market Access Policy Research Center,China Pharmaceutical University,Nanjing 211198,China)
ABSTRACT The morbidity and mortality of malignant tumors in China remain high,causing a large economic burden to patients' families and society. Expanding the scope of medical insurance reimbursement for antitumor drugs and ensuring the accessibility of drugs are the keymeasures to effectively prevent and treat malignant tumors.With the dynamic adjustment of China's national reimbursement drug list,the access to new antitumor drug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standardized.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medical insurance access policy of new antitumor drugs, and analyzes the achievements and difficulties of China's antitumor drug medical insurance system from three aspects: policy effect,access process and development trend.
KEY WORDS new antitumor drug;medical insurance access;development trend
長期以来,恶性肿瘤一直威胁我国公众健康。随着人口老龄化、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累积,恶性肿瘤发病率与死亡率持续上升。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癌症粗发病率达315.6/10万,预计到2040年我国将出现685万新发癌症病例和507万死亡病例。
有效防治恶性肿瘤已然成为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工作重点之一,而保障患者用药可及是有效防治恶性肿瘤的前提。在《抗肿瘤药联合治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等配套政策支持下,我国抗肿瘤药物临床研发快速推进,据《中国恶性肿瘤学科发展报告(2021)》,抗肿瘤药物已由细胞毒性化疗药物时代迈向以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周期蛋白依赖性激酶(CDK)4/6等激酶抑制剂为首的小分子靶向药物和以程序死亡受体1(PD-1)等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为首的免疫治疗时代(2]。基于前期巨额研发成本及高研发风险,专利期内的新型抗肿瘤药物价格高昂,患者个人疾病负担较重。据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平均治疗费用数据,2020年癌症的平均治疗费用高达22~80万3。恶性肿瘤成为我国因病致贫的重要根源,是导致因病致贫的主要疾病。
医保准入政策将药品纳入报销范围,从而显著降低患者自付费用,是决定着药品能否广泛应用于临床、疾病诊疗水平能否提高的关键政策。本文聚焦新型抗肿瘤药物医保准入政策,多角度分析其政策效应,在阐述准入流程的基础上,对我国抗肿瘤药物医保准入管理制度发展趋势进行预测。
1政策效应
医保准入作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终端环节,直接关系患者利益,影响抗肿瘤药物行业发展。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出台医保准入政策并组织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不断扩大和更新抗肿瘤药物医保报销范围。2020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独家药品通过准入谈判的方式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等(5),新型抗肿瘤药物等创新药物准入机制进一步完善。
从目录调整结果来看,医保目录调整工作以满足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临床用药需求为导向,持续发挥政策效应,显著影响临床用药选择、患者个人负担及企业创新发展。
1.1增加临床选择
随着医保目录调整工作进入常态化,目录内新型抗肿瘤药物数量和种类大幅增加,2017年起连续进行的五轮医保目录调整中共累计谈判准入75种新型抗肿瘤药物,如表1所示。新型抗肿瘤药物持续准入,扩展疾病保障范围、影响临床用药理念、推进精准医疗发展,从而增加临床选择、提升保障力度。
目录内新型抗肿瘤药物数量的增加促使药品治疗领域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谈判准入的75种新型抗肿瘤药物共涉及27个治疗领域,如图1所示,缓解了部分患者无药可用的困境。
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可减轻患者负担,进而影响临床用药模式。2017年目录内抗肿瘤药物主要以传统化疗药物为主,历经5次医保目录调整后,逐渐转向以靶向药物、免疫治疗药物为主,如图2所示,更高质量地满足患者临床用药需求。
目录内同领域治疗方案不断细化,推进肿瘤治疗精准化、个性化发展。以非小细胞肺癌为例,2017年僅有3种该治疗领域用药准入,临床选择有限;而截止2021年,医保目录内共谈判准入15种新型非小细胞肺癌药物,覆盖EGFR、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等多个突变类型。针对EGFR突变,不同代际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均被纳入医保目录,如表2所示,覆盖一线、二线及后线治疗,解决肿瘤治疗的耐药性问题。
1.2降低患者负担
从近几年医保谈判结果来看,抗肿瘤药物总体降幅较高,如图3所示,2021年新增抗肿瘤药物平均降幅高达64.88%[6],显著降低患者负担。
数据显示,抗肿瘤创新药物纳入目录后的个人负担下降幅度达90%以上,有效防范了因病致贫及因病返贫的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切实保障了肿瘤患者用药,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以上海市安罗替尼医保报销情况为例,2018年首次准入降价45%,2020年续约再次降价36.98%,两轮总降幅高达65.35%,可支付性增强,如图4所示,上海市参保人的个人自付由21.5万元降至2.2万元,患者负担显著降低。
1.3激励企业创新
新型抗肿瘤药物纳入医保后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医保药品管理改革进展与成效蓝皮书》显示,肿瘤药物在全药品类别中销售金额占比从2015年第1季度的7.0%增长至2021年第1季度的13.9%。同时,抗肿瘤药物从获批上市到准入医保的时间周期逐年缩短(图5),2021年谈判新增的17个抗肿瘤药物均在近3年内上市,其中6个抗肿瘤药物实现上市当年即准入医保。
巨大的市场规模及缩短的投资回报期增强企业研发信心,并带动了行业热度提升,促进产业资金集聚,2020年我国抗肿瘤药物行业投融资数量接近60个,平均单笔投资金额达7.3亿元[8]。
大量产业资金涌入加大了新型抗肿瘤药物研发力度,企业申请临床试验数量不断增加。据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数据,2019-2021年临床试验药物均以抗肿瘤药物为主,且数量呈现逐年增加趋势,2021年化学类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数量达到422个,约为2019年的2倍9。受益于研发环境改善,在加速审评审批等政策协同作用下,我国新型抗肿瘤药物上市加速,如图6所示,2018-2021年共32个国产抗肿瘤药物上市,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产业生态显著优化。
2准入流程
针对新型抗肿瘤药物等独家药品,2021年国家医保局已初步建立“申报-遴选-测算-谈判-执行”规范化准入流程(图7)。在此基础上,2022年6月国家医保局发布《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录调整工作程序。
2.1申报环节
申报环节是药品准入医保目录的起始环节,由满足条件的意愿企业主动提交药品信息幻灯片等材料进行申报,其流程见图8。为确保提交资料的规范性、统一性,国家医保局明确了摘要:幻灯片等材料模板,要求提交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创新性及公平性五维度信息。并对提交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药品进行公示-复核-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反馈意见形成最终进入后续评审阶段药品名单。
目录调整申报制加强了企业参与度,推动创新药品加速纳入医保。新型抗肿瘤药物多适用于目录外药品申报情形一,即2017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获批上市的新型抗肿瘤药物均可进行申报。统一材料模板保证企业可精准申报产品信息,从而提高专家评审工作效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明确了申报药品治疗费用计算及相关参数,新型抗肿瘤药物应按照统一的患者体重、体表面积标准计算药品年治疗费用。
2.2遴选环节
遴选环节是提高谈判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由评审专家对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提出意见,将“疗效佳、安全性好、价格适宜”的药品纳入谈判名单。专家根据企业申报提交的五维度信息(表3)进行综合打分,对药品价值进行评估,以判断药品能否进入谈判,并就参照药物、谈判主规格等进行论证,形成意见建议,为后续测算提供参考。
结合满足患者用药需求、保证基金承受能力的目录调整原则,根据笔者理解,五维度评分标准中最关键内容应该是“临床价值”和“预算影响”两要素。
临床价值包括疾病负担、临床疗效、药物创新性等多个方面内容,关注药品是否能够满足临床未满足需求。据临床地位差异,药品临床价值可划分为填补空白、增加序贯、改善疗效、增加选择、促进竞争多个档次。对于能够填补空白、增加序贯的药品,其临床评分应优于其他目录内已有同机制/靶点药品、疗效接近仅增加治疗选择的药品。
以奥妥珠单抗为例,作为首个在滤泡性淋巴瘤领域实现诱导和维持治疗全覆盖的靶向药物,可填补医保目录内滤泡性淋巴瘤维持治疗的保障空白,具有较高的临床价值,2021年通过遴选并成功准入。
预算影响是决定抗肿瘤药物能否通过遴选的硬指标,主要考察药品治疗费用和准入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基于医保“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对治疗费用过高且并非替代目录内药品市场份额、准入后将引起大量基金支出的药品不建议纳入谈判清单。
以阿基仑赛注射液为例,该药是我国首个上市的CAR-T细胞治疗产品,用于治疗既往接受二线或以上系统性治疗后复发或难治性大B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临床疗效显著,但费用过高,在2021年申请医保准入时未能通过遴选[12]。
2.3测算环节
谈判底价的公平性与精准度是谈判成功的基础,寻找合理价格平衡点关乎着患者、医保及企业三方获益,决定着医保能否发挥战略性购买作用。
目前,国家医保局采取“背靠背”测算方式确定药品谈判底价,由药物经济学测算组及医保基金测算组就同一品种展开平行测算,相互印证,形成科学、合理的谈判底价,切实反映药品价值。
2021年国家医保局进一步明确了药物经济学组谈判底价测算路径,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药物经济学专家评估国际市场价格等药品市场价格信息,并对企业提交药物经济学评价资料进行审核,遵循价值导向,进行循证决策,综合形成合理谈判建议底价。与药经测算一致,基金组测算收集评估药品市场价格信息,强调客观评价谈判药品真实价值。在此基础上,兼顾基金的承受能力,关注药品准入后的量价效果,根据疾病负担、疾病领域预算情况等权衡制定建议支付标准。
从目录调整实践来看,测算工作坚持医保“保基本”的定位,充分评估基金和患者负担水平,遵循“价值导向”和“以量换价”两大原则。
价值导向即围绕药品提供的健康价值,关注药品对患者、家庭、经济和社会多维度效益,鼓励创新,减少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新型抗肿瘤药物相对传统药物,治疗成本更高,但是创新带来巨大临床价值,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此获得医保准入资格。以单位成本下健康产出为判断标准,机制创新、疗效显著的创新药品可获得更高的支付标准。
以量换价即强化医保战略性购买作用,依靠医保强大的购买力,引导和约束药品价格,使之回归合理水平。量价挂钩理念贯穿医保管理全程,结合《工作方案》及目录调整实践,药品准入时,将其准入后对医保基金的影响纳入测算考量维度;药品准入后,续约或新增适应症管理亦重点关注对基金的预算影响。为保障基金可持续运行,适应证人群广、对医保基金影响较大的药品,相应调降支付标准。
2.4谈判环节
形成测算底价后,企业和医保双方通过二次报价法,确定最终医保支付标准。目前的谈判时间短,涉及品种多,企业与医保双方间交流受限。限时谈判,测算规则复杂且透明度较低,在此背景下,企业价格决策考虑时间及维度有限,跨国药企决策还需与总部协商,企业决策系统性缺乏。为提高谈判成功率、体现药品多方面价值,应促进双方对产品的临床价值、竞争格局等达成共识。
为此,2021年医保局在谈判环节建立“一对一”沟通机制,加强了医保局与谈判企业之前的沟通反馈。测算专家在完成初步测算后,按品种出具“价格形成的要点、需要企业补充的信息”,国家医保局与企业进行谈判前沟通,核实补充测算所需的关键信息,确保测算结果的准确性(3]。在沟通之后,企业可以就价格形成的关键要素进行反馈,提升企业对测算价格的认可度和可预期性,进而提高谈判成功率。总体谈判成功率由2020年的73.46%提高至2021年的80.34%[4]。
2.5执行环节
为推进谈判药品落地,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谈判药品要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双通道”管理(图9)可打通社会药房供给新通道,与定点医院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渠道,满足广大患者用药需求。
新型抗肿瘤药物作为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的药品,是“双通道”药品重点纳入品种。2021年5月国家医保局公布了第一批谈判药品配备机构参考名单,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19种药品,其中13种为抗肿瘤药物(如表4所示),占比68.42%,扫清目录内新型抗肿瘤药物落地阻碍。
随着双通道政策的推进,截至2022年2月底,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在全国15.4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为4.21万家和11.26万家(16],惠及患者用药最后一公里,保障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
3发展趋势
2021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提出“鼓励药品创新发展,完善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机制[17]”。医保政策持续将新型抗肿瘤药物纳入支付范围,提高患者用药保障力度,释放行业创新活力。
但新型抗肿瘤药物准入数量的迅速增长也带来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不断迭代更新的创新产品又对准入价值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型抗肿瘤药物医保准入管理制度尚需完善。
3.1健全多層次保障体系,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自2016年起,随着审评审批制度和医保准入政策的不断优化,免疫治疗药物及靶向药物等新型抗肿瘤药物上市速度加快、准入周期缩短、准入数量激增。但高昂的治疗费用及持续增加的药物准入数量给医保基金造成巨大压力,2021年第一季度抗肿瘤药物使用金额比较2015年第一季度增加163%[18]。
依靠谈判大幅降价可保障基金可持续性,但不利于企业回收前期研发成本,可能影响企业谈判意愿,尤其对于前期投入大,在全球同步上市的first in class药物。长期来看,低价准入影响创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影响创新药的可获得性。新型抗肿瘤药物准入需求旺盛,如何平衡基金可持续性及患者用药需求?
《“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作为重点任务,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共同发展,鼓励支持商业健康保险······等协调发展”[17]。
顺应政策导向,笔者建议引入商业健康保险(下称商保),构建“独立商保-协同支付-基本医保”体系[9]如图10所示,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的原则,缓解医保基金压力,多方保障抗肿瘤药物用药,实现鼓励创新导向。
独立商保:针对治疗费用高昂、真实世界疗效数据有限的新上市抗肿瘤药物,引入商保先行支付,提高患者用药保障水平,同时收集真实世界数据,为后续医保准入提供疗效证据。目前,我国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俗称“惠民保”)发展迅速,已对多种医保目录外高值抗肿瘤药物进行保障。
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惠民保存在一定的可持续性风险。一方面,参保率较低,大部分惠民保平均参保率不足15%[20],导致总体保费收入较低,风险分散能力有限;另一方面,免赔额设置较高,普遍设置2万元2,导致实际理赔受益人较少,赔付率较低,持续参保意愿下降。
为提高目录外抗肿瘤药物保障水平、提升惠民保可持续性,笔者建议要做好产品设计和制度设计。在产品设计方面,做好产品升级工作,遵循“多缴多赔、连缴多赔”等原则,差异化设置保费方案,提升参保率。同时建立“一屏式投保、一站式结算与一单式明细”,便捷投保与结算;在制度设计方面,要进一步规范立法,并加强医保部门监管,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协同支付:新型抗肿瘤药物费用高昂且存在准入医保后的需求诱导效应,基金支出风险大。借鉴域外经验,可引入量价协议控制基金支出风险。量价协议费用分担方式为超出协定销量后企业向医保部门退款,或由医保部门调降支付标准。而我国“收支两条线”模式下,医保部门仅负责基金结算,企业无法直接退款给医保,调降支付标准又易引起结算混乱及患者公平性问题,量价协议难以实施。
结合我国国情,笔者认为可引入商保进行协同支付,共担超量风险,打通量价协议实施障碍,控制支付风险,即医保部门与企业约定抗肿瘤药物销售上限后,若实际销量在风险点内,则由基本医保支付;若实际销量超过风险点,则由商保承担理赔责任,并向医药机构支付(图11)。
除明确协同机制外,为推进量价挂钩、协同支付,仍需完善商保产品、谈判衔接等配套设计[22]。在产品设计上,针对量价协议的商保以企业为投保人,在理赔条件等方面均区别于现有产品。在谈判衔接上,引入先行谈判程序(图12),区别于常规药品先行协商,保证沟通充分,若协商失败,仍可参与常规谈判。
3.2完善基本医保准入制度,强化临床价值导向
近年来,随着研发投入规模及强度的持续提升,新型抗肿瘤药物市场竞争加速,大量企业为规避风险而研发me-too类药物,从而导致热门靶点扎堆、适应症集中,2020年PD-1临床试验登记品种高达75个。同质化竞争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浪费,制约抗肿瘤药领域的创新发展。
新型抗肿瘤药物研发投入巨大,研发方向直接受预期回报影响,作为我国医药市场的最大支付方,医保准人为药品市场化提供支持,直接关系医药行业发展。面对众多靶点及疾病领域,临床研发选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保准入政策方向。为切实鼓励创新,保障人民健康,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准入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可预期性,增强企业创新动力,满足患者实际需要。
3.2.1提高测算工作透明度
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准入流程公开化及透明化可增强医保准入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减少医保、企业双方信息不对称(24]。在测算环节,国家医保局仅明确背对背测算程序,透明度较低,部分企业甚至存在“猜价”现象,未能起到科学控费效果。
为提高规则的确定性,首先,应明确测算路径及参数,作为专家决策参考,统一相关测算方法与计算公式,规范参数来源与时效要求,减少主观偏倚,提升操作性,增强客观性。其次,可适当公开技术评审指南,目前企业对测算方法所知甚少,技术评审指南等评审依据的逐步公开可提高企业价格测算精确性。
最后,可尝试公布部分评审报告。现阶段我国仅公开药品准入结果,专家决策信息保密,公平性、规范性难受到社会监督。参考英国卫生和临床技术优化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Care Excellence,NICE)等域外由评审机构向社会公开评估文件的机制,可将企业提交的药物经济学等证据及专家决策建议及时适度向社会公开[25]。
3.2.2细化参照药物选择标准
肿瘤受多基因调控,同一疾病可存在多个治疗通路,新型抗肿瘤药物准入面临目录内诸多竞品。尽管国家医保局已明确“同治疗领域内临床应用最广泛的目录内药品”的参照药物选择标准,但受限于竞品众多,仍难以明确。笔者结合域外经验及我国实践,提出单适应证“3+2”细化标准(26],即3项主要标准(同适应证、目录内和“金标准”);2项附加标准(相似性、经济性),以提高可操作性,建立企业的合理预期,提高谈判成功率。
而新型抗肿瘤药物多適应证现象普遍,适应证分布在不同治疗领域,以拉罗替尼为例,其针对NTRK基因融合的泛实体瘤,可治疗17种恶性肿瘤(27),按照上述选择标准,仍无法确定合适的参照药物。
为解决多适应证抗肿瘤药物的参照药物选择问题,以更有效地启动医保准入测算工作,笔者在单适应证药物“3+2”选择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践,构建了多适应证药物“3+2”选择细化标准(表5):为契合多适应证药物起效机制,即统一的治疗机制广泛发挥作用,将“同适应证”调整为“同治疗机制”;为定量测量增量获益,将“临床“金标准””调整为“主适应证相同”;为提高测算精准度,调整“相似性”原则内涵,优选其他适应证更多重合、总患者人数尽可能接近的品种[28]在此基础上,根据各适应证人群和用量大小,确定适用简易调算法或完整精算法来评估测算产品谈判底价,在临床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充分体现中国医保管理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保证基金可持续(29]。
3.2.3探索藥品测算分类管理
受政策激励,伴随产业技术的积累,肿瘤治疗复杂性提高,为提高疗效、降低毒性、缓解耐药性,单一模式的肿瘤基因治疗已逐渐被多方式联合基因治疗取代[30-31];针对复发难治的肿瘤领域,出于伦理学考虑,为加速审批满足临床需求,此类药物往往采取单臂试验支持上市[32]。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上联合用药及药物依靠单臂试验上市趋势明显,准入需求持续增加,现有测算模式难以完全适用,为医保准入管理带来新挑战。
针对联合用药,精准体现临床价值,合理分配方案价格。以联用方案作为测算评估单元趋势下,鉴于用药成本增加,联合用药面临药经评价“免费不经济”问题31,临床价值如何精准测量以及方案中各药品的价格如何分配成为评估难题。参考域外主流模式,现阶段建议优选联用方案为参照药物、增加希望价值等评估考虑维度、适度提高支付阈值来平衡联合用药准入难度。同时根据方案单药归属情况和不同组合形式,系统制定联合方案的单药分配机制。
针对单臂试验药物,基于临床试验特点,优化测算评估方法。单臂试验药物基于短期得出的单组试验结果上市,面临无参照药物、无直接比对数据、测量指标为替代终点及证据不稳定四点准入评估挑战[34]。
结合域内外实践,上述挑战存在相应优化思路,具体而言,明确“代际相近、序贯相近、治疗方案可选”参照药物选择方法、通过匹配调整间接比较法实现对比评估、延长随访时间及模型拟合生存曲线评估长期获益、强化敏感性分析以减少不确定性。
探索分类管理、设计个性化的测算模式对践行目录精细化管理思路、优化抗肿瘤药物准入工作至关重要。上述特殊情况测算评估复杂,与常规测算差距较大,随着目录调整工作常态化开展,可将准入药品分为常规测算及特殊测算两大类,明确并统一测算规则,完善新型抗肿瘤药物准入机制,实现价值评估。
4结语
随着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持续完善,我国逐渐建立一套系统性、规范化的医保准入流程,在鼓励创新及谈判价值导向下,新型抗肿瘤药物的准入数量不断增加,且保障力度加大,契合“健康中国”精神,患者获益显著。
“十四五”期间,新型抗肿瘤药物的准入需求旺盛,为满足广大患者更高层次的健康需求,需保证抗肿瘤药物产业创新发展及医保基金平稳运行间的协调性、平衡性。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可持续”原则,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引入商保,协同保障患者用药费用;推进基本医保精细化管理,完善准入制度,增加工作透明度,细化准入规则,实现药品测算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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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