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核心素养是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是学生通过学科学习而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念、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是一门具有特殊性质的课程,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学科,有效培育学生核心素养是思想政治课教学的重要目标。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出:“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因此,增强学生的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是高中思想政治课的重要任务。教学实践表明,高中思想政治课在实施议题式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通过提出问题、辨析论证、分析案例、模拟体验等多种方式创设情境,可以有效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涵育学生法治素养。
议题式教学是高中思想政治课的一种教学形式,围绕提出的议题组织教学是这一教学形式的显著特征。开展议题式教学时,思政课教师要创设议题情境,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并与学生一起论述、论证问题来探究课堂教学内容,进而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能力,形成思维习惯。
议题的形式多种多样,直接以问题作为议题最为普遍,即“问题式议题”。所谓问题式议题教学情境,就是教师以直接设问的方式确定教学议题并围绕该议题创设教学情境,让学生在情境活动中探究并解决问题,最终完成相关知识的学习。
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必修3《政治与法治》的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的教学中,教师可以以“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有哪些途径”为议题去创设情境。进行情境介绍时可以让学生在课堂上观看全国或地方人大会议的录播资料,也可以提前组织学生旁听立法听证会、参加社会普法志愿活动等。让学生在情境中探究公民参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意义,了解公民参与立法的具体方式与途径。[1]
创设问题式议题教学情境的关键在于,作为议题的问题要有“议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有哪些途径”这一问题为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让社会公众参与立法,是法律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重要前提。因此,“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有哪些途径”这一问题具备了“议的可能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亿万人民共同的事业,只有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到法治建设的这项宏伟事业中,充分激发亿万人民群众推动法治建设的创造伟力,才能使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迈上更高境界。让公民参与立法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需要。因此,“公民参与立法有什么意义,有哪些途径”这一问题也具备了“议的必要性”。基于有“议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的问题去创设的情境,才能真正为议题式教学所用,才能激发学生的学法兴趣,培养其法治思维,有效提升他们的法治意识素养。
在思想政治课议题式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面对不同的观点,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参与辨别与分析的过程,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理性的判断,培养出辩证思维。同样,在法治主题的议题式教学中,辨析式法治议题的提出,有助于提升学生的道德品质、法治思维和法治核心素养。
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必修3《政治与法治》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的第八课“法治中国建设”的第一框“法治国家”中,教师可设置辨析式议题—良法之下一定会建成法治国家,让课堂教学围绕此议题展开,并且创设如下情境: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有多部法律陆续出台和修订,如《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有人认为,有了这些良法,就可以轻易地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你赞同这个观点吗?
在课堂辨析环节中,教师首先要引导学生分析法律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指出法律是治国的重器,良法之下才有可能建成真正的法治国家。接下来,引导学生明确,建设法治国家除了要出台一系列法律、建立起完善的法律体系外,还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法律的执行力,加强司法公正,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加强法治国家建设。最后,让学生明白良法与善治的关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法治国家建设首先需要有良法;善治是良法的目标,只有真正实现了善治,法治国家建设才算是卓有成效。
在“良法之下一定会建成法治国家”这一辨析式议题情境中,学生在辨别、分析的过程中,明确了良法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作用,明白了法治国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良法和善治缺一不可的道理,认识到了良法与善治的辩证关系。辨析式议题一方面彰显了法治本身的理性特征与价值,另一方面锻炼了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帮助他们树立了科学理性的法治精神。
新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与老教材相比,增加了很多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内容。这就要求教师在构思教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接受水平与理解能力,把生涩抽象的法律知识建立在可被学生感知的生活实际之中。而在教学中选取与学生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案例以案说法,是将教材中的法律知识与学生生活实际相互联系的一个好方法。在开展思想政治课议题式教学时,教师可以创设案例式教学情境,在对具体法律案例进行分析与解读的过程中,让学生感受到理性的法律知识在感性的现实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感悟法治价值,感受法治力量。
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的第一单元第一课第二框“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教学中,教师可围绕“如何维护人身权利”这个议题,创设案例式教学情境:
中学生小王在没有征得同班同学小颜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她的生活照片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微博里,小颜认为小王的这一做法构成了对其肖像权的侵犯。
这一案例直面学生生活实际中存在的、关心的并且存有困惑的现实问题—涉及法律中有关肖像权的知识,即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
判断案例中小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主要看其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博的这一行为是否经过小颜同意。如果未经小颜同意,也不存在其他免责事由,则可能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编“人格权”的第四章“肖像权”中的相关规定,是否侵犯肖像权存在多种情形,需做具体分析)。通过这一案例,学生可以知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如何不侵犯他人权利,意识到在当前互联网信息传播空前便利的背景下,必须严格规范自身行为,要遵法,也要守德。
模拟法治活动是当下比较常见的且比较成熟的一种法治教育方式。其中,“模拟法庭”已经成为许多中学开展法治教育的常规选项。在思想政治课议题式教学实践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借鉴模拟法庭的一些做法,根据教学内容确定法治议题,创设模拟式议题教学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进行相关法治知识的学习,在活动中解决法治问题,明确在相关法律问题上的模糊认知。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也可以提高他们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与能力。
例如,在人教版高中《思想政治》教材选修课程模块二“法官与律师”的教学中,教师可以围绕法官的职责、审判程序、律师的职责、辩护和代理等知识内容设置相关议题,再围绕议题选取与中学生校园生活相关的具体法治教育类活动来创设情境,比如防治学生欺凌等。选定议题、设置好情境后,教师可组织学生创作模拟法庭剧本,再依照剧本排演模拟法庭审理流程。教师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让他们通过扮演庭审法官、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公诉人或受害人等不同角色,感受审判程序,开展法庭辩论、休庭讨论,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实践一再证明,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围绕议题开展类似模拟法庭式的法治活动,会使学生收获丰富的法治知识,激发其学习法治的兴趣与热情,进而增强他们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崇尚法治的品格及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需要指出的是,议题式教学绝非思想政治课开展法治教学的唯一方式,在运用议题式教学进行法治教育时,上述创设议题情境的案例也绝非唯一。总之,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可以增强学生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核心素养,是每一个中学政治教师应知应会的教学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