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聪,王 磊,王金天,张飞鹏
(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其蕴含的道理在于迁徙有助于穷人跨越贫困陷阱的沼泽,获得人生新的发展,也正因为此,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将搬迁作为重要的反贫手段[1]。中国有很多人口生活在偏远崎岖的地区,自然空间的隔离不仅不能吸引资本、技术和其他经济要素的高度积聚,还提高了解决区域内交通、电力通信、农业减灾和医疗健康的投入成本,使本地居民陷入了持续的贫困。截至2015年底,全国近1 000万人还生活在“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的地区,常规的就地开发式扶贫无法拔出贫困的病根,因此也解决不了贫困的代际传递。对此,中国政府寄希望于易地搬迁扶贫,即将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迁至其他地区,并通过改善安置地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展增收渠道等帮其脱贫致富。事实上,在1983年中国就开展了易地搬迁扶贫试点,以解决西北农村的贫困问题。“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进一步推广到22个省的1 400多个县区,涉及群众约1 000万人。2020年12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已经完成960多万人的迁移,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防止规模性返贫、实现“稳得住”成为今后的重心。
收入流动性是指一个人或一组人不同时期在同一群体收入排序中的位置变动,是社会参与和机会均等的重要标志,反映了社会公平的改善程度[2]。国际经验表明,一个社会越具有充分的社会流动性,就越说明这个社会经济发展为每个人都提供了平等的竞争和参与机会,确保其中的任何收入阶层都能通过自身努力而非外部因素发生向上的流动[3]。收入流动有助于长期内改善收入分配关系,一个社会短期内出现适度的收入差距有助于促进不同收入阶层的竞争、提高工作效率。但是,如果长期出现收入差距并不断扩大,会给不同阶层形成心理压力,即使是各个阶层收入都在相对增加的同时,差距的扩大也会产生相对贫困的心理感觉,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4-5]。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自然、历史、文化等各种原因,某些社会群体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其社会权利难以落实,经济地位也相对较低,很容易受到其他群体的歧视以及被边缘化,这反过来又会剥夺其对社会事务的影响力,固化其在经济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导致持续的贫困。因此,在反贫困过程中,政府要注意提高贫困人口的社会地位,增强其在社会事务中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制定的社会政策亦应着重于提高穷人的经济地位。
易地搬迁不仅涉及到人口重布、社区重建,还涉及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重新调整和完善。一方面,搬迁拔掉了恶劣的自然环境这一穷根,降低了贫困人口面临的自然灾害等外部冲击风险,使他们和其他非贫困人口处于一个平等的起跑线。加之政府为改善安置区生产与生活环境采取的购房和搬迁补助、技能培训、产业扶贫等配套措施,增加了搬迁农户的生计资本和可行能力,为实现收入阶层向上流动提供了可能[6]。另一方面,搬迁打破了原来的低水平均衡,使移民处于一个更加富于竞争的市场环境,其生计状况更易受市场波动影响。搬迁尤其是远距离安置和城镇安置,可能导致移民原有以务农为主的技能不再有用、原有生活组织结构解体、食物成本上升,进而降低其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使移民家庭收入阶层有向下流动的可能性。如果搬迁户不能充分利用安置地的发展机会、实现自力更生,那么他们的生计就很难持续,就很有可能返贫[7]。易地搬迁这项系统的扶贫工程是否促进了贫困人口的阶层流动,原本处于收入下层的搬迁家庭,有更多的机会走出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还是根本没有进步?哪些家庭实现了阶层跃升,哪些向下流动了?哪些因素影响着其阶层流动?这些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加深理解易地搬迁政策的影响,还有助于把握移民的生计动态变化,为后续扶持工作提供方向。故而,本文用收入流动性表征阶层流动,研究易地搬迁农户的阶层变动及其影响因素。可能的贡献在于:与以往移民生计分析偏重绝对经济状况不同,本文更加注重家庭相对经济地位的变动,能更好体现移民的相对剥夺感受和发展机会公平性,进而预测易地搬迁政策效应的趋势,也更好地契合了易地搬迁政策扶弱济贫的初衷,是对现存文献的有益补充;根据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从微观层面识别出搬迁户这一特殊群体收入流动的决定因素,为扭转贫困代际传递过程、巩固脱贫成果提供了支撑。
搬迁移民作为重塑生存空间扭转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方式,不仅是中国精准扶贫的关键措施,也是许多发展中国家反贫困的主要工具[1]。国外关于扶贫移民的研究由来已久,关注的焦点集中在搬迁对移民家庭生计发展、社会制度变迁以及环境保护的影响等方面[8-9]。一些研究显示,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后续支持和有效沟通,扶贫搬迁导致了次生贫困、造成了移民和东道主居民之间的冲突和对立以及环境的破坏等消极后果。在老挝,旨在减贫的搬迁安置对少数民族的社会制度、生计和文化产生了重大负面冲击[10]。在印度,搬迁导致了诸如无地、无家可归、失业、发病率增加、粮食不安全、无法获得共同财产、社会脱节和边缘化等问题[1]。另一些研究则表明,搬迁促进了移民生计多样化、收入增加,改善了其生活条件和交通基础设施[11-12]。随着中国脱贫攻坚的深入推进,国内相关的研究也与日俱增。学者主要围绕搬迁政策的执行偏差、生态保护效应、减贫和收入分配效应以及对搬迁户生计资本和生计脆弱性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6,13]。结果显示,由于实践中存在“收入贫困”与搬迁瞄准机制的错位,国家、地方政府、贫困户各自行动逻辑、制度选择与利益诉求的差异等原因,易地搬迁在增加移民生计资本、降低其生计脆弱性和减少农户生态依赖度的同时,也可能产生增加搬迁户的迁移成本、搬迁对象不能公平享受政策、搬迁后家庭生计式微乃至出现阶层分化和贫困聚集等问题[14-15]。
现有关于易地搬迁移民生计的研究主要关注了收入损益、食物安全等绝对经济状况的变动,却鲜有涉及相对经济地位的变动,难以回答移民在搬迁后是否有更多的机会走出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如何减少相对贫困、缓解发展不平衡成为亟待破解的重要课题。作为机会均等的重要标志,收入流动性的提高具有促进公平和提高效率的双重意义,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相关研究主要从家庭禀赋和公共政策两个层面分析了收入流动性的影响因素。例如,章奇等发现,家庭抚养人口、人力资本禀赋和土地转包等因素对农村居民的收入流动影响显著[16]。陈琳和袁志刚研究表明,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和财富资本对中国代际收入流动的解释力达60%[17]。徐舒等研究发现国家扶贫政策增加了贫困县低收入家庭收入向上流动的机会,长远看有利于家庭跳出贫困陷阱[18]。此外,杨汝岱和刘伟、郑筱婷等、陈丽华等分别发现市场化、就业扩张和城乡迁移对收入流动具有显著影响[19-21]。总的来看,已有文献侧重于从宏观层面测度中国居民收入流动性及其影响因素,或者多从某一个方面对家庭收入流动的因素进行分析,缺少从微观层面对特定群体收入流动及其影响因素的分析和系统梳理。
农户收入是其生计选择的结果,研究农户收入流动性需要基于其生计资源和生计途径变化的考察。对此,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工具。可持续生计框架是帮助人们认识生计,特别是穷人生计状况的一个工具,它为贫困和发展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问题的核查清单,并概括了这些问题之间的联系[22]。目前使用最多的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是英国国际发展署开发的SLA,它由脆弱性环境、个体、生计资本、生计策略和生计结果五部分组成。SLA表明,在制度和政策造就的脆弱性环境中,在资本与政策和制度的相互作用下,作为生计核心资本的状况和性质,决定了选择生计策略的类型,从而导致了某种生计结果,生计结果又反作用于资本,影响资本的状况和性质[23]。SLA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和可塑性,可根据需要进行拓展和调整使之适应当地的环境,已被广泛应用于发展项目规划、设计、检查和评估。鉴于此,本文针对易地搬迁农户这一特殊群体,研究其收入流动状况,在此基础上,依据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从微观层面对导致搬迁户不同收入流动状况的因素进行梳理和识别,试图弥补已有研究的不足。
本文将收入流动分为下沉、下稳、上稳、上升4种类型。其中,上升表示从较低的收入组流向较高的收入组;上稳表示所处的收入组不变,但组内收入等级有所提升;下稳表示所处的收入组不变,而组内收入等级不变或下降;下沉表示从较高的收入组流向较低的收入组。由此,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就转化为识别哪些因素影响家庭收入发生了此种类型的流动而非其他类型的流动。实证研究中,当结果变量为二元选择变量时,应采用二元Logit模型进行估计,而结果变量涉及3种以上的类别变量时,需采用多元Logit模型进行估计。因此,本文使用多元Logit模型进行估计。
多元Logit模型可视为对结果变量中各类结果两两配对后构成的多个二元Logit模型实施联合估计,其关键在于选定参照组,所有系数都是相对于参照组进行估计。设y为结果变量,x为解释变量,选择y=b为参照组,则包含J类结果并有k个解释变量(包含常数项)的多元Logit模型可表示为:
(1)
这是一个由J-1个Logit函数组成的方程组,式(1)中有(J-1)×k个参数。当j=b时,等式左侧为ln1=0,则βb=0。即某种选择相对自己的胜算比始终为0,导致该组别对应的所有解释变量系数也都为0。
第j个组别相对于参照组的胜算比可表示为:
(2)
第l个解释变量的变化对该胜算比的影响可表示为:
(3)
其中,βjl为第j组别系数向量βj中的第l个元素。式(3)表明,保持其他解释变量不变,xil每增加一个单位,选择第j组别相对于基准组的胜算比变化为exp(βjl)。当且仅当βjl>0时,第j组别相对于基准组的胜算比大于1,并且xil的增加能够提升选择第j组别相对于基准组的概率。
进一步将等式一般化得到第j组别相对于第m组别的胜算比:
(4)
依据可持续生计框架,本文从生计资本、家庭特征、社区环境三个方面选取了解释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
表1 变量及其含义
1.生计资本
家庭资产状况是家庭拥有的选择机会、采用的生计策略和所处风险环境的基础,也是针对农村发展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切入点[22]。可持续生计框架中生计资本包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5个组分。自然资本是描述自然资源的术语,分为大气、生物多样性等无形的公共资本和土地、树木等有形资本,也可分为直接用于生产的资本以及生态服务。本文使用家庭拥有的耕地面积表征自然资本。物质资本包括用以维持生计的基本生产资料和基础设施,旨在提高家庭生产力,本文使用家庭拥有的拖拉机、摩托车等资产项目数表征物质资本。金融资本指人们在生产和消费中为取得生计目标所需要的积累和现金流,本文使用家庭储蓄(或负债)和政府补助表征金融资本。人力资本代表能力、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是最基础的生计资本,本文使用家庭在业人数、平均受教育程度、接受技能培训的人数和健康水平表征人力资本。社会资本是指人们在追求生计目标的过程中所利用的社会资源,如社会关系网和社会组织等,本文使用有无加入合作社、信贷可得性、可求助户数和亲戚中干部或公务员数表征社会资本。其中有无加入合作社、信贷可得性主要反映从社会组织中获得的支持,可求助户数和亲戚中干部或公务员数主要反映了从社会关系网中获得的支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亲戚中有干部或公务员的家庭一般有更多的社会资源。
2.家庭特征
家庭特征决定着生计资本的获得和使用,以及如何对外部环境冲击的影响做出反应。本文从人口特征、风险容忍度、搬迁安置状态和从事的生计活动四方面刻画家庭特征。其中,人口特征用惯常使用的户主性别、户主年龄和家庭负担率来表征。风险容忍度主要反映家庭对待新事物的态度,一般来讲,风险容忍度越高的家庭,越可能发现和把握新机会,并获得更多受益。问卷设置了四个问题:如果让您在村里第一个尝试种植新品种,您是否愿意冒这个风险;如果您发现干某项事很赚钱,即使有可能亏本,您是否愿意借钱进行投资;您是否觉得您所在的环境比较贫困,在生产方面必须冒险创新才能富裕起来;您是否觉得靠好运气来赚钱也不错,如买彩票。每个问题的答案都用五值法刻度,1~5表示完全不同意到完全同意,取四个问题答案的平均值刻画风险容忍度的高低,值越大风险容忍度越高。搬迁安置状态用安置方式和搬迁年份描述。安置方式主要有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类,前者主要是进城靠镇安置,有更好的公共基础设施,但对原有生产生活方式影响较大;后者主要是就近就地插花安置,对原有的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但难以彻底摆脱不利自然环境的限制。搬迁年份包括2010年及以前和2010年以后两类,陕西易地搬迁工程2011年开始实施,故前一类搬迁户多为自发移民,主要靠自身承担了搬迁安置成本,后一类属于新时期整村推进,国家、地方政府和个体三方分担了搬迁安置成本,搬迁户负担较轻,且政府在住房、就业、培训等方面给予了较多的贷款贴息、补助等财政支持。生计活动用是否从事农林生产、外出务工、非农经营表征,根据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不同的生计策略产生不同的生计结果,这可能影响家庭收入流动类型。
3.社区环境
家庭一切活动都寓于特定的环境,社区环境对家庭成长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使用交通可及性、村务参与度和所在乡镇人均收入水平三个变量表征社区环境。交通可及性体现了家庭与外部世界的联系和互动,较高的交通可及性意味着更多的商机,能增加农户参与市场并从中获利的机会。村务参与度反映农户在社区的社会地位,农户对村集体事务参与程度越高越有可能争取到更多资源和权利,这有助于巩固和提高其经济和社会地位。所在乡镇人均收入水平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本文数据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移民搬迁课题组在安康市进行的入户调查。安康市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北依秦岭,南靠巴山,汉水横贯东西,河谷盆地居中。安康的易地搬迁起始于2010年“7·18”特大洪涝泥石流灾害,从最初的避灾搬迁为主,逐渐演变为扶贫搬迁为主。作为陕西易地搬迁政策的发源地,安康市从2011年到2020年累计建设易地搬迁安置区1 364个,实现搬迁安置26.86万户94.5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303万)的31%,占全省搬迁总人数的35%。2013年和2015年底课题组两次深入安康市典型贫困县(区)实施了抽样调查。每次调查首先根据陕西易地搬迁的整体状况,以及自然条件、交通和安置区建设状况,选定四个县(区)的大型集中安置点及其周边的1个村镇作为样本框。然后,采用问卷调查为主半结构式访谈为辅的形式,通过随机抽样方法开展入户调查。调查对象为年龄18~65周岁的户主或户主配偶。调查内容包含家庭特征、生计状况、社区环境、参与移民搬迁情况等信息。两次共计发放问卷1 380份,最终得到有效的数据问卷1 156份,有效率为98.2%,其中包括搬迁户样本553个。
表2给出了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从生计资本来看,自然资本方面,搬迁户的家庭耕地面积为3.409亩,略高于非搬迁户。物质资本方面,搬迁户所拥有的资产项目数显著低于非搬迁户。金融资本方面,搬迁户的储蓄显著低于非搬迁户,由于本文调查地均为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家庭储蓄均值为负,即被调查家庭大多都有负债;此外,搬迁户获得的政府补助为0.874万元,显著高于非搬迁户的0.053万。人力资本方面,搬迁户在四个指标上的均值都显著低于非搬迁户,说明搬迁户的人力资本较为薄弱。社会资本方面,除了在信贷可得性上非搬迁户比搬迁户更有优势,其他指标上二者并无差异。从家庭特征来看,搬迁户中有77%的农户为集中安置,且68%的农户是在2010年之后搬迁的,属于陕南2010—2020年搬迁规划项目;搬迁户的家庭负担率比非搬迁户要高,风险容忍度比非搬迁户要低,但统计上都不显著;一个显著差别在于,搬迁户的外出务工比例显著高于非搬迁户的外出务工比例。社区环境上,搬迁户的交通可及性比非搬迁户的略低,搬迁户所在乡镇人均收入水平显著高于非搬迁户,说明搬迁户所在社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非搬迁户所在社区。
表2 变量描述性统计
图1 不同类型农户的收入结构对比
图1给出了不同类型农户的收入结构状况。从中可见,对所有类型的农户而言,外出务工和非农经营收入都是家庭收入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但相对而言,搬迁户、集中安置户收入组成中,外出务工收入、政府补助占有更高比例,非农经营收入、农林养殖收入占比更低。从搬迁时间来看,2010年以后的搬迁户相对于2010年及之前的搬迁户,非农经营收入、政府补贴在家庭收入中占有更高比例。根据可持续分析框架,在政策和制度造就的环境中,生计资本的状况和性质,决定了生计策略的类型,从而导致了某种生计结果,生计结果反作用于资本又会影响资本的状况和性质。研究表明,搬迁通常会降低移民的土地数量和质量(本文发现搬迁安置点,尤其是集中安置点与移民原有土地的距离普遍较远,这给其务农带来诸多不便),冲击原有的社会网络和组织,导致人力资本失灵,政策支持虽然降低了移民陷入“介入型”贫困的概率,但他们仍需经历生计恢复和适应的过程。因此,以上不同类型农户收入结构的差异实质上反映了在搬迁政策造就的环境中移民生计适应和转型的过程。那么,这一过程是否伴随着不同农户间的收入流动?这是有待进一步分析的重要问题。
表3进一步报告了样本农户在不同分位数水平下的收入。对于全样本,在分位数水平为0.5时的收入为30 260元,高于非搬迁户的14 666元,却低于搬迁户(后)的45 282元,在其他分位数水平上也是如此。对于非搬迁户,其收入在各个分位水平上整体均低于搬迁户,以分位数水平为0.5为例,非搬迁户的收入仅为搬迁户(后)收入的1/3。对于搬迁户,在0.1~0.7的分位数水平上,搬迁后的收入均大于搬迁前;在0.8~0.9的分位数水平上,搬迁后的收入略低于搬迁前。其中,以低分位数水平0.1为例,搬迁后收入较搬迁前提高了50%;在分位数水平为0.5时,搬迁后收入较搬迁前提高了1%;而以分位数水平0.9为例,搬迁后收入较搬迁前则下降了5%。这表明易地搬迁后,多数农户的收入都有所提高,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提升幅度更大;与此同时,一些高收入家庭则遭受了轻微的收入损失。因此,搬迁对于高收入水平农户来讲,可能存在一定的收入下降风险;对于低收入水平农户,又可能是增加收入的契机。总之,以上分析初步表明搬迁户之间存在不同程度的收入流动。
表3 样本农户在不同分位数水平下的收入(元)
为从整体上考察家庭收入流动性,按照以下步骤对样本进行分组,在此基础上展开分析。首先,将农户搬迁前后的收入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并按照10%、10%、20%、20%、20%、10%、10%的组距,把农户分为最低、较低、中等偏下、中等、中等偏上、较高、最高7个等级。接着,将最低、较低等级的农户定义为低收入组,将较高、最高等级的农户定义为高收入组,其余的定义为中等收入组。最后,对搬迁前后的收入作区分将对应农户分别归置到各收入等级。表4显示了不同收入阶层的样本分布及其收入流动状况。从中可见,不同收入组农户的比重及其流动方向有明显不同。搬迁后最低收入等级农户和最高收入等级农户的比重下降,其中最低收入等级农户的比重降幅最大,为9.57%;而其余收入等级农户的比重均呈上升趋势。也即是说,与搬迁前相比,搬迁后处于收入分布两端的农户减少,中间的农户扩大,整体收入分布变得更加扁平了。两两配对t检验结果表明,中等和中等偏上收入等级农户的收入位置变化并不显著,而其余收入等级农户的收入位置变化均显著,说明搬迁户的收入流动存在一定的异质性。
进一步分析不同流动类型农户的比例发现,原本处于低收入组的搬迁户中,有22.82%的比例从低收入组流动到了中等收入组或高收入组,超过六成的比例尽管仍然稳定在低收入组但也流动到了更高的收入等级。与此同时,原本处于中等收入组的搬迁户中只有3.44%的比例从中等收入组流动到了高收入组,另有3.05%的比例从中等收入组下沉到了低收入组;而原本处于高收入组的搬迁户中,则有近七成的农户收入下降了至少一个等级,有5.59%的农户从高收入组流动到了中低收入组。总之,以上分析一方面表明,原本处于收入分布底端10%的农户,搬迁后有了更多向上流动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表明搬迁户的发展出现了一定的分化趋势。
表4 搬迁农户的收入分组比重及流动分化状况
收入转换矩阵是研究收入流动性常用的一个工具,它源于一阶马尔可夫随机过程,Prais最早用其来分析收入流动性,并为收入流动性的公理化方法奠定了基础[24]。基于转换矩阵可以构造各种收入流动性测度指标,如惯性率指标、向上/下流动概率比值等,进而分析观测期内搬迁户在同一群体收入位置的变化。其中,惯性率是收入转换矩阵对角线上元素的算术平均值,能从整体上反映搬迁户在观测期内保持收入位置不变的概率;向上/下流动概率比值即矩阵对角线相邻两个数字的比值,比值越大,说明收入向上流动性越强,经济地位改善越明显,指标超过1说明收入向上流动性较好。
表5显示了搬迁户收入转换矩阵。从中可见:第一,被调查地区搬迁户的收入流动性整体较低,被调查农户的收入流动惯性率为69.26%,说明将近七成的家庭收入阶层没有发生变动。第二,搬迁户向上与向下流动概率的比值存在组间差异,且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呈缩小趋势。例如,较低收入等级搬迁农户向上与向下流动概率的比值为2.998,较高收入等级农户的向上与向下流动率的比值仅为0.571,说明较低收入等级的农户有更大概率实现阶层跃升,而较高收入等级的农户有更大概率发生向下阶层流动。第三,搬迁户的收入流动性存在一定的组间差异,原本处于最低收入等级的搬迁户,搬迁后保持位置不变的比率只有23.08%,而原本处于最高收入等级的搬迁户,搬迁后保持位置不变的比率高达70%。总之,基于收入转换矩阵的分析进一步印证了前文的结论,同时也表明如何促进搬迁户收入向上流动仍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为此,弄清哪些因素影响着搬迁户的收入流动十分必要。
表5 搬迁农户收入转换矩阵
本部分使用多元Logit模型分析搬迁户收入流动的影响因素。使用多元Logit模型须满足独立无关性假设(IIA),本文Hausman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卡方统计量对应的p值都大于0.1,说明模型满足独立无关性假设,适合做多元逻辑回归分析。进一步拟合优度检验结果显示,LR统计量所对应的p值为0,且McFadden’sR2为0.157,说明模型总体上拟合较好。表6汇报了多元Logit回归分析结果。
表6 易地搬迁农户收入流动的影响因素
表6表征自然资本的耕地面积每增加一亩,上稳组别相对于上升组别的胜算比将放大e-0.123倍。也即是说,给定其他变量,农户所拥有的耕地面积越大,其越有可能实现从较低收入组向较高收入组的流动。说明自然资本对搬迁户收入向上流动仍具有重要作用。表征金融资本的政府补助系数都为负,意味着给定其他变量,家庭获得的补助越多,越不可能实现除上升以外的三种情形。说明政府补助有助于搬迁户实现收入阶层跃升,但在统计上不显著。
表6表征人力资本的在业人数每增加一人,下沉、下稳和上稳这三个组别相对于上升组别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0.494、e-0.429、e-0.706倍;平均受教育程度每增加一个层次,下沉和上稳这两个组别相对于上升组别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0.835、e-0.627倍。也即是说,给定其他变量,家庭在业人数越多,越不可能实现除上升以外的三种情形,且均在统计上显著;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家庭越不可能实现收入向下流动,且均在统计上显著。就业对搬迁户可持续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移民从原居住地迁往安置地,搬的不仅是硬环境还有软环境,需要经历生计适应和恢复的过程。乐业才能安居,只有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增加移民参与社会活动和创造收入的机会,才能将其人力资本转化为可行能力,进而实现阶层跃升。教育是提高人力资本质量的重要途径,以往研究表明受教育程度和报酬率成正比,本文研究进一步证实受教育程度对搬迁户收入向上流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说明教育是移民实现阶层跃升的重要途径。事实上,中国政府早已注意到教育对人类发展的作用,强调扶贫关键在于扶智,并将教育扶贫纳入国家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除以上因素外,还发现健康水平对农户收入流动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与以往研究不一致。原因可能在于,本文使用的是健康自评得分,受医疗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受访居民缺乏定期体检的机会,对自己的健康缺乏确切了解,导致这一问题回答区分度不大。以往研究认为健康作为人力资本的重要指标,不仅决定着个体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机会,也很大程度会影响整个家庭的生计。良好的健康通常意味着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收入,而健康条件的恶化不仅会降低劳动生产率,也将增加家庭开支,乃致“因病致贫”。故而,农村减贫不仅要重视教育也要重视健康。
社会资本方面,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相较于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收入流动为下沉和上稳(相对于上升)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14.582、e-15.208倍;信贷可得性每增加一个单位,下稳和上稳相较于上升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0.381、e0.7倍。也即是说,与没有加入合作社的农户相比,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更有可能实现阶层跃升,均高度显著,这与刘杰等的研究相一致[25]。信贷可得性的增大虽然不足以让农户实现从较低收入组向较高收入组流动,但能显著增加实现下稳和上稳(相对于上升)的概率,且比较可知,农户实现上稳相对于下稳的概率更大。相对而言,可求助户数、亲戚中干部或公务员数对农户收入流动并无显著影响。如果说有无加入合作社、信贷可得性两个变量体现为正式组织的支持,可求助户数、亲戚中干部或公务员数体现为非正式组织的支持,那么以上结果表明,在搬迁户后续发展中来自正式的社会支持发挥了更显著的作用。究其原因,可能是搬迁对移民原有的社会网络和关系造成了冲击,使其可利用的非正式社会资源有所降低,因此在后续发展中不得不更加依赖正式组织的支持。研究结果启示,加强搬迁后的正式支持对于移民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家庭层面,家庭负担率每提高一个比例,下沉、下稳和上稳这三个组别相对于上升组别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1.146、e-0.969、e-1.617倍,且均高度显著。即给定其他变量,家庭负担率越高,农户收入流动越不可能为除上升以外的其他三种类型。这与通常预测不一致,一般情况下家庭负担率越高其向上流动的概率应该越低。但考虑到在广大农村地区,孩子和老人往往是作为辅助劳动力存在的,不是通常认为的“负担”而是潜在的人力资本,上述结果也就不足为奇。但这并不意味家庭负担率越高就越好,因为过多的劳动可能会挤占孩子学习时间、损害老人健康,进而对家庭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风险容忍度每增加一个单位,下沉和下稳这两组别相对于上升组别的胜算比将分别放大e-0.592、e-0.673倍。即给定其他变量,农户的风险容忍度越高,其收入向上流动的概率越高。可能是因为,风险容忍度越高的家庭,通常会更积极寻找新机会、尝试新路子,因此更有可能获得高收益。这说明思想观念是影响家庭成长的重要因素,因此扶贫要重视“扶志”。相较于2011年以前搬迁的农户,2011年及以后搬迁的农户收入流动为上稳的胜算比(相对于上升)将放大e-1.504倍。2010年及以前搬迁的家庭多为自发移民,而后搬迁的多为整村推进移民,后者在实施搬迁和后续安置中具有更多的政府补助、贷款贴息等财政资金支持,搬迁负担较低,因此有更大机会实现收入向上流动。这反映了政策支持对移民发展的重要性。安置方式对农户收入流动的作用不显著。究其原因,调查地移民安置主要有集中和分散两种方式。前者多为进城靠镇安置,它有助于节约土地、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利用率以及移民管理,同时靠近市场,有更多就业机会。但集中安置点大多与原有村落和农地相距较远,这对农户生产和生活的冲击较大,搬迁后农户面临人力资本失灵和生计转型的压力。分散安置大多为就近就地安置,对农户生产和生活方式冲击较小,但不利于摆脱原有不利自然条件的限制。因此,不同安置方式各有利弊,其影响可能一段时间后才更明确。从生计活动来看,从事农林生产和非农经营能显著增加下稳和上稳的概率,且上稳的概率更大,而外出务工仅对增加下稳的概率具有显著作用。可见,虽然农林收入占搬迁户总收入的比重已非常低,但农林生产对于维持家庭收入稳定仍有重要作用。可能由于外出务工已成为搬迁户最普遍的生计方式(调查显示高达84%的搬迁户有外出务工行为),是否外出务工对于搬迁户收入向上流动无显著影响。相对而言,非农经营能显著增加上稳的概率,说明发掘自身优势、积极融入市场进程可能是搬迁户实现收入阶层跃升的有效途径。
社区因素方面,交通可及性每增加一个单位,下沉、下稳和上稳组别相对于上稳组别的胜算比就会分别放大e12.06、e12.61、e11.771倍,且均高度显著。也即是说,家庭到主要公路的距离越远,其收入流动为下沉、下稳和上稳(相对于上升)的可能性越大。这说明交通可及性对搬迁户收入向上流动具有重要作用。搬迁移民大多远离农地,面临生计转型的压力,更高的交通可及性意味着更容易和外部世界进行互动和联系,以及更多参与市场的机会,由此农户可能更多受益,反之反是。除此之外,村务参与度和乡镇人均收入水平对搬迁户收入流动无显著影响。
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原本生活在偏远地区的居民容易被边缘化而处于经济分配中的不利地位,因此扶贫政策要注意提高穷人的经济地位。本文采用陕南易地搬迁农户调查数据,考察了搬迁户在搬迁前后的收入流动性及其影响因素。将家庭收入分为七个层级和低中高三个组,在此基础上将收入流动分为上升、上稳、下稳、下沉四个类型,实证分析发现:第一,搬迁户的收入流动性存在显著的组间差异,搬迁后,最低收入层级和最高收入层级的农户比重都有所下降,中等收入组农户比重进一步上升。第二,尽管处于收入底端10%的家庭较大比例实现了向上流动,整体上搬迁户的收入流动性仍偏低。第三,家庭在业人数、平均受教育程度、有无加入合作社、信贷可得性、家庭负担率、风险容忍度、搬迁年份、生计策略和交通可及性显著影响着搬迁户的收入流动性。
本文研究对促进移民收入向上流动、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启示。第一,要千方百计增加就业机会,促进移民生计方式转型升级。产业是就业之本,增加就业的关键是促进产业振兴,因此应通过适当的产业扶持培育一批与当地禀赋条件相适应的产业集群,以产业的振兴保障就业稳定。劳务输出是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应通过完善劳务市场服务,促进有条件的家庭进行劳务输出。与此同时,对于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移民,应通过搞活村集体经济、搞好家庭养殖以及发展高附加值农业等,为其创造家门口的就业机会,确保有稳定的收入。除此之外,要持续监测移民就业状况,及时提供精准的就业帮扶。第二,要“智、志”双扶,培育移民的内生动力。人力资本是家庭持续向上流动的根本动力,因此扶贫关键在于扶智。一方面,要保证移民子女义务教育参与率和教育质量,提高他们的市场竞争力,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另一方面,要保障移民的健康状况,降低其因病致贫的风险。应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家庭医生制度和社区医院、清洁水和能源等配套基础设施,普及健康知识、帮助人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防大患于未然。思想观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家庭的发展方向和层次,本研究表明那些风险容忍度较高的家庭具有更高向上流动的概率。因此,扶贫还要注重扶志。为此,不仅要引导移民摒弃落后保守的思想、树立积极进取的观念,还要切实减轻家庭负担,免除其后顾之忧。具体而言,一要扩大安置社区社会保障和养老保障覆盖面,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二要加强政府转移支付,降低移民群众的生活成本;三要提高医疗保险覆盖面、完善医药价格调节监督机制,降低移民群众的医疗负担。第三,要加强组织支持,形成以强带弱的互助机制。移民的发展离不开社会资源的支持,搬迁一定程度冲击了移民原有的社会网络和关系,使其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有所降低,因此应加强正式社会组织的支持。为此,一要通过诸如提高信贷可得性等措施保证正式组织资源的供给,弥补移民非正式社会资源的缺失,使其安全走出过渡期[26]。二要通过兴办合作社等方式重构移民的社会网络和关系,发挥乡村能人和精英的带动作用,形成村组互助机制,逐步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