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董,原铭旋
1.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静配中心,山东青岛 266109;2.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急诊药房,山东青岛 266109
心力衰竭属于心内科疾病的一种, 主要由各类心血管疾病发展到终末期后产生, 症状表现多以水肿、呼吸乏力、运动耐力降低为主[1-2]。 此类疾病的发病人群主要集中在老年群体, 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该疾病的发病率也在逐步递增,这对患者生活质量也会构成诸多不利影响[3]。在对心力衰竭患者实施临床诊治时, 利尿剂是必不可少的治疗药物,常规用药多以托拉塞米为主,该药虽然能够产生一定的利尿效果,但是在利尿的同时,也会造成患者机体钠离子大量排出, 继而诱发低钠血症的出现, 且长时间用药会对水重吸收作用产生促进效果,因此整体效果存在不足[4-5]。而托伐普坦同样也属于利尿药,其为特异性精氨酸加压素的一种,作用在机体中不但能够产生较好治疗效果, 同时还能够确保患者机体电解质水平能够维持在稳定状态[6]。有研究认为, 将二者联合应用则会进一步促进治疗效果的提升, 选取2019 年4 月—2021 年4 月来院接受治疗的88 例老年心力衰竭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展开对比研究,现报道如下。
选取88 例老年心力衰竭患者纳为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将其均分为两组,各44 例。 其中研究组患者包括男25 例,女19 例;年龄60~81 岁,平均(67.51±3.27)岁;根据心功能分级进行划分,包括30 例心功能Ⅲ级患者以及14 例心功能Ⅳ级患者;病程7~18 年,平均(11.27±2.16)年。 对照组患者包括男26 例,女18 例;年龄61~80 岁,平均(67.70±3.13)岁;根据心功能分级进行划分,包括31 例心功能Ⅲ级患者以及13 例心功能Ⅳ级患者; 病程8~19年,平均(11.35±2.08)年。 两组患者基本临床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该次研究是在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通过后开展,所有纳入的研究对象及其家属均对研究内容知情同意,且在相关知情告知书中签字确认。
纳入标准:①年龄≥60 岁;②经过临床诊断符合心力衰竭诊断标准;③一般资料完整;④对此次研究相关药物不存在用药禁忌证。
排除标准:①近2 个月接受心脏手术治疗患者;②有恶性肿瘤类疾病患者;③有严重肝肾功能异常患者;④有排尿困难或尿路梗阻患者。
两组患者在入院接受治疗时, 均采用相同的常规治疗手段,包括卧床休息、吸氧、β-受体阻滞剂、血管扩张剂治疗等。
以此为基础,研究组患者施以托伐普坦与托拉塞米联合治疗。给予托伐普坦(国药准字H20213152;规格:15 mg/片)口服治疗,1 次/d,1 片/次,连续治疗1周。 另选用托拉塞米注射液(国药准字H20051396,规格:2 mL∶10 mg)治疗,取80 mg 该药物与250 mL氯化钠溶液(250 mL)充分融合,通过静脉滴注的方式进行给药,2 次/d,同样连续治疗1 周。
对照组患者在该次研究中仅应用托拉塞米单独治疗,该药的具体治疗方法与研究组一致。
观察治疗前后两组患者心功能指标改善情况、临床指标改善情况、 临床总疗效以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①心功能指标主要包括左室射血分数(LVEF)、左室收缩末期内径(LVESD)以及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EDD),于患者治疗前后分别实施超声心动图检查后获取。 ②临床指标主要包括尿量、血钠水平、脑钠肽水平以及血浆渗透压。③临床总疗效:经过连续1 周的治疗,对患者临床疗效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心功能分级以及临床症状改善情况, 评定结果主要分为显效、有效和无效3 个方面。若患者心功能提升幅度为2 级及以上,其各项临床症状显著改善,则为显效;若患者心功能提升幅度为1 级,其各项临床症状得到一定的缓解,则为有效;若患者心功能分级以及临床症状均没有任何改变或好转, 则为无效。 临床总疗效=(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00%。④不良反应发生率:内容主要包括口干、恶心呕吐、低血压以及头晕头痛等。
采用SPSS 21.0 统计学软件分析数据。符合正计量资料以(±s)来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研究组与对照组心功能指标在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治疗,二者LVEF 水平均有升高,同时研究组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二者LVESD、LVEDD 均有降低,且研究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改善情况对比(±s)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改善情况对比(±s)
组别LVEF(%)治疗前 治疗后LVESD(mm)治疗前 治疗后LVEDD(mm)治疗前 治疗后研究组(n=44)对照组(n=44)t 值P 值35.46±5.21 35.52±5.17 0.054 0.956 51.38±3.12 39.51±2.98 18.249<0.001 48.65±4.28 48.53±4.33 0.130 0.896 33.08±2.41 45.21±3.30 19.690<0.001 58.77±4.15 58.80±4.20 0.033 0.973 41.35±3.28 55.31±2.54 22.321<0.001
两组患者临床指标在接受治疗前比较,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经过治疗,二者尿量、血钠水平以及血浆渗透压均有升高, 且研究组较对照组明显更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二者脑钠肽水平均有降低,且研究组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临床指标治疗前后改善情况对比(±s)
表2 两组患者临床指标治疗前后改善情况对比(±s)
组别尿量(mL)治疗前 治疗后血钠水平(mmol/L)治疗前 治疗后脑钠肽水平(ng/L)治疗前 治疗后血浆渗透压(mmol/L)治疗前 治疗后研究组(n=44)对照组(n=44)t 值P 值1 042.66±68.48 1 038.47±67.31 0.289 0.772 3 608.36±80.46 3 037.51±79.65 33.445<0.001 134.13±3.68 133.96±3.71 0.215 0.829 144.08±2.59 140.25±2.42 7.167<0.001 9 142.69±52.48 9 127.49±49.63 1.395 0.166 1 736.95±198.34 3 632.58±197.69 44.902<0.001 197.49±46.21 193.72±47.34 0.378 0.706 319.49±52.65 253.64±50.18 6.005<0.001
研究组临床总疗效相较对照组显著更高,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临床总疗效对比[n(%)]
研究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对照组相比,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n(%)]
慢性心力衰竭多发生于老年群体, 其在心内科疾病中比较多见,患病后会对患者心功能带来不利影响, 进而诱发机体组织器官正常血液供应及代谢障碍,此时患者往往会有排尿量降低、肾功能损伤、肺瘀血或呼吸困难等不良事件, 对其机体健康构成极大的威胁[7-8]。尤其是当该疾病处于急性发作状态时,会进一步加重患者的心脏负荷,继而出现液体潴留,此时患者需要接受及时有效的临床医治, 否则将会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甚至会危害其生命安全[9-10]。
现阶段临床中诊治方法以药物治疗最为多见,其中常见的治疗手段为静脉滴注托拉塞米, 该药物主要有排出钠离子、氯离子以及利尿等作用,不过在对肾小球滤过率方面产生的改善效果存在局限[11-12]。而托伐普坦亲和力较好, 能够增加血液中的钠离子含量,并将多余水分以尿液的形式排出,使机体体液潴留问题得到良好改善,二者联合使用,还可将彼此药效充分发挥,因此整体疗效更加理想[13-14]。 在该次研究中,研究组临床总疗效95.45%较对照组75.00%显著更高(P<0.05)。 该结果与李海英[15]在其相关报道中指出观察组总有效率97.56%显著高于对照组73.17%(P<0.05)的结果一致。 分析其中原因:在对老年心力衰竭患者实施临床诊治的过程中,以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为主,通过此类药物的治疗,能够确保机体中多余的体液、电解质外排[16]。 托拉塞米在应用的过程中,虽然也能够产生一定的利尿效果,但是其长时间用药容易对肾远曲小管上皮细胞功能受到影响,进而出现水重吸收现象加重, 并不利于提升其整体诊疗效果[17]。 而托伐普坦能够对肾脏重吸收水的过程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进而促进体液的排出,使心脏负荷得到缓解, 同时将其与托拉塞米联合使用后并不会导致不良反应的显著增多,因此安全性较好[18]。此外,该次研究结果中指出,研究组患者治疗后各项心功能指标、临床指标均优于对照组(P<0.05),也再次验证二者联合应用的有效性。
综上所述, 老年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诊治工作非常关键, 通过采取托伐普坦与托拉塞米联合治疗的方式效果显著,可以显著提升患者心功能水平,且对于各项临床指标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相对较少,安全性较高,因此值得深入探究与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