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春,王爱全,邹茶英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4)
农业科研基地是进行农业科学研究的重要载体,是实施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展示的重要平台,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引领现代农业高效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国内农业科研基地的功能越来越凸显,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基础设施等条件日益改善,固定资产数量不断增加,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加强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就是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报废、处置等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和考核,着力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科研水平、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充分掌握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的定义、分类和特点,着力在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上下工夫,才能确保固定资产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是指单位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单位价值在1 000 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 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 年(不含1 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当前,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类型主要包括土地、房屋构筑物、农机具、动植物、农业设施、科研仪器设备、家具及办公设备等,种类多,存量大。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有3 方面特点。一是固定资产配置资金渠道多,主要有科研项目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等,但配置资金产权均归国家所有,单位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二是农业科研基地较分散,监管难度大。农业科研基地一般选在地势平坦、土地集中、代表性强的偏远地区,驻地管理人员少,难以做到盘点清查常态化。三是固定资产使用者构成复杂。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实际使用者有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和农民工等,人员变动大,资产分布广,实时管理难,这也是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通过与国内一些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院、农业科技园区在科研基地的管理交流发现,近年来各农业科研基地着力加强固定资产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且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农业科研基地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管理中,采购方面层层审批,把关严格,但日常管理方面关注较少,流于形式。资金管理是“看得见”的流通资产,是履行公共职能和自身发展的根本保障,而固定资产分布范围广、内容构成杂、管理时效长,日常管理和定期盘点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导致一些单位领导不想管、不愿管。农业科研基地由于人员配置较少,制度不完善,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难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留下较多历史遗留问题。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管理人员做不到像爱护家中物件一样爱护固定资产,日常检查频率低,定期维护不及时,闲置、流失、浪费等现象较普遍,导致固定资产“未老先衰”。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制度不执行等于零。尽管各农业科研基地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也拥有完整的管理体系和专业的管理人员,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往往缺少刚性约束,出现制度置于脑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一些农业科研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往往由财务部门制定,主要侧重资产在单位内全过程的流转控制和资产会计核算的管理,而在资产的对外使用管理方面缺乏相关的规范制度,尤其是部分农业科研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远离本部,较为分散,监管不到位。
科学的本质是创新,创新是农业科研单位的灵魂。对于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很多单位仍然采用老办法,只要采购手续合理合规,入库登记后贴上标签便一发了之,后续都是由具体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负责,此做法看似简单,但后患无穷。农业科研基地一般隶属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上有时过于封闭保守,未能积极借鉴“兄弟单位”、国企、民企等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先进经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导致信息不对称、账物不相符、位置不明确、处置不及时、管理不经常等问题,造成资源浪费。
随着以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的登记造册、签字认领、标签管理等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资产的管理方式应向信息化迈进。
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在采购和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只限于满足自身工作需求,管理使用中缺少整合机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资产流动和调配不经常,对资产的占有和利用不均衡,普遍表现为资源的短缺和闲置并存,造成极大的浪费。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编配不严格,例如甲部门的资产编配在乙部门中,乙部门的资产编配在丙部门中,甚至有些固定资产编配在外聘人员手中,外聘人员岗位不固定、流动性强,容易导致管理脱节,增加工作负担。
促进单位人员内部流动,可培养复合型人才,不断提升效益效能。但在流动过程中,单位往往强调人事、组织、财务关系的转移,容易忽视其名下的固定资产转移。一般人员在岗位调整、工作地点变动时,办理交接手续不严格,名下固定资产未及时移交到位,一拖再拖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一些部门在固定资产专职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监交工作不到位,对资产清单、系统操作、管理要求等内容移交不到位,导致管理缺乏连续性。
当前,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报废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对于符合报废条件且确实无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进入处置程序。在处置过程中,有的固定资产时间久远、使用人变动频繁,找不到实物,存在以相似资产抵充、此物非彼物的现象;有资质的资产处置公司较少,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处置过程中存在低价回收的现象;有的固定资产尽管办了报废手续,但长时间无人问津,没有及时处置。
通过多年的工作实践和总结,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有了较大的改善与提升,但仍存在思想不重视、管理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利用率。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成效,应在“四定”上下工夫。
3.1.1 定分管固定资产领导
各级从宏观层面应高度重视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在领导班子分工时,要将固定资产管理列入分工内容,必须明确分管固定资产人员和相关责任要求,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检查和情况汇总,确保固定资产时刻有人管、有人问,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1.2 定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
根据单位人员岗位情况,合理安排固定资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采用以老带新、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熟练操作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全面掌握单位固定资产底数,对固定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报废实行全程管理与控制,不断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3.1.3 定固定资产各方责任人
固定资产配发后,一方面需要上级部门进行监管,更重要的管理关键点在于具体用人方面。例如,有的单位固定资产编配给甲某,而真正使用者是乙某,因此需要加强对直接使用人的管理。对此,固定资产管理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每件固定资产既要贴上编配人员标签,也要贴上正在使用管理人标签。如果是单位公用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各方责任明确,落实要求到底到边、不留死角。
3.2.1 凸显固定资产重要位置
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是衡量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是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物质保证。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购置数量大、投入经费多、分布范围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管理难度。作为管理层面,必须始终把固定资产管理摆在重要位置,不遗余力地抓紧、抓好。
3.2.2 明确固定资产所在位置
在日常工作中,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位置随意变化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固定资产位置变动后,管理人员并没有及时掌握情况。对此,单位在掌握固定资产底数的基础上,应在固定资产编号标牌上增加位置信息,分管领导、专管人员、使用人员都要了解固定资产所在位置,做到电脑中有统计表、手中有分布图、心中有明白账。
3.2.3 严管固定资产位移变动
固定资产一经配备使用,初始位置和使用管理人员固定后,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或改动。如果需要变更或改动,须经专管人员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予以办理,并在总固定资产台账中进行变更,避免造成管理混乱、推诿扯皮等问题。
3.3.1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应充分利用大数据支撑、云计算、二维码识别、物联网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不仅使管理者可以看到固定资产的总体状态,也要使每位使用者可以通过终端实时查看个人名下的固定资产数量和位置。另外,固定资产从建立总台账、建立管理卡片、制作编号标牌、领用、转移、维修直到报废,各阶段都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在标准化的管理中逐步实施。
3.3.2 建立处置评估机制
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处置应当建立评估机制,规范处置程序,安排专人负责,提高财政调节部门收入分配的能力。特别是针对本单位无权处置的大型固定资产,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做到先审批,再处置。对于科研仪器、科研设施、房屋构筑物等重要固定资产的处置及对外合作投资,应当先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之后再进行相关处置,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变更手续,更新信息系统数据,处置收益应全额上交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
3.3.3 列入年度考评指标
将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考评内容,实行积分制管理,与考核等级评定直接挂钩。要求每位职工对全年固定资产购置、转移、维修、报废等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实时掌握个人固定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要求单位对全年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梳理通报,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措施,提高广大职工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水平。
3.4.1 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培训
建立定期培训机制,熟悉软件操作流程,提高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结合年度工作进行培训筹划,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不能只停留于发文件或口头要求。涉及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的最新法规制度和最新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应安排管理人员第一时间学习和掌握,做到懂政策、重交流、会管理、熟流程,实现上下联网、资源共享、管理顺畅的管理机制。
3.4.2 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盘点清查
采用个人自查和单位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不断加大监督力度,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清查过程中,要注重工作方法,将以物对账和以账对物相结合,仔细核对账目底数和实物情况,全面彻底地掌握固定资产的来源、去向和使用情况,重视对账目不相符情况的调查,找出原因,对多余和有用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内部调剂,做好账务调整,努力提升资源整合效率。
3.4.3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管理通报
单位主管部门牵头,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形成长效固定资产管理通报制度,表彰通报在固定资产管理中表现优秀、作出贡献的人员,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失职失责、使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加强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有利于提升单位整体管理水平,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助推农业科研事业不断创新发展。各农业科研单位必须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农业科研基地固定资产管理的新模式、新理念,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