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佳
摘 要:档案管理是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全寿命周期及后续文物管理及展示利用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在实际日常操作过程中,囿于档案管理人员水平不一,保护工程质量存在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得文物保护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存在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基于多年以来文物保护工程工作的具体实践,梳理了档案管理工作在日常操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各类问题及现实状况,将我国文物保护工程管理框架与自身的思考和感悟相结合,从可操作性的层面入手,提出了解决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对策研究
Abstract: archives management of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projec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project's life cycle and cultural relics' subsequent management, exhibition and utilization. In daily actual operation, a number of factors influence Archives management of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project, involving different levels of archivists and differences of project's quality. Based on the working practice over the years, the author sorts out various problems and realistic condition encountered in daily work, makes self-thinking and self-reflection in the framework of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project in our country, and put forwards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level of operability.Keywords: The cultural relics' protection engineering; Archives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1 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重要性
文物保护工程是指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和其他具有文物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壁画等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保护工程。[1]在文物保护工程的前期立项审批、勘察设计和后期招标、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纸质、照片及录像等工程档案。这些档案材料是工程内容实施的全部记录,也是竣工验收时核查工程是否规范有序开展的直观资料,对于工程是否能够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具有关键作用。
同时,作为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物保护工程档案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后期保护管理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方向的大背景下,文物修缮的过程档案也可以作为文物展示利用中尤其是文物建筑开展陈列展览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
近年来,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度重视,随着文物保护经费的支持力度得到显著提高,基层文物部门承担的文物保护工程任务量也日益增多。为了确保文物保护工程质量,2016年来,国家文物局发布了一系列文物保护工程检查和验收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材料的整理歸档却仍是整体文物保护工程中问题较多的环节。
2 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要求
由于文物保护工程的施工对象是已经存在的不可移动文物,在保护维修要求和原则上与现代建筑工程或者是一般的房屋维修工程有着本质区别,[2]在档案整理规范中也不能简单套用现建标准。近年来,各类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都做了明确要求。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五条提到: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都要建立记录档案。[3]2003年文化部公布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文物保护工程的业主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申报机关和审批机关应当建立有关工程行政、技术和财务文件的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工程资料应当立卷存档并归入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4]2010年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中规定了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范围、内容和质量要求,统一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审查标准,并界定了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基本术语。2016年,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检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工程检查中要查阅与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批、管理等方面技术类和经济类文件。同年,国家文物局发布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验收单位组织召开验收会议时,需调阅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材料;在对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综合打分时,满分100分的工程档案占比为20%。
3 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相关内容
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要求,从文物保护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方案报批,到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内容都属于工程档案。
按照进度划分可分为前期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施工前期档案包括立项批复文件、勘察设计文本及文物主管部门的批复、招投标材料。施工中档案包括开工备案表、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施工变更记录、监理计划、监理日志、分部分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施工期间召开的各类会议纪要,工程细部做法的各类相关照片视频等。竣工资料包括工作总结、竣工图纸、整改记录、竣工验收文件等资料。
4 文物保护工程档案存在的问题
在笔者参与过的数十次的文物保护工程检查或竣工验收工作中,发现文物保护工程因文物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方案审批手续把关较为严格,前期档案材料均较为齐全,而施工中的档案管理却存在各类问题。具体如下。
4.1 档案收集不及时。按照文物保护工程要求,施工和监理日志均应在施工期间每日规范记录。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日志不规范不完整现象较为普遍,存在明显的补写、漏写情况,部分日志内容简单粗糙,仅记录天气、施工工人数量等内容,无法反映出正常的施工过程。个别施工单位甚至直接用电子日志代替施工日志。中期检查中应该有的四方会审、阶段性验收、材料产品设备合格证明、进场检测报告等资料也常有缺失,反映了施工过程中各相关单位对档案收集和整理的滞后性。
4.2 资料整理不规范。一是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内容针对性不强。虽然施工组织设计在2016年国家文物局出台了《文物建筑保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后整体章节设置和内容得到了有效的规范,但不同工程项目相互通用套用组织设计的情况较为普遍,常出现与施工内容不符的工程做法和措施。二是施工中多媒体资料(视频、照片)收集普遍不够。施工前、中、后工程同一部位对比照片不足或缺失,在竣工验收时无法完整体现施工工艺做法、隐蔽工程工序内容,对于评判工程是否按照“不改变文物原状”等文物保护原则实施带来一定难度。三是竣工资料不規范。存在施工资料中各项检查记录不签署明确意见或签章不全,缺少分项验收单等情况,甚至同一施工工序中施工和监理资料存在矛盾和冲突。四是竣工图中套用设计图现象普遍存在。施工图没有标注施工详细做法,无法准确反映实际工程量。
4.3 相关单位缺少协同配合。文物保护工程涉及文物主管部门、业主(所有权人)、规划设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单位,仅靠一个部门完成工程建档工作是远远不够的,需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参与。[5]在多数情况下,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均为工程施工的业主单位,可以直接委托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开展文物保护工程,材料也由文物部门统一汇总后存档。但个别涉及文物产权等问题的,业主单位可能为对文物保护工程相关要求和政策了解相对有限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宗教管理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只能作为业务指导部门参与部分工作。在工程档案管理中,普遍存在管理人员不专业、工程责任不明晰、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度不高等情况,竣工后档案的整理移交得不到有效保障。
5 相关建议
5.1 加强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养。目前,建筑类大中专院校中如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不少院系已专门设置了文物建筑相关专业。与考古和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不同,这些专业偏向工程实施,毕业生也已逐步成为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的中坚力量。建议在文物建筑专业教学中加入档案学相关课程,搭建学生档案知识框架体系。此外,省、市级文物主管部门也可以组织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进行文物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知识培训,[6]在学习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上,进一步掌握文物保护工程各个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及各类文物保护文件中要求的工程档案材料组成和具体内容。
5.2 加强相关单位的协作沟通。业主单位作为文物保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单位,在工程施工期间要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管理,加强对各单位工程档案收集整理的要求标准,并切实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如果业主单位不是专门的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或县级文物主管部门,还要及时接受相关文物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落实文物保护相关要求。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档案整理中,要加强沟通,保持工程档案材料的一致性。
5.3 进一步完善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和要求。建议省、市级文物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文物保护工程特点,结合文物保护管理需求,在《文物保护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基础上,进一步出台相关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验收制度和移交制度,明确工程文件的移交内容、时间、套数、质量等,使得工程档案管理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也要逐步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建设,便于迅速准确地查找和利用。
6 结语
总之,文物保护工程文件的收集和整理,虽然难度不高,却是是一个周期较长、任务量大的工作,要求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才能做好。相信随着文物保护工程验收标准的逐渐严格、工程档案管理的愈加规范、文工程从业人员水平的日渐提高,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会不断增强,在文化遗产研究、文物陈列展览和社会公众宣传方面也将发挥更大的价值和作用。
参考文献:
[1][4]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2003年第26号.
[2]郑力鹏,黄文铮.文物建筑保护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J],兰台世界.2008(01):1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s],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5]景忠良.浅议文物保护工程档案管理[J],大观周刊2013,616(04):281.
[6]梁淑敏.谈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档案管理[J],甘肃科技2009 ,25(14):77-78.
(作者单位:郑州嵩山文明研究院 来稿日期:2022-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