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婷,郑 馨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有效动力。十九大报告提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十四五”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全面促进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适当增加公共消费”。可见,当前中国对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消费增长的重视程度达到了新高度。
如果说“消费是最终需求,是生产的最终目的”,那么创业是生产的开端,是提供高质量供给的“源头活水”,也是引领和推动消费增长的源动力。自2014 年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双创”在调动亿万市场主体积极性、优化市场供给、促进就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指出,“扩大消费最根本的是促进就业”。为了实现就业目标,鼓励创业是一种重要且有效的举措,需要“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2020 年十九届五中全提出,“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这表明,创新创业与消费的有机结合将有助于增加消费总量、推动消费升级,实现扩大内需的战略目标。
如何通过创业活动促进消费增长?这一问题至关重要,对打通供给端和需求端具有重要意义。已有文献强调了创业与消费的双引擎作用,认为两者密切关联、存在复杂关系。有文献将创业者与消费者视为信息社会网络的两端,探讨二者的信息传递和决策过程(Viswanathan et al.,2010);或是分析创业行为对创业家庭消费结构的影响(徐佳和韦欣,2021)、考察家庭消费特征对参与创业的影响(Hu et al.,2019);亦或从企业战略层面探讨消费者需求对创业活动的指导意义(Priem et al.,2012)。然而,已有研究对创业影响消费的作用机理的认识还很不清晰,缺少系统的分析框架(da Fonseca and Campos,2021)。此外,创业活动存在不同类型,具有异质性,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影响消费的差异性在以往研究中尚付阙如。
基于此,本文立足于创业活动的三类效应——减少贫困效应、扩大就业效应、优化供给效应,考察创业对提升消费总量、促进消费升级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区分具有代表性和显著差异性的四种创业类型——生存型创业、社会创业、高成长型创业、创新型创业,剖析和阐明上述四种创业类型促进消费增长的不同路径和机理,并提炼出一个关于创业影响消费的综合理论框架。
本文具体探索以下几个问题:(1)创业减贫:生存型创业如何通过降低贫困、解决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促进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增长?(2)创业向善:社会创业如何满足社会需求、降低消费不平等,从而促进消费增长?(3)创业加速:高成长型创业如何扩大高质量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从而促进消费增长?(4)创业维新:创新型创业如何通过优化供给侧,推动消费升级、带动消费增长?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助于清晰和深入理解创业活动如何促进消费,并对具体的创业实践和国家政策顶层设计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已有阐述创业与消费关系的文献可以归纳为三类。第一类文献强调创业与消费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双引擎(twin engines),位于交易行为的两端且相互平行(Viswanathan et al.,2010)。创业作为供给端,提供产品和服务;消费作为需求端,是生产过程的终结;两者交互关联,构成了相互依赖的市场环境。市场中存在以创业者和消费者为两端的信息社会网络,两者的信息分享、互动方式影响消费决策和创业决策(Viswanathan et al.,2010)。
第二类文献考察创业行为对创业家庭消费结构与消费特征的影响。Krichevskiy(2014)发现,即使严格控制了种族、教育、家庭规模和财富等因素的影响,创业者的消费水平仍高于工薪阶层。徐佳和韦欣(2021)也发现,创业行为不仅提高了创业家庭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也改变了其家庭消费结构和消费特征。具体而言,与非创业家庭相比,创业家庭在生存性资料(例如耐用品)上消费量较小,但在人际关系消费和炫耀性消费上的消费率较大。
第三类文献考察消费特征如何影响创业。这类文献分析家庭消费倾向对创业倾向的影响,但结论尚未达成共识。一种观点认为,消费倾向高的家庭参与创业的概率更高,因为将大部分收入用于消费的家庭具有较高的风险承担倾向,而风险承担正是衡量创业导向的重要维度(Hu et al.,2019)。也有不同观点认为,高消费家庭参与创业的概率更低,因为此类家庭的财富积累可能有限,而资金约束是创业面临的首要问题,这阻止了具有风险承担倾向的潜在创业者获得必要的启动资本来开办新企业(李孔岳等,2019)。进一步地,Hu et al.(2019)提出消费倾向对创业倾向的影响取决于家庭财富累积是否充足:对于家庭财富值位于分布前10%的家庭,消费倾向越高越有可能参与创业。
此外,有一支新颖的文献从战略视角考察消费者洞察对创业活动的指导作用。消费者作为创业生态系统中必不可少的外部要素,在挖掘创业机会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洞察消费者异质性需求能够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Priem et al.,2012)。近十余年兴起的“基于消费者需求的战略观”(demandbased strategy)指出,消费者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购买者和使用者,而是价值共创者。相应地,企业的战略思维需要从产品主导逻辑转变为服务主导逻辑。创业者需要从消费结构出发,围绕消费者的替代性需求、多样性需求和拓展性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以消费者洞察为基础制定战略,并根据消费需求的变化调整商业模式、升级企业架构,从而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占有(Priem et al.,2018)。
综上可知,已有研究识别了创业与消费的紧密联系,并初步从微观视角研究了创业与家庭消费特征之间的关系,强调了消费者洞察对创业的指导意义,但是较少从宏观层面分析创业活动作为前置因素对居民消费总量和消费升级的影响和作用机制。其次,现有研究忽视了创业活动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并未区分不同的创业类型及其对消费的具体影响。考虑到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在目的、资源特征以及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这可能给消费带来差异化效应,因此,有必要厘清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对消费的差异化影响和具体作用机理。鉴于此,下文将在分析创业活动的效应的基础上,分别解析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如何影响消费及其中的作用机制。
在探索创业活动如何促进消费之前,有必要解析创业活动产生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在梳理和归纳已有文献的基础上,本部分提出创业活动的三类效应:缓解贫困效应、扩大就业效应、优化供给效应。这三类效应为创业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奠定了基础。
首先,创业具有缓解贫困的效应。创业作为市场手段能够缓解贫困、实现包容性增长,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有效路径之一。创业的减贫效应可以通过三种路径实现,并由此形成了三种观点:(1)补救观点。该观点的核心假定是,贫困是资源欠缺所致,由此应该鼓励低收入人群利用当地的社交网络接入资源,释放潜能,进行创业(特别是生存型创业)以寻求改变(Berner et al.,2012)。(2)改革观点。该观点认为贫困与权力、排他性等因素相关,主要是由社会排斥所致。该观点鼓励通过制度创业使社会环境和制度环境更加包容友善,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多社会支持,从而减轻贫困(London et al.,2014)。(3)革命观点。这种观点假定贫困是由于腐败和不完善的系统所致,认为完全从个人利益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出发进行创业是不合理的,而应该采取社会创业、社区企业等替代方案(Peredo and Chrisman,2006)。这三种观点对贫困来源的假定不同,但异曲同工的是,三者都认为创业活动能够产生缓解贫困的效应。
其次,创业具有扩大就业的效应。已有实证研究发现,创业能够降低失业率、提高个人收入,并且对就业的影响呈现出“短期正向的岗位创造效应、中期负向的挤出效应和长期正向的供给方效应”(张成刚等,2015)。创业的扩大就业效应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企业家效应与自雇效应。企业家效应是指,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挖掘、创造并捕捉市场机会,以雇佣的方式获取人力资源、进入市场,这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起到促进就业、减少失业的作用(董志强等,2012)。自雇效应是指,创业者采用自雇的方式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避免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这也会提升就业率(Dvouletý and Lukeš,2016)。
再次,创业具有优化供给的效应。创业活动是一个资源要素投入的过程,能够推动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市场提供价格更低、质量更优的产品和服务。在当前经济发展转型阶段,大众创业从“数量多”向“质量高”转型,社会鼓励创业者进行创新活动(余维臻和刘锋,2020)。创业者通过引入新生产方式、引入新产品和服务、创新商业模式、挖掘新消费需求、开拓新市场等多维度的创新活动使自身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水平实现跃升,能够优化供给侧结构、推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肖红军和阳镇,2020)。
以上效应中,缓解贫困效应和扩大就业效应属于社会效应范畴,优化供给(和创造财富效应①创业活动的创造财富效应,在微观上体现为创业活动能够增加个人财富,在宏观上体现为创业活动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本文对此未赘述。)属于经济效应范畴。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按照这两个维度对创业活动进行分类,为深入考察不同创业类型与消费的关系提供了基础。现有文献对创业活动进行分类的出发点和标准不尽相同。例如,按照创业者的创业动机可将创业活动分为:机会型创业vs. 生存型创业(Reynolds et al.,2002);按照创业者的经验,可分为新手创业vs. 连续创业(包括失败后再次创业)(郑馨等,2019);按照创业活动的创新程度,可分为创新型vs. 模仿型创业(余维臻和刘锋,2020)。
与以上从单一维度进行分类不同,本文采用双维度视角,同时考虑创业活动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应,可能会补充和丰富已有的关于创业活动分类的文献。具体地,如图1所示,横轴为社会效应,体现为创业产生的社会收益和社会影响;纵轴为经济效应,体现为创业产生的收入、利润和投资报酬率等。由此可划分出四个象限,分别对应四类创业活动:生存型创业、社会创业、高成长型创业、创新型创业。
①生存型创业(Necessity-push entrepreneurship)是出于生存目的,被动进行的创业形态,如“失业后养家糊口”、“缺乏就业选择而自我雇佣”等(Reynolds et al.,2002)。生存型创业与机会型创业相对应,后者是由机会驱动、主动探索和利用机会的创业活动。生存型创业的起点较低,创业者多从事低成本、低门槛、低风险、低利润的创业活动,如农民自产自销、进行小规模渔业或货运等,产生的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相对较小。
②社会创业(Social entrepreneurship)是以商业化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的创业形式,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致力于通过商业手段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刘志阳等,2019)。典型的社会企业如格莱珉银行(Grameen Bank),作为世界范围内成立最早、成绩卓越、影响广泛的社会企业,致力于向“穷人中的穷人”提供无抵押小额贷款,不追求利益最大化,旨在让金融服务深入渗透到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中。社会创业具有较高的社会效应,但经济收益性相对较低。
③高成长型创业(High-growth entrepreneurship)是一种具有较高经济影响力的创业类型。根据OECD的界定,高成长型创业是“三年年均增长率超过20%”的创业活动,其中增长率基于雇员人数和营业额两个维度综合衡量。高成长型创业能够创造经济财富,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有助于促进就业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较高的经济影响力(Audretsch,2012)。
④创新型创业(Innovation-driven entrepreneurship)与模仿型创业相对应,是一种创新性强的高质量创业模式。与模仿型创业缺乏创新性、通过模仿或跟随他人进行创业不同,创新型创业具有较高的创新程度和较强的竞争力:创业者创造性地组合资源,获得新的原材料来源、引入新的生产方式、开辟新市场、提供新产品和服务、实行创新的管理等。该类创业具有较高的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Koellinge,2008)。
图1 创业活动的社会vs经济价值创造图与类型区分
有必要指出的是,以上创业类型并非完全排他,可以存在一定的交叉,即“和而不同”。“和”是指它们同属于创业范畴,具备创业活动的一般性属性,因此不可避免存在交叉融合。例如,②与④可以交叉,即存在具备创新性(而非模仿)的社会创业活动。再如,各地正在加快培育的“高成长性创新型企业”被称为“鲨鱼苗”,正是以上③和④类型的结合。“不同”则是指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在目的、资源特征以及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等方面存在差异。例如高成长型创业会产生扩大就业效应,但其通过高速成长实现创造财富的效应更为突出。下文将从这四种创业类型出发,分别论述不同创业类型如何促进消费增长。
生存型创业是出于生存目的,被动开展的创业类型。生存型创业的概念由Reynolds et al.(2002)在全球创业观察报告中提出。此后国内出现了一些类似的概念,如草根创业(grassroots entrepreneurship)、本土创业(indigenous entrepreneurship)等。草根创业是由低端创业者在创业知识、能力和资源并不足够充分的条件下展开的创业活动,具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韧性和广泛的覆盖性。本土创业则是本地居民依托于当地资源和文化,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自主进行的创业模式。
生存型创业对消费的作用之所以值得特别关注,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从数量和规模看,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推进,生存型创业活动大量涌现且数量逐渐庞大。截至2018年,中国生存型创业占总创业的比重超过30%,在全球范围属于较高水平(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2018)。其次,从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来看,生存型创业有助于减少贫困、促进就业,其发展直接关乎低收入居民的消费增长。中国过去40 多年在通过生存型创业实现减贫方面为全世界研究学者提供了大量的实践案例和全新的研究模式(斯晓夫等,2020),如江西省井冈山市围绕茶叶、菌草、林果推进“创业式”扶贫和“淘宝村”等基于平台赋能实现生存型创业减贫等。生存型创业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稳定收入息息相关,有助于释放该群体的消费潜力,是国家政策强调的“挖掘县乡消费潜力”的动力源泉。
生存型创业提高低收入群体消费水平的作用机制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解析:(1)从减贫和增收的角度,生存型创业能够增加低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特别是在外部资源补给充足的情况下(如政府向有创业需求的贫困人口提供低息贷款和其他资源补给),生存型创业提高创业家庭收入的作用更为明显。收入增长让低收入群体有钱可花,这为提高该群体消费总量创造了基础和条件。(2)从需求牵引的角度,生存型创业多立足于本土资源,更能开发出高性价比且底层消费者喜闻乐见的产品,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刺激需求的动态平衡。例如,基于本地农产品的农村小微零售通过数字化赋能将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往外地,不仅拉动了外地市场需求,而且解决了本地农产品滞销难题,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进而带动当地消费。(3)从空间聚集和外部性的角度,生存型创业具有较高的空间集聚性,如以县域、乡域、村域为范围辐射形成“淘宝县”、“淘宝乡”、“淘宝村”,这不仅能够有效共享基础设施和中间投入品,更能够产生知识外部性和学习效应,在低收入群体间形成帮扶创业的趋势。生存型创业活动大量聚集的“淘宝村”在增加农民收入、减贫脱贫进而促进县乡消费方面凸显了重要的价值。(4)从提升思维与素质的角度,生存型创业活动逐步改变了贫困者的思维与行为模式,创业过程中通过自雇和价值创造使他们的思维从消极的“贫困宿命论”转变为积极向上的奋斗价值观。特别地,不少生存型创业者进行创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让下一代接受更好的教育,这类创业者会在子女教育消费上投入更多。综上,我们构思和整理生存型创业推动消费的机制,如图2所示:生存型创业通过增加收入、增加有效供给、提升创业者的思维与素质来促进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增长。
社会创业以解决社会问题或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是一类“向善”的创业活动。社会创业具有“商业”和“社会”的双重属性,除了保证自身财务可持续性,更着重于创造社会价值、实现社会目标,具有包容性和可持续性(刘志阳等,2019)。
社会创业为降低消费不平等提供了重要途径。消费不平等关注在消费总量提升和消费升级背后,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存在消费差异和消费分层的问题,并出现了两极化、结构化和扩散化趋势。基于社会创业的双重属性,其对消费的影响可以从经济和社会两方面阐述。社会创业的经济价值包括丰富市场上的产品种类和数量、增加企业销售收入,这都有利于扩大市场供给、促进消费。相比经济价值,社会创业的社会价值更加显著。首先,社会创业保障弱势群体的收入来源从而提高该群体的消费能力和降低消费不平等。社会创业强调扶持边缘弱势群体,能够对减轻贫困压力、降低消费分化产生持续影响,甚至带来一系列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变革,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社会创业还有助于满足社会需求和解决纯商业创业产生的负外部性问题,如贫富差距过大、产品品质无法保障等。与利润驱动的商业创业不同,社会创业出于创造社会价值的动机和强烈的社会使命驱动,更加热衷于解决社会问题、满足社会需求。国内典型的社会企业如老爸评测,以“让天下老百姓过上放心生活”为使命,进行产品的鉴定、检测并输出科普评测内容,有助于解决劣质和有毒有害消费品危害消费者权益的社会问题。综上,社会创业的商业和社会双重属性使其普惠于广大消费群体,具有降低消费不平等、提升消费水平、提高居民福利、塑造融洽社会氛围等多重价值与意义(刘志阳等,2019)。
图2 生存型创业提高低收入居民消费总量的作用机制(BOP 是Bottom of Pyramid 的缩写,一般指低价位、低收入阶层市场或穷人市场;新BOP 模式加入了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的运用)
要扩大居民消费最重要的任务是保障就业,而高成长型创业正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驱动力。Shane(2009)旗帜鲜明地指出,与其过度补贴和鼓励所有人创业,不如寻找高成长性的“瞪羚羊企业”和“独角兽企业”,聚焦于培养具有高成长潜力的创业活动。诚然,高成长型创业在雇佣更多员工、创造更高营业额方面均具有优势,对于降低失业率、促进就业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很高的价值(Audretsch,2012)。
高成长型创业可能通过以下两个路径提高居民消费:(1)发挥“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扩大居民消费”的传导作用。与生存型创业通过自雇效应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进而促进消费的路径不同,高成长型创业是通过企业家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增加就业机会来发挥促进消费的作用。高成长型创业的成长速度快,能够在创业初期实现大规模的、甚至指数级的业绩增长,因此为市场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吸纳并培养大批的专业型人才,显著提高了雇员的收入水平从而提高其消费能力,推动消费增长。此外,高成长型创业企业往往不局限于自身的成长,而是有效地拉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与融合,进一步为市场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雇员收入水平从而刺激消费。(2)发挥“价值创新——提高有效供给——推动消费升级”的联动作用。高成长型创业企业实现高速成长、获取巨大利润的根本在于遵循了“价值创新战略”。其核心是技术创新,企业拥有独创性或颠覆性技术,通过工业化生产转化将技术创新落实为价值创新,让具有独特价值主张的产品和服务快速扩散到消费市场中。这些产品和服务不仅增加了市场的有效供给,更好地满足了消费者需求,推动消费增长,甚至可能带来颠覆性的消费需求(比如,线上订餐服务),通过改变居民生活方式来进一步刺激消费。
图3 社会创业促进消费、降低消费不平等的作用机制
图4 高成长型创业促进消费的作用机制
创新型创业是实现产业升级、经济转型、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核心推动力。其核心特征是创新:创业者对资源进行创造性组合,对生产技术和生产方法、商业模式、管理模式、产品和服务等进行创新,开辟新的市场,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因此具有较强的竞争力(Koellinge,2008)。
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创业提出更高质量的要求相关,创业结构需要从“量”的增长转向“质”的提升。改革创业结构的首要任务是提升具有高潜力、高质量的创业活动的比重(余维臻和刘锋,2020)。创新型创业正是高质量创业活动的典型模式,是衡量一个国家创业质量的重要指标,能够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持续新动能,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提供新动力,因此受到特别关注。
创新型创业具有三个创新维度——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这三个维度并非彼此独立,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关联(余维臻和刘锋,2020)。本部分从这三个维度出发,以居民消费为落脚点,聚焦供给侧优化路径,提出创新型创业推动供给侧结构优化和升级继而发挥提高居民消费总量、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的效应。特别地,结合消费者增权的文献,本部分提出创新型创业在商业模式上的创新促进了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从企业向消费者转移,实现了消费者增权,这能够进一步带动供给侧优化,推动消费升级。下文将分别阐述。
从改革开放之后开始,随着全国各地医院的建立和我国医疗条件的逐步改善,人们的平均寿命不断上升。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整个社会的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使得大部分居民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障的福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病救治制度、城乡居民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建立,为困难人口及老年人的健康长寿提供了保障基础,平均预期寿命得到显著增加。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82年中国平均预期寿命为67.8岁,最新的《2017年中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表明,2017年中国的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已经提高到了76.7岁,较1982年提高了8.9岁。
(1)技术创新降低产品价格、推动产品专业细分化。技术创新是创新型创业活动的重要驱动力。近年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涌现,这些技术在生产环节的应用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不仅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并且提高了产品的专业化和细分化程度,用性能更高、品质更优的产品替代原有的消费品,这些均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促进消费的效应。具体地,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取决于其感知自身从该产品中获得的利益与为购买该产品付出的代价二者之间的相对关系。首先,较低的产品价格不仅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而且降低了产品的消费门槛,让更多潜在消费者拥有购买能力从而提高消费总量。其次,更专业化和细分化的产品供给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需求,提高消费者感知的产品价值,进而提高消费总量并且推动消费升级。再次,技术创新降低了消费者获得产品使用价值的成本,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用于消费其他商品,继而进一步提高消费总量。综上,技术创新型创业活动通过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产品质量,实现增加消费总量的效应;通过提高产品细分化和专业化程度实现促进消费升级的效应。
(2)商业模式创新提高消费便利性、推动消费者增权。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优化供给侧,同时为商业模式创新带来了巨大的机遇,由此涌现出许多新的商业模式,例如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底层技术逻辑的互联网平台商业模式(冯华和陈亚琦,2016)。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推动供给侧变革,极大地提高了消费便利性。一方面,以电商平台、支付平台、社交平台等为代表的平台经济极大丰富了消费者可选择的生产商和零售商并且降低产品价格,能够刺激消费、提高消费总量。另一方面,新兴商业模式如“新零售”打破了传统线下消费的边界,将居民的消费方式由线下转向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了消费便利性,不仅有效地促进线上消费,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线下消费,整体上增加消费总量。
此外,创新的商业模式推动了消费者增权,这近一步推动供给侧优化和改革,助力消费升级。基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商业模式不仅逐渐改变了居民的消费模式,也改变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让更多的权力从企业向消费者转移,导致消费者的影响力大幅提升。究其原因,商业模式创新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增加消费者的专家权和自主决策权;商业模式创新使消费群体联合成为可能,增强了消费者对企业的奖惩权,例如消费者很容易在线上对产品进行评价,甚至通过口碑、抗议等形式对创业企业的营销和运营活动施加影响;网络互动性让消费者能够采取更多行动维护其合法权益,推动权力向消费者转移。更重要的是,消费者增权直接影响了供给侧结构:影响力得到提升的消费者能够选择、定制产品,控制产品信息的接触渠道,甚至影响创业过程,这些均让消费者以往未被满足的需求得到满足,帮助消费者实现自身的个性化需求,不仅提升了消费总量而且推动了消费升级(吕兴洋等,2012)。
(3)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有效供给水平、创造新的消费需求。产品和服务创新是在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物流和材料再利用等方面开展的全面创新;该类创新使资源利用和商品定制更加高效,使得企业价值创造的能力和水平获得跃升(肖红军和阳镇,2020)。企业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能更积极地响应、更高效地满足消费需求,引致购买行为、提升消费总量。
进一步地,在基于消费者需求的战略观(demand-based strategy)的指导下(Priem et al.,2012),创新型创业企业在提高满足已知消费需求效率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挖掘和创造新的消费需求,并针对性地创造全新的产品和服务来满足新需求。这些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刺激和带动新市场,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促进新型消费,是推动消费结构升级的重要路径。例如,数字技术发展催生出众多数字化驱动的全新消费需求,这些需求依赖于多个维度的创新,最终以新产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给消费者(如社交、娱乐软件等创新地满足消费者的社交需求)。
综上,创新型创业通过技术、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三个维度的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优化供给侧的作用,激活消费潜能、提升消费总量、推动消费升级①创新型创业除了对消费总量和消费升级产生正向促进作用,也有可能对部分传统产品和服务产生替代效应和挤出效应(盛朝迅,2016),实际的影响取决于两种效应的相对强弱,有待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作用机制如图5。
创业和消费是经济增长的引擎,也是近年的研究热点。本研究剖析四种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如何分别通过降低贫困效应、扩大就业效应、优化供给效应的传导机制对居民消费活动产生积极的影响,论证了创业活动促进消费、推动消费升级的作用和机理。本部分将整合并提炼出一个综合的框架(如图6),揭示四类创业活动促进消费的整体影响机制。具体如下:
图5 创新型创业带动消费增长和促进消费升级的作用机制
(1)创业减贫:生存型创业对消费的影响主要通过减少贫困效应实现。消费不充分的部分原因是由于劳动者收入处于贫困线以下且缺乏脱离贫困的能力导致。与此相呼应,生存型创业作为低收入群体参与创业的主要模式,具有较低的进入门槛;生存型创业者可以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借助外部支持与补给,进行自我雇佣式创业,保障收入进而增加消费能力、促进消费增长。
(3)创业加速:高成长型创业对消费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财富创造与扩大就业效应实现。扩大就业效应认为消费不足是由于居民收入不高或预防性储蓄过多,因此可通过自雇和雇他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来解决消费不足的问题。高成长型创业所具有的扩大就业效应不同于生存型创业的自雇(自雇效应),而是通过为他人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就业(企业家效应)来帮助雇员实现收入增长进而促进消费。
(4)创业维新:创新型创业对消费的促进作用主要通过优化供给效应实现。优化供给效应认为消费不足是由于商品市场缺少有效供给,难以有效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相应地,需要提高供给数量、优化供给质量来改善消费不足的问题。创新型创业对优化供给侧起着关键作用。技术创新型创业活动能够降低商品价格、提高产品的专业化和细分化程度;商业模式创新型创业活动有助于提高消费便利性、增加商品供给和改变消费模式,还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增权;产品和服务创新型创业活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挖掘新消费需求、创造新的消费热点;这三类不同维度的创新型创业活动均推动供给侧结构的优化和改革,继而增加消费总量并推动消费升级。
以上四类创业活动对消费的影响路径和机制不尽相同(如图6):生存型创业通过减少贫困效应,增加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高成长型创业通过创造财富和扩大就业效应,提高被雇佣群体的消费能力;社会创业通过解决社会问题,改善消费环境;创新型创业则通过优化供给效应,激发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消费环境、消费意愿共同作用,促进消费增长。
如果说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是让老百姓“有钱消费、放心消费、敢于消费、乐于消费”,那么生存型创业让低收入群体“有必需的钱消费”;高成长型创业让雇员“有闲钱余钱消费”;社会创业着力于改善消费不平等、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放心消费、敢于消费”;创新型创业致力于培育和创造新的消费热点,增强消费意愿,让居民“乐于消费”。以上四条路径共同促进消费和扩大内需。
本文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为两个相对孤立的研究话题——创业与消费搭建起了桥梁,系统性地提出了创业影响消费的机制,填补了现有文献的不足。现有研究对创业与消费关系的探讨仅从单一维度和微观视角出发,尚未有系统、全面的分析框架。本文将创业活动对居民消费的复杂影响机制纳入同一分析框架,提出不同创业类型推动消费的具体路径和机制,这为创业与消费关系的研究打下了基础。
其次,已有研究忽略了创业活动的异质性,未探索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对消费的差异化影响。本文首次阐明了不同类型的创业活动影响消费的不同机制:生存型创业主要通过减少贫困效应帮助低收入人群实现收入保障,同时提供低端商品供给促进人群消费;社会创业通过解决社会问题,降低消费不平等,带动消费增长;高成长型创业通过创造财富效应和扩大就业效应,促进收入增长和消费增长;创新型创业通过优化供给,拉动需求,推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升级。以上分类阐述让消费动力不足的原因更加清晰,为提出和实施更具针对性的促进消费的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本研究的政策启示是,鼓励多种类型的创业活动齐头并进、共同发展,同时在提高消费能力、增强消费意愿、改善消费环境三方面下功夫。具体而言,(1)促进生存型创业,落实社会保障和收入分配制度及相关改革举措,增强低收入人群的消费能力,让低收入人群有钱花;(2)鼓励社会创业,加强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塑造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居民敢花钱;(3)激发高成长型创业,培育优质的“瞪羚企业”,建立与劳动生产率提高相适应的雇员工资增长机制,让雇员有钱花;(4)大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包括文化消费、养老消费,节能、绿色消费等,让老百姓愿意花钱。
本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探索。首先,本文聚焦创业活动对消费活动的单向影响,但不可否认创业和消费活动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双动力彼此间存在紧密的相互作用关系。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提出双向的、动态的分析框架,探讨双向互动机制。其次,我们选取两个最重要的维度(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对创业活动进行分类,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四种创业类型,但任何分类无法穷尽,未来研究可以对其他类型的创业活动进行分析,探索其如何促进消费。最后,本文聚焦于理论研究,提出了创业推动消费的理论机制,未来研究可以进行实证检验,利用案例和数据等证据补充本研究发现。
图6 四类创业活动促进消费的机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