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轶 刘 蕾 武青远
北京工商大学 经济学院 北京 100048
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战略导向,要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共同富裕工作要抓紧”。农村共同富裕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所在。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农民的主体地位,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从中国农村人口数量及其平均收入水平来看,存在着低收入人口总量过大(赖德胜,2021[1])、农民之间收入分配状况逐渐趋于复杂化的问题(魏后凯,2020[2])。这意味着推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是“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但这一人群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困难群体或者相对贫困群体,使得这一工作存在不小的难度(李实,2021[3])。显然,缩小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也是重中之重(罗楚亮,2020[4])。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其正规信贷的发展能够持续为乡村振兴“供血输氧”,是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广大农民及返乡创业者融资的主渠道(彭克强和刘锡良,2016[5])。正规信贷对农户家庭的整体福利效应明显高于非正规信贷,通过正式融资渠道获得的贷款直接用于生产和投资的比率要高于其通过非正式渠道的借款(张新民等,2001[6]),在农户创业方面更是如此(沈红丽,2021[7])。返乡创业者的正规信贷获取方式包括两种: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的商业信贷;二是政府为农民创业者提供的低息扶持信贷(李锐和李宁辉,2004[8];王轶和熊文,2018[9])。农村正规信贷的发展能够通过“输血”功能改善农民生活,也能通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来改善收入分配,实现“造血”功能(丁志国等,2011[10]),支持了脱贫人口就业创业,为乡村振兴和农民富裕富足注入新动能,成为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迈入共同富裕的重要纽带和抓手(邹克和倪青山,2021[11])。
关于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的研究,学者从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与收入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却鲜有研究从创业企业视角,将政府的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纳入同一框架,分析二者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影响。金融的“血脉”作用,不仅取决于政府扶持信贷所发挥的源头活水作用,也依赖于商业信贷的输氧作用。然而,这两类信贷能否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实现?如果能,其又有何关联?对农村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共同富裕实现是否存在异质性?两类信贷又是通过何种机制促进农村地区的共同富裕?鉴于此,本文基于2019年全国返乡创业企业调查数据,从正规信贷供给方式的视角,考察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影响,探究两种信贷对不同区域以及不同产业农民的共同富裕是否存在异质性,并检验其促进共同富裕的微观作用机制。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在研究视角上,以返乡创业企业为视角,研究创业企业获取正规信贷如何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研究发现将为正规信贷供给的联合制定以及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参考;第二,将企业获取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纳入同一分析框架,实证检验两种信贷供给方式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影响和作用机制,且深入探讨了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供给对农村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共同富裕影响的差异性,为地方制定差异性的信贷政策提供数据支撑;第三,研究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通过创业效应、就业效应以及创新效应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作用机制,为中国农村地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路径。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共同富裕目标的推进,金融服务“三农”的话题成为学界研究的聚焦点。本文针对已有研究,主要从正规信贷对农民增收、农民收入差距及其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传导机制三个方面展开文献梳理及理论分析。
正规信贷在满足生产发展尤其是非农业生产发展需要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缓解农户的生存性正规信贷约束来提升家庭的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尹志超等,2020[12]),对农民收入尤其是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的提高作用显著(张勋等,2019[13]),并最终提升了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就政府扶持信贷而言,通过降低农户贷款门槛,缓解了农户资金的短缺问题,提高了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水平(陈新忠,2021[14]),从而拉升了农村地区的整体收入水平。刘赛红等(2021)[15]认为信贷支持和农村三产融合能显著地提高农民收入。就商业信贷而言,周小刚和陈熹(2017)[16]认为商业信贷有利于提高农户借贷福利效应,若增加对受到信贷配给农户的贷款,可以显著提高其收入水平(褚保金等,2009[17]);若加大信贷的受众广度,能够满足低收入群体、农户等弱势群体的金融需求,对农民非农收入的增长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刘丹等,2019[18])。
返乡创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正规信贷供给于返乡创业企业的积极影响也间接致力于农民增收。自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返乡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以来,地方政府纷纷落实具体信贷扶持政策。一方面,面对快速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技术条件,“准入门槛”较低的正规信贷通过降低企业融资风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让返乡创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另一方面,返乡创业企业的低息贷款直接缓解返乡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助力企业盘活资源,摆脱“返乡初创企业存续期短”的厄运。同时,返乡创业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力主体为农民,正规信贷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增强了企业的用工需求,直接扩大了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来源。
关于正规信贷对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多数学者将其隐含在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研究中。部分学者认为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呈“倒U”型关系(Greenwood and Jovanovic,1990[19];胡宗义和刘亦文,2010[20])。基于中国长期存在的金融城乡“二元”结构,向城市流动的农村储蓄与本就投向城市的信贷相互叠加,进一步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Johansson and Wang,2014[21];陶珍生等,2015[22])。城乡收入差距的缩小,可通过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效应”、提升减贫效应与缓解金融资源的非均衡效应,改善城乡收入分配现状(李建伟,2017[23]),同时可提升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可得性,从而改善地区多维贫困状况(杨艳琳和付晨玉,2019[24])。再者,金融城乡“二元”结构能通过金融信贷功能的倾斜(王志章等,2021[25]),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及其扶贫效率,发挥经济增长对相对贫困人群的溢出效应,促进相对贫困人群改善收入的能力,实现包容性增长。
然而,很少有文献直接研究正规信贷对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但基于已有政策和相关研究,本文认为正规信贷供给能够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中国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政府扶持信贷的供给提高了相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由于资本禀赋上的差异而无法获得资金融通的能力(陈思等,2021[26]),扩大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了欠发达农村地区的发展能力,打通了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同样,针对返乡创业企业实施的区域差异化信贷配给和优惠利率政策也有异曲同工之妙,相较于传统模式“局部感冒,全局吃药”的信贷政策,往往能更好地做到“对症下药”,使资源更精确地流向可以带来更好经济效益的地区。依托于发达地区企业的物流、科技创新、人力资本素质等优势,信贷扶持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起点较低、营商环境较差的乡镇企业,弱化市场准入方面的体制性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保障了经济建设的积极性,有效缓解了农村融资难、融资慢等难题,促进了区域之间的产业均衡发展,缩小了不同区域间农民工的收入差距,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正规信贷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传导机制体现为创业效应、非农就业效应以及创新效应。一是创业效应。创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贺祥民和赖永剑,2020[27]),金融资本是创业最为重要的前提条件,可带来创业机会的均等化(张勋等,2019),改善收入不平等(李政和杨思莹,2017[28];Mohamad et al.,2021[29])。同时,正规信贷参与提高了农户创业的可能性(刘杰和郑风田,2011[30]),创业企业通过推进传统农业改造和促进非农产业发展,有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工业化(张应良等,2015[31]),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实现。二是非农就业效应。非农就业作为农村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是农户造血能力的直接体现。政府提供的信贷贴息资金支持,进一步提高了相对贫困户抵御风险能力和发展产业的积极性,深化了就业促进的作用。商业信贷的可得性为农户降低了金融约束和成本,有助于加速农民的人力资本积累,进而提高农村居民非农就业的能力(方观富和许嘉怡,2020[32];王永仓,2021[33])。三是创新效应。对于低收入人群而言,信贷服务可以使穷人有能力投资于新技术,提高穷人的生产力,进而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再进一步可提高农户家庭的整体福利(Luan and Bauer,2016[34];沈红丽,2021)。对于创业者而言,给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确保企业创新资金、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题有利于中小企业技术的创新(张蕴萍等,2021[35]),是利用涓滴效应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现实政策思路(彭克强和刘锡良,2016)。
上述文献分析表明,创业的确可以通过创业效应、就业效应以及创新效应来提升农民的收入,有助于缩小农民内部的收入差距。返乡创业作为创业的一种特殊形式,不仅为农村地区带来了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创新技术,更重要的是带回了创新创业的精神,这能够极大地鼓舞家乡有志之士投身返乡创业的浪潮中,从而形成返乡创业的集聚效应,全国众多县、乡镇都有自己的返乡创业园、产业孵化园等产业聚集地便是明证。产业兴旺,带来的就是当地就业人数的急剧增加,当地农民有了稳定的工资收入,帮助当地巩固扶贫效果,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另外,返乡创业者返乡创业,一般都有创新的方法和创新的技术,这些创新的方法和技术一般都来自外地创业就业期间的积累,这些创新的方法和技术极大地推动了返乡创业企业的快速发展,助推创业企业升级,帮助创业企业做大做强,进而带动农村地区共同富裕。
基于上文的文献梳理和理论分析,本文提出假说1、假说2、假说3。
假说1:返乡创业企业获取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能够促进农民增收。
假说2:返乡创业企业获取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有利于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
假说3:返乡创业企业获取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通过创业效应、就业效应以及创新效应提高农民收入和缩小收入不平等,进而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
本文研究数据为北京工商大学返乡创业项目组和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研究中心于2019年1—7月进行的联合调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全国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本次调查抽样框涉及中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农村企业。调查组织方式为项目组和招募的全国15所高校及科研单位的在读学生到公布的返乡创业地区直接进行实地调查。为保证调查对象的可靠性和样本的代表性,调查过程中采取企业定位、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全程录音;数据的审核和校对采取调查企业数据与国家税务系统的企业数据进行匹配、50%的抽查率等形式,同时,本次调查得到了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CHIPS数据库调查团队的全程指导和支持。
本次调查共计发放3120份问卷,回收2425份,问卷回收率为77.7%,其中有效问卷2082份,问卷有效率为85.9%。同时,2019年7月项目组对全国4个创业县的57个返乡创业企业进行了典型调查。上述两种方式共计有效样本量为2139个。
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分析见表1。
1. 被解释变量。提高农民收入是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农民家庭收入中来自农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是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魏后凯,2020)。因此,本文以返乡创业企业农民雇员的月均工资作为农民收入的代理变量,分析两类信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样本中农民收入的对数均值约为8.08,其平均工资约为3300元,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全国农民工的平均工资为3721元,可见返乡创业是实现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重要动能。
2. 核心解释变量。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之一为扶持信贷,是地方政府为鼓励返乡创业者所提供的低息贷款;核心解释变量之二为商业信贷,是创业者从银行和信用社支付一定的利息或提供足额的担保而获得的贷款。样本中接受过政府扶持信贷的返乡创业企业仅占8%,由于创业企业的资质和偿付能力不同,获得商业信贷的企业占比为30%,可见部分创业企业仍然面临正规信贷供给的约束。
3. 中介变量。创新是企业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和不竭的动力,满足从事新的投资领域和采用新技术的资金需求,能够提高企业生产率,进而增加农民收入和福利水平,有利于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本文将企业用创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创新效应的代理变量,样本中这一变量的均值为3.43,可见企业的创新能力处于一般和比较强之间。
4. 控制变量。本文从创业者个体特征和企业资质两个维度选取控制变量。创业者个体特征的选取借鉴王轶等(2020)[36]控制变量的选取思路,包括创业者的性别、户籍、年龄、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及婚姻状况。样本中71%的返乡创业者为男性,91%的创业者已成家,66%的企业家是农业户籍,平均年龄在40.99岁,且受教育程度集中在高中、中专、技校和大专水平,党员比例仅占15%。企业资质会影响企业的信贷获取资格,本文选取企业成立年限、风控能力、营收稳定、成本管理、纳税额及商标侵权来评价创业企业的资质。样本中返乡创业时长在0至37年之间,平均创业年限为7年左右,风险管理能力的均值为3.41,处于一般和比较强之间,65%的创业企业有稳定的营业收入,81%的企业都进行了企业的成本控制,平均纳税额的自然对数为1.06,且方差为1.56,说明返乡创业企业之间差距较大,1%的企业发生过商标侵权事件。此外,为控制不同地区对农民收入影响的异质性,本文控制了地区固定效应。
表1 变量定义及统计特征
1. 收入效应模型设定: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实现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之一是提高农民收入。为验证正规信贷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建立了RIF回归模型(Firpo et al.,2018[37])。与传统OLS回归相比,RIF回归模型能够克服由遗漏变量等产生的内生性问题,因此得到实证模型:
RIF(yi;vM(Fy))=α0+α1Crei+α2Xi+φ+ξi
(1)
其中,vM(Fy)是定义在分布函数F上的条件均值;yi为农民收入的对数;Crei为正规渠道信贷;Xi为一系列控制变量;φ为省份虚拟变量,ξi为随机扰动项。
2. 收入差距模型设定: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之二是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为验证正规信贷对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影响,本文通过基尼系数(Gini)度量农民的内部收入差距,依据Gini构建的RIF-Gini实证模型:
RIF(yi;vGini(Fy))=β0+β1Crei+β2Xi+φ+δi
(2)
为保证本文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将同时纳入阿特金森指数(Atkin),其中不平等厌恶系数为0.5、最富有的15%农民持有的收入份额(Ucs(85))、第85分位数和第15分位数iqr(85 15)之间的农民对数工资比率构成的RIF回归,作为农村内部收入不平等度量的补充指标。
3. 传导机制模型设定:正规信贷与创业效应、就业效应与创新效应。第一,正规信贷的创业效应。正规信贷的可获得性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有助于中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Karaivanov,2012[38]),以此可以引致就业需求,进而促进了包容性增长(张勋等,2019)。为检验这一传导机制,本文建立二元选择实证模型,并用Probit模型来估计:
(3)
(4)
其中,被解释变量创业类型Entrepre为二元虚拟变量,因此,背后存在一个连续潜变量,这个潜变量可理解为返乡创业类型带来的净福利或者效用,当潜变量大于0时,即创业的净福利或效用为正,农民工选择创业;否则,农民工不创业。而是否返乡创业构成了这个潜变量的可观测值。本文借鉴王轶等(2021)[39]做法,依据创业动机不同,将创业者为了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创业活动,定义为“生存型创业=1”,否则为0;若返乡创业者看重家乡独有的自然资源和外界环境激励,追求商业机会和实现更高收益而创业,定义为“发展型创业=1”,否则为0;若创业者为推动家乡发展和带领乡亲致富而进行的创业定义为“价值型创业=1”,否则为0。
第二,正规信贷的就业效应。正规信贷可以通过带动非农就业影响农民收入,特别是对残疾人、相对贫困户等弱势群体和低收入群体提供的就业机会。为检验这一传导机制,本文用work表示非农就业人数,建立如下半对数实证回归模型:
ln(worki)=θ0+θ1Crei+θ2Xi+φ+ζi
(5)
第三,正规信贷的创新效应。本文借鉴温忠麟等(2004)[40]的做法,基于中介效应模型分析“正规信贷—创新方法(Innov)—农民收入”的作用机制。具体模型如(6)~(8)所示:
RIF(yi;vM(Fy))=α0+α1Crei+α2Xi+φ+ξi
(6)
RIF(Innov;vM(FY))=γ0+γ1Crei+γ2Xi+φ+ϑi
(7)
RIF(lny;vM(FY))=κ0+κ1Innov+κ2Crei+κ3XiZi+φ+νi
(8)
中介效应的检验思路如下:首先估计方程(6),在α1显著的基础上,进行式(7)和式(8)的估计;若方程的系数α1、γ1和κ1都显著,说明创新方法中介效应显著;若系数κ2同时显著,则说明该变量发挥了部分中介效应,中介效应占比为γ1κ1/α1;若系数κ2不显著,则发挥了完全中介效应;若系数γ1和κ1至少有一个不显著,可进行Sobel检验判断是否存在中介效应。
1. 基准回归分析。表2报告了正规信贷对农民增收的基准回归结果,并加入了地区固定效应。第(1)、第(3)、第(5)列为只考虑了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的单变量关系,第(2)、第(4)、第(6)列控制了创业者个体特征和企业资质变量。从第(1)至第(4)列回归结果看,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的系数均为正且在统计上显著,表明正规信贷发展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为对比两类信贷对农民收入提升作用的差异,分别进行了第(5)和第(6)列回归。第(5)列回归结果表明,两类信贷均能显著提升农民收入,在这一提升作用的力量中,扶持信贷远小于商业信贷;控制其他变量后,第(6)列回归结果表明商业信贷对农民增收的影响仍然大于扶持信贷的作用,扶持信贷的回归系数变得不显著。这可能的原因是返乡创业者获得的贷款中,依靠政府扶持信贷者仅占8%,这一现象也说明政府扶持力度还不能满足创业者生产和经营活动的需要,无法实现农民增收。
进一步地,本文考察其他控制变量的影响。创业者个体特征维度中婚姻状况以及政治面貌对农民收入无显著影响,其他个体特征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相较于女性而言,男性创业者具有更强的事业心和魄力,更愿意深入一线带领农民致富。相较于农业户籍的创业者,非农户籍创业者更能促进农民增收。创业者的受教育程度越高和年龄越小,对农民收入的提升作用越强。在企业资质的回归结果中,除营收稳定对农民收入影响不显著外,其余变量均显著促进农民增收,企业成立时间越长、风险管理能力越强、实施成本管理、缴纳税款越多,对农民收入提升作用越强。这些结果均符合本文的预期。值得注意的是,发生过商标侵权的企业对农民收入有提升作用,可能原因是商标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和销路,提升了企业的营业收入,进而带动了农民增收。因此,鼓励企业创新和建立自主品牌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至此,假说1得到验证。
表2 正规信贷与农民增收:基准回归结果
续表2
2. 工具变量分析。为解决可能的遗漏变量和反向因果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对模型进行内生性处理。其一,选用创业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任职的亲朋好友人数作为扶持信贷的工具变量;其二,选用创业者银行系统中亲朋好友人数作为商业信贷的工具变量。合理性在于农村信贷市场积聚了市场理性与人情关系的双重特点(姜美善等,2021[41]),机构中亲朋好友的任职是农民工重要的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提高农民工信贷可得性的重要因素(梁爽等,2014[42]),然而,这一社会资本对农民收入并不会产生直接影响。从逻辑上看,本文选取的工具变量是合理的,符合工具变量的相关性和外生性两个条件。为此,对工具变量的可靠性和合理性进行了检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杜宾-吴-豪斯曼(DWH)统计量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核心解释变量存在内生性问题。一阶段F值大于给定10%水平的临界值16.38,选用的工具变量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本文分别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估计(2SLS)、连续截断因变量的Iv-tobit模型以及Iv-probit模型对内生性进行估计,结果表明正规信贷能够提高农民收入,验证了基准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表3 内生性处理:工具变量
3. 倾向得分匹配分析。接受正规信贷的返乡创业者并不满足随机抽样原则,反而可能是样本自我选择导致估计结果有偏。为保证估计结果的稳健性,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构建反事实框架纠正可能存在的选择性偏误。本文通过最近邻匹配、半径匹配、核匹配及马氏匹配四种方法对实验组和控制组进行匹配估计,样本平衡性检验结果表明,匹配后绝大多数协变量的T值均支持处理组与控制组无差异的原假设。表4报告了不同匹配方法计算的实验组和控制组的样本平均处理效应(ATT),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正规信贷对农民收入的促进作用仍然显著。
表4 PSM结果
表5报告了正规信贷对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作用。从第(1)和第(2)列的Gini回归结果来看,正规信贷显著缩小了农民内部收入不平等,且商业信贷发挥的作用大于扶持信贷。从第(3)和第(4)列的Ucs(85)回归结果表明正规信贷降低了最富有15%的人群收入份额,可见两类信贷均有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的作用。从第(5)和第(6)列的Iqr(85 15)回归结果表明第85分位数与第15分位数的对数工资比率也在下降,然而,扶持信贷的这一结果并不显著。Atkin指数体现了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发展状况与美好生活目标差距,从第(7)和第(8)列的回归结果看,正规信贷均缩小了二者之间的差距,能够有效改善中国社会主要矛盾。不得不提,由于收入不平等所具有的多维特征,正规信贷在改善收入差距问题时仍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是乡村振兴战略下一个有力抓手。假说2得到部分验证。
表5 正规信贷对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回归结果
1. 区域异质性分析。由于中国各区域经济发展差异较大,其不平衡不充分已成为中国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分,最为突出的表现在农村,如何加快农村地区发展步伐,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挑战。为此,本文将上述29个返乡创业企业所在地划分为东、中、西三类样本,考察正规信贷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实现是否存在区域异质性。表6回归结果显示,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域异质性。扶持信贷和商业信贷均对西部地区农民增收和收入差距缩小影响显著,且这一作用在区域异质性中表现最强。很显然,中国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西部地区收入水平的提升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因此,正规信贷的扶持力度发挥了强有力的增收效应和减贫效应,这也与邹克和倪青山(2021)的研究结论一致。就中部地区而言,商业信贷发挥了显著的农民增收和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究其原因中部地区是沿海地区回流人口的主要集聚地,回流人口则主要以创业为主,金融资本的注入实现了返乡企业的提质增效。正规信贷并没有对东部地区农民收入产生影响。这表明国家通过政策倾斜等公共管理手段有效地提升了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能力,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表6 农民收入区域异质性回归结果
2. 产业异质性分析。本文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对返乡创业企业进行行业分类,分为三大产业样本(表7)。商业信贷的回归系数均在不同显著性水平上通过了检验,对农民增收以及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的缩小具有产业异质性。具体而言,商业信贷对从事第一产业务工的农民增收作用强于第三产业强于第二产业,在缩小农民内部不平等方面也是如此。样本中返乡从事第一产业创业的企业仅占比9.3%、返乡从事第二产业创业的企业占比21.13%、返乡从事第三产业创业的企业占比69.57%,可见,大力提倡以第三产业为主的创业,将为农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非农产业就业、农民增收提供粘合剂和新的动力。然而,扶持信贷的回归结果并不显著。从已有实践来看,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创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让农民分享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值的收益。至此,假说2得到全部验证。
表7 农民收入产业异质性回归结果
续表7
由以上分析可知,正规信贷主要通过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和改善农民收入不平等的路径来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又依赖于创业效应、就业效应以及创新效应等。进一步地,正规信贷能否带来创业机会的均等化,促进非农就业和就业规模的扩大,加快创业企业的技术创新,进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的良性循环,从而促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
本文选择Probit模型进行基准回归,为克服内生性问题,分别选用创业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任职的亲朋好友人数作为扶持信贷的工具变量、创业者银行系统中亲朋好友人数作为商业信贷的工具变量,进行Iv-probit稳健性估计。表8的前半部分汇报了扶持信贷对不同创业层次的影响。内生性检验表明,只有生存型创业存在内生性问题,在用Iv-probit估计后,回归系数依然不显著。扶持信贷仅提升了价值型创业比率,对价值型创业的影响最为突出,对生存型创业和发展型创业影响不显著。
表8的后半部分汇报了商业信贷对不同创业层次的影响。内生性检验表明,均存在内生性问题,在用Iv-probit估计后,估计系数方向和显著性不变。商业信贷能够提升发展型创业和价值型创业的比率,且对价值型创业的影响最为突出。从实际情况来看,无论是扶持信贷还是商业信贷,都更倾向于为价值型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显然,对于返乡创业者仍然存在“不敢贷”“不能贷”“不愿贷”等突出问题。假设3得到部分验证。
表8 正规信贷的创业效应回归结果
续表8
表9汇报了正规信贷对农民就业量的影响。本文选择OLS模型进行基准回归,为克服内生性问题,分别选用创业者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任职的亲朋好友人数作为扶持信贷的工具变量、创业者银行系统中亲朋好友人数作为商业信贷的工具变量,进行2SLS稳健性估计。表9的上半部分汇报了扶持信贷对农民就业量的影响。内生性检验表明,只有生存型创业存在内生性问题,结合OLS和2SLS估计结果,扶持信贷能够显著提升总就业水平。实际上,信贷的可获得性是农民致贫的重要内生约束以及“返贫”的主要风险所在。为此,不难理解扶持信贷对相对贫困人群就业量的提升作用最强。
表9的下半部分汇报了商业信贷对农民就业量的影响。内生性检验表明,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内生性问题,在用2SLS估计后,估计系数方向和显著性不变。商业信贷能够显著提升总就业水平。考虑相对贫困户雇员人数和残疾人雇员人数,商业信贷能够显著增加两类群体就业量,且对相对贫困户就业总量的提升作用更强。显然,中国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上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成效,正规信贷在支持就业、帮助脱贫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实现社会公平,为共同富裕创造有力的条件。假设3得到部分验证。
表9 正规信贷的就业效应回归结果
续表9
为进一步分析返乡正规信贷对农民收入的中介效应,根据中介效应检验步骤,首先,验证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的关系,表10第(1)和第(4)列结果表明,两类信贷显著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其次,验证正规信贷对创新效应的影响,表10第(2)和第(5)列结果显示,两类信贷的估计系数分别显著为正,说明两类信贷提升了返乡创业企业的创新方法能力,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最后,检验创新方法是否在正规信贷与农民收入之间发挥了中介效应,表10第(3)和第(6)列结果显示,所有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加入创新方法变量后,两类信贷的回归系数均显著变小,说明创新方法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换言之,两类信贷的提供补充了返乡创业企业的融资缺口,加速了企业的创新与研发能力,提高了农民雇员的生产率,进而实现了农民增收。至此,假设3得到全部验证。
表10 正规信贷的创新效应回归结果
本文基于2139家全国返乡创业调查数据,研究了正规信贷对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影响及传导机制。结果表明,第一,商业信贷和扶持信贷作为正规信贷的重要构成部分,能够显著促进农民增收和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且在这一过程中,扶持信贷起撬动作用,商业信贷是主渠道。第二,区域异质性分析发现,正规信贷的供给并没有对东部地区农民收入产生影响,对西部地区农民增收和收入差距缩小影响显著,且这一作用在区域异质性中表现最强;此外,在中部地区,商业信贷发挥了显著的农民增收和收入差距缩小的作用。很显然,中国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西部地区收入水平的提升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因此信贷供给发挥了强有力的增收效应和减贫效应。区域产业异质性分析表明,商业信贷对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创业农民增收和差距缩小效果均显著,扶持信贷并不显著。第三,正规信贷供给对不同创业层次的创业者有显著差异,对于“生存型”创业者而言,两类信贷回归系数甚至为负,实质是“不敢贷”和“不愿贷”。商业信贷对“发展型”创业有显著正向影响,而扶持信贷对此类信贷影响为正但不显著,表现为“不能贷”。正规信贷供给均对“价值型”创业有显著正向影响,实则这类企业具备贷款所需的优质条件,不存在信贷约束问题。由此可见正规信贷在支持创业者方面缺乏灵活性、差异性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机制。第四,正规信贷供给具有扩大就业规模效应。具体而言,两类信贷均能够显著提升总就业水平,其中扶持信贷对相对贫困人群就业规模的扩大作用最强。因此,正规信贷在支持就业、帮助脱贫和巩固扶贫效果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共同富裕创造有力的条件。第五,正规信贷供给解决了返乡创业企业的融资缺口,加速了企业的创新与研发能力,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条件,激发企业的用工需求,提高了农民雇员的劳动生产率,形成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机制,助力农村地区共同富裕的实现。
在此基础上,本文得到四点启示。第一,正规信贷在推动农村地区共同富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帮扶效果显著,增强了返乡创业企业的内生动力。因此,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应发挥联动机制,强化其协调农民增收和不平等改善的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第二,正规信贷供给对于农户的生产经营仍存在“二八定律”,应该充分正视正规信贷供给约束的存在性。无论是政府扶持信贷,还是商业信贷,应增加“生存型”创业者的信贷供给和额度。政府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金融机构应不断开发下沉业务,使低收入创业者能够接触到传统金融和传统征信,缓解借贷约束问题,提升经济相对落后地区创业者的信贷产品可得性与普惠性。第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抓住“返乡创业”这一重要抓手,通过正规信贷手段激发返乡农民工的企业家精神,引导更多农民工参与到创新创业的浪潮中,打通资源变资本、变财富的渠道,是中国在新发展阶段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第四,在增加信贷供给覆盖面的同时,创新现有正规贷款产品及服务,重视、培育和积极挖掘农户的信贷需求才是促进农村正规金融市场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