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丹丹
人口发展是关乎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大事。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在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服务管理机制高效运转,改善人口结构,帮助人民群众享受美好生活,使得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很显然,加强对适婚年龄段人口结构状况的研究,探索“剩女”和“剩男”形成的主要原因,有助于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
伴随工业化和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一个社会人口的初婚年龄会逐渐推迟,由此造成越来越多的成年人处于未婚状态。可以说,什么是适龄、大龄,是否成为“剩男”“剩女”,是一个需要认真界定的问题。在2007年教育部公布的171 个汉语新词中,“剩女”被定义为“年龄偏大的未婚女性”。[1]那么相应的,“剩男”就应该是“年龄偏大的未婚男性”。可以说这样的界定是非常宽泛模糊的,到底多少岁才算年龄偏大,不同性别、不同区域并没有统一标准。比如在一些小城市或者农村,25 岁以上甚至更年轻的女性就被认为是“剩女”,但在一些城市,男性只要不超过40 岁,都被认为并不难找对象。
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分析后发现,在中国未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剩男”主要居住与生活在农村且文化程度较低,“剩女”主要居住与生活在大城市且文化程度较高,在择偶梯度与“阶层内婚制”影响下,造成“剩男”与“剩女”难以匹配。[2]
正因为如此,“剩女”往往被界定为高学历、高收入、高年龄的一群在婚姻上得不到理想归宿的女青年,被戏称为“白骨精”,即“白领、骨干、精英”。目前,国内“剩女”的规模不断增加,尤其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大城市。而“剩男”则大多在农村,是各方面资源最匮乏的那部分人,他们有另外一个称呼——“光棍”或“老光棍”。①文章根据上下文混用“剩男”“光棍”和“老光棍”等词汇。城市“大女”择偶难,农村“大男”剩余多。“大龄未婚”问题的本质,主要不是因为总人口分年龄性别比不平衡,而是“女高男低”、“甲女”与“丁男”个人条件优劣不同的结构性失衡所致。[3]粗略概括,所谓“剩女”往往带有主动选择、相对剩余的意思;而“剩男”则更具被动性,是绝对资源匮乏的结果。
也就是说,不论学者们认为都市“剩人时代”是城市性的某种必然社会后果,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难题[4],还是认为目前“剩女”只是一个伪命题,女性在各年龄组及各教育层级都基本处于短缺状态[5],但在大众的普遍认知中,“剩女”一般出现在较为发达的城市地区,学界关于“剩女”的研究也几乎仅聚焦于北上广深等城市。[6][7]
然而近年来,学者们发现,中西部等偏远地区的县域体制内有大量的大龄未婚女性[8],甚至在东部农村也出现了实质性的“剩女”现象[9]。相比于通常意义上的北上广“剩女”,经济欠发达的县城出现的“剩女”现象较少获得关注。那么,这是一种新现象吗?县城的大龄未婚群体,这些具体的男男女女,他们怎么看待、应对婚恋问题?从他们的应对中,我们是否可以观察到当代青年婚恋行为及婚恋观的一些变化或变迁趋势?如何理解并应对这些趋势?这些是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
有学者将女性“结婚难”的原因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在外人看来,她们的择偶标准偏高且不愿将就;二是现实环境下符合条件的男性确实较少;三是媒体对“剩女”问题的渲染导致她们的焦虑情绪。[10]已有的相关研究也主要是从上述某一(几)方面开展的,下面我们一一进行归纳阐述。
几乎所有研究都会提到“择偶梯度”对大龄婚恋困难现象的影响。因为男高女低的匹配偏好[2][11],只需进行简单的逻辑推导就很容易发现,所谓“甲女”和“丁男”中势必有一部分人难以匹配到合适的婚恋对象,因此造就大家熟知的“三高”优质“剩女”和农村底层“老光棍”。[3]
另外,择偶标准的性别差异也是导致婚姻匹配困难,尤其是“剩女”出现的原因之一,它使这一问题更为复杂。有人将之归纳为“男爱貌、女爱才”。那么,“三高”女性中容貌普通者可能难以匹配到她们希望选择的理想对象,因为有才的男性可能偏向于选择其他方面条件偏低但容貌上佳的女性。[12]笔者认为,更为重要的是,用于衡量男性婚姻市场价值的才干或者地位,都极有可能随着年龄的递增而提高,至少不会轻易下降;而用于衡量女性婚姻市场价值的容貌,则极易随年龄增长而迅速衰减,这是女性婚姻焦虑、容貌焦虑的根源之一。
学者们常常用婚姻挤压理论来解释农村底层“光棍”产生的原因[13][14],认为中西部农村的适婚男性婚配困难,是被地域占优势的东部农村及城镇所挤压的结果。这是典型的婚姻梯度挤压,表现为城镇挤压农村、东部和中部地区挤压中西部地区,结果导致“光棍”集中在西部地区农村及中部地区的贫困山区。[15][16]
然而婚姻挤压现象并不仅仅发生在男性群体中。杨华指出,适婚女性的梯度流动造成了中西部地区适婚女性对东部农村适婚女性的挤压,使得东部农村的部分适婚女性婚配困难。[9]由此发现,“剩女”不仅可能出现在城市,还有可能出现在农村;她们不见得总是相对剩余、主动单身,也有可能是在局部绝对剩余、被动不婚。
笔者认为,究其实质,婚姻挤压理论讲的是以(经济)资源为选择标准,弱势群体或区域被剥夺婚姻机会的过程。其背后机制是人口流动导致不同区域形成了统一的婚姻市场,或者说是不同区域的人口拼接形成了大的婚姻市场,使原本在不同区域(婚姻市场)并不存在竞争关系的适婚人口之间出现竞争关系。可以说,婚姻挤压是一种动力机制,其后果是某一区域有效人口性别比发生了实质的改变,导致某一群体的婚姻处境发生变化(更容易或更难选择到合适的婚配对象)。
我们也许可以用“有效性别比”这一概念来理解“剩女”和“光棍”现象。笼统而言的一个国家甚至一个区域的性别比或者适婚异性数量,对个体是否有可能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也许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影响,真正重要的是,对于个体而言,他(她)真正进行择偶的局部区域内,在他(她)实际的生活空间中,符合他(她)择偶标准且有可能接触到的对象的数量。如此,我们才能理解在当下女性短缺的性别比条件下依然有那么多的“剩女”存在,才可以解释新出现的县城“剩女”现象:由于人才引进计划,进入县城的高阶层女性多于男性,对于县城体制内的很多青年女性而言,能够找到的合适的结婚对象是真的不多。[8]
然而总体说来,学术界的共识是“剩男”或“光棍”主要是资源极端匮乏或者处于底层男性的一种绝对的被剥夺和被挤压,而“剩女”问题则相对较为复杂,它既受前述理想择偶标准的影响,也有媒体塑造的作用。所以本文更关注“剩女”问题,对这一问题的挖掘能够反映更为丰富的社会结构因素的影响过程。
这方面的研究特别丰富。有学者对近年来媒体和社会上流行的“剩女危机”提出质疑,认为“目前中国女性过剩”实属伪命题,“剩女”只是或者主要是一种媒体建构的产物。[17]传媒对“剩女”议题的传播,与其说旨在解决女性的婚恋难题,不如说是从传统性别观念和媒介营利的角度出发,对特定的女性群体进行的性别规训。[18]
“剩女”是由男性建构的话语,它刻画了一个道德高度污名、物质利益至上、极度自我的大龄未婚女性群落。这种话语建构对未婚女性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和精神困扰,使她们出现自我认知危机,表现为急嫁和抗拒两种心态。“剩女”话语的实质是男性性别统治,是女性在经济、精神、行为方面日益独立和平等,男性感到压力而有意建构的一种性别不平等。[19]
“剩女”这一话语在我国当代大众文化中的迅速走红,与媒体的偏好和持续塑造有关。事实上,“剩女”话语并不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媒介中呈现的“剩女”形象和现实社会中未婚男女的实际并不相符,“剩女”话语被受众广泛接受与我国男尊女卑的传统文化和择偶观念密切相关。媒介在建构和传播媒介话语过程中的失实和偏颇,不仅造成大众对事实的错误认识和评价,还有碍我国媒介文化的创新发展和国民素质提高。[20]本文秉持这样的观点,即认为所谓“剩女”是一种社会建构,是一种社会标签。本文只是为了统一表述,尤其是与已有研究有效对话,才使用这一概念。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大龄未婚现象或者说其中“剩女”的形成过程可以表述为:有一个特定的目标(女性理想的择偶标准),实现目标存在困难(现实环境中难以找到自己认为的优秀男性),环境将“实现不了目标”这件事情问题化、污名化。这一过程涉及外部被动因素(有效性别比、媒介环境)和内部主动因素(择偶标准),学术界对前一方面的研究较为丰富深入,对个体的内在选择则探讨不足。鉴于此,本文试图从个体视角描述县城大龄未婚青年的主体选择,从中折射出外部环境对他们的影响,以及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塑造婚恋观变迁的过程,从而丰富“剩女”研究,更好地理解青年婚恋观乃至性别观念的变迁机理。
笔者把研究地点选在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内蒙古高原南缘的S 县城。该县常住人口约15.2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近6 万,以农林牧等第一产业为主,有17 家工业企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曾经是国家级贫困县。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才引进政策的推出,S 城高学历人才逐步增多,以特岗教师和护理工作者为主。因此,这一群体的性别呈现结构性差异,女性的数量远远超过男性。参照此结构,我们选取了10 名女性和5 名男性进行访谈,并尽可能选择不同教育程度和职业的被访者(基本情况见表1)。因为大龄未婚者尤其是女性大龄未婚者在S 城还是有些受歧视,她们有可能会对“剩女”议题产生排斥心理,所以本研究采用类似议题常用的熟人推荐、自愿接受方式选取被访者。①本文的访谈工作主要由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院2018 级硕士研究生张帆协助执行,访谈资料由课题组共享。
表1 被访者基本情况
经过访谈我们发现,在S 城,青年们应对择偶、婚姻等事务时确实存在着一些性别差异。下面笔者从处境、行为与观念变迁等几个方面刻画这种性别差异。
如前所述,什么是适龄、大龄,对男性和女性而言,在大城市和小地方,都是不同的。在S 城,超过25 岁的女性就被认为年纪有些大了,不抓紧的话怕难找到好的结婚对象,并且会承受很多压力;男性则不存在这一问题。
对女性来说,青春美丽是其重要价值所在,但红颜易老,这又使得女性承受非常大的压力。小娜来自乡镇,一直顺风顺水,大学毕业后顺利考上了县城的国税局。但在找对象这件事上,她却没有了以前的顺畅。用小娜自己的话来说,就是“高不成低不就,想要更好的却得不到,找一个差不多的又不甘心”。就这样,27 岁的她在相亲的路上走走停停,一直没有着落。小娜调侃自己生活在“暴风眼的中心”,不管是在工作单位还是回到家里,到处都是催婚的声音,在小区里每碰到一个熟人,攀谈起来都离不开结婚这件事,甚至到商场买衣服都能被导购员问起婚姻。小娜的心里会不自觉地泛起涟漪,这样的状态持续久了,焦虑不请自来。小娜说:“我现在27,在县城真的就算大龄青年了。”她基本上将自己界定为“剩女”。
而舆论对男性却比较宽容,30 岁之前可以专注于事业,事业稳定后再成家也未尝不可。而且人们还认为年龄的增长会让男性有一种历经岁月之后的成熟,在婚恋市场中更受青睐。没有来自年龄的危机感,再加上县城中同等条件下的女性数量远多于男性,这些都让男性在婚姻选择上更为宽松和自由。在S 城,相比女性的焦虑,男性的生活相对更为洒脱,同样27 岁的男青年刘磊就表示自己完全不着急。
不瞒你说,在县城工作,条件比较好的男同志本来就少,而且不用你自己着急,自然会有人给你介绍。选择的空间确实挺大的,我自己对于结婚不是那么着急,想着先把自己的工作稳定下来再说。 (刘磊,男,20-07)(20-07 表示2020年7月进行的访谈,后同)
面对着不同的处境,县城的青年男女有着怎样的选择呢?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S 城女青年的择偶选择呈现单向性,也就是“就高不就低”,或者说“不将就”。她们理想的配偶年龄要比自己大三到五岁,收入最好也比自己高,社会地位、综合实力等都要符合要求,至少这些条件综合起来要比自己好。这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影响,男高女低的梯度要求实质上是给女性带来安全感,感到能够被更强大的男方保护以应对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磨难。另一方面,这些女性大多接受过高等教育,有独立的思想和判断能力,她们稳定的工作也为其提供了较为坚实的经济基础。因此她们在选择婚姻的时候更看重婚姻质量,重视个人的内在感受,对另一半的期待值也相应更高。这种单向式(只能上不能下)的选择加大了女性结婚的难度。因此在县城中,客观条件和主观标准共同导致了“有效性别比失衡”问题,符合条件的单身男青年就不够了。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小城舆论对于“剩女”的极不友好的评价,处于适婚年龄的很多女性并没有因此而动摇,她们坚持不妥协、不将就的态度,进行自我解压。“我现在反而没有那么急了,就顺其自然呗。”(魏霞,女,20-01)她们积极对理所当然的生活进行重新界定,不再将婚姻看作是生活中的必需品。“我不觉得一个人如果一辈子不结婚就是不完整。”(陈菲,女,20-07)并在此基础上,将婚姻的真谛归为情感,认为如果没有爱情,婚姻也许并不那么值得追求。“我向往爱情,也依然相信爱情,我不想为了完成这个在长辈们看来是一个人不得不完成的人生任务而去结婚,不用委屈自己。”(陈菲,女,20-07)
与此相反,男性的择偶选择呈现出双向性的特点,也就是说,他们既会按照传统惯例选择综合条件不如自己的女性,也可以接受与自己同等条件甚至条件优于自己的女性作为结婚对象。从时间的角度来看,男性几乎没有年龄危机感,他们可以选择在20 多岁的时候结婚,也可以选择在30 岁之后再结婚,无须担心来自舆论的指责。更重要的是,从年龄的角度看,如果一个男性30 岁,他可以接受比她大的女性为配偶,此外几乎从18—30 岁的所有女性从年龄上都堪与其为配。这是一个30 岁的女性所无法比拟的。因此,男性的择偶梯度有着很大的弹性,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男性在通往婚姻的道路上少了女性遭遇的各种焦虑,更容易实现婚姻的顺其自然和水到渠成。
访谈中可以感受到的是,男性在择偶过程中更为理性。不同条件的青年男性有不同的择偶标准,但他们在相亲的过程中想法都较为一致,即相亲不是谈恋爱,而是为之后的结婚寻找伴侣。所以在访谈中我们发现,男青年更多提到结婚,而女青年更多提到感情(爱情)。访谈对象小伟就认为男的最终都不会被剩下,都能找到结婚对象。
你见过几个有工作、有固定收入的光棍? 男的如果单着,那肯定是因为自身条件太差,没人看得上他,如果有人看得上他,肯定早去结婚了。 县城里体制内的女生还是不少的,基本上可以找到一个能结婚的对象。而且在县城有稳定工作的男的,基本不会被剩下,选择相对较多。 (小伟,男,20-07)
因此这些男青年往往会从最现实的情况出发,尽可能去实现缔结婚姻的目标。比如有些人为了少给一些彩礼钱,或便于早日成婚,可以降低自己的择偶标准,而这种情况在女性当中几乎没有碰到。
前面我们所描述的S 城适婚青年在婚恋行为方面出现了较为明显的性别差异,女性婚配更为困难,面对更大的舆论压力,但并没有男性那样执着于结婚,这说明S 城青年的婚姻观念已经出现了一些变化。
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男性在选择婚姻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他们对婚姻非常重视,认为婚姻是人生中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虽然有一部分男性不急于结婚,将主要精力放在工作上,但婚姻对他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简言之,他们准备先立业后成家,相信事业成功会有助于自己找到更好的配偶。第二,婚姻与爱情没有太大关联,婚姻就是平平常常过日子,不需要那么多的感性的部分,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他们在访谈中会谈到配偶的各种条件,但很少把感情或爱情当作重要因素来考量。第三,为了实现结婚的目标,找对象可以降低标准,只要对方有一些条件是符合自己要求的就行,并不会过于苛求。在相亲中一旦确定了恋爱关系,就可以考虑结婚了。
人还是得结婚吧。 可能有人年轻的时候觉得自己不着急,需要多玩几年,但是最后都会结婚的。咱们这地方比较小,也没人家那大城市那么多好玩的,基本还是想要一个自己的家庭吧。 老婆孩子热炕头不好吗? 上了年纪后,有个人相互照应,多好,总比一个人孤零零的强吧。 (郭志,男,20-01)
也就是说,在S 城,男青年的婚姻观依然比较传统,并没有出现大的变化。女性的情况则不同。从外部环境来看,近年来S 城逐渐改变过去的封闭状态,无论是经济还是教育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一大批高学历青年通过人才引进计划来到S 城工作,县城出现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变化是大龄未婚女青年逐渐多了起来,而且这些女性有着高学历和稳定的工作。她们在相亲的过程中整体呈现出的特点是不将就,没有把婚姻当成是人生的必需品,更加注重个人的感受,对于婚姻的看法更是持一种开放的态度,她们希望获得的婚姻是建立在感情基础上的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生活状态。
我有时候总在想,我们为什么要结婚? 结婚不是为了让自己生活得更好吗?可是现在身边人催我的时候都会说差不多就行了,赶紧找个人嫁了,这让我特别不能理解。 反正我是不能凑合的,实在不行我就一个人呗,没什么大不了的,真没觉得婚姻是必不可少的,一个人过得很好,很自由,不香吗? (陈菲,女,20-07)
当然,在部分女性中出现的这种关于婚姻的新看法并不能代表所有女性,而且这种转变也是缓慢进行的。新制度理论学家们认为,制度变革是缓慢而困难的,因为个人行为所处的社会环境通常是难以改变的。我们所观察到的S 城青年女性面临着很多困境和挣扎,她们明确表示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所谓的‘剩女’危机感还是有的”,而且她们表现出来的反抗、不将就、不为了结婚而结婚,其实更多是一种无奈之举。“我这个年龄其实在县城里真的已经很难找对象了,我现在反而没有那么急了,就顺其自然呗。”(魏霞,女,20-01)前面提到的小娜,她其实一直都在不断相亲,希望找到理想的伴侣。但是随着挫折增多,她的想法也慢慢发生改变。“不瞒你说,我现在都有了不结婚的打算了。我不想为难自己,如果不合适,为什么非要通过结婚的方式把双方绑在一起呢?那样对我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也不公平。”(小娜,女,20-07)
综上所述,经由S 城青年群体的婚恋状况,我们发现了较为明显的性别差异:男性依然执着于婚姻,女性则更强调爱情,他们的婚姻观念出现了不同步的变化。那么,如何更好地理解这样的变化呢?
笔者在文献综述部分指出,对“剩女”或者说“结婚难”问题的解释,大多是从结构制约和外部环境角度展开的,就算是看似与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有关的择偶偏好,已有研究主要还是从群体观念角度进行探讨,并没有真正关注个体的选择过程。也就是说,对个体在婚恋问题上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研究不足。本文就是基于此认识而试图做出补充。显然,从结构制约和主体选择两个方面对S 城青年的婚恋问题进行解释,是比较全面且恰当的。
探讨结构制约和个体选择问题,默顿关于失范和越轨的阐述可以为我们提供非常好的理论框架。在默顿看来,不论是遵从行为还是社会越轨行为,都是社会结构的产物。他根据一个社会的文化目标以及该社会为个体提供的制度化手段两个维度,将个体针对目标所采取的适应模式分为四个类型:遵从、创新、仪式主义和退却主义。除遵从外,后三种都可以笼统地归为社会越轨行为,可以说它们从根本上而言,是由那些机会有限的社会阶层得不到满足的深刻动因所造成的。有些越轨也可以看作是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结构限制了处于其中不同位置的个体去发展某些文化重点、社会行为模式以及心理能力。对于一个社会系统来说,遵从并不一定意味着功能正常,而偏离也并不一定意味着负功能。[21]248-250,272
我们可以将之进行扩展,并运用到对县城青年婚恋行为选择的理解方面。“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作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目标一直都存在,男女这两个群体类似于不同的社会阶层,在特定的区域内,实现缔结婚姻这一文化目标的机会出现了结构性的差异,已有研究关于“剩男”“剩女”的婚姻挤压解释,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以本文研究的S 城为例,在这种情况下,男性群体可以被看作优势阶层,他们实现目标的机会明显大于女性群体,因此他们也更有可能采取遵从文化目标(男大当婚)的适应模式,如本文所揭示的那样。对他们来说,遵从规范、实现目标是顺理成章的,他们几乎不会去考虑其他的可能性。就如被访者郭志所说:“人还是得结婚吧。可能有人年轻的时候不着急,但是最后都会结婚的。”
女性群体则正相反。作为劣势阶层,她们实现理想婚配这一目标的机会明显小于男性群体,因此更有可能采取越轨的适应模式,比如创新(主动选择做同妻)、仪式主义(敷衍了事地不断相亲)和退却主义(放弃缔结婚姻这一目标)。本文所描述的主要是第四种适应模式,即放弃结婚目标,这种做法在S 城女青年中相对较为普遍。根据笔者的命名及分类方式,本文将之称为主动退缩[22],多表现为有意识地放弃目标并主动克服挫败感的行为。
也就是说,面对缔结婚姻这一传统文化目标,在有效性别比失衡的情况下,男女青年群体因为在社会结构中所处位置不同,进行了相应的主体性选择。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女性群体出现了较为明显的社会越轨行为,尤其表现为放弃婚姻目标这样的主动退缩行为。这样的应对模式具体是怎样产生的呢?
通过对S 城女青年的社会适应行为进行深入分析,笔者归纳出她们主动退缩的几个步骤或者说具体机制。
1.瓦解目标:女性婚姻的去制度化倾向
所谓退缩,或者说采取退却主义的适应模式,其实质就是放弃文化结构所规定的目标。一般来说,这些目标往往具有不言自明、理所当然的性质,行动者无须反思便被要求遵从社会规范去实现这些目标。放弃这样的目标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第一步必须要对目标质疑,瓦解个体对这一目标的“自然态度”,使之不再成为必然。
一直以来,婚姻制度都在社会中占据统治地位,婚姻成为大多数人必须完成的目标。但研究发现,婚姻关系的制度基础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相应的改变。近代以来,人们开始倾向于从“制度婚姻”走向“感情婚姻”。很多时候,感情无法确定,人们往往通过感觉来判断是否可以走进婚姻,这样,“婚姻制度作为社会规范的一个标记就受到了质疑”。[23]383
事实确实如此。S 城的年轻女性面对婚姻困境时,开始审视文化为自己设定的目标——结婚,对这个古老的社会制度提出了质疑。她们会问:“我们为什么要结婚?结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结婚并不能让自己生活得更好,那我们为什么不应该好好挑选理想对象,而是差不多就得了,赶紧找个人嫁了?这让我特别不能理解。”(陈菲,女,20-07)
这就是婚姻去制度化的具体表现,也就是说,缔结婚姻不再被认为是唯一的规范,婚姻已经成为一种选择,而不是一种必需品。人们可以谈论配偶应该如何行动和他们期待什么样的婚姻生活。角色必须经过协商,而不是理所当然。[24]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去制度化现象并不是彻底地否定婚姻制度,而是在该制度的基础上加入一些灵活性和自主性的东西,制度不再成为一种桎梏,而是展现出一定的包容。当一些女性能够从工作等其他方面拥有自我价值的获得感,视野更加开阔,她们对于生活的需求就更为丰富,也就有可能不再将全部身心放在婚姻和家庭之中。
S 城的这些高学历女青年,一方面她们的知识增强了自我判断的能力,另一方面,她们在城市里习得的行为方式也让她们面对婚姻更具备反思精神。除此之外,由于县城里传统的重男轻女的性别观念,家长们更关注男孩子的终身大事,认为女孩迟早是要嫁给别人家的,这导致传统的家族观念对于女性的影响远远没有对男性的影响那么大。而这,刚好为女性新思想新观念的萌芽奠定了基础。因此,S 城的女性开始质疑传统的婚姻制度,瓦解婚姻这一目标,使得她们可能采取退缩的适应模式,开辟自己的新生活。
2.自我界定:从“剩女”到“胜女”的身份重构
我们知道,放弃目标往往会带来自我怀疑、将自己界定为失败者等负面心理反应[22],这一点在社会文化对违背目标者已经有着大量污名的情况下尤为严重[25]。要克服这种心理状况,需要个体有内在的心理重塑过程。具体到S 城的“剩女”问题,就是需要这些女青年在面对外部的污名文化环境时进行独特的重构,对自我进行新的界定。
在被“剩女”标签化的过程中,部分女性一直在思考和探索反抗标签的方式。她们拒绝被污名化为“越轨者”,希望通过积极的行动为自己塑造另外一种身份,以此发展抵抗父权制女性观念的能力。单身女性努力获得一种非标准化的自我认同,使单身身份成为一种可接受的身份认同。
在S 城的大龄未婚女青年中,很多女性用不将就的态度回击周围人对其“被剩下”的担忧。她们会时不时地突出自己单身生活的优势:经济独立、工作稳定、消费自由……这确实是区别于部分已婚女性的优势所在。在相亲的过程中,与相亲对象相比,这些女性也往往有着碾压式的优势。她们逐渐认识到,或许找到一个真正合心意的结婚对象很难,但结婚本身并不是一件难事,自己不该被称呼为“剩女”,相反,她们是“胜女”,谐音胜利的女性。无须依附于别人,独立而自由地生活,这对于女性来说,的确是一种胜利。
我不喜欢‘剩女’之类的称呼,我是自愿单身的,并不是我条件差到没人愿意和我结婚, 不想和不能是两回事。 我自己生活得挺幸福,别人说什么不重要,所以我不需要纠结于他们对我的评价。 我要纠正这种污名化的称呼,明明我比那些男性的条件还好,凭什么说我是剩下的,我应该是胜出的一方。 (晓萍,女,20-07)
从“剩女”到“胜女”,从被标签化到自我身份的重塑,充分体现了女性的抗争,也体现了她们在尽力塑造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婚姻不再是女性人生中的必需品,而婚姻制度似乎也失去了已有的吸引力,有时候无法再将这些年轻女性约束在曾经的规范中。
通过这样的自我建构或形象重塑机制,被文化目标压抑的“剩女”们得以积蓄力量,瓦解婚姻目标。个体要完成这一过程,往往需要从伙伴或同类身上汲取力量。
3.相互赋权:女性力量的汇集作用
人们普遍认为,在城市生活的女性对于婚恋的选择有更大的自主性,更加自由,没有在“适龄”婚配而遭受的压力更小。这至少部分是因为,选择在大城市发展的人群中单身者的比例一直不低。因为有不少“同类”存在,她们就算一直保持单身,也不至于成为身边人眼里的“异类”。但在县城,长时间处于(半)熟人社会中,她们的一举一动无法完全避开旁人的关注,私人空间狭小;而且结婚在县城可谓大事,到了公认的结婚年龄却仍旧一个人单着,难免会引发议论。那么,S 城的这些女孩是如何应对这样的困境的呢?
小娜不是她们镇上年龄最大的“老姑娘”,还有一个姑娘小婷今年36 岁了,还没有结婚,现在在北京工作。小娜很佩服这个女孩可以一直坚持做自己。小婷一个月有一万多元的工资,完全可以让自己生活得很好,而且还经常贴补家里人。镇上的人私底下经常说该姑娘挑花眼了,反而最后把自己剩下了,但是毕竟小婷人在外地,也听不到,一年才回来那么一两次,对于这些闲言碎语她可以不在乎。
小婷的父母之前也着急,但时间长了,慢慢也就接受了。现在,他们还会和街坊邻居说自己孩子的生活现状,说北京那边好多这样的女孩,不是嫁不出去,是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就不将就,反正大城市机会也多,男的30 多不结婚的也多得是,现在都是这种晚婚的潮流。
小娜说:“人家36 了,还能找到男朋友呢,反正就是相处看看合适不。……毕竟大家都往大城市去发展,而且单身的都比较多,都急着忙事业,所以不管如何,你想找对象的话,找到与自己差不多条件的还是容易一些。如果放在我们县城的话,36岁,就像我妈说的那样,只能找二婚的了。这就是现实。”当然,如果真想找到一个完全符合自己要求的人,不管在哪儿,都是比较难的。
从小娜、小婷们的经历很容易看出,数量或者说同类,对于个体的行为选择,尤其是非常规的行为选择(越轨行为),是多么重要。小娜虽然不断努力相亲,但一直没有随意找人结婚,并且还有不结婚的打算,小婷这样的存在,给了她很大的支持。而且可以想见,小娜这样的做法,也很有可能在未来为其他更多类似处境的女青年提供榜样。
小婷能做出这样的选择,一方面是因为父母和舆论压力对她鞭长莫及;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所处的大城市有很多同类,大家互相赋权,就构成了某种类别、某个群体,比如“三高女”“白骨精”或者“剩女”。她们当然也承受着很多压力,但不得不说,这样的人多了,大家也慢慢习惯了,她们也就构建出自己的生存空间,这可以说是女性力量的某种汇集。这种机制在县城也开始慢慢发挥作用了,比如陈菲说:“我不想为了完成这个在长辈们看来是一个人不得不完成的人生任务而去结婚,我现在很潇洒,我们公司有很多30 多没结婚的女性,大家都生活得很好,是真的很好,不用委屈自己。”很显然,因为公司有很多“剩女”,陈菲的压力减小了,这些活得很好的榜样,也为陈菲的选择增加了砝码,使她对自己的选择更有信心。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因此加强对未婚年龄段人口结构状况的研究,探索“剩女”“剩男”形成的主要原因并加以治理,就显得十分必要且重要。[2]
应该说,本文所描述的男女青年群体进行婚姻选择时出现的差异,尤其是女青年的主动退缩行为,在世界其他地区,在中国大城市,可能早已发生,并不新鲜。然而,我们的文献综述发现,学术界对青年群体尤其是女青年在这一过程中的主体性呈现不足。当通常被认为只出现在大城市的“剩女”大量出现在县城,我们就有了新的、鲜活的机会去深入研究这一过程。而且县城的情况相对大城市而言更为简单,容易进行归纳,这就便于我们去充分呈现女青年在面临缔结婚姻困难时的主体性选择和行为策略,并对其背后的机理进行剖析,也使得有关部门制定治理这一问题的相关对策和措施时有据可依。
通过对河北省S 城青年群体婚姻状况的考察,基于对15 名大龄未婚青年的访谈,本文指出,由于人才引进计划中存在性别失衡,以及女性择偶梯度的单向性固化、男性则具有双向性弹性等原因,县城体制内女青年比男青年的婚配压力更大、难度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县城男青年表现得更为传统,坚守“男大当婚”的规范;而女青年则倾向于瓦解“女大当嫁”的传统规范,表现出“无爱不婚”的替代性原则。当然,这种“爱”也不是纯粹的感情,而是女性对理想配偶综合条件的一种阐述。
用默顿关于失范和越轨的阐述作为分析框架,我们发现,S 城男青年作为社会结构中的优势阶层采取了遵从目标的行为模式,而女青年则在文化压力之下更多地采取越轨的适应模式,尤其是主动退缩的方式。她们通过寻找同类实现相互赋权,质疑并瓦解“女大当嫁”这一传统目标的理所当然性,用自己相对优越的实际生活状况对抗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剩女”标签及随之而来的污名化,并努力建构起替代性的“胜女”形象对抗符号暴力。
如此,通过对S 城青年婚恋问题的案例解析,我们就清晰地看到了社会变迁过程中具体个人主体性的呈现,他们在结构制约中进行着选择,性别差异清晰且顺理成章。县城“剩女”出现且逐渐从容应对,其中的逻辑与机制很容易得到了理解。
需要特别指出,所有的事实都有多个面向,分析的立场和角度、框架决定着事实本身的呈现结果以及相应的解读或者解决方案。[26]10文中使用“退缩”这一术语描述S 城女青年面临婚姻压力的应对之策,只是为了便于分析,沿用了默顿及笔者本人的分类方案,并无贬义,如同我们在文中大量使用“剩女”“剩男”概念,只是为了行文方便,有利于与已有文献对话。相反,在分析女青年婚恋行为选择的具体机制或策略时,行文中凸显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明显有褒扬之意。这是因为,对于这些女青年个体而言,这些策略和做法为她们自己拓展了生活空间,抵制了文化环境对她们的污名和压抑,缓解了心理压力,帮助她们活出了自己的风采。
然而,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婚姻作为文化目标被瓦解,可能带来更复杂的后果,不利于中华民族的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本文对个体应对策略和心理状况的剖析,有助于就此目标提出一些对策建议以供决策参考。
从本文的分析,尤其是默顿关于失范和越轨的阐述,可以发现,“穷则思变”。①这里只是借用一个常用说法来表示默顿的思想:处于结构性不利地位者更容易采取越轨行为应对文化目标。 “穷”指的是笼统的处境而非经济状况。社会结构中处于不利地位者最有可能越轨,他们可能从根本上瓦解规范和目标,进行创造性的替代,比如S 城女青年质疑婚姻的必要性和价值。这其实也是常识,在很多方面已经得到验证。所以,从逻辑上去推导,要想保护婚姻的价值,避免其作为文化目标被瓦解、被替代,最根本的做法是提高目标对于劣势地位者的价值,改善其处境,提供更多可供其利用以实现目标的手段。
具体说来,值得认真考虑的是提高女性的家庭地位,提高她们在家庭中的获得感。目前很多女性之所以不想结婚,是因为周围接触到的家庭大多依然坚持着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一旦家庭遇到困难,通常都会选择维护男性的事业和发展的做法,女性很容易陷入家庭与事业的冲突之中,更不要提可能会遭遇家庭暴力,以及存在牺牲事业、丧失挣钱能力之后被丈夫抛弃的可能性。总体说来,女性在家庭中的获得感是低于男性的,因而她们对于组建家庭的动力也是低于男性的,那么,当她们面临缔结理想婚姻的困难时会轻易选择放弃这一目标,也就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了。
为了提高女性在婚姻中的获得感,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家庭建设观,不能把家庭建设等同于女性的任务,而是要大力鼓励、引导男性在家庭建设中增加投入,减轻女性负担,消除女性缔结婚姻的顾虑。应该加强对家庭政策的研究,促进对家庭凝聚力、家庭能力建设的投入和扶持。
另外,笔者还呼吁加强性别研究以及推广性别平等的社会行动,努力建构真正平等的性别关系,建设积极现实的婚恋文化。目前大多数女性依然固守“男高女低”的择偶标准,尤其要求男方的综合实力高于自己以获得安全感,这实际上还是女性不自信的体现。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被嘲讽的“田园女权”,实际上是自私自利的产物,是男女没有真正平等的体现,说明女性的枷锁没有被真正打破。女性如果处于这样的认识水平,必然不敢经由自己去建设、主导幸福婚姻,而始终只是一个被动者,是需要男性施舍、帮助的“第二性”。
更进一步,“穷则思变”是很多现象背后共有的逻辑。处境不利者会主动求变,因此社会结构中的不同处境者,他们的观念变化速度会有所不同,比如S 城男女青年婚姻观念的异步变迁。这种不同的社会阶层持有不同的观念、态度和行为,是许多社会冲突的真正根源。由此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许多性别议题(比如男女生育意愿差异)和性别冲突(因为互相不理解,不利于建构和谐两性关系,进而影响结婚、生育等与国计民生直接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