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神何以可能:“默顿规范”的困境与马克思主义的解答

2022-05-17 23:25管锦绣李霞玲
江汉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精神

管锦绣 李霞玲

摘要:考察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早在20世纪30—40年代针对纳粹的霸权主义批判而提出的“默顿规范”,我们会发现,在探讨“科学精神何以可能”问题上,“默顿规范”存在着实践困境,究其根源,在于其理论没有摆脱实证主义意识形态神话,即将科学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特定阶段的“求真”行为追求,凝固化和抽象化为“求真必然向善”的逻辑理念,从而,感性世界与理念的矛盾,只能诉诸“孤立的个人”的道德实践。在马克思那里,科学精神虽然相关于特定的伦理规范、文化理念,但是它却不是凝固和抽象观念的堆积,而是人类通过自觉地利用资本的社会治理实践来促成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相互整合,以实现科学的“求真”“向善”生成的人类追求。在经济全球化以科技全球化加以展开的时代背景下,“科学精神何以可能”的问题,应该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以构建人类科技合作新机制为途径来现实地进行探索,并在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探寻“中国之解”。

关键词:科学精神;默顿规范;历史唯物主义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技强国战略对于增强文化自信的作用研究”(项目编号:19BKS173);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以科学精神教育推进理工科类研究生‘课程思政’实施的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1DZ220)

中图分类号:B036;N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5-0079-07

自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世界范围肆虐。伴随对全球合作、科学防控的追问,“科学精神何以可能”的议题再度引起公众关注。早在20世纪30—40年代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针对纳粹德国对科技实施强有力控制的国家霸权进行批判,探讨当科学实际上已经成为了服务于资本主义国家霸权的工具之时,“科学精神何以可能”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默顿规范”。“默顿规范”是基于科学“向善”的价值追求而探讨科学家何以“求真”的行为规范。为了护佑科学精神,“默顿规范”给出的药方是捍卫科学自主性。然而“默顿规范”本身存在着实践困境,也因此受到学者们广泛的质疑和批评。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来看,其实践困境的根源在于未能真正摆脱实证主义意识形态神话。默顿将科学在人类社会历史上的特定阶段的“求真”行为追求,凝固化和抽象化为“求真必然向善”的逻辑理念,从而,面对感性世界与理念的矛盾,科学的发展只能诉诸“孤立的个人”的道德实践。在科技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实现矛盾的突围,使科学精神的弘扬超越对理想化的个人道德实践的依赖,是我们深入认识中国所倡导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的人类科技合作新机制,以及推进科技创新生态改善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

一、“默顿规范”:捍卫科学自主性以护佑科学精神的伦理规范

“默顿规范”是默顿最初在《论科学与民主》(1942)一文中提出的。在默顿看来,科学精神是人类在从事科学活动过程中以“求真”“向善”为根本追求的价值理念。因此当科学遭遇霸权时,科学精神表现为捍卫科学自主性。默顿将这种捍卫理解为两个方面:

首先,坚守对知识的非功利性的“求真”行为。科学提倡什么,科学家就应该恪守与之相适应的科学行为规范,科学共同体就要倡导合规范的科学行为来护佑科学精神。默顿将科学的制度性目标表达为“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①,即知识的“求真”及知识的不断扩展。为了实现科学的制度性目标,科学家就要遵循“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以及有组织的怀疑态度”② 等四条社会规范,即“默顿规范”。默顿将这些规范称为“科学的精神特质”③,并强调“科学的精神特质是指约束科学家的有情感色彩的价值观和规范的综合体。”④ 在默顿看来,为了实现科学知识“求真”的制度性目标,科学家必须将科学的社会规范内化为科学良知,并外化为体现科学的精神特质的“求真”行为。“尽管科学的精神特质并没有被明文规定,但可以从科学家的道德共识中找到,这些共识体现在科学家的习惯、无数讨论科学精神的著述以及他们对违反精神特质的义愤之中。”⑤ 默顿认为,规范所内蕴的道德共识及传达的科学精神,尽管在不同的时代下有不同的表达,但是,作为体现科学精神的职业伦理要求的基本原则,却是一致的。

其次,坚持“纯科学”研究的非功利性。默顿指出:“功利性应该是一种科学可以接受的副产品而不是科学的主要目的。因为一旦有用性变成科学成就的唯一标准,具有内在科学重要性的大量问题就不再进行研究了,因此,科学家提高纯科学的地位就应该被视为抵御那样一些规定的侵入,这些规范限制了科学潜在生长的可能方向,威胁了科学研究作为一种有价值的社会活动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而且,“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同一种文化价值可以导致直接相互矛盾的结果……在十七世纪,对科学的最有效的支持是功利标准;今天,它却时而对科学起着一种压制的作用”。⑥ 为了排除任何负载在科学活动之上的功利性因素的干扰,“默顿规范”强调科学行为的自我约束与激励机制的合一:既强调科学行为主体“先定的非个人性”⑦ 标准的约束作用,又强调科学行为主体内在“求知欲”和精神上的被同行认同的非功利情愫的激励作用。

“默顿规范”四个方面具有一致的价值指向,即要将科学活动置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科学共同体内,使之获得独立发展的空间,同时通过建立与科学活动本身相符合的工作原则实现自我约束和发展。

第一,默顿将科学的制度性目标表达为“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即知識的“求真”及知识的不断扩展,那么,诉诸科研主体的科学家(扩大为科研工作者)的科学行为与活动,包括科研机会的获得、科学交流、科学合作、科学评价等等,都要排除特殊主义的干扰,以满足知识“求真”所要求的客观性。具体来说,就是要排除与科学家个人相关的因素,包括他所处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等社会、文化因素,还包括个人品质等自身因素。从而“普遍主义”,作为体现“先定的非个人性”的标准,以规范的“儆戒”的作用形式,而被作为第一条规范。

第二,知识的“求真”并促其不断的扩展,意味着科学活动应存在着一套鼓励人们探索自然奥秘的有效激励机制,以凸显科学活动的“合作性”和“独创性”。由于任何科学成果都受惠于人类公共的精神遗产,是科学共同体合作的结果,因而,科学知识的及时公开和充分交流,而不是保密或据为己有,是对科学活动的应有要求,也是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同时,基于科学“独创性”的要求,获得科学共同体承认和尊重的应该是首创者。“科学家对‘他自己的’知识‘产权’的要求,仅限于要求对这种产权的承认和尊重”⑧,这种产权是首创者被给予的署名权,它是精神上而非物质上的激励。“公有性”,以规范所具有的“赞许”的激励作用形式,而被作为第二条规范。

第三,知识的“求真”所要求的成果的“可证实性”,由“受同行专家的严格审查”来加以保证,这意味着科学活动是严格的、可控制的。科学成果不仅要面向公众,以技术成就来予以佐证,还要接受科学共同体的质疑,使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尽可能地清除因利益冲突带来的个人偏见对科学的干扰,以“为求知而求知”的态度面对科学,确保科学“求真”。从而基于“可证实性”要求的“无私利性”,作为规范个体行为,进而塑造其精神气质的形式,而被作为第三条规范。

第四,“求真”的知识是“被证实了的知识”,是“经验上被证实的与逻辑上一致的对规律(实际是预言)的陈述”⑨,从而“求真”的知识也是相关于科学知识研究的方法,因而,科学不仅是关于自然知识的理论体系,也是获得科学知识的理性思维方法。这意味着科学研究需要排除非理性的信仰、迷信、崇拜的影响,并在制度上接受科学共同体的合理质疑。当科学理论所要求的经验上的被证实或逻辑上自洽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科学问题,并在科学问题指引下,知识的“求真”及其不断的扩展才能得以贯彻。这就有了第四条规范即“有组织的怀疑”。

事实上,在默顿提出“默顿规范”之前,他曾就17世纪英格兰的科技兴起的文化和物质条件进行过考察。在其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1938)中,默顿提出了一个具有突破性的观点,即以新教伦理为核心的清教主义是当时科学兴起的文化条件:“由清教主义促成的正统价值体系于无意之中增进了现代科学”⑩,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默顿命题”。如果考察“默顿命题”与“默顿规范”之间的关系,不难发现“默顿命题”为“默顿规范”提供了观念前提,二者之间具有明显的内在逻辑关联性。在默顿看来,科学的兴起和发展既需要特定文化价值观提供精神动力,也需要这种价值观的引导,否则,科学就会被国家霸权所操纵。因此科学精神,作为人类在从事科学活动过程中以“求真”“向善”为根本追求的价值理念,与人文精神是统一的。这种统一可以从新教伦理所赋予科学的“初心”与使命来加以考察:一方面,科学作为人的理性活动,是通达上帝“至善”的个人自我行为修炼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科学作为人的理性力量,在增进人类的理性认知能力和增进人类物质财富相结合的意义上,是通达上帝“至善”的途径。因此,在增进“皈依状态下”{11} 的个人行为修炼、人的理性能力以及提升人类福祉的意义上,新教伦理不仅将“求真”的目标赋予科学,同时也将“向善”作为“求真”必然结果与目标赋予科学,从而“向善”不仅是信仰也是现实,即:“向善”既是个人行为自我修炼下的探求自然界奥秘的非功利式自由感知,也是促进人类福祉的现实功利。

然而20世纪30—40年代,新教伦理早已“崩溃”{12},因此建立一种能够引导、规范和推动科学发展,护佑科学精神的新的伦理规范就成为迫切需要。这就有了默顿对科学的社会规范的研究。基于此,我们可以认为,“默顿规范”是新教伦理退隐后,取代新教伦理的,通过倡导捍卫科学自主性以护佑科学精神的伦理规范。而“默顿规范”的核心不过是将科学独立建制的17世纪的情况,推广至20世纪,乃至以后所有时代。这也成为指认其蕴含于“默顿命题”,并以之为前提的又一证据。因此,虽然默顿没有像贝尔那样,将资本主义发展引发的文化矛盾(包括科学文化与人文文化的矛盾)的解决寄希望于新的宗教伦理的复兴——“西方社会向宗教的某些观念回归”{13},但是,“默顿规范”隐含着与贝尔类似的局限,即从文化本身探寻破解资本主义矛盾的逻辑。

二、“默顿规范”的困境:实证主义的意识形态神话

作为社会学家的默顿在一定层面上洞察到科技实力的竞争会导致国家政治权力对科学的操纵,进而引发科学精神丧失的问题。因此,默顿认同“科学的社会性”,批判那种“将科学的理念还原为纯粹事实”{14} 的实证主义科学观,并认为科学并不是一个封闭自足的知识体系,主张科学不仅相关于知识本身,也相关于科学共同体行为。但是,他同时又为科学规定了一个体现实证主义科学观的制度性目标即“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并以此阐发科学精神。这种理论预设使“默顿规范”必然陷入一种实践困境:抽象的价值性的科学规范难以约束现实的制度性的目标追求。而从根本上看,这种实践困境正是实证主义的意识形态神话所造成的。

如前所述,自“默顿规范”被提出,便一直深受学界质疑。这些质疑的核心是:“默顿规范”在个人化、非功利化、自主化的“学院科学”已经让位于集体化、效用化、政策化、产业化、官僚化的“后学院科学”的时代是否还具有实际效用。{15} 英国学者齐曼认为“默顿规范”过于理想化的关键在于其对科学共同体概念的理解。齐曼指出:“科学共同体概念是传统哲学遗产的一部分。然而同时它又把科学置于一个社会学‘黑箱’中,其内部结构被认为与追求知识无关……事实上,他们把更广泛的建制构架当作研究实验室里运作过程的产物,而忽视其对这些过程的影响。”{16} 也就是说,在“默顿规范”中,科学共同体仅仅被理解为追求真理、崇尚理性、合作精神的文化共同体,这种文化共同體的理解把科学共同体赖以存在的“更广泛的建制构架”抽象化了,并把这个建制构架对科学共同体的影响也给忽略掉了。而这个“更广泛的建制构架”就是科学共同体赖以存在的各种利益因素,包括“阶级利益、团体利益、政府利益或宗教利益”{17} 构成的社会机制。这种对于科学共同体的抽象化的理解恰恰表明“默顿规范”所宣称的“科学精神”建基于自然主义立场,这使得其不可能合理地处理现实世界与理念的矛盾,并使科学精神的弘扬无法摆脱仅仅依靠理想化的个人道德实践的困境。

自然主义立场意味着什么?100多年前,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导言中这样分析说:“被斯密和李嘉图当做出发点的单个的孤立的猎人和渔夫,属于18世纪的缺乏想象力的虚构……其实,这是对于16世纪以来就作了准备、而在18世纪大踏步走向成熟的‘市民社会’的预感。在这个自由竞争的社会里,单个的人表现为摆脱了自然联系等等,而在过去的历史时代,自然联系等等使他成为一定的狭隘人群的附属物。这种18世纪的个人,一方面是封建社会形式解体的产物,另一方面是16世纪以来新兴生产力的产物,而在18 世纪的预言家看来(斯密和李嘉图还完全以这些预言家为依据),这种个人是曾在过去存在过的理想;在他们看来,这种个人不是历史的结果,而是历史的起点。因为按照他们关于人性的观念,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这样的错觉是到现在为止的每个新时代所具有的。”{18} 在马克思看来,自然主义是西方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惯常的思维立场,西方的自然法概念、原子化的孤立个人的人性概念都是自然主义的产物。在自然主义思维方式下,16世纪以来代表新兴生产力的资产阶级的进步性以及与此相关的人性的观念被抽象化,从而使体现这种人性观念的理想化的“个人”成为了一种超越历史的永恒存在。但实际上,脱离封建人身依附而获得人身自由的“个人”,是物质资料生产和生产力发展的产物,是特定历史阶段下的推动生产力发展和人的解放的新兴阶级即具有历史进步性的资产阶级所设想的个人。在特定历史阶段下,新兴的资产阶级,作为处于被统治地位的革命阶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把它们描绘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19} 然而,在统治阶级和革命阶级那里,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关系是不同的。对于革命阶级而言,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有着更多的联系。正是在作为革命阶级的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有着更多联系的意义上,马克思肯定了资产阶级所宣扬的“人”的观念的历史进步性。但是,如果将这种观念抽象化,从而将理想化和抽象化的“个人”作为历史的起点,并将特定历史阶段的资产阶级所具有的历史进步性变成了永恒、不变的理性逻辑,如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精神”,进而将其置换成启蒙理性自我演绎的抽象精神,那么,它就变成了维护资产阶级特殊利益,并体现资产阶级统治意图的意识形态。

以自然主义思维去考察纯粹自然现象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藉此研究人类社会现象却是有问题的。清除“人”的历史因素,接受人所处的社会现实,而不去追问社会现实产生的历史原因,必然也不会形成对社会现实革命性的批判。因此,自然主义思维,对于社会现实研究而言,就是非批判的实证主义了。自然主义倾向者奉行非批判的实证主义,以脱离历史的“单纯的直观”来观察现实的感性世界,对于抽象观念背后的特定历史阶段下的意识形态动机却不予考察。当然,对于以“共同利益”来掩盖特殊利益的阶级意图,他们往往是“无意识”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将这种作为资本主义历史起点的理想化的“个人”及其精神提升到一种实证主义意识形态神话的高度,从而当现实世界与他们的理念产生矛盾时,他们就会转而求助于“孤立的个人”的道德实践,而将“改变世界”的方案完全忽略掉。

马克思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政治哲学家的自然主义倾向的批判也适合于默顿。默顿对科学行为主体“先定的非个人性”标准的强调与斯密和李嘉图、卢梭等人对抽象人性观念的理想化的“个人”的宣扬如出一辙:“这种合乎自然的个人并不是从历史中产生的,而是由自然造成的”,“个人”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人,而是作为资本主义历史起点的人,当然也是诠释资本主义合法化、永恒化的“个人”。

应该说,“默顿规范”基于“向善”的价值追求而引导科学家“求真”的初衷是美好的。但是,其所内蕴的“求真”行为追求本身就是对科学精神的捍卫,以及“求真”行为追求必然是“向善”的逻辑,本质上也是将代表新兴生产力的资产阶级的历史进步性加以抽象化的结果。进而言之,它是将这种历史进步性以新教伦理促进科学在17世纪独立建制时所蕴含的“求真必然是向善”的逻辑推广至以后所有时代——将科学在人类社会历史的特定阶段的“求真”行为追求,凝固化和抽象化为“求真必然向善”的逻辑理念。因而,在宣扬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历史进步性,进而在宣扬新教伦理推动科学的独立建制与資本主义兴起的意义上,“默顿规范”所捍卫的科学精神与韦伯所言的“资本主义精神”都遵循着相同的逻辑——对实证主义意识形态神话的宣扬。

当然,默顿也强调了“科学的社会性”,不过正如齐曼所指出的那样,默顿的“科学的社会性”是在科学共同体意义上加以揭示的,而他的科学共同体又仅仅是一个封闭的文化共同体,从而其所谓的“科学的社会性”便不可能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因此,对于现实社会中的反规范的科学行为,默顿或者只能从文化价值的角度理解为“功利性”,将“纳粹的霸权主义”归咎于“有用性变成科学成就的唯一标准”的功利主义滥觞,而看不到19世纪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后科学被资本逻辑支配,并演化为被国家霸权操纵的实质;或者在强调科学行为约束上,赋予“默顿规范”某种类似宗教信仰的意义,理想化地追求科研活动的“自主性”以及“纯科学”研究的非功利性。

不可否认,默顿对“科学的社会性”的认识,揭示出“科学精神何以可能”相关于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行为规范运行。但随着人类生产活动的发展以及人类认知能力的提升,作为人类实践活动的科学,日益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后台走向前台,并显现出推动现代民族国家兴起与发展,以及作为“第一位生产力”推进人类现代化进程的强大力量,从而对“科学的社会性”问题的理解必须包涵时代的历史维度。事实是,促进人类现代化进程的物质生产实践,率先以资本主义制度模式加以运行,从而走向历史前台的科学被资本所捕获。在资本主义制度模式下,资本作为放大功利主义的社会机制,使功利主义滥觞在人类历史上以资本主义国家权力凌驾于科学之上的形式上演。而默顿虽然对凌驾于科学之上的“纳粹的霸权主义”有所洞察,但是他并没有认识到国家政治权力对科学实施操纵的资本逻辑,因而,在强调“求真”行为本身就是对科学精神的捍卫方面,默顿认为20世纪30—40年代的美式民主是有利于科学精神的弘扬的:“在集权社会中,制度控制的中心化是导致反科学的主要根源……而在自由的社会结构中,这种根源只有无条理的、零散的且常常是潜在的影响。”{20} “集权社会”,在默顿那里,不仅指向“纳粹”主义,也指向斯大林主义。在默顿看来,在美式民主社会中,由于“没有如此统一的利益”,以至于对科学施以政治权力的操纵变得没有“必要”{21},因而美式民主有利于科学精神的弘扬。显然,默顿仅仅停留于美式民主的表层看问题,而没有看到这种民主背后的自由主义实质——服务于在全球范围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目的。因此,但凡这种获取高额垄断利润的优势受到一点点威胁,那么,给予科学相对宽松环境的美式民主的温情面纱就会被撕掉,对科技施以国家权力的操纵,从而阻碍人类科技交流与合作的垄断资本的真实面目就会显露出来。这些都是默顿站在自然主义立场所无法看清的。与同时代受历史唯物主义影响的贝尔纳相比,默顿没有认识到“纳粹的霸权主义”的实质是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上和文化上的民族主义倾向在逻辑上贯彻到底”{22};也没有将“纳粹科学”与体现资本利润而非人民需求的社会组织原则结合起来加以研究,没有认识到“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有赖于社会本身的组织原则”,正是科学与资本主义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它的主要发展方向不是取决于大多数人民的需求,而是取决于那些为利润进行生产的人们的需要”。{23} 因而只有当科学置身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即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环境下,才有可能建立起积极而正向的关联,因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的基本原则就是利用人类知识、科学和技术直接为人类造福”。{24}

三、马克思主义的解答:制度治理框架下科学精神的弘扬

在马克思那里,科学精神虽然相关于特定的伦理规范、文化理念,但是它却不是凝固和抽象观念的堆积。科学精神的捍卫与弘扬也不是启蒙理性自我演绎的抽象精神运动的结果,而是在具体历史情境中,以资本逻辑加以展开的人类变革自然和社会的实践所趋向的现实。

第一,科学精神在利用资本的人类社会治理实践探索中生成。

现实的历史发展显示:从新教伦理中获得价值支持和精神动力的科学,并没有按照新教伦理赋予科学以作为通达上帝“至善”的个人行为修炼的方式来加以发展;相反,科学还批判宗教教义,“祛除巫魅”,抛开新教伦理的指引和规范,而以真理的形象取代上帝。科学不仅以其“求真”批判宗教,显示出其所具有的启蒙精神和文化价值,它还以“求真”的知识理论,如力学,来促成技术创新和机器大工业生产方式的出现。“随着力学的进一步发展和实际经验的积累,机器的形式才完全由力学原理决定,从而才完全摆脱了变为机器的那些工具的传统体形。”{25} 在工业生产中得到广泛应用的科学,成为展现人的本质的力量,并以“第一生产力”的形象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但是,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开启的人类现代化进程,不是启蒙理性自我演绎的抽象精神运动,而是由资本逻辑展开的人类变革自然和社会的历史过程。从而,在现实的历史过程中,自然科学以异化形式成为“真正人的生活的基础”,并为人的解放创造现实条件。

科学知识的快速增长,从根本上来说,是源于生产实践提出的技术需求。马克思指出:“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26} 而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技术需求背后是由资本逻辑所支配的经济因素。一方面,资本能够将受个体经验、体能所限的分散劳动聚合成社会化劳动和生产的社会条件,“资本所以是生产的,因为它……作为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般社会生产力(如科学)的吸收者和占有者。”{27} 作为社会化大生产的社会条件的资本,利用和占有科学,以及科学所要求的社会化分工、协作,并形成了资本与科技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提高了个体生产力,而且还生产出分散的个体劳动所不具有的“集体力”。{28}在这个意义上,资本客观上为科学的发展以及科技在生产实践中的大规模应用提供了强劲的动力。资本逻辑所显示的动力机制,构成了科技进步的重要机制。另一方面,作为体现雇佣劳动与资本对立的资本关系,为了实现私有财产的最大化增殖,不仅要将一切有利于价值增殖的手段纳入资本运行之中,而且必须使之服从于资本支配,从而科技作为实现资本价值增殖的手段,也必然难逃受制的命运。因此,如果说经济全球化是资本逻辑在全球范围内展开的结果,那么,以科技为价值增殖手段的资本,也必然地演绎出科技全球化的趋势,并使经济全球化以科技全球化的形式加以呈现。其结果:一方面,资本以科技为工具和手段而增殖,在资本逻辑下的科技可能异化为极端国家主义的帮凶,使得默顿规范下的科学精神无处容身;另一方面,科技又以资本为动力机制而不断发展,并且最终会带来对资本关系的扬弃,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成为现实。

综上,科学精神的捍卫与弘扬绝不是宗教意义上的“返魅”式的文化批判与回归问题。在马克思那里,科学精神是人类通过自觉利用资本的社会治理实践来促成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相互整合,以实现科学的“求真”“向善”生成的价值追求。从而,“科学精神何以可能”是相關于制度治理框架下的科学精神如何弘扬的问题。

第二,批判危害科学精神的霸权主义,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框架下的人类科技合作新机制中弘扬科学精神。

在马克思那里,“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29},体现“人的科学”与自然科学互为基础的科学精神,存在于以“社会的人类”为理论立足点的共同体内。虽然这样的共同体是未来的,但是通向它的道路却是历史的、具体的。因而,虽然科学精神相关于特定的伦理原则与价值规范,但是,它又不是抽象的,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里,我们还必须在资本逻辑构筑的全球化进程中对其进行追寻,并在制度治理框架下现实地对其加以弘扬。

资本与科技相结合的全球化进程,既是推动科技、资金、劳动、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全球性有效配置,促进科技进步、生产力提升以及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又是以资本实际地建构资本主义国家霸权,争夺高额的垄断利润,从而影响人类社会发展格局的过程。为了建构资本主义国家霸权,20世纪30—40年代的德国,将国家政治凌驾于科学之上,以科技武装军事,建立了实施直接军事侵略的“纳粹的霸权主义”。自20世纪90年代苏东剧变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以科技全球化方式加以纵深发展,同样是为了建构资本主义国家霸权,西方发达国家不仅用科技武装军事,还以垄断核心技术的形式,控制着生产国际分工的价值链高端领域。这种科技垄断构筑的国家霸权不仅阻碍了人类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而且将由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危害扩散至全球,导致资本主义国家霸权下的全球化不仅无法承载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将多元文化交往异化为极端民族主义和霸权主义主导下的文明冲突和文化冲突,给本应共商共建共享的人类发展蒙上了霸权主义的阴影。

当今时代,随着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变革资本逻辑主导下的人类交往异化,构建人类科技合作新机制,成为促进科技进步,释放生产力发展潜能的必然要求。中国作为全球负责任的社会主义大国,坚持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着眼于对资本主义全球化治理原则与实践的反思,坚决批判危害科学精神的霸权主义,提出了有利于人类合理利用资本的全球治理实践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方案,以推动全球经济健康发展,促进人类社会文明互鉴、共享共建、合作共赢。现阶段,由于科技进步仍然需要以资本为动力机制,因此我们不能无视资本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不能放纵资本带来的异化问题。面对科技全球化的大势,中国的立场是顺势而为,将批判危害科学精神的霸权主义纳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框架下,积极推动构建人类科技合作新机制的实践探索,让科技真正成为增进人类福祉的积极力量。

第三,在改善科技创新生态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实现科技创新的资本机制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的耦合,以激活科学精神。

科学精神固然直接地表现为科学行为所展现的不同于其他人类活动的精神气质,但是它又不能仅仅依赖科研工作者和科学共同体的努力,它还有赖于制度治理框架下的科技创新生态的营造。

科技创新生态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的工程,涉及科技创新人才的培育、发展,产学研等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各环节的协同,科技创新竞争规则建设与落实,以及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文化建设,等等。{30} 当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时,科技创新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国家运用资本机制配置科技创新资源,以实现资本机制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的耦合,使科技成果惠及人民,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和重要性,它必然要全面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工程中。

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从实践看,凡是取得突出成就的科学家都是凭借执着的好奇心、事业心,终身探索成就事业的”。{31} 从根本而言,科技创新是以知识的“求真”及知识的不断扩展为前提的,从而尊重知识的“求真”原则,强调一定程度上的“为求知而求知”无私利性,构建科学共同体内部基于同行认同的激励机制,给予科研自主性,是科研活动自身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同时,由于科研人才是科研活动的主体,因而,“尊重人才”是“尊重知识”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在国家实力竞争越来越展现为科技实力竞争的今天,面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封锁,我们要充分地认识到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而“我国面临的很多‘卡脖子’技术问题,根子是基础理论研究跟不上,源头和底层的东西没有搞清楚”。{32} 因此,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激活科研主体基于“求知欲”的非功利性的好奇心,构建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认同机制,承认一定程度上的科研自主性,对于改善科研创新生态,从而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它们构成了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尤其是原始创新能力的重要动力机制。

与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具有能够合理地利用资本,实现资本机制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相耦合的制度优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科技创新能力依然不强的事实,一方面,我们还没有在社会主义原则下很好地发挥市场和政府在配置、协调科技创新资源中的作用,还存在资本机制和政府权力对科技创新的工具化和功利主义的干扰,从而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竞争规则还没有得到完全建立和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在强调配置和协调科技创新资源时,还没有很好地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从而激活科技创新的资本机制与畅通创新链条的政府引导机制也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这都要求我们必须将科技创新生态建设全面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中,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人才的创造力、增强创新链条的协同力、强化公平竞争的驱动力”。{33} 总之,处理好资本机制与政府职能的关系,推动科技创新生态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是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激活科学精神的必然选择。

注释:

①②③④⑤⑦⑧⑨{20}{21} [美]R·K·默顿:《科学社会学》上册,鲁旭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65、365、365、363、364、365、370、365、359、359页。

⑥⑩{11} [美]R·K·默顿:《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范岱年等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278、183、97页。

{12}{13} [美]丹尼尔·贝尔:《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严蓓雯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6、28页。

{14} [德]胡塞尔:《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現象学》,王炳文译,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7页。

{15}{16}{17} [英]约翰·齐曼:《真科学:它是什么,它指什么》,曾国屏等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2、37、38页。

{18}{2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6、396页。

{19}{2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52、187页。

{22}{23}{24} [英]J·D·贝尔纳:《科学的社会功能》,陈体芳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9、265、266页。

{25}{2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40注(103)、378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68页。

{30}{33} 卢阳旭:《聚焦“四个面向”,着力加强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科技日报》2020年9月14日。

{31}{32} 习近平:《在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20年9月12日。

作者简介:管锦绣,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湖北武汉,430205;李霞玲,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4。

(责任编辑  胡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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