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常谕,干小红△,张志勇
(1. 四川省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四川 成都 611130; 2.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 成都 610041)
一项调查显示,希望得到线上用药教育、科普药学知识、用药咨询的受访者分别占65.2%,71.0%,78.9%[1]。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 - 19)疫情让众人措手不及,但也推动了药学服务走向“互联网+”时代。本研究中探讨了“互联网+药学服务”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促进“互联网+药学服务”的发展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近年来,我国已陆续出台多项政策,积极推动创新医疗的服务形式,鼓励各地区通过“互联网+健康医疗”探索药学服务的新思路和新模式。详见表1。
表1 我国“互联网+药学服务”行动指导相关政策Tab.1 Action guidance relevant policies of China′s ″Internet+pharmaceutical care″
1.2.1 药品配备
目前,多家医院已联合药品配送商建立了药品供应保障链,通过药品库存查询系统App及时调整药品库存[2];并建立“两票制”专用查询平台,以电子检验报告代替传统纸质检验报告,追踪药品采购、销售、养护等信息,实现了“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的闭环管理。
1.2.2 处方审核
线上审方:处方审核是药学服务的重要内容,是药师参与临床治疗、保证药物治疗安全的关键环节。目前,互联网医院的服务模式由线下延伸至线上,实现了在线审核电子处方[3-4]。国家明确要求,线上开具的处方须经审方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5],强化了药师的职责和使命,同时也对药师提出了新的挑战。
前置审方:需联动处方开具支持系统与审方系统[6]。医师开具处方并在系统提交后,前置审方系统对处方进行审核,对于适宜处方,系统会自动提示“适宜”,医师可直接开具处方。对于不适宜处方,系统会弹出风险提示框,医师需根据提示内容判断,若认可系统提示内容,可重新修改处方,再提交审核,直至适宜;若不认可,需填写原因,系统会发送至药师端,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处方点评:可利用合理用药信息支持系统开展处方点评工作,通过系统可查看和筛选每位患者的处方信息;系统先预点评,药师再规范点评,通过系统和人工的双重拦截,将不合理处方反馈至医师,指导其改进,保障患者用药安全。LIU 等[7]通过引入基于云的处方审查系统来减少基层医疗中不适宜处方的发生,其提出的基于云的处方预审模型可作为预防初级保健中不适宜处方的重要工具。
1.2.3 线上药学门诊开设
2020年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到,希望通过“互联网+ 药学服务”来提升药学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以实体医疗机构的药师为主体,提供在线药学服务。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降低用药风险,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全国各医院相继开设了线上药学门诊,药师可以互联网为平台建立用药知识库;也可通过患者提交的文字、语言或图片进行在线解答,提供用药指导[8-9]。
1.2.4 媒体宣教
COVID-19 疫情期间,对于出现的部分健康谣言,药师利用数字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手机终端等新媒体及时进行科普教育与辟谣,将健康知识迅速传至千家万户,极大地提升了国民的健康素养,纠正了错误用药认知,减少了药害事件的发生[10]。
1.2.5 人才培养和在线继续教育
信息药师、审方药师、临床药师等可通过医院药师处方审核技能培训、全国医院信息药师培训、全国药师审方技能培训等实现人才培养;临床药师可通过信息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医疗会诊,并为医疗联合体联盟成员提供药学服务指导[11]。
1.2.6 科研与新技术
目前,多数医疗机构围绕互联网和云平台等最新信息化模式开展科研与新技术开发,如利用基于二维码技术的药师用药指导咨询系统开展血药浓度监测、互联网云药房建设、药品自助查询系统开发等;通过“互联网+医保结算+送药上门+慢病管理”的一体化服务平台[12-14],可实现慢性疾病患者的线上复诊及续方。目前,多数医院已建立了互联网医院,向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甚至还实现了需冷链运输药品的配送到家服务[15]。
1.2.7 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建立
互联网药学服务平台可为患者提供相应的用药科普知识,如患者使用微信扫描处方二维码,系统将读取处方,推送相应药品说明书的动画视频、用法用量、用药注意事项,且会把患者的处方信息自动保存至手机,方便患者、医师、药师随时查看。该平台还可解决买药不方便的问题,若患者在家中线上购药,可直接在该平台上搜索需要购买的药品并提交,输入收货地址后即可下单成功;若在医院线上购药,使用微信扫描处方上的二维码,即可显示相应药品,点击购药,系统将自动匹配附近存货的药店,提交购买需求和收货信息后即可生成订单。该平台还可通过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院信息系统和单剂量包药机有效结合,为患者提供更准确、方便、快捷的药学服务[16-17]。高波等[18]开发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移动药学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慢性病患者的历史处方再现、用药交代、服药提醒、用药及健康在线咨询等全程化的药学服务管理。
“互联网+ 药学服务”应用体系尚未完善:应用体系尚未成熟,且参与主体多、涉及范围大、人群隐私的安全风险较高。我国虽已出台多项相关文件,但仍缺乏行业准入规定、相应的权责界限划分和运营规范[19]。
药学服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互联网+药学服务”的开展对药学人员的专业要求越来越高,但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不够全面,技术较薄弱,且不同药师在用药经验、药物理论知识等方面存在差异,均会影响患者的用药效果。故药学服务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专业技术亟待加强。
互联网发展的限制:网络平台对疾病管理缺乏真实性、科学性及安全性,且“互联网+药学服务”主要通过个人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覆盖人群较少,咨询记录不易保存,不能有效提升药师咨询的服务价值。
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体系:多数慢性病患者集中在三级医院,而社区医院相对较少,可充分利用药师和医师的资源,依托“互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国家相关部门也需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帮助慢性病患者回到社区,使其得到更好的防治,并为其提供更精准的用药指导。
借助新兴媒体的力量:互联网的发展有效推动了药学行业的不断变革和进步,5G 时代的到来让药学科普创新变得愈发重要。COVID-19 疫情期间,针对发热患者及普通人群易受不实消息影响而产生恐慌的情形,推荐通过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或第三方网络平台等建立针对COVID-19、流行性感冒、普通感冒等常见发热疾病的防控咨询模板数据库,并制订标准化、规范化的咨询模板进行线上指导,做好合理用药等科普宣传,引导大众对药物的正确认知[20]。
提升药学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互联网+药学服务”开展过程中,可对不同药师进行层级管理,建立“互联网+”背景下不同药师参与药学服务的准入制度,根据不同层级药师的职业素养开展培训与学习,并定期考核。层级管理模式能激发不同层级药师的自我修养及学习的积极性,可提高整个“互联网+”背景下药师的业务能力。
开展“互联网+药学服务”应面向社会,回应社会对药学服务的需求;要切实从国家提出的健康中国战略出发,把药学服务与大健康相结合,实现药学服务真正的价值。但在开展过程中,药师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对危重症患者要有识别能力,要注意与患者的沟通技巧,避免使用过度肯定和否定的语言;医院应加强医师、护士、检验师等多学科团队的合作,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