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继红,郭 伟
(北京警察学院,北京 102202)
2020年8月,北京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随手拍”正式上线,北京市民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注册后,通过北京交警APP、北京交警微信公众号、“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等途径,采取视频或拍照方式,可以对生活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其他不文明交通现象进行举报,或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关于道路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发生故障等问题的线索或意见建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成立了专项工作团队,对市民上传平台的举报信息逐一进行审核把关、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损坏或不完善的交通设施设置进行更换整改。“随手拍”举报平台的上线运行,掀起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交通的热潮,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增强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交管部门投入大量的警力、科技力量,采用现场及非现场多种执法方式,加大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但总有一些驾驶人、行人在没有警察、没有“电子眼”监督的情况下,为了个人便利故意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交管部门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的执法管理,难以做到全天候和全覆盖,这给许多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者以可乘之机,大量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扰乱了交通秩序,增加了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发动社会群众为交管部门提供交通违法线索,尤为必要。于是“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便应运而生。
交管部门开通“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群众可以主动向执法部门提供交通违法线索,交管部门利用群众提供的信息线索进行交通违法治理,扩展了交通管理时空,缩短了取证时间,提高了治理效率,提高了群众参与道路交通治理的参与度。
国内“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模式,自2011年出现以来已有十余年的实践应用。2011年3月,深圳交警开通彩信“随手拍违章”举报交通违法的功能,鼓励市民拍摄、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同年4月,常州交警向全市发出“不文明交通行为追击令”,鼓励市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并启动官方微博接受市民举报。随后,无锡等地也相继出台不同措施鼓励全民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随手拍”产生后,紧跟“互联网+”时代潮流,在技术等方面不断迭代升级,各地陆续推出“随手拍”网上举报平台。2016年,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西安交警“高速公路严重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先后开通。2017年,广州开通十二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平台[2]。
随着相关法规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实践经验的积累,2020年8月,北京交管部门正式启动“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宣传,截至2021年8月份,累计实名注册人数达115万人。市民可以按照要求登录平台,通过手机拍摄包括闯红灯、违停、不礼让行人等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视频和照片,并进行实名上传举报[3]。据统计,北京交警“随手拍”每周使用次数超过1次的用户近万人,已成为市民反映交通诉求、参与城市道路交通治理的重要渠道。
北京交管部门为市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专门的平台,市民仅需要进行实名注册认证、登录平台、点击拍摄或者上传图片、视频,即可完成举报操作。举报平台操作简单便捷,并且程序的每一步都有具体说明。交管部门对“随手拍”上传平台的举报信息,组织专门团队逐一进行审核把关、调查核实,确认属实且证据清晰充足的,录入系统,对违法者依法处罚。群众通过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信息,其受理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北京交警“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受理流程
北京交警“随手拍”平台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整个受理流程,程序规范,依据合法。其中在信息分类存储整理阶段,北京交管部门负责 “随手拍”的民警团队,每天要处理海量的群众举报线索信息,对于大量的不符合要求的举报信息,或者是图像视频不清晰,或者是举报情节不合规,等等,民警需要将这些无效信息剔除,然后对有效信息进行归类整理,进一步调查核实,最后才能录入系统。
据统计,北京交警“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运行一年多时间,累计收到各类举报线索233万条,单日收到举报线索最多达1.2万条。平台以照片、视频两种形式接收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对达到证据要求、形成完整证据链的67万条投诉线索,依法录入交管部门非现场执法系统予以处罚。需要按照一般处罚程序进行处理的,交管部门逐一当面调查核实,依法累计处罚交通违法7055起,其中,处罚伪造变造号牌、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860起,拘留83人。同时对市民举报的2928起交通信号灯故障类问题,均第一时间响应处置[4]。
北京交警平均每月接到群众“随手拍”举报线索信息数量6-7万条,经过严格审核筛查,凡是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线索信息均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每月均有经传唤调查取证、按照一般程序处罚的违法行为上百例;每月通过“随手拍”平台获得线索信息从而对有故障的交通设施进行维修的情况上百件。由此可见,市民使用“随手拍”对交通违法线索举报的数量比较可观,参与交通治理的热情高涨。
北京交管部门对市民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线索是否采纳都有反馈,根据市民提出的意见,多次提升平台功能,如增加投诉结果反馈功能。在每一例投诉受理处罚的基础上,通过“系统消息”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信息,对于未被采纳的,告知具体原因,市民可根据反馈信息,有针对性地改善拍摄方式,提高照片或视频质量,提高线索采纳率,形成与平台的高效、良性互动。有些地区对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进行一定的物质奖励,这样做也是为了鼓励大家参与交通治理,但奖励过度也会引发负面影响,甚至产生“职业举报人”现象,因此北京交通管理部门不采取任何奖励措施,只在媒体上宣传和鼓励市民参与“随手拍”活动。北京交警对利用“随手拍”进行敲诈勒索不法行为的,一律予以严肃处理。
北京交警“随手拍”举报平台运行以来收到良好的效果。针对“随手拍”平台反映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违法地点和违法时段,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进一步提高了交管部门精确指导、精准治理的能力。据统计,2021年非现场处罚机动车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同比降低21.2%,机动车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同比降低19.5%,机动车违法停车违法行为同比降低17.9%。违法率的下降充分说明,“随手拍”在交通治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良好的效果。
以2021年3月为例,北京交管部门通过“随手拍”平台共获取交通违法线索67 005条,通过对这些线索信息进行整理归类,发现其中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有五类,即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违反禁令行驶、占用专用车道及不在规定车道行驶。对这些数据辅以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精确时空定位,呈现出比较清晰具体的不同违法行为时空分布图,可以为交管部门实现精准治理、精细化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以违法停车这种数量最多的违法行为来说,2021年3月,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违法停车线索并符合要求的44 005条,占“随手拍”获得的全部违法行为线索的65.7%。之所以这类违法行为举报数量最多,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一是违法停车是最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违法停车的图片资料比较容易收集;三是市民对违法停车这种行为较为反感。通过对数据的处理,显示违法停车在时空分布上有一定的规律,具体见图2。
图2 “随手拍”违法停车行为空间分布图
从图2可以看出,违法停车行为的空间分布主要集中在四环以内,而东部较西部更加明显。对比地理信息图可以看出,“随手拍”举报的违法停车行为东部主要分布在广渠路、京通快速路、朝阳路、朝阳北路沿线区域,东北部主要集中在三元桥到四元桥沿线,以及太阳宫桥到望和桥附近。时间数据显示,群众举报违法停车时间段主要集中在上午6点至8点和下午16点到18点。
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停车主要区域和主要时间段分析发现:就集中区域而言,主要分布在交通流比较密集的地方,这些区域的特点是交通需求较大而停车场所并不充足;另外,就是地铁周边、金融街等交通吸引区域,这些区域缺少必要监控设施,违停者非常清楚电子监控设备的安装点位进而加以规避,群众举报的这些违法停车地点多是电子监控设施监控不到的地方。从时间段上看,上午6点至8点和下午16点到18点是违法停车的高峰时段,主要是因为此时很多路段出现拥堵情况,驾驶人或者其他交通参与者因受到拥堵的困扰,于是抓拍违停车辆,有些举报者认为拥堵就是这些违法停车堵路造成的。因此,在这两个时段群众举报数量明显多于其他时段。针对这些情况,交管部门应结合“随手拍”违法停车时空数据,加大整治力度,分区域和时间点段进行精准治理,集中治理。
通过“随手拍”平台举报交通违法的行为是公民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线索的行为,而不是公民参与交通执法或者公民代替交警进行调查取证的行为。行政执法权和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专有权力,市民是不具有执法权和调查取证权的。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公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行政执法,仅仅是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众举报过程并不是执法取证过程,举报的影像材料不能直接作为行为人是否违法的证据,而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审核之后,才能判定这些举报材料是否可以作为行为人违法的证据。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均提到鼓励社会公众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线索,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公众举报材料[4]。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专门提到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需要公安机关查证,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①参见2020 年 5 月 1 日修订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3条:经查证属实,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等资料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照片或者视频资料的审核录入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查证属实就意味着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要行使调查取证职权,未经查证属实的拍照是不能直接作为处罚证据的。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公民的合法权利,接受公民举报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公民通过“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合法的,是具有法律依据的。
另外,有人质疑“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笔者的答案是否定的。首先,“随手拍”的内容是交通违法行为,而交通违法行为是暴露于公共场合,破坏交通秩序的行为,不属于个人隐私;其次,拍摄的目标主要是车辆的违法情节,比如车辆违停、车辆加塞并线、车辆遮挡号牌等等,不涉及违法人的肖像等其他信息。因此“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不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的行为。
交通出行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良好的出行环境,高效的通行效率,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幸福生活的一部分,更是广大交通参与者获得安全感和幸福感的重要内容和保障。交管部门作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的主责部门,在执法管理中要以人民为中心,心中时刻装着人民,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做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和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和捍卫者。通过“随手拍”平台系统鼓励群众举报日常生活中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既是发现交通参与者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现实条件下依靠群众、实现专群结合,共同治理交通难题的可行方案。既提高了交管部门对道路交通的治理能力,也提高了人民群众对良好交通环境的满意度。
为使社会公众举报交通违法现象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须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和技术研究,完善“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平台系统。
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应统一思想,进一步理顺关系,简化举报流程,优化信息填报模式,规范举报影像资料标准,及时反馈举报信息线索采纳情况。“随手拍”平台交通违法举报流程、标准条件等内容要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社会上群众中予以公告,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只有举报系统完善、标准统一、规范明确,才能改变当前不同城市举报范围不一、举报标准各异的状况。
目前很多城市“随手拍”平台举报内容主要是交通违法行为,应该进一步扩大“随手拍”平台举报范围,赋予群众参加交通治理更广的范畴。要积极探索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交通治理的模式,目前已有部分城市,如北京、深圳、成都等开设了交通管理设施损坏报警、交通组织优化提议献策等基于移动互联平台的公众交流窗口,扩展了公众参与城市交通治理的范围,对这些好的方式方法应加以总结推广。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应当结合“随手拍”平台举报情况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和评估评价,相互借鉴,取长补短,让“随手拍”平台举报机制走的更好更远。
应该进一步加强有关“随手拍”对道路交通治理作用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知晓“随手拍”的意义,认识到“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是对交管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一项有力补充,是对交管部门精准治理、精细化管理强有力的支持。治理也好,监督也好,最终追求的是提高全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跳出法律的底线,追求道德的高线,让遵法守纪、遵守公德成为人们的日常习惯,深入人心,这是“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