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米”被判侵权敲响“惊堂木”

2022-05-11 23:10:41
文萃报·周二版 2022年18期
关键词:弊大于利隆平姓名权

近日,湖南高院通报,经法院判决认定,一度在薇娅直播间大卖的“袁米”,侵犯了袁隆平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判决袁米公司立即停止商业性使用袁隆平姓名和肖像的不正当竞争行為,并赔偿隆平高科经济损失10万元。

针对冒用名人营销乱象,除了要加大监管力度之外,提高侵权成本,制定相关黑名单制度,也不失为应对之策。当冒用名人营销之弊大于利,自然就不会有人铤而走险了。(摘自《广州日报》4.28)2A2B4633-3693-4691-A348-272C5E8BF5EF

猜你喜欢
弊大于利隆平姓名权
用隆平种子故事拓展红色种子教育
高产优质多抗玉米新品种隆平275的选育及栽培制种技术
洪湖市春露合作社
科尔沁地区推广紫花苜蓿的利弊
阿司匹林该怎么服用?
民间小吃“傻子熏鸡”引发的姓名权纠纷
浅谈学生手机使用的利弊及控制使用的对策
儿子的姓名权不容侵犯
故事林(2015年1期)2015-05-14 17:30:34
改姓之后
新少年(2012年5期)2012-04-29 07:37:05
论姓名权中的经济利益及其法律保护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