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中宝 梁恒亮 李方斌
2021年11月24日,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强调“要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宜春市教体局成立课题组,通过实地、书面调研和阅读资料的方式,了解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探索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路径。
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需要牢固确立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地位,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充分保障校长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的权利,营造党政同心合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一、明确学校党政职责分工
中小学校党组织是党在学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具有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正确办学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涉及学校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讨论决定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领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的有关决议,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负责教学、教研、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增强中小学校党政班子合力
一是坚持党组织集体领导。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行的领导方式是集体领导,采取的决策方式是民主集中制,任何个人都必须服从集体的意志,防止个人专断。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就是按照“集體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关全局性、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进行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坚持校长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独立负责行使管理职权。这里面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校长要对党组织负责,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实施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切实把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校长职权具有独立性,校长是行政事务的最终决策者,要积极主动运用行政权力推进工作,必须依法依规对学校事务及事关教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或形成方案提交党组织研究决策。
三是坚持中小学校党政分工合作。学校党组织是一个领导集体,其核心职责是领导学校工作,既要认真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职责任务,同时也要正确处理分工与合作的关系,不能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制度的规约和保障作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党政责任边界清晰,党组织全面领导的作用充分发挥,校长负责教学教研、行政管理的职权充分保障,从而推动党政同心同向,共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三、构建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组织体系
一是规范党组织建设。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要推动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覆盖和有效覆盖,确保党组织在所有中小学校应建尽建;要严格按照基层党建“三化”要求,根据学校党员人数将校级党组织设置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规模较大、党员较多的农村小学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党支部,相应的乡镇中心小学应设立党总支。
二是完善领导组织架构。领导组织架构包括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地位,以及按照办学治校与管党治党相适应要求和“把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优化学校内设基层党组织。
学校书记、校长是“一肩挑”还是分设,要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不宜一刀切。建议设立党委的公办中小学校、副科级及以上公办中小学校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其他公办中小学校一般实行“一肩挑”。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分设的学校,要实行交叉任职与双向进入的方式:校长是中共党员的要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肩挑”的学校,可以设立专职副书记,专心专责抓党建。实行“一肩挑”的学校,书记兼任校长,第一身份是书记,其次是校长,要切实推动学校党组织履行加强党对学校全面领导的主体责任。
三是选优配强校级党组织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把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的党员校级领导人员选拔进学校党组织班子。校级党组织书记、校长(副书记)人选,应符合中组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校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具有教育系统党务和行政岗位工作经历,校长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高级中学校长应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完善与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一是修改中小学校章程。学校党组织根据与新的领导体制相适应要求,对学校章程中党组织和校长的责任界限进行重新厘定,对需要配套调整的具体条款进行修改,明确党组织的全面领导地位、设置形式、职责权限、工作方式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明确校长在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上的负责人地位。
二是完善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具体制度。学校党组织对党组织发挥領导作用的具体制度进行重新系统设计,从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方面,调整和完善学校党组织抓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德育、人才、干部、统一战线等的工作制度,从抓教学、教研、管理等方面确定校长的工作任务,理顺党组织领导、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校级党组织领导的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校级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行政会)、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明晰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确保重大事项经过校级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三是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学校党组织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确保在全面领导时方向不偏、焦点不散;要建强基层组织,巩固提升党组织“三化”建设水平,补齐中小学校党组织的短板弱项,特别是提升党组织书记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要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尤其要在高学历、高职称、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教师等群体中积极发展党员;要树立“大党建”思维,将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以党建工作为统领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深化“双培养、两发挥”党建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作者单位:江西省宜春市教体局)
[[本文系2021年宜春市基层党建研究课题“探索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研究”(编号Ycdj2021-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