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君 杨梦洁
(山东科技大学 1.经济管理学院;2.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青岛 266590)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的优劣兴衰与文明昌盛之间有较深刻的关联。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后疫情时代下,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经济绿色高质量的发展,给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提出了更为深刻的命题和严峻的考验。绿色税收制度作为绿色经济的一种制度形式,在不断完善与发展的过程中,其对企业的作用日益显著。中小企业作为众多就业机会的提供者与一定经济价值的创造者,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现实经济中,由于环保意识缺乏,诸多中小企业违规运转引起了资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其大多面临关停的风险。征收环境保护税,首当其冲的是重污染行业、中小企业,而技术创新是中小企业可持续经营的唯一出路。
现有研究表明技术创新受到多方因素影响,探索绿色税收影响下的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驱动因素显得尤为必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更能够使得研究全面而准确。因此,本文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利用扎根理论识别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驱动因素并进行实证检验,以寻求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效对策。
综合当前的研究成果来看,技术创新的驱动因素主要包括环境规制、组织因素、市场因素以及创新资源。
关于环境规制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者众说纷纭。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较强的环境规制会阻碍企业技术创新的步伐。而多数学者认为环境规制具有创新激励效应,Meltzer(2014)指出碳税可以激励企业从事低碳等方面的高水平技术研发[1]68,Matsukawa(2012)发现排放税可有效诱导企业改善产品环境质量[2]88。国内多数的研究亦表明适当规制的创新补偿效应能够抵消甚至超过其带来的企业成本[3]42[4]93-104,政府征税收费的压力可形成“倒逼”机制[5]192-208,环保税能够显著提高重污染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6]60。亦有学者指出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并非一成不变的线性关系,而是呈“U”型[7]51或倒“U”型[8]77的非线性关系。此外,于连超等(2019)实证研究发现环保税能够显著激励企业技术创新行为的发生,且存在滞后效应[9]84[10]118。
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科学有效是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先决条件。组织通过文化氛围、规章制度、协作平台等,在企业内各技术创新参与方之间形成有效激励[11]22,组织环境设计能够带动企业创新潜力的发展,包括创新产品与服务的开发和理解[12]118。刘力钢和李琦(2020)则认为组织惯性能够有效促进创新投入,制度环境亦存在强化作用[13]85。
现有研究认为良好的市场正向作用于企业技术创新。市场竞争推动企业R&D投入的增加[14]30,企业对竞争优势的渴求直接驱动了这一行为[15]1587。程鹏(2017)认为本土需求的技术创新激励影响具有时效性[16]958,Ma(2019)从微观层面入手研究发现出口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17]12。市场收益预期也是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核心点所在,预期效益期望值能够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重大影响[18]903。李楠博(2020)亦发现技术创新收益预期能够显著激励企业实施技术创新战略[19]84。
企业要提高其技术创新能力,现有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必不可少。创新资源主要包括技术、人力资源和研发经费[20]1713,两者相互联系与促进,是创新活动中的最重要因素[21]1422-1435。吕君等(2019)运用扎根理论对新能源企业的绿色创新意愿驱动因素进行探究,认为企业内部资源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驱动因素[22]109。
为保证研究的有效进行,样本取自深交所中小板上市的重污染行业企业,多为国家或省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抑或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食品加工制造业和畜牧业企业同样为倡导绿色环保的国家龙头企业,拥有较为鲜明的特色产品服务。本文以确保样本企业涵盖不同产权性质、行业以及上市年份为原则,依照数据可得性选取了其中16家企业作为扎根分析样本,有关信息见表1。原始资料包括企业资讯、企业高管访谈报道以及与企业有关的期刊论文等。对其中14家企业进行完整的编码分析,并预留太阳纸业和中顺洁柔作为理论饱和度检验的数据来源。
表 1 样本企业基本信息表
本文将所得的若干初始概念凝练出10个初始范畴,按照潜在逻辑归纳提取出更具代表性的4个主范畴。为反应译码过程的真实性,部分译码分析过程列举如表2所示。在确定“技术创新”为核心范畴的前提下,探寻绿色税收背景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驱动路径。两家预留样本企业资料的译码分析结果无异,因此该理论达到饱和。
基于上述资料编码分析以及对“故事线”潜在逻辑关系的探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驱动因素模型构建如图1所示:
图 1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驱动因素模型
一方面,政府向污染企业征缴环保税、排污费等,会直接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对资金匮乏且融资链不稳定的中小企业而言,直接后果是挤占原有的技术创新投资,从而阻碍其技术创新。另一方面,绿色税收作为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亦可对企业技术创新产生有利影响,且该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
市场中会产生绿色发展的强信号和源源不断的创新消费需求,企业受到其技术创新后超额利润、竞争力等预期收益的驱使,会倾向于迎合消费者的绿色创新偏好,从而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更好的技术创新。
创新资源包括研发人员和资金两方面,企业技术创新与否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企业内部创新资源丰富度,占据优势的企业其技术创新活力会更加充沛,二者之间亦为正向促进效应。
表 2 译码过程示例
本文以2014—2019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企业为研究对象,并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将其中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筛选出来,再将主要变量数据缺失以及出现亏损的进行剔除,最终确定69家企业,368个有效观察值。样本企业研发投入数据、历年环保税、排污费、环保费有关数据取自企业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表3所示,综合考虑本文上述扎根分析结果,选取技术创新为被解释变量;绿色税收、市场因素、创新资源为解释变量;资产负债率和政府补助为控制变量。其中,企业技术创新投入(RD)、环保税(ET)、市场因素(need)、研发人员占比(staff)、政府补助(subsidy)数据总体波动幅度较大,为增加数据平稳性和避免异方差性,均取自然对数。
表 3 模型指标设置及说明
本文基于上述扎根理论模型以及已有研究成果,建立计量模型如下:
Rdi,t=β0+β1ETi,t+β2needi,t+β3staffi,t+β4CFi,t+β4debti,t+β5subsidyi,t+ui+εi,t
(1)
Rdi,t=β0+β1L.ETi,t+β2needi,t+β3staffi,t+β4CFi,t+β5debti,t+β6subsidyi,t+ui+εi,t
(2)
(3)
其中,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ui为个体因素,εit为模型的随机扰动项。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研发人员占比(staff)、企业现金流(CF)以及资产负债率(debt)的标准差相对较大,说明样本企业间对技术创新研发的人力资源投入与现金流量水平存在差距,且样本企业的偿债能力不同。
表5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发现本文选取的解释变量均与企业技术创新投入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
表 4 描述性统计表
表 5 相关性分析
本文选取的数据时间跨度较短,为企业个体的微观数据,且本文只选取了69家中小板上市企业为样本以推断中小企业总体规律,因此选用个体随机效应模型对模型(1)(2)(3)进行回归。
表6模型回归结果表明,环境保护税、销售收入、研发人员占比均能够显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而企业现金流的促进效应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现金流存在不确定性,受“预防效应”影响其技术创新更趋向于保守化[23]168。
回归结果显示当期与滞后一期的绿色税收可以显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但作用效果较小。综合各模型绿色税收变量回归结果及模型拟合优度,模型(3)最好,说明绿色税收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显著的非线性关系,是开口较大、变化缓慢的“U”型关系。
表 6 模型回归结果
实证研究发现:1.绿色税收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之间是非线性的“U”型关系,绿色税收在技术创新前期会挤占企业研发投入资金,抑制企业技术创新,而超过某一临界点则会通过倒逼机制产生激励效应;适度的税收负担能够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税负加重短期内会限制企业的研发投入,长期来看则会迫使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目前的绿色税制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仍较为有限。2.市场因素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显著的正向效应。3.企业创新资源较强,即研发人员占比较高或现金流充沛的企业,其技术创新投入相应也会维持在较高水平。
表 7 稳健性检验结果
为缓解绿色税收与技术创新的内生性问题,本文使用环保投入(inv)作为工具变量,偏R2=0.1756,说明环保投入对绿色税收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度,弱工具变量检验结果中F统计量=76.8845>10,可以判断不存在弱工具变量问题。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7。模型(1)和模型(3)均通过检验,表明绿色税收能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二者之间为“U”型关系。模型(2)未通过稳健性检验,说明对重污染行业中小企业而言滞后一期的绿色税收对技术创新激励并不明显。
首先,设置特种环境保护税。在污染排放类环保税中单独设列CO2税和VOCS税等,实现中小企业减排的技术创新导向。适当提升原有的生态损害类环保税率并增设其他污染较为严重的资源开采税。扩大污染类环保税的征收范围,刺激企业对其进行生产工艺改进和无污染替代产品的技术研发。其次,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加大税收减免和返还力度,对于积极开展环保工作、创新成果显著的中小企业可在一定时期内予以减免。税收优惠实施充分考虑环保企业和绿色产品,激励中小企业投入环保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工作,并根据中小企业污染程度及技术创新积极性差异实行分级的税收优惠待遇。最后,完善税收征管环节。明确界定环保税税收管辖权,精准认定环保税纳税人身份,并适当保持弹性,将环保税征收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对于可能出现的变相排污行为予以严惩,并加以行政性罚款和经济制裁。
一是积极引导绿色创新的市场需求,精准帮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市场投放与推广,增加产品关注度和曝光度,尽可能降低其市场风险;二是利用好市场预期收益的牵引作用,积极向公众宣传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及服务,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买卖服务平台,形成以质谋利益、求竞争力的长效发展机制;三是灵活运用市场导向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开展低能耗、零排放的技术创新,积极开拓中小企业竞相技术创新、合作创新的新局面,助力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在市场中蔚然成风。
一方面,明晰环保税款资金用途,实行专款专用。地方政府应将环保税款单独列支为绿色创新基金,精准支持中小企业在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技术创新项目,规范并完善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奖励和财政补贴,并制定配套金融扶持政策,保证环境规制的补偿效应得以实现。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提高企业绿色技术研发人员的个税起征点。确保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人力资源始终位于较高水平,并对其研发人员以及所取得的技术突破贡献做出奖励,以吸引更多的研发人才投入到技术创新中来。
采用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对16家深交所上市的重污染行业中小企业进行研究,能够发现在市场因素和创新资源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之外,绿色税收作为环境规制的一项重要调控手段,其环保税、排污费的征收以及相关的税收优惠均可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基于该模型研究假设的实证研究表明绿色税收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之间是“U”型关系,目前绿色税收的确能够显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然而作用效果较为微弱。
绿色税收不仅对节能减排和生态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还可以将中小企业化被动型创新为主动型技术创新,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同时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绿色税收视域下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研究过程,未来可以搜集更为详实的数据,对该研究做出更深入全面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