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雄 蔡超岳
(湖南师范大学 旅游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1],对于解决中国社会主要发展矛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一体化发展意义重大[2]。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出台标志着新型城镇化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旅游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具有产业联动能力强、环境污染小和综合效益高的优点,这决定了发展旅游业将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3],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因此,揭示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的时空演变特征,是促进旅游业与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以及乡村振兴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课题,对于合理发展旅游业、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水平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自MULLINS[4]提出旅游城镇化概念后,国内外学者就对旅游产业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展开一系列研究。国外学者方面,Gladstone[5]就美国的旅游城镇化现象展开研究并将美国的旅游城市进行分类;Martins、Dandapath[6,7]分别对葡萄牙阿尔加维与印度西孟加拉邦的案例研究中提炼出旅游城镇化的特征。国内学者方面,黄震方、吴江等[8]对旅游城市化问题展开初步探讨;保继刚、孟凯等[9]以阳朔历村为例,对旅游引导乡村城市化起到的作用及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麻学锋、刘玉林[10]以张家界为例,对旅游城镇化响应进行测度。2017年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乡村振兴与旅游产业、城镇化的协调发展成为热门研究对象,国内学者多以三者间两两关系的研究为主,如董文静等[11]对山东省乡村旅游与乡村振兴二者的耦合协调关系进行相关研究;徐维祥等[12]对乡村旅游与新型城镇化的耦合协调度的时空变化及影响机制展开分析;向延平[13]对乡村旅游驱动乡村振兴的模式和路径及相关影响因素展开研究。
通过对以往文献的回顾,现有大多数研究都集中在两者间的关联影响研究,对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三者的关系研究较少;从研究区域来看,对三者的关系研究多以省域、市域或案例地的研究为主,缺少大尺度区域的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多以定性分析为主,使用数理模型和GIS空间分析三者耦合协调的时空分异的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为研究区域,基于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作用机理,研究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水平的耦合协调关系,结合ArcGIS10.8分析其耦合协调度的时空演变特征,在此基础上对促进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水平三者协同发展提供建议,以期为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旅游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贡献力量。
长江经济带涵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总面积约205万平方千米。沿线各省市旅游资源丰富,共有5A级景区114个,占全国总数的37.25%。2019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经济规模总量占全国经济的比重达到45.2%,城镇化率达到61.7%。作为我国纵深最长、覆盖面最广、影响最大的黄金经济带,从上中下游比较来看,仍旧存在旅游业发展极不平衡、城镇化水平区域差异明显、乡村地区发展失衡的问题。协调好旅游产业、城镇化以及乡村振兴三者间的关系,对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意义重大。
在对以往研究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发现,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之间彼此交互作用,形成了复杂的耦合协调关系。通过全面理解三者之间的耦合协调作用机制,才能对如何协调三者发展做更深层次的研究,见图1。
图 1 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作用机理
首先,旅游产业与新型城镇化两个子系统间存在紧密联系。一方面,旅游产业被誉为“无烟产业”,符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产业发展要求,是城镇化发展到高级阶段后新的发展动力[14]。旅游产业可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就业机会,推动人口城镇化;同时吸引生产要素集聚,实现产业融合,释放地区经济活力,实现经济城镇化;还可以促进城镇与外围地区人流、物流、信息流等的流动,实现城镇地域延伸,促进空间城镇化;通过推动城乡居民交流互动,改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实现社会城镇化;最后,发展旅游业促进地区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环境城镇化。另一方面,城镇化提供旅游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空间设施,是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14]。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地区基础设施条件[15],并促进当地餐饮、零售、酒店等泛旅游产业发展,提升旅游地接待能力;同时提升地区对外开放程度,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旅游市场规模;城镇化建设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旅游行业,增加旅游就业;此外,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通过把当地的自然和文化资源转化成高品质的旅游资源,提升旅游吸引力。
其次,旅游产业子系统与乡村振兴子系统也存在交互关系。一方面,旅游产业推动农文旅产业融合,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它的发展还带动当地基础设施条件的提升,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及村容村貌,实现生态宜居,同时促进人才引进,推进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实现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旅游业的发展催生了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提高当地收入水平,实现了村民生活富裕;最后,通过深挖乡村中独特的民风民俗并修复乡村遗产遗迹,传承并保护乡村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水平的提高释放农村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旅游市场规模的扩大,同时将更多从事第一产业生产的农民解放出来,为旅游业提供更多劳动力;乡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提高了旅游目的地接待能力;乡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将提升旅游者的体验度和满意度,促进当地旅游发展。
最后,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战略具有目标一致性和内容上的重叠性[16]。一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乡村振兴水平的提升。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产业融合,实现城乡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同时能够完善村镇文化设施,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吸引大量劳动力从事文化行业,加速农村特色文化兴盛,实现乡风文明;大量非农生产的就业岗位的产生将提高农民收入并推动资本下乡,实现企业在当地投资,农民生活富裕;城乡一体化进程有助于技术交流,指导农业生产从而减少农业生产的高污染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最终,乡村地区生活条件改善将吸引优秀人才回乡建设,从而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有助于促进进城务工人口回流从而减轻城市压力,缓解大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城市病问题,还能为当地中小企业解决用地不足和用地成本高的难题;同时有助于推动就地城镇化,例如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沿海乡村已经出现“出口型”“外资型”等多种形式的乡镇企业[17],农村居民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生产;最后,乡村振兴水平提高有助于实现城乡要素的流动及生产力的合理布局,逐渐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一体化。
1.3.1 数据标准化处理
在多指标评价体系中,由于评价指标存在量纲差异导致难以进行直接比较,为了实现数据间的比较和最终结果的分析,需要对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本文选用极差标准化对数据进行处理。其中包括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对正向指标和逆向指标无量纲处理的公式分别为:
(1)
(2)
其中,i=1、2、3…n;j=1、2、3…m,其中m表示指标个数,n表示省(市)数量,xij表示第i个省(市)第j个指标值[18]。
1.3.2 指标权重计算
本文采用熵值赋权法即客观赋权法来确定旅游产业、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三个子系统内各个指标的权重,其具体步骤如下:
(3)
(4)
Sj=1-Ej
(5)
(6)
n表示省(市)的数量;Tij表示旅游产业或城镇化或乡村振兴水平第i年第j个指标归一后的值;Ej为信息熵;Sj为差异系数;Wj为权重[18]。
1.3.3 综合发展水平指数
利用加权法进行测算,最终得出某地子系统第i年的综合发展水平指数Ui:
(7)
式中,Ui为综合评价指数,Wj为指标权重,xij为数据标准化后的值。
1.3.4 耦合协调度模型
耦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相互独立的物质、系统或运动彼此相互联系、作用的一种现象,而协调则是指系统要素之间的一种良性互动、彼此配合并实现共同发展的关系[19]。
通过上述计算过程可以得出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各自的旅游产业综合评价指数U1,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数U2和乡村振兴水平综合评价指数U3。将U1、U2、U3带入公式计算得到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的耦合度C。[20]
(8)
耦合度可用来判别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作用的强度,其取值范围为[0,1],当C=0时,表明三个子系统完全处于无序状态,C值越接近1表示三者相互作用关系越强,耦合度越好。由于耦合度只能反映各系统之间的“共振关系”,很难反映系统间的协调发展水平,故在此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来反映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程度。
综合评价指数:
T=α×U1+β×U2+γ×U3
(9)
耦合协调度:
(10)
式中,T表示三个子系统的综合发展水平,α、β、γ为待定系数,考虑到三者同等重要,所以系数均取值1/3,U1、U2、U3分别表示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综合评价指数。随后,将长江经济带11省市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水平的耦合度C、综合评价指数T带入公式(10)计算出各省市的耦合协调度D,并将长江经济带的耦合协调度划分为以下类型,见表1:
表 1 耦合协调度类型划分
本文在借鉴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21-24],结合现有统计资料,在遵循客观性、规律性的前提基础上,构建了旅游产业、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评价指标体系。旅游产业子系统主要从旅游接待能力、旅游市场规模和旅游就业效应3个层面遴选了10个指标;新型城镇化子系统主要从人口城镇化、经济城镇化、社会城镇化、空间城镇化和生态城镇化5个维度遴选了21个指标;乡村振兴子系统主要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治理有效、乡风文明5个层面遴选了19个指标体系(见表2)。
研究的原始数据来源于2011—2020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国旅游统计年鉴》和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统计年鉴及统计公报。对其中部分指标进行计算和处理得到最终数据,部分缺失数据利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补充。
3.1.1 旅游产业子系统发展水平分析
总体来看,各省市间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呈现出明显的空间异质性特征(见图2)。其中浙江、上海、江苏发展水平较高,评价指数年均值分别为0.555、0.545、0.523。这是由于东部三省市旅游产业基础好,旅游市场庞大,旅游消费能力较强,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较高。云南、贵州旅游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评价指数年均值分别为0.326、0.303。虽然两省旅游资源禀赋较好,但由于其旅游发展起步较晚且经济基础薄弱导致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较低。其余省份旅游产业发展水平较为接近,评价指数年均值位于0.375—0.449区间。
表 2 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评价指标体系
从发展趋势来看,各省市旅游产业发展水平均呈波动上升的态势,但中下游各省市旅游产业发展增速显著高于东部三省市。具体来看,四川、安徽、贵州旅游评价指数年均增长率位列前三,分别达到50.49%、50.28%、37.18%。分析可知,四川省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重要平台,依托其独特的旅游文化资源和交通优势,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安徽省背靠长三角城市群庞大的旅游客源市场,旅游业收入逐年攀升;贵州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引领下,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业逐渐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型产业。与此同时,由于东部三省市旅游市场日趋饱和,发展速度逐渐放缓,其中上海市旅游产业年均增长率仅为9.47%。
图 2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旅游产业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演变
3.1.2 新型城镇化子系统发展水平分析
总体来看,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呈现明显的三级梯度状特征(图3)。其中上海、浙江、江苏位于第一梯队,评价指数年均值为0.526—0.579,发展水平较高;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位于第二梯队,评价指数年均值介于0.429—0.484;贵州和云南位于第三梯队,综合评价指数年均值仅为0.305—0.360,新型城镇化水平很低。具体来看,上海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一直都处于首位;贵州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最低,到2019年其评价指数也只达到0.489,仅为2019年上海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58.35%。这主要是由于上海作为全国金融中心,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具有显著的集聚效应,城镇化水平高,而贵州由于自然条件限制,加之其产业基础薄弱,新型城镇化推进速度迟缓。
就发展趋势而言,各省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的态势,其中位于第三梯队省份的新型城镇化水平与第二梯队的差距明显拉大,评价指数差值由0.053扩大到0.170。这主要是因为处于第三梯队的贵州、云南受制于地形因素且经济基础薄弱,产业集聚效应并不显著,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其新型城镇化进程相对迟缓。而第一梯度与第二梯度之间新型城镇化发展差距也不降反升,评价指数差值由0.124上升至0.153。通过分析,一是由于马太效应,东部地区拥有积累优势,新型城镇化发展速度更快;二是由于处于第二梯队的各省市多为中国重要粮食基地,受制于耕地红线,城镇化发展受限[25]。
图 3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演变
3.1.3 乡村振兴子系统发展水平分析
乡村振兴子系统发展状况与旅游产业和新型城镇化两个子系统具有较强的相似性。由图4可以看出,就总体发展水平而言,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态势。其中上海、江苏两省市乡村振兴评价指数年均值显著高于其余省市,分别达到0.542、0.559。这是由于两省市乡村地区经济基础较好,基础设施完善,依托长三角城市群承接城市产业转移,乡村居民生活水平高。贵州、云南乡村振兴评价指数年均值位于后两位,分别为0.333、0.324,与旅游产业和新型城镇化子系统状况一致。说明旅游产业与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水平与乡村振兴水平具有较高关联性,产业基础差与城镇化水平较低是制约其乡村振兴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各省市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均呈稳步上升态势,且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各省份与东部三省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差距值由0.237降至0.163,说明脱贫攻坚战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缩小东西部乡村地区发展差距卓有成效。具体来看,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浙江省乡村振兴水平增长趋势最为显著,2017—2019年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年均增长率高达51.5%。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凭借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建设美丽乡村,加速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发展差距逐年减小,为全国乡村振兴创造出了浙江经验[26]。
图 4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乡村振兴子系统综合评价指数演变
3.1.4 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发展水平评价
根据耦合协调度模型可得出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综合评价指数(见图5),以反映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三者的综合发展水平。总体来看,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发展水平存在显著的省际差异性,呈现“3+N”格局,即上海、浙江、江苏的综合发展水平持续且显著高于其他8省市。这是由于三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子系统发展水平均位列前端。其余8省市中,贵州、云南、江西综合评价指数年均值位于后三位,分别为0.300、0.332、0.338,与上述三个子系统呈现的结果具有显著一致性。
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评价指数都呈稳步上升态势,相比于上海、浙江、江苏,中西部8省市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发展水平增长更为迅猛。一是因为中西部8省市起步水平较低,综合评价指数基数较小;二是由于在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支持下,中西部地区旅游产业和城镇化水平发展迅速,且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各省市积极探索本省乡村振兴模式,成果显著。
图 5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评价指数演变
将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评价值分别代入公式(8)(9)(10),可以得到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耦合协调度(表3)。
表 3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历年演变
3.2.1 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时序变化
从时间特征来看,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整体呈现快速上升的趋势,耦合协调度均值由0.342跃升至0.858,三者协同效应日趋良好。依据耦合协调度水平及国家政策实行的时间轴,大体可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耦合协调度的时序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0—2014年):三者耦合协调度处于由轻度失调到初级协调的发展阶段,耦合协调度水平较低。具体来看,长江经济带上游的上海、江苏只实现了由初级协调到中级协调的发展,浙江省并没有实现耦合协调类型的跨越。在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后经济增速放缓,片面追求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弊病逐渐显露,旅游外汇收入的萎缩对旅游业构成巨大冲击,导致三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增长较为缓慢。相比之下,长江经济带中下游各省市耦合协调度增长态势较好,尤其是处于下游的四川、云南、贵州在西部大开发等国家战略的支持下,大力发展旅游业,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居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三者耦合协调度发展迅速,三省均实现了耦合协调类型五个层级的跨越。
第二阶段(2015—2017年):三者耦合协调度处于由初级协调到中级协调的发展阶段,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取得初步成效。随着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27]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发布,加之《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政策指引[28],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迅速。尤其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依托旅游产业推动城市化进程,农村居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发展期内,除安徽、湖南外,各省市均实现了耦合协调度阶段的跃迁,其中安徽省更是实现耦合协调类型的两级跃迁。
第三阶段(2018—2019年):长江经济带三者耦合协调度由中级协调发展到良好协调,耦合协调发展水平较高,但仍有提升空间。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长江经济带各省市在政策指引下积极探索自身发展模式,广大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取得长足进步。2018年《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全域旅游成为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以及解决旅游供给不足的有力抓手。在此阶段,长江经济带各省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均值由0.762上升到0.858。具体来看,江西省耦合协调度增长最为迅速,增长率高达19.23%。
3.2.2 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空间演进
考察期内,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与三者综合发展水平的空间格局相似,呈现出“东高、中西低”的不均衡态势。从耦合协调类型的空间演化来看(图6),2010年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共涉及到5种类型,其中贵州省为极度失调类型,占研究样本总量的9.1%。通过分析可知,该时期贵州省旅游产业正处于起步时期,旅游基础设施较差且旅游市场较为狭小,旅游业发展水平较低;同时其经济基础较差,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处于低水平,城镇化进程也相对迟缓,农村地区发展也相对滞后,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三者发展极不协调,具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属于严重失调类型的省份有云南、四川,占样本总量的18.2%;安徽省和江西省属于中度失调类型,占样本总量的18.2%;湖南、湖北、重庆属于轻度失调类型,占研究样本总量的27.3%。长江经济带下游的江苏、浙江和上海处于初级协调类型区,三省市依托其区位优势,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发展水平仍有很大上升空间。
到2015年,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共囊括3种类型,其中只有贵州、安徽耦合协调类型为勉强协调;处于初级协调类型的省区有四个,占样本总数的36.4%,其中四川、云南是由严重失调跃迁到初级协调,发展势头迅猛。两省凭借其旅游资源禀赋,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引导之下,努力把旅游业打造成地区的支柱型产业,依托优势产业加快城市化进程。处于中度协调的省区最多,占样本总数的45.6%。具体来看,除上海、江苏、浙江由初级协调迁移到中级协调阶段外,值得注意的是,湖南、重庆是由轻度失调跃迁到中级协调。二省市分别依托长株潭城市群和成渝都市圈形成产业集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旅游产品,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三者协调发展状况良好。
图 6 长江经济带各省市耦合协调类型空间分布状况
至2019年,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仅涉及3种类型,其中云南、贵州、江西处于中级协调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已达到优质协调状态,依托长三角城市群优势,三省市旅游产业、城镇化、乡村振兴三者基本实现良性耦合,复合系统协同发展效应较强。其余5省市处于良好协调阶段,整体协调水平仍有上升空间。
总体来看,长江经济带中上游省市耦合协调类型变化幅度较大,其中贵州省进步最为明显,由极度失调跃升至中级协调。研究期内,贵州大力发展区域优势产业,尤其是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后,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同时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最终实现全面脱贫,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本文以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为研究对象,在探索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作用机理的基础上,采用熵值法测算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三个子系统的发展水平,并利用耦合协调度模型从时间和空间两大维度揭示了长江经济带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的时空演变特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从发展水平来看,2010—2019年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的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水平呈稳步上升的态势,但省域间发展水平具有显著差异性,面临着突出的发展不平衡问题。其中上海、浙江、江苏三省市的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水平一直位居前列,到2019年,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评价指数分别达到0.987、0.972、0.968;而贵州的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水平持续垫底,到2019年,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综合评价指数只达到0.531。
第二,从耦合协调度的时序变化来看,研究期内长江经济带各省市旅游产业—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耦合协调度呈平稳上升态势。上海、江苏、浙江三省市耦合协调度较高,发展态势较为平缓;贵州耦合协调度最低但变化幅度最大,年均增长率达到69.9%。
第三,从耦合协调度空间格局演化来看,各省市耦合协调度空间分布差异显著且具有明显的区域集聚特征,各省区耦合协调类型演变状况差异很大。其中四川、贵州耦合协调类型演变最为剧烈,均跃迁了7个等级;而上海、江苏、浙江耦合协调类型演变较为和缓,均由初级协调跃迁到优质协调。
基于研究成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求和旅游业发展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各省市应充分利用其特有的旅游资源禀赋,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开发潜力,因地制宜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旅游发展模式。东部各省市应注重旅游产业的优化升级,注重旅游人才的培养,借鉴国外旅游业发展经验,打造高质量的旅游产品;中西部各省市应注重旅游资源的整合和有序开发,扩大旅游投资规模,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推进农文旅产业融合,以旅游产业的发展实现农村居民的增收致富。
第二,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道路,发挥长江经济带中心城市以及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及成渝都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旅游资源开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推动二者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走城乡协调发展道路,实现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推动乡村振兴。
第三,应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要求和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为工作依据,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补齐乡村地区发展短板,走出一条高质量的乡村发展道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应结合发展现状,积极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及模式,把旅游产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早日实现乡村地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生活富裕、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的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