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宇
我们知道, “大”字像正面站立的人形,本义指大人。最初以“大”为部首的文字很多,然而经过演变它们中许多字改变了形态,乃至后来我们根本想象不到它们在造字之初都与正面站立的“人”形相关。本文选取“黄”“黑”“磷”三字来说明。
“黄”字的甲骨文像一人胸前戴着佩玉,佩玉用“口”或“日”表示。金文中人的头部用“廿”形替代,人形的四肢仍然清晰如初。至小篆,代表人胳膊的笔画与主体分开。隶书中,为书写方便将这两个笔画合并成一横,故而出现了新的形体,因此在学习“黄”字时,我们应知晓长横代表人体的胳膊,中间竖画代表胸腹部,下面两点代表两腿。
“黑”字的小篆字形上为烟囱,下为火焰,表示火焰升腾从烟囱出烟的含义。然而根据甲骨文、金文可知,“黑”字最早代表一个人脸上有刺字,即墨刑。后又在人四肢周围加点,与“炎”形近。后期隶书为书写方便,将下面的“火”简化为“m、”,将上面的“火”简化为“土”。现在的“黑”字与早期的“大”形相去甚远,本义也发生了变化。
我们熟悉的“磷”有两个异体字,分别写作“燐”和“粦”。在《说文解字》中, “粦”和“燐”有着相同的意思,表示“夜间在野地里常见忽隐忽现的青色火焰”,即俗称的“鬼火”,它是由于动物尸骨中的磷化物自然发光所引起的现象。“粦”字甲骨文的形态为人的周围有火。金文在保持原字形基础上,增加了两个脚的笔画。然而小篆将上部错误的改为“炎”。隶书中为书写方便,出现了多种形体,一种是沿用“炎”形,一种是省简为“当”形,另有直接用“米”形替代,因“当”在早期汉字中并未有固定含义,属于新造形体,故而人们选用了熟悉“米”形替代人体与周围的磷火。由此,我们知道“粦”的本义与“米”毫无关联。至于我们熟知的“磷”字,它的含义更广,除了有“燐”和“粦”所表示的“鬼火”的含义之外,还有着薄石、碎石、磷元素等意思,而“燐”和“粦”在现代汉语中已被作为“磷”的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