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木
豪华的住宿大楼、一流的服务水平、政府的“重点项目”……只要投入2万元到15万元不等,就能入住养老公司旗下所有的老年公寓,还可获得固定的返利,半年就可以返息1000元到9975元,同时还可享受异地养老、保健养生、康复服务。然而,这一切,最后都成了骗局。
2022年5月23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养老诈骗典型案件。案件中,由于轻信他人投资“养老产业”,10267人被骗了7.6亿余元,案情触目惊心。
父女仨开公司,
许诺投资者高收益
湖南省湘潭县某老年事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注册成立,2013年10月,彭某某(已死亡)收购了该公司,占股60%,其两个女儿彭某一、彭某二各占股20%。随后,彭某某又于2015年4月成立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下设28家关联公司,并在湘潭、宁乡、常德、益阳、衡阳设立了5家分公司。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中介服务、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等。
2013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湘潭县某老年事业有限公司、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未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借投资养老公寓、服务产业名义,通过在社会上发放宣传单、会议营销、组织参观老年公寓、体验入住等手段,以年支付9%-13%消费补贴为诱饵,与客户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承诺到期返本付息。
据调查,彭某一主要负责营销政策制定,定期召开会议向市场部下达吸收资金的业务以及财务部收支审核;彭某二负责公司员工提成金额的发放、工程项目款项的发放等。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为吸收资金还专设市场部,负责具体推广宣传养老公寓项目,执行吸收资金的营销政策,仅在湘潭就设置了九个业务部。
2016年,快到退休年龄的赵芸参加完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举办的一场体验活动后,入职该公司并成为一名没有底薪的业务员。
赵芸说,她与投资“养老”的客户每签订一份合同,就可以从公司拿到客户合同金额4%的提成。公司有贵宾卡、铂金卡、至尊卡、钻石卡四个不同等级的养老服务合同,投资客户根据金额不同,享受不同的待遇。四种卡的最低投入分别是2.1万元、5.1万元、8万元、15万元,其主要差异在奖励和补贴。所有合同有效期均是两年,期间均可享受半年一次的消费补贴发放,合同到期前若未享受服务,到期后退全款,若享受了服务,还可退还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赵芸算了一笔账,四种等级的投入,达到了9%到13%的年收益率。
“当初该公司看起来很红火,在不少地方开了分支机构,业务做得好的同事收入非常可观,令人羡慕。”赵芸坦言,她参加完那次体验活动后,便大胆地投入了全部身家,仅以丈夫的名义就投入了30万元。她算了一笔账,30万元钻石卡客户,固定收益加提成,如果两年合同到期正常兑付,她可以拿到9万元,这对一个普通的工薪阶层而言,有着非常大的吸引力。
就这样,作为公司业务员的赵芸拿自己现身说法,动员身边更多的老人投资“养老”,拿高额返利。
披着精致外衣,
暗中实施养老诈骗
为了骗取更多老人的信任,彭某某父女仨及其下属单位极力将公司包装成一个颇具实力与令人信得过的企业。
受害人老余说,2018年7月28日,为减轻子女负担,安享幸福晚年,他将一生积蓄的10万元全部投入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购买至尊卡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按照这份合同,他本可以领取26000元的消费补贴,但只领了一次6500元,公司就关闭了。
“我之所以放心到该公司投资,主要是被公司的各种荣誉与社会影响力以及相关负责人与业务员的殷勤所迷惑。”老余说,他曾在该公司旗下的一家老年公寓体验过三天养老生活,感觉这里环境非常不错,服务也很好,尤其是公司董事长彭某某给他的印象特别好,看起来憨厚朴实,说话也很温和,对人很体贴。他看到该公司资质证件齐全,荣誉证书挂满了墙壁,还有领导前来调研的照片,以及各地电视台、网络媒体对公司的报道,他感觉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公司在湖南多个城市有养老公寓,给人一种‘真心实意做养老的感觉。”老余坦言,他做梦都没有想到原来这是骗子的伪装,是他们精心设计的一场投资养老骗局。
与老余一样,80岁的章大爷对该公司的服务体验很满意。在他看来,公司旗下的养老公寓装修精致、庭院别致,还有24小时贴身服务,简直是老年人的理想家园。他说,公司考虑很周到,服务规范,为方便子女来养老公寓陪伴老人,在东边安排了一栋高楼给子女居住,有意和老人的生活区分开。
就因为这样的好印象,章大爷先后向该公司投入了10多万元。他指望公司发展好,靠着这笔钱养病养老。知道自己投入的养老钱被骗了,他欲哭无泪。
赵芸说,她曾作为该公司的业务员,自己亲手坑了整个家族的老人。除了以丈夫的名义投入30万元外,她还先后发动父母、姐姐、嫂子、姨妈加入,全家总投入71.5万元。两年前,公司全面陷入瘫痪,所有办公场所和机构都关闭,绝望的她不知如何面对整个家族。
经法院查实,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共向不特定社会公众(主要为老年人)吸收公众存款76889.51万元。其中偿付集资金额共计20333.93万元,未兑付本金余额共计56555.58万元,涉及集资债权人共计10267人。该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非吸资金主要用于公司运营及还本付息等。
2019年4月,彭某一、彭某二在明知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业务员提成、出现大量集资人要求返本付息的情况下,明知没有归还能力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数额共计4189.4万元。
犯罪嫌疑人获刑,
警惕非法集资骗局
2019年以来,不断有群众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某与他的两个女儿,以及该公司下属的多家公司、分公司涉嫌养老诈骗。公安及金融监管部门调查后证实了群众的举报情况。2020年4月19日晚,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在湘潭市岳塘区某茶楼内因心脏病猝死。随后,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向社会公布了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情况通报。
2021年7月20日,备受关注的湖南某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20余名人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官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和第一百九十二条有关条款,被告人彭某一、彭某二伙同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周某等21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共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中,被告人彭某一、彭某二均系主犯。被告人彭某一、彭某二在明知没有归还能力的情况下,仍然继续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非法集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彭某一、彭某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八十万元,并责令两被告对未兑付资金承担连带退赔责任。被告人刘某某、王某某、周某等21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四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二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的罚金,并责令21名被告对未兑付资金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犯罪分子虽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这一触目惊心的非法集资诈骗案教训深刻。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养老机构需求增加。一些所谓养老机构打着“投资养老产业”的名义,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严重扰乱金融管理秩序,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以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有三大特点: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销售产品会员卡、优惠卡,让老人存入一定资金,还承诺在不能入住的情况下,按预存金额的一定比例返还本金和高额利息;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表面上看,这些非法集资项目显示了极大的诱惑性。其既能提供养老服务,又能提供一定收益,自然受到老人的欢迎。中国的老人历来有勤俭持家的传统,这些养老机构给老人们画出“养老理财”的大饼,抓住了他们内心的薄弱之处,让不少人受骗上当。
老年人在做投资理财之前,一定要先向子女以及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金融等有关部门咨询,不要轻信他人。如果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养老机构,要毫不犹豫地及时向民政、市场监督或公安等部门举报。
子女一定要多加关心父母长辈,多与家中老年人交流、沟通,了解他们最近的生活状态。如若发现老年人被骗,应立刻耐心劝导,及时止损,并立即报警。(文中受害人均为化名)
编辑/徐炯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