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金庸创造的武侠世界陪伴了几代人成长,甚至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其中的“笑”字是指他1967年写的《笑傲江湖》,1969年他写完《鹿鼎记》后就封笔了。作为创作生涯里的后期作品,金庸在人物塑造、情节排布、文字运用上已至炉火纯青之境。节选的《学琴》《论杯》两章,就把中国传统文化里极其重要的两个意象“琴”与“酒”无比精彩地融合到了故事情节里。是怎么融合的呢?“通感”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作者简介: 莫笑君,原名胡姚雨。东南大学硕士毕业,青年作家。曾获香港中文大学第五届全球华文青年文学奖一等奖、2013全国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等。已出版青春中短篇小说集《余声不回》 。
对不同的感觉进行“偷天换日”
什么是通感?通俗地讲,就是用感觉去写感觉。学术界对“通感”的研究起源于1962年钱钟书先生发表的《通感》一文,他的一段话,算是给通感下了一个定义:“在日常经验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往往可以彼此打通或交通,眼、耳、鼻、身等各个官能的领域可以不分界线,颜色似乎会有温度,声音似乎会有形象,冷暖似乎会有重量。”换句话说,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人的五官功能给打乱,好好的眼睛不去看,偏让它去听;好好的耳朵又不去听,偏叫它去闻……别看功能顺序乱了,却造成了五官感觉的联通,从而使我们的阅读也能够获得新鲜、愉悦的体验。
我们先看《论杯》的节选片段。这一章在全书中着实出彩,看似写杯,其实是写杯中酒,再读下去,写的也不是酒,而是这杯酒、这只杯折射出来的时代风云、民族气概、家国历程。能如此运笔如椽,“通感”功不可没——
“饮这高粱酒,须用青铜酒爵,始有古意。至于那米酒呢,上佳米酒,其味虽美,失之于甘,略稍淡薄,当用大斗饮之,方显气概。”
“饮这绍兴状元红须用古瓷杯,最好是北宋瓷杯,五代瓷杯当然更好,吴越国龙泉哥窑弟窑青瓷最佳,不过那太难得。南宋瓷杯勉强可用,但已有衰败气象,至于元瓷,则不免粗俗了。饮这坛梨花酒呢?那该当用翡翠杯。……你想,杭州酒家在西湖边上卖这梨花酒,酒家旁一株柿树,花蒂垂谢,有如胭脂,酒家女穿着绫衫,红袖当炉,玉颜胜雪,映着酒家所悬滴翠也似的青旗,这嫣红翠绿的颜色,映得那梨花酒分外精神。”
首先,用青铜酒爵喝高粱酒,始有“古意”,这“古意”其实就是一种“通感”。酒味本身是没有什么“古意”的,显然是把酒味与青铜器搭配后,将喝酒的滋味比照古人的行酒之法,于是顺利将味觉转移到了行为——也就是触觉之上。接下来,将味道形容为“淡薄”,这“薄”也是一个巧妙的通感,因为“厚薄”要么是用眼睛看,要么是用手去摸的,属于视觉或触觉的范畴,味觉哪有厚薄之说?但这么一写,“薄薄”的酒味却显得十分文雅清淡了。
接下去对梨花酒的描绘更加明显,几乎是以大白话的形式将酒味进行全方位的感官转移——“一株柿树,花蒂垂谢,有如胭脂”,是通过描绘一系列嫣红翠绿的颜色,将味觉转移到了视觉;同时,对“酒家女”和“酒旗”的描绘,也很自然地烘托出一派热闹繁忙的酒店迎来送往之景,实现了味觉向听觉的转移。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试着反问:为什么喝酒要讲究酒具?原来,就因为酒具可以让酒液本有的味觉刺激,进一步衍生出视觉、触觉、嗅觉等各类新的刺激,这种联动感官、丰富感觉的作用,不就是通感的意义吗?
在写作中,这种联动感官的通感技巧可以让你的语言散发别样的魅力,通过短短一句话就能吸引读者的眼球。具体操作十分简单,当你写声音的时候,先写一句简单的,接下去试着给声音加点颜色、加点味道,让你笔下的声音立刻变得不一样起来——
①远处的老火车站里传来了汽笛声。
②(试着加点儿颜色)远处的老火车站里传来了暮光般透亮的汽笛声。
③(再试着加点儿味道)远处的老火车站里,沾染着暮光、萦绕着炊烟之气的汽笛声幽幽响起,有人跋山涉水归来、走向炊烟升起之地,有人匆匆离去、不知何日再回……
这只是一个举例,因为在我看来,“火车汽笛”往往代表着离去,所以我通过“日暮晚霞”“袅袅炊烟”等带有思乡之意的颜色、味道去修饰汽笛声,既实现感觉的联通,也强化了离别的意味。当然,如果你觉得汽笛声是振奋人心、嘹亮威武的,自然也可以选取其他含义的颜色、味道去修饰。只要符合你想表达的主题,用不同的感觉去描绘另一种感觉,你的文字会十分光彩夺目。
话已至此,再借用泰戈尔《飞鸟集》中一个句子,让你更加明白通感之美——“绿树长到了我的窗前,仿佛是喑哑的大地,发出渴望的声音。”
与比喻、拟人、借代等修辞格搭配使用
要使感觉向感觉的转移速度更快,或者说转移得更加自然,我们要学会使用多种修辞来服务通感。
来看《学琴》一节。既然学琴,毫无疑问就是写声,是人的听觉。金庸先生是如何运用比喻、拟人等修辞,把听觉转移到其他感觉上的呢?
初时所奏和绿竹翁相同,到后来越转越高,那琴韵竟然履险如夷,举重若轻,毫不费力的便转了上去。
奏了良久,琴韵渐缓,似乎乐音在不住远去,倒像奏琴之人走出了数十丈之遥,又走到数里之外,细微几不可再闻。
所谓履险如夷,是指走在险峻的地方就如走在平地一样。很显然,作家把音乐比喻为走路,明明声音是高高低低的感觉,但这样一比喻,就变成了远远近近的感觉,实现了从听觉向视觉的转移。
渐渐低音中偶有珠玉跳跃,清脆短促,此伏彼起,繁音渐增,先如鸣泉飞溅,继而如群卉争艳,花团锦簇,更夹着间关鸟语,彼鸣我和,渐渐的百鸟离去,春残花落,但闻雨声萧萧,一片凄凉肃杀之象,细雨绵绵,若有若无,终于万籁俱寂。
熟悉诗词的同学很快能反应过来,这一段是化用了白居易的《琵琶行》里“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在金庸笔下,这一段琴音不仅仅是琴音,而是鸟语叽喳,还是百花争艳,更是春残花败,细雨绵绵……通过比喻,从一种听觉(琴),转移到了另一种听觉(鸟)、视觉(花)、触觉(雨)。
事实上,通过比喻、拟人、借代等修辞格的加持,通感写作会变得更加简单。原来要直接打通不同的感觉,可能还需要一些想象,而一旦有了比喻、拟人等作为过渡,就只需要随着“喻体”的特点来强化新的感觉就行。
前面所说的《琵琶行》里就例子无数,比如“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就是将琵琶乐声比喻成了莺语、泉流,于是只需對这两个喻体进行展开阐述,便有了“花底”“冰下”这样的情境。其他古诗词里还有像“杨柳烟外晓寒轻,红杏枝头春意闹。”则是借助拟人的修辞手法,把春天绚烂的视觉转移到了触觉、听觉上。
顾城写过一首短诗《案件》,他这样写“黑夜/像一群又一群/蒙面人/悄悄走近/然后走开”,这就是通过比喻,把黑夜的“视觉”效果转移到了人群走近又走开的“触觉”效果上,特别是“蒙面人”这样的比喻,使黑夜的神秘、压迫感更加沉重,这种写法也自然比“沉沉的黑夜”更有诗意和新意。
所以,金庸先生为什么要大量使用这些通感技法来写故事?因为武侠世界是虚构缥缈的世界,通过带动感官、提升体验,才更能使人具有沉浸感、信服感,这也是金庸武侠作品历久弥新、畅销不衰的原因之一。
直接识记本身运用了通感技巧的成语
实在觉得原创一个有新意的通感太难,也不用怕。很多成语里,是天然采用了通感技巧来表达意思的,有些早已司空见惯——
比如“甜言蜜语”——谁嘴巴里说出来的话是可以拿来吃、尝的吗?所谓甜、蜜,不就是把“言语”的听觉转移成了味觉吗?“凄风苦雨”也是如此,这个工业大发展、环境大污染的时代,雨就算有味道也是酸的,所谓“苦”,不还是把雨势缠绵、阴郁的视觉转移到了味觉?愁眉苦脸、苦海无边等成语,都是这么个道理。
再如,“暗香疏影”——“明暗”是指光线,怎么味道也能用“暗”形容?自然是嗅觉向视觉的转移。“花言巧语”——“言语”明明是听觉,用“花巧”来形容,自然是听觉向视觉的转移。臭名昭著、臭名远扬等则相反,这名声不好,索性便用“臭”来形容,是听觉向嗅觉在悄悄转移呢。
冷言冷语、冷嘲热讽、人微言轻、语重心长……这些耳熟能详的成语都暗含着通感的巧思。没事的时候多翻翻成语词典,很多写作技法,其实就藏在这些短短的文字游戏里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