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是否提升了中国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2022-04-29 14:05刘璐璐
客联 2022年2期

刘璐璐

摘 要:文章以“营改增”试点改革为研究对象,以中国2003-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探究“营改增”对我国省域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表明:“营改增”整体上显著提升了我国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但具有区域异质性。分区域看,对东部地区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有促进作用,而对于中、西部地区的作用不显著。这为我国后续税制改革提出了更具针对性的要求。

关键词:“营改增”;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区域异质性

一、引言

经过自改革开放以来近四十年的“粗放型”发展模式,目前中国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当前发展思路是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三大变革”,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理论上讲,“营改增”通过减税效应降低企业成本,激励企业扩大研发积极性,有利于技术进步和技术效率的改善,进而促进全要素生产率增长[1]。而绿色全要素生产率是更契合当前阶段绿色发展理念的一个重要的经济发展质量衡量指标,探究“营改增”政策对其的影响对进一步推进税制改革和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营改增”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的设定与变量的选取

1.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的设定。

为探讨“营改增”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本部分采用的回归模型如下:

2.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文章采用中国大陆30个省市(除西藏)2003-2017年的面板数据。因变量为基于DEA的方向性距离函数和Malmquist-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相结合的方法计算出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GTFP)及其分解项绿色技术进步(TC)和绿色技术效率(EC);解释变量为“营改增”改革的虚拟变量(dbt),其设定借鉴郭俊杰(2019)相关研究的做法[2],上半年实行政策当年取值为1,否则政策实行下一年开始取值为1;而“营改增”政策是于2013年8月在全国部分行业试点改革,因此dbt在2004-2013年取值为0,2014年及之后年份取值为1;控制变量选取产业高级化程度(is)、研发投入力度(prd)和经济发展水平(pgdp)。

(二)实证结果分析

本文运用STATA15.1软件对模型,分别对中国整体,以及东、中、西部地区进行估计。表2为回归结果。

说明:表中数据为笔者运用Stata15.1计算得出,表中用*、**、***分别表示在10%、5%、1%显著性水平上通过T检验,未标*则表示不显著。

由表2中的结果可以看出,我国所实施的“营改增”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区域异质性,具体如下。

第一,“营改增”政策对中国GTFP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在三大区域中,“营改增”政策对GTFP的影响仅在东部地区统计显著,中部和西部地区的估计系数即使10%的显著性水平上也未能通过统计检验。

第二,就TC模型而言,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估计结果与全国总体情况一致,“营改增”均对进该地区的TC有促进作用。而由于西部地区的EC系数为负且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導致该地区GTFP不显著。

第三,就EC模型而言,仅东部地区的“营改增”虚拟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与全国总体情况一致,即“营改增”政策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提高了EC。

分析其原因,首先,可能是因为“营改增”政策涉及范围主要为第三产业,相较于中、西部地区而言,东部地区第三产业相对发达,已步入产业机构更加高级化的阶段,因此“营改增”的政策实施效果更好。其次,“营改增”于2016年在全国全行业实施,而本文样本期最新年份为2017年,政策实施期限较短,可能会造成一定的估计误差。

三、主要结论

本文利用我国2003—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通过双向固定效应回归模型探讨了“营改增”的实施对中国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以及在不同区域的作用效果所存在的区域异质性。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营改增”政策从整体上促进了中国省份绿色全要素生产增长,这主要是通过正向促进绿色技术进步所致。(2)“营改增”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存在着区域异质性,对于东部地区存在着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而对于中、西部地区的作用效果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程度、产业结构构成的差异所造成的。这就要求国家层面在后续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时要依据区域间的发展现状而实行差异化的税制改革。

参考文献:

[1]汪卢俊,苏建.增值税改革促进了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吗?——基于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改革的研究[J].当代经济研究,2019(04):95-102.

[2]郭俊杰,方颖,杨阳.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是否促进了中国工业二氧化硫减排[J].世界经济,2019,42(01):12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