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走向世界,以负责任大国参与国际事务,必须善于运用法治。”
进入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我国与世界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同国际社会的互联互通变得空前紧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深邃的历史眼光、宽广的国际视野,深刻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明确指出,要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同时要树立世界眼光,把中國发展与世界发展联系起来,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努力为全球发展作出贡献。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我国始终坚持以开放、协商、合作、共赢的理念,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积极参与国际投资和贸易体制改革,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有力维护了国家和人民利益。
同时也要看到,涉外法治水平与我国国际经济政治地位还不相匹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笼统,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涉外执法司法的水平还有待提高。
在《求是》杂志新近刊发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篇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加强涉外领域立法,进一步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法律法规,推动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把拓展执法司法合作纳入双边多边关系建设的重要议题,延伸保护我国海外利益的安全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建设。
新征程上,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更好运用法治手段维护国家利益。 (来源:求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