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波 林 蔚
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部署会在杭州召开。屠轶钦摄
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迈过2021 开局起步之年,浙江迎来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机制创新年、改革探索年、成果展示年。
2022年2月7日,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浙江省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为示范区建设提目标、聚干劲,再次吹响我省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的号角。
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聚焦“共富路”,省人大常委会坚决扛起使命担当,统筹谋划系列履职,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助力浙江共同富裕先行示范。
2022年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部署会在杭州人民大会堂举行。这是春节后首个以省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综合性会议。
会上,通报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方案》,明确了省人大常委会助力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十大专项行动”;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等有关方面围绕协同参与“十大专项行动”、构建法治保障整体合力作了表态发言。
“部署开展人大助推示范区建设系列履职,是展现‘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政治优势与制度优势的聚合放大,有利于改革路径与法治轨道的衔接融合,有利于顶层设计与落地实践的闭环反馈,有利于多跨协同和系统集成的深化强化。”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说。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红船起航地再担新使命。
示范区建设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省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2021年7月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定》。当年制定出台电子商务、快递业促进等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联动开展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情况专项审议、跟踪监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等等,在示范区建设“大场景”中展现人大新气象、新作为。
围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家军对人大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出的“八个课题”,省人大常委会认真部署落实,形成了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山区26 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等10 项调研成果。
“浙江在落实中央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浙江省人大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批示要求,财经委结合自身职能,及时与全国人大财经委沟通联系,工作抓得很实。”
2021年12月31日,一场特殊的视频会商举行。梁黎明与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就支持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有关工作“屏对屏”会商。徐绍史对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给予肯定,表示双方要建立工作沟通机制,确定具体协同推进的项目和任务。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就是要在浙江大地率先展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基本图景,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这些都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
“今年是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深入推进的一年。根据中央意见要求,示范区建设有关改革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要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统一授权后实施。”
2022年3月,全国人代会期间,在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梁黎明表示,目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初步梳理示范区建设涉及调整的现行法律需求清单,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支持指导力度,适时授权浙江省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进一步拓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法治空间。
此前的2月15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了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赫然在列。
作为示范区建设的法治保障根基,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为了推动共同富裕制度建设“成为有干、有枝、有叶的完整体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专门成立共同富裕制度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为第一牵头单位。
“袁书记强调,要聚焦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强化共同富裕亟需法规的创设与集成,加快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立法‘1+N’的工作体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任亦秋说,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条例、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平安建设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都是2022年度立法计划中的重点项目。
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的宏伟蓝图落地,需要各级人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推动示范区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206家……我省在技术攻关、人才引育、平台建设、产业支撑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3月17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的报告。
聚焦省委强调的共同富裕“十大标志性成果”和“七个先行示范”,切实推动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幸福实景,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节约能源“一法一办法”、就业促进法、乡村振兴法、环境保护“一法一办法”等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推动山区26 县加快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国有资产专题询问等,努力交出“共富”监督靓丽成绩单。
袁家军书记指出,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履职活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以代表作用的高效发挥,凝聚起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磅礴力量。
“面对建设共同富裕的新背景,教育更应该深入审视新形势、新要求,作出新预判、新选择,形成新理念、新实践。这一次我带来的建议里,有一个就和‘双减’政策直接相关。”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镇海中学党委书记张咏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全国人大代表、武义县柳城畲族镇青坑村村委会主任俞学文,则带上了关于促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
“今年浙江代表团的代表议案建议一个突出特点是,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重大命题,献计献策。”2022年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召开新闻发布会,代表团新闻发言人通报浙江代表团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有关情况时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浙江代表团唯一的全团建议,是请求对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行立法综合授权,这将有助于打开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制度空间和法律空间,推动国家重大战略的贯彻实施。
服务助推示范区建设,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代表履职的“主战场”和“第一线”。早在2021年8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即发出倡议书,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在示范区建设中充分彰显代表风采,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在2021年开展的“聚民情汇民智”代表走访服务选民活动中,全省县乡人大共发动代表8.1 万人次,开展走访联系群众9.8 万人次,反映群众呼声要求3.8 万个,提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3800 多件,采取多种形式依法推动解决3.3 万多个问题,有力地推进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提升,留下了一幕幕代表投身示范区建设的精彩瞬间。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持续推进人大代表走访服务群众活动,积极拓展代表联络站功效,助推解决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保等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就业促进执法检查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主题活动,组织代表专题视察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扩区后建设情况,继续组织省人大代表视察亚运场馆建设,有效凝聚共同奋斗、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
志不求易者成,事不避难者进。站在新起点上,全省各级人大必将砥砺奋进、笃行不怠,努力为浙江探路共同富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