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全面部署了重点任务与政策措施等,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市场支撑。
《规划》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供需适配、组织高效、畅通便捷、安全绿色、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农产品优势产区、衔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对接主要消费市场的农产品产地流通网络。展望2035年,形成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匹配的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
《规划》明确,发展“国家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和田头市场”三级产地市场体系,紧抓“优化市场布局,补齐设施短板,提升运营效率,拓展服务功能”四项工作任务,强化产地流通“主体、人才、技术、信息、标准”五个支撑体系,做好“促进产销对接、完善价格机制、增强应急保供、引导产业升级、培育农业品牌、发展贸易合作”六项主要服务。
《规划》谋划了农产品产地市场体系培育工程、农产品产地市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等7项重大工程和重大行动,并提出系列保障措施,推进《规划》顺利实施。
针对渔业,《规划》提出,要统筹布局国家级水产品类产地市场。主要在淡水产品、海水产品优势产区,布局国家级淡水产品产地市场和国家级海水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大型冻结、冷藏、暂养、净化、制(贮)冰以及交易等设施,主要为渔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销商等提供市场交易、加工处理、仓储保鲜、物流配送、货物集散及消杀防疫等服务,提升我国水产品流通效率,提高产品品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水产养殖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