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探究

2022-04-27 06:29时晓
中国水产 2022年4期
关键词:水生野生动物物种

文/时晓

水生野生动物是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自西向东贯穿着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和蓟运河五大水系,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受气候和地理因素影响,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区系有着南北方和东西方的过渡性特征,在生物多样性中占据重要地位。加强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对维护首都地区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提升首都生态文明水平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工作有成效

多年来,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急剧衰退的趋势初步遏制

1.增殖放流奠定保护基础

北京市先后制定发布《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将分布在拒马河、潮白河、怀沙河、怀九河等自然水域的多鳞白甲鱼、细鳞鲑、马口鱼等17个物种纳入地方重点保护范围,参照有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保护管理,并以细鳞鲑、多鳞白甲鱼、瓦氏雅罗鱼和中华九刺鱼等重点保护鱼类为重点,持续开展北京市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增殖放流,自2012年以来累计放流保护鱼类86.05万尾。根据增殖放流效果评估,多年增殖放流的物种在野外生长良好,有效增加了野外种群数量,初步遏制了北京市重点保护物种的种类及种群数量急剧下降的趋势,也为未来野外种群重建复壮奠定了重要基础。

2.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改善环境

北京市注重水生动物多样性修复,将怀柔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和房山拒马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两地作为水生动物多样性恢复的主要试点,多措并举开展修复工作,大大改善了试点水域生态环境。据2017年调查,怀柔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发现鱼类33种,较2004年调查发现的21种增加了12种,北京市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

(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取得实质性成果

1.资源调查

早在2014年,北京市农业局就组织成立“北京市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种科学委员会”,不断完善科学支撑体系,并联合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大连海洋大学等科研院校,历时三年完成了“北京市水生动物资源调查及多样性保护研究”项目,对北京市五大水系的河流、水库以及典型湖泊水生动物开展资源调查,调查对象包括鱼类、底栖生物、浮游生物等,初步摸清了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家底儿”。

2.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有序开展了研究工作。通过对北京市各水域中水生动物的群落组成、分布、多样性,以及水体物理、化学指标等进行分析研究,了解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状况及分布、变化规律等。

3.调查成果转化

在资源调查成果基础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起草编撰《北京地区水生动植物保护方案》《北京地区常见水生生物图集》等,积极谋划建立“北京市水生生物种质资源库”,为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增殖放流规划制定及执法监管等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也为“十四五”时期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重点保护物种人工繁育技术与收容救护能力显著提升

据不完全统计,多年来,北京市共繁育、救护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近30种、113万余尾(只)。其中,2021年完成人工繁育瓦氏雅罗鱼15万尾、细鳞鲑5万尾,收容救护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82只(尾),包括玳瑁、平胸龟、大鲵、鳄等21个物种,并将8只海龟放归大海。

原农业部和北京市共同出资建设了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治、驯养、繁殖及科普宣传教育为一体,履行政府公益服务职能的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成为全国省级水生野生动物救护机构的先行典范,对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救护机构的壮大完善及能力提升起到了至关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中心仪器设备等硬件条件不断完善,目前建有4000m救治车间、20000m驯养繁殖池体和专业的救治实验室;同时注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立北京市鲟鱼、鲑鳟鱼创新团队及专门科研小组,科学开展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试验和救治救护工作,强化技术交流与攻关,人工繁育和收容救护软件条件不断提升,已成为全国海洋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网络成员单位。

(四)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管震慑效果初显

北京市是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贸易、利用的重要集散地之一,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历来重视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管工作,发布《关于规范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行为的通告》,多措并举开展执法监管工作,有效震慑和打击了违法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行为。

1.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注重强化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行政许可事后监管,重点检查利用行为是否符合审批时所确定的条件、范围、方式,围绕经营利用档案,对销售情况、库存数量进行核查,促进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利用活动规范有序。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监督检查力度,以“中国渔政亮剑”执法行动等为契机,针对重点物种、重点区域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执法机制逐渐完善

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注重加强与公安、园林绿化、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利用行为,严格落实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有效提升执法监管效果。2020年,北京市积极响应国家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五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及“清风行动”,农业农村部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开展联动执法10余次、检查经营场所800余处。

(五)市民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明显提高

多年来,北京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探索多种宣传途径和办法,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普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的平台优势,建立2800m的水生野生动物博物馆,展示各类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标本400余种3000余件,以及各类繁育、救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活体,向全社会免费开放,近三年共接待参观团体40余个,宣传受众市民达4.3万余人次,累计发放宣传材料7.5万余份。

北京市积极探索科普与学校教育相结合模式,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进校园、暑期讲解员、实践课堂等活动。充分利用“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全国放鱼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办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各界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北京市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此外,相关机构专门建立执法部门罚没水生野生动物制品展示专栏,通过建立与海关等执法部门的罚没移交机制,使罚没物品得以科学的存放或用于宣教展示,起到了以案说法的震慑和宣传效果。

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随着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分析研判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助于进一步研究提出今后工作思路,更好地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相关工作。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近年来,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就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有关决定,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要求到2025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77%”,到2035年“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二)国内外社会高度重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是当今国际上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影响力最广泛的国际公约,近年来其关注点正由陆生动物转向水生动物,并将鲨鱼、海龟、鲸豚类、珊瑚等越来越多水生动物列入相关议题,不断加强国际间贸易管理。北京市作为全国重要水生野生动物贸易集散及利用地区之一,如何做好履约工作备受国际关注。同时,国内社会高度关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部分专家、行业协会、媒体等提出加强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建议,迫切需要采相关措施,回应社会关切。此外,由于国内外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高度关注,一些相关突发事件也极易形成舆情热点。

(三)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随着首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珍贵濒危物种的野外种群及其栖息地仍面临持续威胁,种群衰退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

1.保护能力弱

受制于机构人员力量薄弱、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许多物种的保护技术还不成熟,相关机构救护能力仅限部分鱼类及两栖爬行类,对哺乳类、珊瑚等物种的救护能力严重缺失。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也存在系统性不强等的问题,亟须开展更有系统性,更全方位的调查,建立完整的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2.管理压力大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新一轮修订工作,就保护范围、地方重点保护物种管理、栖息地调查检查及收容救护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新要求。2021年,经国务院批准,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其中水生野生动物数量由原来的48种(类)大幅提升至302种(类),多个北京市重点物种被纳入其中,给未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3.执法监管挑战大

目前,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呈现隐蔽化、复杂化趋势,水生野生动物执法监管面临更大挑战。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打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全国表率”“中国名片”,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发展思路及对策措施

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呼吁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资金、支撑体系等投入力度,并探讨提出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恢复为目标,紧紧围绕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开展科学研究,加强交流合作,提升市民保护意识,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北京。

(一)完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制度体系

完善的制度是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基础,建章立制仍是北京市未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点。根据“一决定一法”和国务院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根据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际情况,抓紧制定配套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相关要求,加快修订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为做好北京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夯实制度基础。

(二)突出旗舰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重要性

以北京市旗舰物种为重点,实施重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工程,组织制定细鳞鲑、多鳞白甲鱼、瓦氏雅罗鱼等旗舰物种保护恢复计划,在科学论证基础上合理划定重要栖息地、保护区域或者制定禁渔区、禁渔期等措施,加强物种及其栖息地保护。继续加大北京市珍稀濒危水生物种增殖放流力度,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重要水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

(三)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普查与评估

将北京市域范围内全部河流、水库和湖泊纳入普查范围,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重点物种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进一步摸清底数。对调查监测结果进行科学有效评估,建立完善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种质资源库,助力打造水生野生动物“种业之都”。同时,将普查评估结果服务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修订工作,为推动制定北京市水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规划等各项措施提供科学支撑。

(四)着力提升水生野生动物繁育和救护水平

加强基础支撑建设,发展壮大科研队伍、人才力量,深入开展北京市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技术研究,打破技术壁垒,定期通过深造学习提高技术人员能力水平,积极开展人工繁育技术攻关,努力做好野外种群复壮。完善收容救护及接收管护标准体系建设,有效应对受伤救护、市民捐赠、罚没移交等情况,总结其他地区的优秀收容救护经验,不断提升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综合救护管护能力。

(五)严厉打击涉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各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出售、购买、利用、运输、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管,要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各类涉及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保持高压态势,对重点区域、重点物种、重点环节,推动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斩断水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利益链。做好“行刑衔接”,强化以案说法,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让首都地区水生野生动物违法利用行为“无所遁形”。

(六)加强交流合作与科普宣传

要做好北京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与国家层面、国内其他地区及国际上有关保护工作的衔接,加强合作交流、借鉴成功经验,提升自身保护水平。同时,要注重总结自身保护经验,创新科普宣传方式,在引导广大市民提升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同时,讲好“北京故事”,打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全国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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