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召南·有梅》原文是:
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
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
摽有梅,顷筐墍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
明金九畴《咏·有梅》云:“三三五五落花砖,梅子倾筐伴我眠。酸尽心肠人不识,肯残香性被人怜。”这显然是把诗中的主人公当作嫁不出去的怨女了。这虽然代表了传统的认识,但却是大错特错的。其实这是一首女子们在收梅子时唱的歌,只是在劳动的歌子中织入了男女之情而已。也正因如此,它有了较高的社会学价值,值得我们研究、探讨。
关于“摽”“今”“谓”的诠解
从整体上看,这首并不难解。梅是一种落叶小乔木,华白,实似杏而酸。“其实七”,指果实还有七成留在树上。“庶士”指小伙子们。“迨其吉”指趁着美好时光。“顷筐塈之”指用斜口筐收取梅子。大体说来,这些解释基本上是一个共识。而最关键的是“摽”“今”“谓”三字的训释。特别是“摽”字,它直接影响着对《摽有梅》诗旨的认识。
关于“摽”,古代最权威的解释是“落”,即零落。《毛传》《尔雅》都说:“摽,落也。”《说文》也说:“,物落,上下相付也。从爪,从又。读若《诗》‘摽有梅’。”是许慎以“摽”为“”之借。清儒段玉裁、胡承珙、马瑞辰、王先谦等大家都是这种观点。考汉、清诸儒之所以训“摽”为“落”,主要是从诗的经学意义上考虑的,以梅落喻男女年华之衰,以表示嫁娶须及时之意,即郑氏所说:“谓女二十春盛而不嫁,至夏则衷衰。”以为“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嫁娶得以及时张本。这种以诗义将就经义的做法,自然是不可取的。
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则认为“摽”为“抛”之重文,他说:“《说文》‘抛’字注云:‘弃也,从手从九从力。或从手票声。《诗》摽有梅,落也,义亦同。匹交切。’是摽乃抛之重文。”闻一多大约受此启发,在他的《诗经通义》中直言:“‘摽’,古‘抛’字。”并说:“摽有梅”是“谓有梅以抛予人”。认为“摽”与“投我以木桃”的“投”字相同,是一种原始的求爱方式,女子将梅实抛给自己心悦的男士,所中男士或解佩以报,约为夫妇。这确是一种别出心裁的解释,可惜证据不足。
明朝张次仲在他的《待轩诗记》中,则把“摽”训为“标”,以为指树梢。他说:“摽字从手,谓落也,此与‘有梅’二字意义不合,玩诗当从木,‘摽’乃‘标’字之误。标,木杪也。”李光地《诗所》也说:“‘摽’与‘标’同,谓木末也。”这种解释其实还是在毛、郑之说的基础上生成的,目的仍在说:“梅在树杪以渐而少,始而十分,中有其七,继而仅有其三见,物之荣盛不久,男女当及时婚姻也。”(张次仲语)强调的是梅的一种自然陨落状态,而不是人对梅的行为。
如果排除经学的干扰,但就诗意推敲,似乎“摽”训为“击落”更为合适。“摽”字从手,表示手的动作,《说文》:“摽,击也。”即其本义。《邶风·柏舟》:“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毛传》:“摽,拊心貌。”拊心貌也是言击打之状。《左传·哀公十二年》“长木之毙,无不摽也。”杜预注亦云:“摽,击。”宋儒严粲《诗缉》曾发现此密,故云:“摽,本训击。《邶·柏舟》‘寤辟有摽’是也。此诗谓击而落之。”梅子是小果,手摘比较困难,最理想的办法是用杆子打,所以诗用“摽”,而不是“采”。《豳風·七月》称收枣为“剥枣”,今北方叫“打枣”,意与此同。在《周礼》《仪礼》和《礼记》中,有大量关于用梅子做酱以为食物调味品的记载。做酱的梅子不能等到完全成熟以后,即在其将成熟的时候就要采集,一般是夏历的五月份(《品汇精要》),此时的梅子更不可能自己“坠落”,非用木(竹)杆子打不可。所以,“摽”不可能是古代学者所说的梅子“坠落”。而五月亦非《周礼》规定的成婚之月,更不可能是《诗序》所云“男女及时”。在社会原始分工中,男子多从事狩猎,女子多从事采集,这种习俗在后世仍有遗存。如现在农村摘棉花、收枣,大多仍是由妇女承担,收梅子自然也是妇女们从事的劳动。收梅而歌,类似的情况在今天的少数民族中并不少见。当然,就《摽有梅》诗表现出的情感而言,确实与女子求爱有关,因此“婚恋诗”说也并不大误,只是舍本逐末而已。
其次再看这个“今”字。《毛传》解释说:“今,急辞也。”《孔疏》说:“今,急辞,恐其过此,故急也。”欧阳修《诗本义》说:“今者,时也,欲及时也。”朱熹《诗集传》曰:“今,今日也,盖不待吉矣。”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曰:“王氏(王安石)曰不暇吉日之择,迨今可以成婚矣。”季本《诗说解颐》曰:“今,今此之时也。”李光地《诗所》曰:“今者,择吉也。”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曰:“今者,实时也。《史记》《汉书》‘今’多以为‘即’,与此诗义合。”他们几都认为这是女子向男子发出的时不我待的信号,要求现在就来求婚。但如果我们与第一章比合起来看,就会发现“今”字与前章“吉”字是意相承应的。“吉”是吉善美好的意思,“今”则当读为“甚”,训快乐。《尚书·西伯戡黎》的“戡”,从甚从戈。《说文》引作“”,从今从戈,是“今”与“甚”相通之证。《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甚”字从甘,“甘,美也”(《说文》),意正与上章“吉”字相承;从匹,匹,耦也,正与男女之乐相合。但因“甚”被过甚之意所专,因此文献中又书作“媅”,《说文》:“媅,乐也。”或书作“堪”,《吕氏春秋·报更》:“堪士不可以骄恣屈也。”高诱注:“堪,乐也。”“迨其今兮”,即言捉住此欢乐的时刻。
“谓”字与二章“今”字相应,旧以为指相告语而约定婚娶。如《毛传》说:“不待备礼也。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未备,则不待礼,会而行之者,所以蕃育人民也。”毛氏没有直接解释“谓”字的意思,孔颖达据“不待备礼”四字揣摩毛氏之意说:“谓者,以言谓女而取之,不待备礼。”郑玄《笺》则以为:“谓,勤也。女年二十而无嫁端,则有勤望之忧,不待礼会而行之者,谓明年仲春,不待以礼会之也。时礼虽不备,相奔不禁。”阮元《揅经室再续集·释谓》篇则阐释郑玄之说,以为“谓”与“为”无异,“言出力助勤之也”。毛、郑的解释,都拐了一道弯,宋儒的解释则很直接。如欧阳修《诗本义》说:“谓者,相语也,遣媒妁相语以求之也。”朱熹《诗集传》说:“谓之,但相告语而约可定矣。”不过,这与两章相对应的“吉”“今”,不甚相承。段玉裁《诗经小学》认为:“毛意:谓,会也。”马瑞辰又细绎毛氏意,认为《毛传》“会而行之”句,正是解释经文“谓之”的,“”是“会”之假借。其云:“‘谓’与‘’同从‘胃’声,《周易》‘拔茅茹以其’,郑云‘勤也’,以为谓之假借;王云‘类也’,以‘’为‘会’之假借。又《尔雅·释木》‘扑抱者谓’,谓,《释文》引舍人本作。知‘’之可假为‘谓’,又可假作‘会’,则知‘谓’之可假作‘会’。”段、马说可从。这里指男女聚会。与前两章所表达的美好时光、欢乐之时互为补充,意更完足。
关于《摽有梅》诗旨的歧说
关于《摽有梅》的歧说,主要分婚恋诗、政治诗两派,而以“婚恋诗”说为主流。
同主“婚恋诗”说,意又各不相同。约而言之有以下数说:
一、男女及时说。《诗序》云:“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男女得以及时也。”王先谦述《三家诗》义云:“男女及时,而又唯恐失之也。”《孔疏》说:“作《摽有梅》诗者,言男女及时也。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谓纣时俗衰政乱,男女丧其配耦,嫁娶多不以时。今被文王之化,故男女皆得以及时。”范处义《诗补传》说:“女昏昬姻失时,固有多端,或以时之荒,无以为礼;或以俗之强暴,不容择配;或以役之无节,不遑宁处。今召南之国,被文王之化,既无三者之患,可以及时而昏姻矣。”这一解释显然是由“文王之化”出发考虑的,伦理道德意味甚重。
二、女子惧嫁不及时说。此说由宋儒首倡,是对“男女及时”之说的修正,因诗中急于求爱之情,很难与“男女及时”衔接。故朱熹《诗序辨说》直谓《诗序》“男女得以及时”一句“未安”。辅广《诗童子问》解释说:“先生谓序之末句未安者,盖诗意政以前日之乱,故过时而未行耳,岂曰‘得以及时’乎?”正是出于此种考虑,宋儒始改“男女及时”为“惧不及时”。如故欧阳修《诗本义》说:“梅之盛时,其实落者少而在者七,已而落者多而在者三,已而遂尽落矣。诗人引此以兴物之盛时不可久,以言召南之人,顾其男女方盛之年,惧其过时而至衰落,乃其求庶士以相婚姻也。所以然者,召南之俗被文王之化,变其先时先奔犯礼之淫俗,男女各得待其嫁娶之年而始求婚姻,故惜其盛年难久,而惧过时也。”
三、女父择壻说。此说也由宋儒首倡。戴溪《续吕氏家塾读诗记》说:“《摽有梅》‘求我庶士’,择壻之辞,父母之心也。”黄震《黄氏日钞》卷四“摽有梅”条曰:“诸家皆以为女子之情。岷隐云:‘求我庶士,择婿之词,父母之心也。’合从之。”伪申培《诗说》说:“《摽有梅》,女父择壻之诗也。”何楷也说:“《摽有梅》,及时择壻也。”张次仲《待轩诗记》说:“此父母择婿之词,若以为女子之言,绥绥求匹,奚啻桑濮之艳姬乎?”宋儒新倡此的原因,四库馆臣曾有过分析。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毛诗注疏》卷二《考证》云:“按此(指《毛传》)与《郑笺》引《周礼》‘奔者不禁’之言,俱害理,宋儒‘女子惧嫁不及时’之说,似亦未畅,不若申培《诗说》云‘女父择婿之诗’为当。《诗说》虽或后人伪书,而此说则甚正,较古注、《朱传》之义为长,有足取也。”不过馆臣以此为明儒创说,则失之检点。
四、失依者求嫁说。此说首倡于王质,其《诗总闻》云:“当是妇人无依者,亟欲及时,失时则又经期也。”朱善意其失依是因父母俱亡故,故其《诗解颐》说:“意斯女也,必不幸而父母俱亡,内之无兄弟之可依,外之无昏姻之可托,其势孤,其援寡,处于摽乱之俗,惴惴乎惟恐其身之不保,故其形于言者如此。”季本则以为虽有父母,但不与作主,其《詩说解·正释》说:“世乱民贫,女子有父母终无与为主,而不得及时归嫁者,愿为有室。女之同情不能已于有言,故作是诗,欲男子之早议婚也。”
以上是几种主要观点,此外还有主“女子守正”者:如许谦《诗集传名物钞》云:“《摽有梅》之诗,女子守正也。”梁寅《诗演义》云:“《摽有梅》,贤女以贞信自守,欲及时而嫁,故作是诗。”有主“嫁女伤离”者:如李光地《诗所》云:“女子自言归期将近,伤离父母之家,如梅之离其本根也。”张叙《诗贯》云:“梅将离其本根……而女将离其父母矣。”有主为婚礼乐歌者,如戴震《诗经补注》云:“盖仲春歌于杀礼而嫁者之乐章。”又曰:“《桃夭》歌于婚礼之常用六礼者,此歌于期尽而杀礼者。”有主刺淫奔者,如吴浩《十三经义疑》卷三“摽有梅”条曰:“《摽梅》刺淫奔也。礼,男先乎女,而此之求士者,如此其急焉?……其刺淫奔奈何赋《摽梅》?惜春去也。求,贱词也;庶士,非夫也;我庶士,非夫而己亲之也。”有主大女求嫁者,如陈子展《诗经直解》曾将此与南北朝乐府民歌相比,以为“皆可视为老女不嫁、蹋地呼天之作”。有主抛梅求爱者,如闻一多《风诗类钞》说:“摽,古抛字。在某种节令的聚会里,女子用新熟的果子,掷向她所属意的男子,对方如果同意,并在一定期间里送上礼物来,二人便可结为夫妇。这里正是一首掷果时女子们唱的歌。”他不一一述说。
另一派认为此诗与政治有关。其中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处士明志说。朱谋《诗故》说:“‘《摽有梅》,男女之及时也。’非实男女也,处士乐及明时效用也。《月令》孟夏‘赞杰俊,遂贤良,行爵出禄,必当其位。’故征聘之典行焉。梅实陨落,正其候矣。此时,束帛之典不及,必且后时矣。故托士女相求以明志。”管世铭《韫山堂文集》卷一《摽梅说》亦曰:“《摽梅》则是志于开济之君子,亟思及时自效,而又必待礼聘之来焉,有‘三月无君,皇皇如也’之意。《序》言‘男女及时’,而《诗》意乃正相反。《集传》知女子亟于自售义不可通,又演为惧其嫁不及时而辱于强暴之说。夫豪夺良家子女,非坏法乱纪之极不至于斯。王化之行,必先遍于丈夫,而后及于女子。今女子皆知守贞,而强暴之徒所在多有,吾未之信也。”
二、求贤说。姚际恒《诗经通论》云:“愚意,此篇乃卿、大夫为君求庶士之诗。《书·大诰》曰:‘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酒诰》曰:‘厥诰毖庶邦、庶士’;立政曰:‘庶常起士’;是‘庶士’为周家众职之通称,则庶士者乃国家之所宜亟求者也。以梅实为兴比,其有‘盐梅、和羹’及‘实称其位’之意与?”乾隆《御纂诗义折中》更是大加发挥说:“《摽有梅》,求贤也。立国之道,首在得人。文王蹶兴,疏附后先有力焉,故曰‘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人但知其逸于得人,而不知其劳于求贤如此也。”此显然是有感而发的。胡文英《诗疑义释》、左宝森《说经呓语》、方玉润《诗经原始》等亦皆主求贤。
三、劝进说。牟应震《诗问》说:“摽有梅,劝进也。”又说:“此诗言梅,盖借音喻在官者之昧昧也。摽梅,去其昧也。‘其实七’,去其三;‘其实三’,去者七;顷筐塈之,则尽去矣。去不贤以求贤。庶士见用,此其时也。”
以上诸说,主婚恋诗一派者,主要根据是诗歌中表达的情感;主政治诗一派者,根据的是诗中“庶士”一词,以及以男女喻君臣的中国诗歌传统。二者的一个共同点是忽略了诗中所写的主要事物本身。此诗所写显然是“摽梅”,即收梅,犹如收枣称“打枣”,这实是一首收梅果的歌。
诗与经的双重解读
如前所言,这是一篇收梅歌,是女子们收梅果时唱出的。诗从“摽梅”,到树上“实七”“实三”的剩留,到最后“顷筐塈之”,这是收梅果的全过程。这歌子的主要功能是解除疲劳,表达劳动时的愉快情绪。而原始冲动的爆发,最能驱逐精神、体力上的疲劳,营造出兴奋欢悦的气氛。因此在原始的劳动歌子中,往往要织进表达爱情的内容,有些歌子的内容在文雅的中国人看来,简直不堪入耳,而在那特殊的环境中,却能获得特殊的效果,并广为流传。如江南有民歌云:
新打大船出大荡,大荡河里好风光。船要风光两支橹,姐要风光两个郎。
这同样是一首有关劳动的歌子。如以道学家的眼光看,这所谓的“姐”岂非娼妓而何?可是这却反映了下层社会中人的生活情趣。人们在歌唱着这近乎淫邪的歌子时,却获得了精神的舒松。在山西忻州一带流行的打夯歌,则以更粗野、更赤裸的内容,激发着打夯小伙子们的兴奋情绪。在这种生命的冲动中,人们会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到极致,创造出更多的劳动成果来。这正是收梅歌中织入爱情內容的真正意义。姑娘的倩姿与麻利的劳动技艺,无疑会博得小伙子们的青睐。谁艺高一筹,谁就会有更多的求爱者。而这优美的歌声,犹如原始的“迪斯科”舞蹈一样,无疑带有性挑逗的性质。它告诉小伙子们:勇敢些吧,趁着这美好的时光,姑娘们在恭候着呢。詹承绪等在《云南永甯纳西族的阿注婚姻》中记述纳西族男女情爱习俗时说:“当秋天大麻收割以后,女子们晚间来到村内场院或村外空地上,在月光下烧起篝火,一边唱歌子,一边绩麻。一群男子结伴前来,各自奔向自己喜欢的女子身旁。”《摽有梅》所反映的原始礼俗正与此同。清儒姚际恒曾惊诧道:“若为女求夫,但云‘士’可矣,或美之为‘吉士’,奈何云‘庶士’乎!”这也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初民两性关系是相当自由、大胆的,没有丝毫的“道学味”。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云:“人家养女,其父母必祝之曰:愿汝有人要,将来嫁千百个丈夫。”这种习俗,现代文明人看来自然是不可思议的。
“庶士”在这里不能看得太死。打梅子的妇女们或见一个小伙子走过,或见一群小伙子走过,都无妨与他或他们开玩笑,甚至眼前根本就没什么人,不过就是妇女们自己在“寻开心”罢了。所以,那个“求”字也并不一定就是真的“求”,只是顺口说来逗趣而已,不可认真。
三章诗反复咏唱着一个中心:“摽梅”;反复咏唱着一种物象——“其实”;反复逗趣着一个人群——“庶士”。在这反复咏唱中,表达着一种欢乐的情绪和对生活的热爱。
前人以此诗言“文王之化”,现在看来无法证实。但诗所表现的则是太平光景,是一种欢快的声音,这则是没有问题的。诗就其观念形态而言有两点值得关注。
第一点是天人一体的观念。诗把梅子的成熟与男女的盛年联系在了一起,表达着天地规律的无情与把握时机的重要性。梅子熟了要及时收获,男女长大了就当婚配,否则果落人衰,这是一条铁的规律。人类便是在对这规律的牢牢把握中,生生不息地繁衍着,使人类生命无休止地延续。在人类生命的延续中,每个人都承担着责任,否则便是不孝,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立说的。因而“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也成为天经地义。而无故放弃这种责任,那便是对天理的违逆。因而诗所唱出的“求我庶士,迨其吉兮”,乃是天地间的一种和合的声音,是生命自由奔放而又自然舒发的歌声。
第二点是阴静阳动的观念。女子群唱发出的是一种爱的信息,而不是行为。在中国传统价值观中,只有男子主动施爱,才属合理。女子只能接受,而不能主动去追,否则便是“无耻”。女,阴也;男,阳也。阴静阳动,爱的成果有赖于在阳动中取得。故表现出的是等待,而不是追求。龟井昭阳《毛诗考》说:“摽梅之女,待而不求者,有所自安故也。辟农夫之待时,深耕其田耳,而不负水灌之者,知云雨之必至也。不知是义而曰急求男,妄矣。”此说有理。
作者:刘毓庆,山西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西大学国学研究院院长。
编辑:杜碧媛 dubiyu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