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丹东 关楚瑜
前不久,广东省深圳市的张女士在14岁儿子的床头储物盒里发现了一堆疑似“计生用品”的盒子,仔细一看,里面装的竟是一种“恶搞糖果”。此事一经报道后,引发大量社会关注和讨论。
可以保密发货
记者在多个电商平台以“恶搞礼物”为关键词进行检索,跳出的不仅有“脑残片”“狗屎糖”“仿真便便”等商品,还有“套套软糖”“性爱姿态造型软糖”“丁丁抱枕”等涉性商品。
一家名为“糖果商城”的店铺正在销售一款“恶搞整蛊丁丁棒棒糖”,该款糖一支加礼盒的售价为13.8元,共有5种口味,月销量100+。商家还在该商品详情页图片的某些敏感部位打上码,并标注“过于逼真,不宜展示”的文字,但实际上形状一目了然。该店铺还同时销售其他“恶搞糖果”,一些软糖直接为不雅动作乃至性爱姿势,令人无法直视。
在另一电商平台,网店“创意无限礼品店”在售的“套套软糖”销量每月达2000多单,单盒礼盒装拼单价格15.92元,三盒礼盒装拼单价格31.84元。在商品详情页可选择的款式有很多,甚至包括“卫生巾棉花糖”等。
在拼单的电商平台,网店“会成家居专营店”在售的“卫生巾软糖”,普通款拼单价17.86元,销量达10万+,不少消费者表示买来就是为了整蛊朋友。而在批发网上,此类产品更是琳琅满目,价格更为便宜,如购买100盒“套套软糖”,每盒仅需5.8元。
一些商家备注可以代写贺卡和保密发货。记者询问其中一商家客服如何保密发货?客服回复称:“快递保密发货,不显示店铺名字,不发短信通知,不放任何价格单或商品配货单,托寄物品备注‘糖果’。”
记者在评论区看到,有网友评论:“和真的套套真的很像,我妈看见我买的,差点没打死我,我解释了几遍她才相信。”
除了糖果外,还有玩具。一家名为“享福母婴用品旗舰店”的店铺销售的“丁丁抱枕”销量10万+,价格在12.67-36.13元之间。在该商品的详情页中竟然写着“女孩××抱着睡觉”,且记者注意到,在适应年龄段商家标注的是“6岁以上”。
此外,记者发现该商家在售的还有情趣扑克牌,有多款可供选择,以“滚床单”“约泡暗语”“房中术”等分类,扑克牌牌面中间的图案和文字都很露骨,单盒售价均为几块钱。
亟待监督整治
“做得好逼真啊!很多人说被我骗了,同学看着我吃,吓到了”……记者浏览这些“恶搞糖果玩具”的评论区发现,不少消费者为未成年人,其购买是为了整蛊同学和朋友。
对于“恶搞糖果玩具”,受访的年轻人中,观点不一,有人觉得好玩,无伤大雅;有人觉得是畸形恶趣味,毫无底线。
河北大学学生林佳(化名)告诉记者,自己在短视频平台看到博主拍摄送男友“富婆联系方式”恶搞笔记本的短视频,于是也想买一个,结果在电商平台搜索时发现了性器官形状的软糖,“当时非常震惊,也觉得很恶心,恶搞应该有个限度,而不是无底线”。
华北电力大学的孟同学觉得没必要为此大惊小怪,就是挺好玩、挺有创意的,图一乐,况且现在是个开放的社会,性也不是隐秘到完全不能说的话题。
而多位家长受访时则指出,创意不能突破道德的底线,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天津市民王女士的孩子上初中,在她看来,孩子应该得到性健康教育,但性暗示、软色情不是性健康教育,这种露骨的涉性商品,低俗、恶俗,有违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念。
“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对性比较好奇,如果缺乏正确的引导,容易被软色情误导,扭曲‘三观’,影响身体健康和学业,也会妨碍正常的社会交往,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
郑宁告诉记者,销售这些“恶搞糖果玩具”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等法律。《广告法》规定:产品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这些“恶搞糖果玩具”在社会上处于灰色地带,一般人不太关注,有的青少年可能出于好奇接触了这些东西,学校、家长发现了要积极引导;而如果有的青少年本身存在心理问题,接触了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违法犯罪。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郑宁提出三点建议:第一,学校和家长应该联手给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加强科学的性教育,并且性教育应该从小抓起;第二,网络平台应当禁止传播淫秽、色情信息,采用技术加人工手段及时过滤、删除违法信息;第三,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并且鼓励社会公众举报、投诉、监督。
(摘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