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 迪,方春妮
(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223;2.湖北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62)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愈发倾向于通过建设城市群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群以及中心城市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之一,其高质量、快速发展能够为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譬如作为我国三大经济增长极的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城市群,此类区域的引领作用正不断凸显,俨然成为带动我国各个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 力源[1]。
长江经济带横跨了我国东部、中部以及西部三大区域,同时拥有成渝、长江中游以及长三角三个城市群,是在全球范围内具备一定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与互动合作协调发展带。加快建立长江经济带城市群体育产业发展的协同机制,将体育产业的发展有效地融入到长江经济带整体经济发展之中,是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内需体系、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完善的体育产业链和供应链、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推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2]。
产业协同影响着区域竞争优势的获取,是顺应产业内部关联性、外部聚集性以及要素自组织性这一要求下的大势所趋,是推动要素优化配置,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改善产业发展环境的必然选择[3]。作为一种要素组织方式,产业协同能化解当下行政体系中对价值链分工的诸多约束,实现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及技术创新的紧密耦合,推动价值链地位升级、治理方式的变革以及网络结构的优化。强化区域对人才、资本、技术等高端要素的吸附能力,促进信息、资本、创新等高端要素与产业环节的深度融合,激发更大范围内价值链的权益分配格局的再调整[4]。
目前我国体育要素市场开放不足,且其资源配置能力较为滞后,仍受行政壁垒的制约,特别是受到以行政区为单位的竞技体育竞争体制的约束,致使体育生产要素在跨区域流动中阻碍重重,故而令其市场交易成本过高。作为主权国家内部的一种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现象,区域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是对体育市场失灵进行纠正的制度创新过程,具有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特征,即政府通过政策的强制性影响市场[5]。当下疫情常态化,我国坚持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依托于庞大的内需市场,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的新发展格局。
基于此,本文将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界定为: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各级政府打破行政壁垒,体育产业集群通过制度创新、自组织演化、生产要素流动、协调机制建立与技术创新扩散等渠道,促进区域内体育产业的相互协作与优势互补,优化体育资源配置,带动区域体育产业整体联动、有序发展,实现体育产业的“互惠共生,区域共赢”。
近年来,体育事业逐步实现了公益性到趋利性、计划经济到市场配置资源、国家主导到社会大众共同参与的转变。相关数据显示,长江经济带内现有上市公司的总体市值已经突破700亿元,在其引领下共同绘就了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体育产业发展的新图景。
从整体发展角度来看,长江经济带的体育服务产业市场已颇为成熟,体育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增长,推动了社会转型。譬如位于长江经济带西部的四川省利用其独特的地理环境,通过开发漂流、登山等项目来丰富体育旅游多元业态,打造了诸多具有地区特色的旅游品牌,吸引了广大群众参与。而地处长江经济带东部的浙江宁波、富阳、永康等地亦采取多种措施引领体育用品产业强劲崛起,并打造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上海则依托其高水平开放的区位优势,积极承办了多个国际顶级赛事,诸如大师杯网球、F1赛车等,旨在建成全球著名体育城市。
但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已经迈向快速发展阶段的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依旧存在诸多问题:体育产业理论发展滞后,未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体育赛事与市场的脱离,体育产业链发展缓慢,未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体育产业投入规模较小,投融资体制存在缺陷,中小体育企业面临融资难的困境。要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就必须把实现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摆在突出位置。
为了客观评价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现状,研究者以CNKI载文为主,万方、维普、国家数字图书馆等检索平台为辅,通过高级检索,按照主题“长江经济带”、“长三角”、“成渝”、“中游”等并包含“体育”与“协同”或“体育”与“一体化”,剔除不相关及重复文献,搜索到的相关文献仅有25篇期刊论文与4篇学位论文,共计29篇。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文献较少,但从2020年开始相关研究较过去而言有明显的增加,且论文数量与质量均有明显的提升,这也反映出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见表1)。
表1 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的 期刊论文统计一览表
在现有的研究中,以整个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为对象的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较少,仅占7%。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长江经济带上的长三角地区,其占比达86%,成渝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占7%,未发现单独以长江中游地区体育产业为研究对象的中游城市群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相关研究。呈现出长三角地区一枝独秀,成渝地区初试锋芒,长江中游地区暂为空白的情况(见图1)。当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主题集中在体育旅游与体育赛事这两大领域,占比分别为38%与10%,其他主题虽有研究但均只有1-2篇的相关研究论文,且仍有一些主题未有涉及,如体育用品制造业、体育服务业等等(见图2)。由此可见,当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内容略显单薄,表现为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地区,研究主题主要集中在体育旅游板块,凸显单一;相关研究文献的数量较少,成渝及长江中游地区的研究极少,研究主题局限性强,研究深度有待进一步扩展。
图1 研究区域比例示意图
图2 研究主题比例示意图
作为质性研究革命的先声,扎根理论最早的身影是在美国社会学家格拉泽所著作的《扎根理论的发现》一书中出现,致力于对社会现象做出解释与理解,并主张从社会现象与生活经验中提取概念,构建理论,是归纳式的自下而上的研究过程[6]。扎根理论是在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无需预先提出假设,而是从实际观察入手,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经验概况,以质化的方式收集资料,在回收与分析的过程中结合量化方法,并依次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与选择式编码[7]。由于当下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现状研究的资料极少,研究者基于扎根理论对从事该领域研究的3名专家进行访谈,就“当下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状况”的问题,对访谈所搜集的文件进行编码。经研究得出,当下,由于区域间体育产业规模差距较大,以及区域间协同发展进程的不同,造成了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在不同的地理区域差距悬殊,具体表现为长三角地区遥遥领先,长江中游、成渝地区逐渐起步,三大城市群以外的省市仍未起步。鉴于体育产业的不同领域在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中的前景、定位迥异,造成了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差距明显,具体表现为体育旅游有诸多政策加持、体育赛事与文、旅及生态结合,并打造赛事IP带来流量故均有较好的发展前景,而体育用品制造由于行政壁垒及发展模式的限制则难以实现全域协同发展(见表2)。
表2 访谈文本编码及分类
相较于长三角成熟的市场发展环境,长江上游和中游地区的优势在于其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与优越的区位条件,沿江丰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资源极具魅力,吸引了无数海内外游客纷至沓来,这种优势正逐渐转化为现实的经济效益,且其旅游开发强度与生态能力间属于极度协调,呈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各种旅游资源深入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旅游与体育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创新,旅游业发展潜力会逐渐释放,旅游产品将呈现多元化的趋势,届时长江中游和上游地区体育旅游业的协同发展也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在长江经济带的三大城市群中,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区域内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长三角地区的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具有诸多突出的政策优势。早在2003年9月,上海、江苏、浙江三省体育局局长签署了《促进长三角体育合作,构建长三角体育圈意向书》;经过2004—2006年的首轮合作,“长三角体育圈”全民健身大联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又于2013年,江苏、浙江、上海体育局三地体育局分管领导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协作协议;随后在2016年,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协作会制定《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协作会议行动计划(2017-2020年)》;而后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第一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时指出,加快将长三角一体化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布局推进;继而2019年,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江苏、安徽、浙江及上海三省一市正式确定了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实现了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从理论成效到实践操作的转化。时至2020年,上海市体育局与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体育局在得到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体育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作为落实长三角区域体育产业全面协同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其从体育产业、体育赛事、竞技体育、全面健身四个角度提出了19项具体任务。同期,上海产权市场正式建立长三角体育资源交易平台。纵观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政府在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出台,无不有益于体育产业正向、健康、快速发展(见表3)。
长江中游地区,早在2014年《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中部崛起战略规划》出台之时,湖北、湖南、江西与临近的山西、河南、安徽就本着互利互惠、优势互补、产业集聚的原则,共同签署了《中部六省体育产业战略合作协议》,致力于共同推动中部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2021年10月,湖北、湖南、江西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会议召开,会议一致同意,成立中三角体育产业联盟。三省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中三省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建立议事协调机制,共同发起成立中三角体育产业联盟(协作会),并具体盘点各省优势体育资源,确认以论坛、展会、赛事等构建中三角体育产业联盟支点,并针对体育产业投融资、涉体优质项目开发等方面形成合力,适时组建合资投资公司进行战略部署(见表3)。
成渝地区则是在2021年2月签署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体育产业协作协议》,旨在推动成渝地区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一体化发展、高质量发展。相比之下,虽长江中游地区与成渝地区相关的扶持政策较为匮乏,但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仍有利于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见表3)。
表3 长江经济带三大城市群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及举措
从实践经验上来看,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通过建立体育产业协作组织、打造体育赛事中心城市、构建体育信息平台、联合培育赛事品牌和加强科技研究合作等途径促进区域联动发展、共享资源及辐射聚集,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效应日益凸显,给长江中游地区和上游地区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在当下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长江经济带是颇具全球形象力的内河经济带,亦是东、中、西三大地区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在整体上既要扩大整体的体育内需,亦要推进体育产业的转型升级,更要有利于释放内陆区域对体育的需求,继而推动新发展格局的形成。虽目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整体态势良好,但其仍是多限于城市群之内,在东,中,西三大地区之间的协同发展尚未展露锋芒,如何打破行政壁垒仍是在深化推进长江经济带三大地区之间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道路上必须解决的问题。
当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亟待进行良好的顶层设计,这是拓展区域一体化合作广度和深度的关键。鉴于当前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状况,体育产业缺乏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这将制约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进程的演变。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行政主导区域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边界过于泛化,造成了经济主体对行政调控的路径依赖,进而导致了市场机制建设的滞后。路径依赖是指一旦受到某种外部性偶然事件的影响,一个具有正反馈机制的系统便会沿着某种特定的路径发展演进,往往很难被其它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所取代[8]。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学者诺斯将路径依赖视为解释有效制度在短期内无法替代无效制度的“悖论”的关键所在,其指出若市场是不完全的且其交易成本显著不为零,则报酬递增的自我强化机制将使一部分效率低下的制度长期存在;若同时伴有组织失灵,则极可能在现行的制度条件下衍生出对现行制度结构有着维护倾向的利益集团,会按照自身所处利益集团的利益目标对制度变迁的政治进程产生影响[9]。究其本源,造成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行政主导的边界过于泛化的原因是长期以来体育产业中存在的行政垄断。在当下,利益纠葛错综复杂,“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现象亦难破解,虽有诸多政策出台,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旨在打破行政垄断,但长久桎梏非朝夕可破,沉疴宿疾亦非数日可愈。由路径依赖可知,人们当下可能的选择取决于其在过去做出的选择,制度的初始状态对制度变迁的路径有着极为深刻影响,决定了演进的路径[10]。在体育产业行政主导区域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边界过于泛化的环境中,体育产业经济主体对行政调控的路径依赖的根本原因是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此外,其在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举国体制”的残余惯性与渐进式改革中的制度诱致,亦使之“过度保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变市场机制建设滞后的现状无法一蹴而就,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会影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故应认清现状,切勿固步自封,亦不急功近利,循序渐进方能水到渠成。
在“经济人”假设的前提下,各协同主体本质上是利益的组合。产业协同的存在与发展将各协同主体凝聚成了“利益共同体”。在这共同体中,各协同主体作为博弈的利益相关方,彼此之间既存在着联合与合作的动机,也存在着竞争与冲突的动机。只有每一个协同主体在协同行为中能预期获得的协同收益大于在单体行动中获得的收益,带来综合收益的帕累托改善,才会实现联合动机大于竞争动机的博弈,进而产生进入协同系统,参与协同行为的激励。然而,参与到协同系统中后,各协同主体在产业协同体中的经济实力不同、话语权不同、要素禀赋及其带来的贡献度也各不相同[11]。因此,各协同主体获得的报酬分配率也就各不相同。产业协同进程涉及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再均衡。各个利益主体由于所拥有的资源体系、话语权和经济地位有所不同,在协同进程中所获取的收益亦有差别,进而对待协同的行动策略也就不尽相同。客观而言,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发展现实,长江经济带的利益协调意识与协调机制的培育与成熟程度,与京津冀、珠三角地区都存在着明显差距[12]。缺乏利益协调机制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市场自发合作的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这些问题都对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进程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对产业协同规律缺乏足够认识,对区域合作发展的协同意识的漠视,对战略性、前瞻性的利益协调机制缺乏足够重视,导致了长江经济带在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中,各方都追求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循环、自成体系。既没有充分保持和发扬各自的比较优势和功能定位,也忽视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之间密不可分的内生联系,同时,也使各地的体育产业系统与生态系统、社会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日渐走向了 淡化。
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根本上是为了均衡发展的差距,使长江上游、中游和下游城市群在功能定位上相互协作,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由于各省市体育产业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功能定位上也存在个体化差异,短时间内难以在协同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而且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较长的吸收和融合过程。当前,在中央政策的不断推动、各省市不断的努力配合下,区域协同关系正逐渐由以竞争为主向以合作为主过渡。但在我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社会结构愈发复杂,且社会利益趋于多元化,同时亦伴随着一系列行政、经济以及社会事务下移到地方政府,城市已然成为施展国家权利的主要场域,基层社会的碎片化状态凸显[13]。由于地方治理“碎片化”,不同地区的政府、甚至政府内的各部门成为独立的利益实体,呈现出不同主体之间价值观念分歧、权利资源内耗、组织松散等“碎片化”的状态,使其在制定政策、行使权力时趋向于自身的责任最小化,同时利益最大化,易影响全局的利益。虽地方治理的“碎片化”正在向“整体性”转变,但其蜗行牛步的进程略显无力,故“整体性”治理的缺失加上区域产业整体性治理机制的缺乏,使得各省市体育产业协同进程仍未取得实质性 突破。
1984年世界银行的中国经济考察团发现了中国产业结构中存在着地区结构趋同的现象,后来逐渐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普遍关关注,此后产业同构一跃成为我国区域、产业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14]。产业同构是产业结构在地区间所表现出的结构高度相似,即指不同地区所有生产要素总量在不同产业间或同一产业内的配置比例、构成及其中有机联系上表现为相似的特征[15]。产业同构多为重复竞争的结果,其是地方保护盛行下而产生的区域要素未得到合理的分配利用,地方政府为追求尽可能高的财政收入而产生的趋同规划指导下的同质化竞争,其布局极不合理,未考虑产业间的关联。
当下,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区,其中西部地区内的体育产业的产业同构化尤为显著,而不同地区、省份之间的体育产业同构化亦为显著,不利于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16]。由于体育产业在不同地区间的产业结构趋同,致使各地区间均追求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结构,忽视了区域分工的要求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而造成了重复建设、分散投资、产能过剩等不利的产业格局,资源配置的无效或低效,导致经济效率低下,严重阻碍了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在长江经济带上,由东至西,体育产业同构化的程度呈由弱到强的趋势。在长三角地区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其以政府为主体搭建合作框架,以项目为抓手引领区域合作,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且在区域内联合搭建了一体化的发展平台,逐渐畅通了体育资源要素的区域流动,使体育用品业集群效应在长三角地区愈发明显,如昆山、慈溪的运动鞋制造,江都、泰州、富阳、苍南的体育器材制造,上海、奉化、富阳的足、篮、排球制造,无不发挥着专业化产业集群的优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数据显示,体育制造业法人单位及从业人员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长江经济带的中、西部地区极少,相比之下,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体育服务业的法人单位较多。但目前体育服务业尚处于探索阶段,其在发展中会出现因体育服务同质化而导致的产业同构化现象,如近年来雨后春笋般涌现的体育健身、培训服务行业,因行业标准化程度低,经营项目、市场定位、营销策略雷同,其同质化严重,进而导致体育健身、培训行业的产业同构化严重。体育特色小镇亦是如此,在政策红利等因素推动下一哄而上,缺少创新,使其发展隐隐呈现“模仿复刻、恶性竞争”的趋势,以争抢先机为目的,多流于“运动+旅游”的形式,未把重点放在特色之上,目前足球特色小镇就已超30个且许多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中也有足球项目,其定位、运营模式雷同,同质化极为严重,致使体育休闲小镇产业的同构化加剧。体育产业的同构化又促使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盛行,不同行政区各自为政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对要素流动及贸易进行了不合理的行政干预,导致市场割裂,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的流动,破坏了市场的统一性与竞争的公平性,甚至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使经济的发展偏离正轨,限制了体育产业区域市场的正常发展,给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区域协同发展的核心是形成协同发展机制,可以将区域协同发展机制划分为保障机制与动力机制两部分,区域协同发展的动力来源是动力机制,保障机制则主要起到了维系作用[17]。亟待厘清动力与保障机制中的相关要素,逐步探索健全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构建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机制体系。推动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需遵循以下两点:
一是注重发展理念的协同性。所谓发展理念的协同性,在这里主要是指在体育产业协同体系中,无论是协同主体的关系、协同方式的设计,抑或是协同内容的界定和协同机制的构建,都要摒弃过去的形式大于内容、竞争多于合作,甚至不惜以邻为壑的旧有模式,以“谋一世而非谋一时”、“谋全局而非谋一域”的思想作为出发点,在处理区域产业协同发展的相关事项过程中,将着重点放在长远利益、综合利益以及战略利益上。实现理念协同性的充分认可和最大化彰显,激发协同主体推动产业协同的内生激励性,进而实现政策设计和实践路径的良好效果。
二是注重治理范式的整体性。所谓治理范式的整体性,在这里主要是指在体育产业协同治理中,不能复制或延续以前的产业割裂型、分散式、单体化的治理模式,要注重顶层设计、组织框架、体系构建、技术支撑、要素整合等方面的整体性与联合性,更加注重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科研机构等多元主体的融合互动,促进区域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形成社会利益、经济利益与生态利益的合理统一,实现多方谋划、多元参与、多种利益彰显的产业协同治理新格局。
4.2.1 做好顶层设计,构建长江经济带区域体育利益发展共同体
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长江经济带11省市在区域体育长远利益格局上形成战略依存。第一,坚定不移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科技创新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能力,明确“加速长江经济带体育经济中心建设、打造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增长极”的发展目标,统筹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改革创新。第二,将“韧性理念”融入协同发展的各环节。“韧性理念”所倡导的“生存、适应、发展”的理念与当下国家所倡导的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六稳”和“六保”等理念是契合的,其既指出了产业协同发展中所要考虑的一系列潜在的压力与风险,又强调了产业协同发展中所要面对的各种内生性矛盾与冲突,极具现实意义[18]。长江经济带的体育产业是以线下体验及聚集观赏为主,其产业集中度不高,且多为中小微企业,是新进投资者居多的新兴产业,其产业韧性与抗风险能力严重不足。当下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后疫情时代体育产业的发展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在制定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相关的战略时应将“韧性理念”融入其中,以提高产业协同发展的“韧性”能力建设为抓手,对其中所面临的重要问题进行系统的深入研究,并推进到产业协同发展的各环节中。大力推进事前预警机制,主动规避产业协同发展中可能面临的风险;积极构建事中反馈机制,将新冠疫情等急性冲击给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不断完善事后调整机制,研究并出台相应政策举措,以降低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脆弱性。第三,依循和倡导“共通协同”的先进理念。长江经济带虽然占据经济总量、社会治理领域的诸多优势,但是长江经济带地域区隔、体育产业发展不均衡、条块分割等亦严重阻滞了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进程。如何科学统筹规划,打破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人才、技术、资金、体育资源等流通的壁垒,面向体育产业现代化发展,调适整合长江经济带体育发展的各项优势资源,化解区域体育产业结构、行政体制和社会治理的各项短板与掣肘,形成跨区域的协同治理与发展,“共通协同”将为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一体化奠定坚实的基础。第四,在长江经济带一体化发展战略构架与机制指导下,出台《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倡导成立“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发展联盟”组织,构建区域政府、体育企业、社会组织三大主体的联盟协调机制,并配套相应的决策权和调控权,弥补协同过程中存在的利益主体和决策主体缺位的不足,为体育产业的协同发展提供组织保障。“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发展联盟”组织以资源整合、协同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产业政策、企业集聚、赛事平台等诸多优势,汇聚体育产业会员单位的合力,搭建沟通与资源整合的平台,让区域内体育产业、资源、技术、人才通过平台互动耦合,产生乘数效应、实现价值倍增,提升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发展能级。第五,建构共建共享的利益协调机制。明确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资源开发与合作的各方各项权益与责任,形成共同利益分配的制度化,即时消解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与分歧,促进利益分享达成,保障利益共同体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4.2.2 倡导共建共享,推进长江经济带体育市场一体化发展
长期以来,行政分权和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满足了地方各级政府对经济增量的要求,但其费率控制、技术壁垒与行政管制等干预却严重阻滞了生产要素在更广泛的范围自由流动,即使是资源禀赋、经济联系密切的区域也形成了市场分割,严重影响到企业主体的创新性和积极性[19]。当前,体育要素区域流通的“壁垒”主要为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下的行政分化所导致的体育市场分化和体育市场封锁。如何逐步弱化并最终消除行政边界对体育经济活动的干预,扩大体育资源配置的能动空间,从而提高区域体育经济发展效率是至关重要的。第一,体育行业体系共建。结合长三角体育产业发展体制改革试点,尝试打破条块分割的体育产业发展体制障碍,加快建构长江经济带体育市场规则体系。如探索制定体育技术创新与体育商业模式创新要求的准入制度与相关退出机制。在九省二市逐步推进体育流通市场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加强标准与体育产业政策、体育市场准入、体育监督管理等有效衔接。第二,体育商业模式共推。加快市场流通技术和体育商业模式创新,提高区域体育市场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体育电子商务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速深化长江经济带体育电子商务创新应用,促进体育商业转型升级。借助现代新兴电子信息技术,全面延展体育产业链条,提升体育价值链。第三,体育市场信息互通。推进九省二市体育软性基础设施的建设,搭建体育大数据信息平台,打破相关数据共享壁垒,促进体育资源信息流动和共享。加强区域体育商务信息沟通与合作,提高体育市场运行分析监测水平,引导长江经济带体育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依托上海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南京体育学院、中国科技大学等高校,加强现代体育市场体系发展的科研合作交流。第四,体育市场监管共治。推动建成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运转高效的九省二市体育市场综合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理念和集成技术,充分利用建设长江经济带体育服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政府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信息动态监管。
4.2.3 注重改革创新,培育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创新集群
《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产业优势,加快培育具有国际先进发展理念、全球竞争力的世界级产业集群,从而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和绿色发展。从整体上看,目前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受新冠疫情影响,引发的体育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等一系列调整与转折发展,体育产业生态网络重塑迎来攻坚战。面向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要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体育产业发展的领军者,需不断聚焦体育产业集群的内生动力,提升体育产业集群创新性、支撑力、主导力。第一,以创新性为内核,提升体育产业创新策略能力。推进规模最大的体育用品制造业“补短板”行动,增强体育用品制造业技术创新能力,以提高体育用品质量为核心目标,推动体育用品制造业向价值链的中高端渐进式发展,构建具有现代科学技术支撑的体育智能制造创新体系[20]。第二,以体育高端服务业集群为重点,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通过打造运动休闲、康体养生、旅游等综合性一体化发展高端体育特色园区,引导各类体育企业向园区集中,注重差别化体育服务的高端定位,加强产业集群内各主体、机构的密切合作,支持和引导各类体育资源要素聚集构建跨产业生态的网络布局,加快形成体育产业规模效益,进而发挥体育高端服务业的核心优势。第三,着力培育一大批新兴体育科技龙头企业,植根长江经济带区域体育发展,注重发挥原创技术型、引领驱动型体育企业支撑作用。面向龙头企业培育,支持落地一批体育科研机构,推动科技、金融、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中介的集聚发展,构建体育创新中心、体育资源交易中心、体育服务中心等基础建设。同时通过搭建面向体育集群发展的资源共享平台,引导中小微体育企业“上云上平台”,实现研发、生产制造等各环节的互联共通[21]。第四,着力构建长江经济带非营利性的体育产业集群合作机构,加速体育智能新技术创新、学习、吸收和传播,通过体育产业组织间的跨区域布局和深层次的协作机制,打破体育发展空间束缚和体育园区界限,构建从点状突破到链式创新的完整链条。
4.2.4 拥抱信息科技,促进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数字化发展
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引领的新一轮科技革命正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22]。体育设施智能化、体育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体育健身指导、体育服务咨询等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传统体育产业迭代升级。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需紧紧围绕信息技术的运用,打造区域体育产业数字化发展新格局。
一方面要积极投建体育产业数字化平台,支持与鼓励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体育市场的主体踊跃参加到平台的建设之中,加强体育产业的信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使长江经济带区域内体育产业的链上业务结构趋于扁平化,缩减交易环节,提升运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利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营销模式,围绕广大体育消费者多层次的个性化需求,利用各类新媒体、新方式开展精准服务,建构体育智能服务生态,优化促进各具优势、竞相创新的体育企业数字化发展。
4.2.5 扩展人力资源,优化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人才储备
拥有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是实现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创新变革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加快构建多元化体育人才发展模式,是优化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人才储备基本路径。第一,完善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紧贴体育市场的需求,高等院校需打破原有的单一知识体系,对教育理念、课程设置、教学方式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系统性改革,以培养符合市场发展需求的多层次、复合型体育产业管理人才;探索并构建产、学、研、媒间的多元主体与匹配的培养方式,强化教师队伍的建设,设立用以培养体育产业人才的专项基金,鼓励相关机构就体育产业人才培养开展国外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培训,提升长江经济带体育人才的国际化视野;整合长江经济带内各高等院校的专业资源,跨学科交叉,培养跨学科的新型体育人才,充分整合并利用高等院校的各种专业资源与平台,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在职业资格方面培训及认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领域的跨界交流。第二,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不断优化人才引进与管理的模式,切实地从人才实际的需求出发,提高紧缺型人才的薪水待遇,强化政策对人才引进的扶持力度,落实相关的人才引进制度,通过招聘、社会公开选拔等途径,招募一批具备经管、法律、运营、财务等的复合型体育人才,为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第三,建立统一完善的长江经济带人才政策体系,破除行政区划限制的藩篱,促进长江经济带不同行政区之间各类体育人才的合理流动,畅通人才流动、激励、培养与保障的政策法规,积极构建人才信息库,实现长江经济带人才供求信息的共享,鼓励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柔性流动”,促进长江经济带人才的一体化发展。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亦是在新时期我国经济“双循环”的主动脉,更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体育产业作为绿色、朝阳产业,以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为重要抓手,以产业布局的合理有序为有力支撑,必将成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协同发展的重要增长点。现阶段,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行政区间的行政壁垒尚未破除、市场机制仍显滞后、产业同构化依旧显著。骐骥千里,非一日之功,吾辈需正视且直面其中的困难,脚踏实地,循序渐进,构建并完善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机制体系,秉承改革创新的勇气,不断寻求解决困难的路径,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持续践行新发展理念,致力于长江经济带体育产业协同发展的研究,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