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敏[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000]
词汇是语言中最活跃的一环,在社会生活的角角落落反映客观现实。从共时层面看,现代汉语中绝大多数词符合人们认知心理和社会普遍接受的逻辑,比如“雨伞”,其定义很明确,即“防雨的伞,用油纸、油布、锦纶或塑料布等制成”。但也存在小部分不同于常规语法或语义逻辑的词。比如“走兽”,“兽”已有“走”之义,再用“走”修饰“兽”显然在语义上非常规;又如“烤火”,如果从线性顺序去理解语义,就会有“我们并不能去烤火”的疑问,我们只能被火烤,这样看这个词在语法上也是非常规的。当然,这类词的含义已经为社会大众所接受,人们并不会去细究这些词的非常规,不会因为语法和语义上的不合逻辑而怀疑这个词的合理性。
这类在人们认知心理中不合逻辑的复合词,其构词规律不符合语法规则和语义结构,有学者将其称为非常规复合词。马英新、范铮(2019)把非常规复合词分为语义非常规复合词、语法非常规复合词两类,指出两种非常规复合词分别在语义和语法上有其特殊性。在共时层面看,非常规复合词在语义、语法角度是不合理的,可这种所谓不合理的词依旧存在于现代汉语词汇体系中。从历时层面看,非常规复合词的“非常规”很多都能从古代汉语的语义和语法规则中找到存在的痕迹和理据。
古汉语中单音节词占主流,随着双音节化,出现了大量两个相同或相近语素义互补而产生的联合式复合词,如“娼妓”两个语素都含有“妓女”义,又如“超越”“巢穴”“蠢笨”等都是如此。这些词不存在任何语义或者语法上的矛盾,只是两个语素相互补充以达到充分的表意效果,不是我们要探讨的非常规复合词,它们的大量存在反映了汉语的互补性。双音节化同时也导致一些语素义局部重合的词出现,比如“羔”本身就具有“小羊”之义,可双音节化后变成“羊羔”,“羊”的意义就重叠了;又如“娼”本有“妓女”之义,现代汉语中依旧保留着“逼良为娼”这个词,我们现在通用的“娼妇”,其中“妇”和妓女之间“女”的意义重叠了。此外,“遗孀”“孀妇”“飞禽”“走兽”“訾议”“马驹”“牛犊”“白昼”“侪辈”“阐明”等也是如此。这类词表现出词内部形式的无理性,“所谓无理性,说的是从词面上看,字的选用以及字与字的组合所显示出来的意义,不符合人们一般认识的常理”。从其语素义来讲,我们也很难界定这些词究竟是什么结构,这是一种语义非常规复合词。
古今汉语的语序大体一致,通常是主语在谓语之前,宾语在谓语之后,定语在中心语之前,状语在谓语之前。但古代汉语较现代汉语在语序上也自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主谓倒装、宾语前置、定语后置和状语后置这四种倒装结构中。这些倒装结构尽管在现代汉语句子中已经消失,却保留在现代汉语词汇中,形成了一些语法非常规复合词。
古汉语中有谓语置于主语之前的主谓倒装结构,但这种情况也比较少见,通常是为了突出强调谓语,可以在句子中无条件直接实现。如“如鸣佩环”常规语序为“如佩环鸣”,意为“像玉佩玉环相碰时发出的清脆声音”;“丰年留客足鸡豚”中的“足鸡豚”,常规语序为“鸡豚足”,意为“鸡、猪丰足”。
现代汉语中如“陷身”“还魂”“回春”“翻车”,也是主语和谓语位置互换了,常规语序应颠倒。以上列举的词都能在古代汉语中找到:
(1)包公沉吟半晌,即令备马到城隍庙来,当神祝道:“限今夜三更,要放师马都还魂。”(《包公案》)
(2)先时,可望投顺后,钱邦芑见其跋扈,可望部将有白〔文〕选者忠诚可托,私语之曰:“忠义,美名也;叛逆,恶号也。孺子且辨之,丈夫可陷身 不义乎!”(《明季南略》)
(3)朝为涂人暮为禹,穷崖断壑看回春。(《全宋诗》)
(4)七盘九折寒崷崒,翻车倒盖犹堪出。(《全唐诗》)
它们在成词时为了突出谓语动作而受到古汉语主谓倒装结构的影响。现代汉语也仿照这种构词方式形成“堵车”“塞车”等词。这些词的存在是主谓倒装在现代汉语非常规复合词中的存留。
先秦时期已经出现宾语前置现象,即宾语放在动词的前面,主要是以宾语为代词,前置后用“之”或“是”复指等为前提条件。如“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左丘明:《左传·宣公十五年》),常规语序为“我无诈尔,尔无虞我”,意为“我不欺骗你,你不欺骗我”。
现代汉语中“茶托”“杯托”“冰雕”“木雕”“舞伴”这些词的结构和古代汉语宾语前置结构十分相似,是按照述宾结构逆序倒装而成的。现代汉语中也不乏这类词组,如“环境保护”,有学者称这类词为“OV 逆序复合名词”,称其构词法为“OV 逆序构词法”。肖娅曼提出:“OV 逆序构词法是与句法相对立的复合构词法,这种构词法上古即已出现,并发展为一般的专门表示指称的OV 逆序法,如果汉语复合词的词法和句法的一致性是因复合词大多由句法结构词汇化而来,那么OV 逆序复合法和OV逆序法将使我们注意到汉语存在着由词法向句法的反向发展。”宾语前置加上动词或活用为名词两个步骤下形成了这类特殊的词,这是一种古代汉语特殊句法的罕见残留。
汉语里,定语一般都放在中心词的前面,起修饰限制的作用。但在古代汉语里,为了突出和强调定语,有时也会把定语放在中心词之后,这种情况叫作“定语后置”。如“马之千里者”(韩愈:《马说》),“之”和“者”是定语前置的标志,正确的语序为“千里马”;“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荀子:《劝学》),“之”是定语前置的标志,正确的语序为“蚓无利爪牙,强筋骨”。
“韭黄”“蒜黄”“唇彩”“淤青”这些将定语放在中心词后面的词,站在词义的角度更易为人接受的语序应是“黄韭、黄蒜、彩唇、青淤”。之所以用相反的顺序构词在于,我们通过常识看到第一个语素就能判断出来这个词是什么对象,如“韭黄”,看到第一个语素“韭”,不需要看后面的“黄”就能判断出这个词是描述“韭菜”这种对象。而第二个语素放在后面则是要突出强调对象的特点,“韭黄”的“黄”放在后面是因为我们对“韭”的普遍印象是绿色而非黄色,“黄”需要放在后面强调才能更清楚地表意。尽管古汉语里的定语后置总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如“者”“之”做标志,但其根源都在于突出强调定语,所以,这些词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定语后置的留存。
古代汉语中状语放在谓语后面的情况是状语后置,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劝学》)正确语序为“青,于蓝取之,而于蓝青”,意为“靛蓝是从蓝草里提取的,可是比蓝草的颜色更深”。
“点卯”可以理解为“在卯时查点到班人员”;“熬夜”可以理解为“在夜里熬时间”,又如“画卯”“走路”“吵嘴”“出局”“笑场”“托梦”“骂街”“走马”“滑冰”等词都类似于古代汉语状语后置结构,这些词在古代汉语中就已出现:
(1)闲话少说,且到辕门点卯,再作商量。(《桃花扇》)
(2)那妇人慌忙起来烧洗面汤,舀漱口水,叫武松洗漱了口面,裹了巾帻,出门去县里画卯。(《水浒传》)
(3)那神女又托梦与我,说你已离巴蜀,早晚到家,休得途中错过,枉受辛苦。(《醒世恒言》)
(4)你攒着眉熬夜阑。(《元曲选》)
(5)黄崖寺黄崖秀绝不可画,山际飞云如走马。(《一山文集》)
(6)今朝不见,问妻不知,因此吵嘴 。(《施公案》)
(7)管寻还你袈裟就是了,等我去拿来走路。(《西游记》)
(8)乞本省治事毕,候三省、枢密院出,方许出局。(《宋会要辑稿》)
(9)落杯莹滑冰中水,过口森严菊底秋。(《全宋诗》)
(10)怎么一个官儿只许你行走,没的不许俺骂骂街?(《醒世姻缘传》)
现代汉语则利用这种结构方式创造新词,出现“掉队、跳伞”等词。古汉语状语后置句要以“于”“乎”“以”为标志,但也有省略标志词的情况,如“将军战(于)河北,臣战(于)河南”(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正常语序应该是“将军河北战,臣河南战”,这个句子表现为状语的直接后置。以上列举的词如果加上“于”字依旧讲得通,如“画(于)卯”“骂(于)街”“滑(于)冰”等。因此,古汉语状语后置结构留存在这些复合词中。
状语后置、宾语前置、主谓倒装、定语后置都是语序的倒装,表现在词语中就是语素的语序跟常规的语序相反。周荐(2016)将这类词定义为逆释词,即“不能按照正常的词序从前往后顺向释义,而要从后往前逆向释义”。他认为逆释词只能从后往前解释词义,但是这些词正着解释都讲得通,也不会影响人们对这些词的理解。比如“韭黄”,周荐认为应该按照“黄韭”的顺序理解为“黄色的韭菜”;“骂街”理解为“在街上骂”,但理解为“骂在街上”,同样不改变其隐含的状语后置结构。包括古汉语的倒装句,我们按照其倒装的语序去解释也不会造成理解上的障碍。很多人在生活中经常使用倒装句,呈现在交际中的倒装,并不会影响正向的理解,人们不需要经历大脑中把倒装的句子移到前面这一步骤。同理,这种倒装结构的非常规复合词在理解过程中也不需要把它们正过来再理解。这些词在结构上是倒装,但顺向解释也不会影响人们的理解,构词上的逆序并不意味着需要“逆释”。
语序是汉语重要的语法手段,非常规复合词尽管不符合常规语序,但是符合汉民族的思维习惯。现代汉语发展自古代,从人们的认知思维上谈,古人尚且可以接受倒装形式,我们现代人自然也可以接受,纵使在构词初期,倒装句式已经不再使用,潜存在人们大脑的思维也会无意识地运用这种句法形式,并且成词后能为人所接受。语言具有线条性,文字符号是一个一个顺次出现的,但是我们的思维具有整体性,只要一些语言符号完全呈现在人们眼前,我们理解的就不是语言符号本身,而是其组合成的结果,所以逆序的词可以为人所顺序理解。
无标志的被动句在汉语中从古至今始终存在,但能表达出被动含义的“动词+施事宾语”结构在现代汉语中已经消失,然而这种形式在小部分词或词组中残存下来。
“吹风”“淋雨”“烤火”“熏香”应理解为“被风吹”“被雨淋”“被火烤”“被香熏”,这类词有一个隐含主语“我”,脱离语境我们也能够还原出主语“我”。这种“动词+施事宾语”结构也保留在一些词组中,如“晒太阳”“照镜子”“看医生”。“在现代汉语中这种结构并不常见,其中很多是从古代汉语中保存下来的,但并不意味着这种结构方式已完全消亡,有时我们还能看到以此结构方式所形成的新词,如:照X光。照X光=照照X光(照一照X光)。”可见,这种结构依旧具有一定的能产性,时机合适就会出现。
使动用法最早可以追溯到上古汉语时期,当时,动词形容词都可以使动,如“庄公寤生,惊姜氏”(左丘明:《左传·隐公元年》),意思不是庄公惊,而是使姜氏惊。
现代汉语中“改善”这个词正确的理解是“改……使之善”,“射伤”意为“射……使之伤”。如果按照常规语义理解,很难得出准确词义,甚至会理解成“既然已经‘善’了,为何还要改”。像“改良”“改正”“辨明”“推明”“矫正”“减轻”“填满”“击破”“刊正”“削弱”“放轻”“折断”“攻陷”“驱走”等都属这类词。王力将这类词定义为使成式,认为这是现代汉语里一种常见的结构。形式上是及物动词加形容词,如“修好”“弄坏”,或者是及物动词加不及物动词,如“打死”“救活”;意义上是把行为及其结果用一个动词性词组表达出来。大约在汉代,使动用法发展成使成式,使成式结构的词完全可以说是古汉语使动用法的残留。
很多非常规复合词都能在古代汉语中找到相应的理据,我们公认词汇是语言各要素中最活跃的一环,但在某种程度上,它从微观角度固守“传统”。变化与守旧在词汇系统中不断碰撞,在变化占上风的情况下,守旧也会有一定体现。也正因为这些词能够从古代汉语中找到呼应和根据,所以本不符合逻辑的词能够为人准确理解,始终存活。人们在造词时不会明知不合逻辑而为之,这类词说是无理,但透过语言的发展去看,自有其合理之处。
一部分现代汉语非常规复合词古已有之,在成词之初就受古汉语语法的影响,保留至今;还有一些现代汉语中才出现的非常规复合词,则是在已有的同结构非常规复合词的基础上类比产生的。一种优势语言替换另一种弱势语言,尚且会留下来自弱势语言的底层残留,在语言的历史演变中,很多语言要点消失的同时也一定会在某些地方留下痕迹。语言因素很难彻底消亡,就像野草春风吹又生,在遇到合适的机会,仍然可以作为成词要素或者作为一种结构手段继续使用。语法是语言中最稳定的要素,存在过的语法规则很难完全消失;而古汉语中存在过的语义也会留存在文献中难以抹去。所以古汉语的部分语法、语义要素保留在了现代汉语非常规复合词中,成为非常规复合词存在并通行的理据。
①马英新、范铮:《汉语非常规复合词的结构义》,《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6期,第116页。
②④ 周荐:《词汇论》,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第54页,第89页。
③肖娅曼:《OV式与汉语的一种指称性语法手段》,《汉语学习》2007年第5期,第25页。
⑤ 沈林:《略论“动词+施事宾语”在现代汉语中的存留》,《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68页。
⑥ 王力:《汉语语法史》,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第2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