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月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是周三,我逃了上午的导演课,在工作室录访谈作业。
那天风很大,云都被吹乱了,头顶上一大片淡淡的灰总也散不去,像极了寺庙台阶上积年未扫的香尘。
我遇见他了。
他是在食堂门口被我们随手抓到的幸运儿,我们采访他,问了他好多问题。他答得很认真,可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我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周遭来来往往的人群都逐渐模糊起来,灰蒙的天霎时雪亮,所有的光都落在了他一个人身上。
朋友撺掇我要了他的微信,我看见他笑了。
我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是认识的第三天。在工作室,他带我看了一部很晦涩难懂的片子。为了那天的见面,我提前了三个小时洗头化妆换衣服,可看电影的时候,他的眼睛一直盯在屏幕上,甚至连我的假睫毛掉了都没发现。
那是我们第一次交流对一部电影的想法。两个灵魂一旦碰撞出火花,就如野火燎原,生生不息。
我们看了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第N部电影。我们从宗教谈到人性,从理想聊到爱情。
大多数时候,我们总是理智又冷静地聊艺术。最令我欣赏的就是,他能将自己的情绪隔绝在每一部文学作品之外,始终用旁观者清醒的思维,来将沉溺于故事中的我拉上岸。
一直潜藏在我生命里的,那些无人问津又精彩独特的思想,终于找到了出路。它们在我与他每一次交谈的间隙悄悄涌出,一点一点,把我推向他的世界。
每次看完电影,他送我回去时,我总盼着走到宿舍大院门口的那一刻。因为我可以玩笑似的拉他的手,和他说,进来玩呀。那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合理、最自然、最不经意的亲密了。
我喜欢上了他。
我们一起看完我最喜欢的一部电影后,我问他,你觉得易先生爱过王佳芝吗?
他说,爱过。
我抱了抱他,那是我第一次和他靠得那么近。他身上有很淡的香水味,和我用的竟然是同一个牌子。苦甜的话梅糖与焚香味浮动在我身侧,我像在梦中跌进了一汪平静的湖里。
涟漪四散。
在一起之后,我不止一次问他,你喜欢我什么?我始终不能理解,他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子,有那么多仰慕他的人,他为什么会选择我。
在我问完之后,他总会放下手头的事,然后很认真地对我说:“灵魂。”
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几乎踏遍了这座城市的每一间庙宇,这是我们很特别的一个爱好。当我们同跪在佛前祈愿,然后一身香火气地走出大雄宝殿,躲进后山聊天时,我渐渐理解了他所说的灵魂究竟是什么意思。
人生很长也很短,只有和步调一致的人同路,才不会觉得辛苦。
在我们读书、看电影、拜佛、看海的日子里,冬天过去了。紧接着是春天,是夏天。在凤凰花开的那个月里,他毕业了。
又一载春夏秋冬,我也毕业了。
我们先后离开了大学。篮球场外,我们一起走过的那条路上,每个秋天依旧铺满焦脆的落叶。工作室外的芭蕉树,也还伸着扎人的叶子。食堂二楼的奶茶店,每周一次一块钱喝奶茶的活动已经取消了。我们买过糖雪球的那家店,也早就换了老板。
我带走了我们一起养的小乌龟。它总是沉默着,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它什么都不用说,只要看着它,我就能想到,和他一起共度的那段温暖又明亮的青春。
可我們再也不是情侣了。
因为,我们要结婚了。
写在书桌上,笔记本里的名字,终于印在了同一张喜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