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男子身處管控区域,却躲家里10天拒绝做核酸检测,警察上门拒不配合,称“有没有做核酸是我的个人问题”“这个不构成违法”。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51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另外,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同样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警方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构建群防群控的防疫屏障。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方将依法处理。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