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联动策略研究

2022-04-21 09:24葛宇洋
江苏科技信息 2022年7期
关键词:省市长三角知识产权

葛宇洋,汪 飞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江苏 南京 210042)

0 引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高质量发展是综合考虑我国人口红利减弱、环境亟须改善、创新体系整体效能需要提高等众多因素后得出的发展方向指引。 目前,长三角是我国区域经济总量最大、经济发展最活跃的地区,拥有最大规模的制造业集群,随着《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未来长三角区域也必然是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引领区。 科技创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引下,全国各地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开展创新活动的社会氛围逐渐成形。 对于长三角区域而言,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发挥互利共赢的协同创新优势,有助于激发创新潜力,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以协同创新驱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同时也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

1 四省市科技创新概况

长三角区域自主科技创新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其中,上海具备国际化科技创新能级。 长三角科创资本雄厚,截至2020 年底,全国197 家科创板上市企业中,有48%的企业分布在长三角地区(见图1),同时,长三角是知识产权产出密集区,也是新领域、新业态发展的引领区,如人工智能、高端医疗器械、数字经济等领域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不断涌现。2015—2019 年,四省市年度专利申请量、专利授权量两项数据增长率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但数量仍占全国总量的30%左右。 此外,四省市科研投入力度大,2019 年四省市研发投入约占全国总量的30%,研发人员数量约占全国40%(见图2),在研发投入强度方面,上海市远高于全国平均值,江苏、浙江研发投入强度一直高于全国平均值,安徽略低于全国平均值(见图3)。

图1 四省市科创板上市企业数占全国比例(2020 年底)

图2 全国及四省市研发投入强度

图3 四省市研发与专利相关数据占全国比例

2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联动相关探索

当今时代,科技创新离不开人才、资金、设备等多方面创新资源共同支撑,一般来说,在一场科技创新活动中,高质量的创新要素资源汇聚,无疑会促使这场创新活动产出可观的创新效能,而在某一时间,创新资源的总量是确定的,且分布在各创新集聚地。 创新活动若要高起点、高效率开展,势必要做到差异化布局以避免同质复制造成的某些资源紧缺而其他资源闲置,还要做到创新资源的高质量快速配置和汇聚,这对长三角区域产业协同规划、资源协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基于此,科技部在2020 年发布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提出了坚持战略协同、高地共建、开放共赢、成果共享的基本原则,要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构筑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早在2003 年左右开始,四省市对于科技创新合作交流、协同联动做出了大量探索,也收获了一定成效。

2.1 建立沟通交流机制

苏浙沪在2003 年率先探索建立各省市间科技创新工作交流机制,制定了长三角创新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约定以3 年为周期共同商议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发展规划(2008 年安徽受邀加入)[1]。 此后,由四省市科协牵头,每年联合主办长三角科技论坛,至今已经成功举办十八届,成为长三角区域开展科技合作、探索协同联动机制的一项品牌活动。 2021 年5月,科技部牵头与四省市科技相关部门组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办公室,省部联动,有利于根据国家战略布局长三角科技创新顶层设计,有利于优化产业布局、统筹科技资源,以更强力量、更高效率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任务落实。

2.2 联合保护知识产权

长三角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有利于共享信息、人才等资源。 2010—2019 年,长三角城市间专利转移数增长近28 倍,合作申请PCT 专利逐年上涨,联合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顶层设计,联合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已是大势所趋。 长三角区域协同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较早,省、市级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均就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统计等协同联动机制进行了一定探索(见表1)。 如包括上海、南京、杭州在内的长三角16 座城市结成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探索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等工作。 2018 年,四省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同签订《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合作框架协议》[2-3],推动业务协作,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平台、数据库共建等工作协同联动。

表1 长三角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合作事件

2.3 探索科技政策联动

研究数据显示,在诺贝尔奖设立后的25 年时间里,有41%的研究是以合作的方式获奖的,这个数字在第2 个25 年里升到了61%,之后更是达到79%[4]。目前由四省市政府共同出资支持的长三角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项目,对于汇聚各方优势科创资源、联合布局国家重大战略、引导科技人才及企业合作共赢起到了一定示范作用。 科技创新券,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减少企业研发成本的创新做法。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在各自区域内发放科技创新券政策基础上,探索发展“跨区域创新券”,如2013 年,浙江省长兴县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签署合作协议,成立了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长兴分中心,首创国内“跨区域创新券”合作机制[5]。 自此之后,长三角各地开启了对跨区域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机制的探索(见表2)。

表2 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合作事件

2.4 共建科技创新平台

长三角要成为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提升原始科技创新能力,离不开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 近年来,长三角围绕中心城市雄厚的科研资源积累,布局了一批对标国际最高标准的科技创新平台,如综合性国家技术中心,作为国家在科技领域布局的具有国际竞争力平台,致力于突破重大科学难题和前沿科技瓶颈,在已获批复的4 个综合性国家技术中心中长三角有其二。 2021 年四省市共同组建的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揭牌,该中心旨在吸纳长三角科技资源,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力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此外,在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多层次创新平台方面,四省市基于各自优势,进行了差异化布局。

3 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联动现状分析

3.1 沟通渠道尚不完善

目前,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联席会议、G60 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对于沪苏浙皖科技创新协同布局、联合攻关、优化配置等发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对于增进互信,尽快破除政治壁垒有引领示范之效,但仍缺乏多层级的交流磋商机制。 市、县、区级协同创新处于执行层面,相互之间沟通交流有限,尤其苏浙皖三省各城市间因地域文化差异、创新体系不同等因素,联动和互动障碍更加明显。 虽然上海的科技资源溢出效应带动了与周边城市的融合发展,不过各方合作模式多为共建产业园区、双创飞地等,旨在利益共享,周边城市出于对溢出资源竞争再次造成产业规划重叠、产业聚集缓慢、产业链分散等问题,如何引导各层级开展 创新交流合作,搭建常态化、多元化沟通渠道,仍是阻碍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联动的重要因素。

3.2 产业发展高度重叠

“科创+产业”是引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发展的主线,为了分析四省市产业结构相似度情况,通过引入产业结构相似系数法[7],对四省市工业产业结构相似度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为:

式中:a、b表示两个相比较的地区;k表示某个工业行业;Xak、Xbk分别表示a、b地区k行业占该地区工业产业的比重;Rab是a地区与b地区的工业产业结构相似度系数,值域为[0,1],Rab的值越大表示a、b两地的产业结构相似度越高,反之越低。

本文引入辽宁省数据以增强对比性,通过整理五省市2020 年统计年鉴中工业产业31 个细分行业所占比重,导入计算公式,计算出五省市工业产业结构相似度系数(见表3)。 计算显示,四省市与辽宁省工业产业结构相似度较低,而四省市之间相似度较高,尤以江浙皖产业结构最为接近,相似度系数在0.9 左右;上海与三省产业结构相似度略低,在0.8 左右。从积极的一面来看,上海资源溢出效应逐渐显现,结合上海近些年发展状态,依赖低成本投入的制造业正在向外转移,服务业所占比重快速提升(见表4)。 以上海经验为主导的飞地经济遍地开花,如浙江省平湖市与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共建科技园模式,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上海解决了土地资源紧缺、企业顾虑生产成本高的问题,平湖园区通过上海产业的转移而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升级。 同时,数据也折射出三省一市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体制尚不成熟,未能形成错位发展,科技创新资源随产业而分散,长三角城市群产业大而不强导致经济效益、效率不高,在世界六大城市群中排名靠后,在传统产业如冶金、石化、通信等领域同质化竞争严重,在新兴领域如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等产业方向都做了重要布局,整体区域内产业链分散且梯度特征不明显。

表3 2019 年四省市工业产业结构相似系数

表4 2019 年四省市三大产业比重 单位:%

3.3 行政壁垒依然牢固

目前长三角各地在交界处探索一体化示范区建设,覆盖面有限,四省市行政管辖权的独立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是资源流动的主要阻碍,如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合作中职责分工不明确,联合攻关项目互认备案机制较为复杂,占用科研人员精力较多,四省市在简化联合项目管理流程、优化资金配置机制方面仍有较大探索空间。 在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方面,目前达成合作的主要是各地知识产权局,而知识产权管理涉及行政部门繁多,联合执法时常面临阻力。 此外,科技信息共享阻力较大,各地掌握的信息相对独立,信息公开不完整,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3.4 创新高地基础薄弱

由于知识总量剧增,学科体系日益庞大,交叉学科研究成为科学发展新的增长点,科研合作已是世界科研领域的主流做法,长三角区域共建科技创新高地,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长三角的历史使命。 目前长三角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还存在许多短板和差距。 我国制造业企业平均利润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反映出制造业企业生产效率低、产品附加值不高,在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管理知识产权、提升创新能力方面与国际领先企业有较大差距,长期同质化发展,资源内耗,使得制造业发展大而不精,基础的夯实程度决定创新高度,如何整合汇聚科创资源解决产业共性问题筑牢基础,是建设创新高地的前提。

4 对于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联动发展的几点建议

4.1 探索多层级互动交流

建议加强上级政策引导,借助长三角一体化大背景,总结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探索协同联动机制之经验,在三省一市建立起多行政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 建议鼓励在市、县、区等多行政层级开展合作交流,根据各地区产业布局优势互补的作用,各城市结对或结伴开展科技创新,高新区、产业园之间继续探索市场化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飞地经济合作机制,建立协同共进的跨区域创新战略联盟,参考科技部与三省一市的交流机制与定期交流制度、管理制度,尽快在长三角区域建立起多层级科技创新交流、共商、合作机制。

4.2 强化中心城市带动作用

汲取国际大都市圈、G60 科创走廊创新发展经验,强化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发挥上海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发展总部经济,建设区域性科技金融中心,搭建区域科技金融体系,发挥上海作为长三角开展国际合作枢纽的重要作用,吸引更多国际创新资源落地长三角,引导长三角科研人才、技术转移人才开展国际交流,知识产权保护接轨国际规则。 发挥各省会城市对周边地区的带动作用,与周边城市交通便捷、文化相仿的优势,加强科教资源向外辐射、科研基础条件共享,牵头与周边城市发展科创圈,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积聚力量推动“卡脖子”技术突破和前沿科技领域探索,瞄准国家和区域战略发展急需产业,整合要素资源协同打造一批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4.3 促进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各城市要不断强化自身优势,而在短板上寻求合作,开展合作的前提是创新要素资源自由流动,避免同质资源恶性竞争,一是要优化合作机制,进一步破除行政壁垒,在科技创新券等合作上扩大互通互认范围、强化合作制度、简化审批手续、统一审批流程、优化资金拨付机制。 在促进人才流动方面,建立长三角人才职称互评互认、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跨区域互认机制,并建立人才资格数据共享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二是全方位打造共享平台,应充分发挥长三角信息科技领先、数据资源丰富的优势,在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技术转移信息共享服务、科研仪器共享服务等方面建成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效应的共享平台。

4.4 加速科技创新资源汇聚

现阶段,汇聚创新资源,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仍是主要方向,而由于产生科研成果的周期缩短,技术断层出现的频率加快,需要在确定的时间、地点快速汇聚科技创新资源,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先发优势,抢占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 各城市要通过整合创新资源,加强创新平台、载体共建共享,强化平台、载体管理机制,创建高水平载体,解决平台、载体小而散、小而弱的问题,通过建立创新平台、载体考核机制、激励退出机制,解决创新平台动力不足、成果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从而以高质量平台吸引高端科技创新人才,优化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培育转型升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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