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对策研究

2022-04-19 05:28:02孙居莲
审计与理财 2022年3期
关键词:滨州市滨州财政资金

孙居莲

【摘  要】本文介绍了滨州市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概况,分析了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滨州市县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有效经验以及存在的短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提升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对策,以期提升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打造乡村振兴的滨州样板。

【关 键 词】乡村振兴;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滨州市

【项目来源】滨州市2022年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乡村振兴战略下滨州市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提升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2-SKGH-054)的研究成果。

公平和效率是财政分配中永恒的话题,保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的前提下保持合理基尼系数区间事关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色。如何直面“滨州六问”并在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负担刚性化的现实背景下统筹规划财力结构,提升涉农财政资金、尤其是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才能保证滨州市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现。

一、滨州市财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概况

滨州市制定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及乡村组织振兴、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和文化振兴四个配套方案,在《规划》指导下滨州市财政局会同滨州市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滨州市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市县财政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审核、分配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在市财政增速放缓背景下,2021年安排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48亿元,同比增长14.8%,为打造乡村振兴滨州样板提供充足的财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尤其是涉农财政资金的支持,进入十四五后滨州市脱贫攻坚成果需要财政持续发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也需要财政不断地增加投入。2019年滨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96亿元,同比增长1.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80亿元,同比增长4.1%,随着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滨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逐渐趋缓,在财政增速放缓、支出负担刚性化带来财政压力不断增大的背景下,提升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迫在眉睫。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滨州市县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有效经验

1.《规划》明确市县财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乡村振兴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规划》指出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优化涉农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增量资金主要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倾斜;落实农民直接补贴制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充分采用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股权引导、民办公助等方式。在《规划》财政政策引导下,滨州市县财政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强化对涉农资金投入,尤其是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以部门决算为例,2020年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基本支出决算为7 535.92万元,比上年增加8.84%,项目支出决算4 060.71万元,比上年增加33.05%;县域层面以博兴县农业农村局决算为例,2020年基本支出决算为2 060.17万元,比上年增长16.1%,项目支出决算17 567.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 691.48万元,增速为155.5%。

2.滨州市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实现了绩效评价全覆盖。

滨州市本级层面,根据2020年度滨州市乡村振兴局决算显示2020年度决算支出数为5 660.01万元,滨州市乡村振兴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0年度市本级6个预算项目进行全面自评,涉及资金116.3万元,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市农业农村局对2020年度所承担的市级42个预算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 486.23万元,涵盖所有项目;县域层面以博兴县为例,博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20年度县级54个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自评,涉及资金17 710.97万元,占单位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自评情况看,滨州市县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大部分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

三、当前滨州市县财政助力乡村振兴中存在的短板

1.乡村振兴主管部门与农业农村、发改、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沟通与协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滨州市乡村振兴局在有关通报中指出部分扶贫项目开工率较低,原因是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办理缓慢,项目批复以后沒有及时开展项目招投标和用地手续工作,出现了开工等手续以及手续落后于建设项目情况,还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慢,未能及时将投资类资金拨付到施工企业,根本原因是农业农村、发改、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导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梗阻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推进;滨州市县层面乡村振兴统一、常态化的协调议事机制尚未建立,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撒胡椒面管理方式,专项资金投入分散,不同项目之间功能区分度不大,专项资金规模小,不能有效形成合力。

2.交通基础设施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滨州市在重大公共交通基础实施上投入不足,无民航机场、无高铁线路、黄河北岸和南岸联通不强,严重制约了经济、人才和商品流动,造成了经济发展的内部封闭壁垒,制约了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乡村振兴资金投入增长的持续性。山东省部分地市在乡村公路基础设施上的投入力度彰显了乡村振兴的决心,日照市为打通乡村振兴交通瓶颈,从2018年起利用3年时间,开展了“四千公里幸福公路”大会战,总投资规模达365亿元,当前日照市内建制村和新型农村社区等级路通达比例达到100%,连接3A级景区道路技术等级全部达到三级以上。目前日照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农村公路已成为畅、安、舒、美、绿五位一体的现代化交通体系,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乡村振兴实现奠定了交通基础。

滨州市部分乡村集体收入较多,能够依靠集体收入对村内所辖公路进行维修改造、升级,受制于村集体收入的不均衡,相当部分行政村由于集体收入较低,无法实现对村域公路改造升级,部分乡村公路自村村通工程之后再无翻新,村路破败不堪,从某种意义上讲乡村公路质量奠定了乡村振兴交通基础,通过梳理滨州市交通运输局、滨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市县部门的专项资金未发现有专门针对改善乡村公路条件的资金安排,市县财政在改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方式、投向上亟需改变。

3.滨州市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短板。

(1)财政涉农专项资金自评报告未全部在决算报告中反映。

滨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决算显示其共承担42个预算支出项目,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了综合业务费(含飞蝗防治经费)、执法工作经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洼地绵羊品种资源利用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具体结果,其他38个预算支出项目未在决算中反映;县域层面,博兴县农业农村局在决算中反映了4个预算项目,50个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未在决算中反映。

(2)部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的自评报告内容相对比较简单。

以滨州市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的“滨州市扶贫开发工作经费”为例,绩效自评报告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表述为“共举办各类培训班5次,培训县乡各级扶贫干部1 200人次,形成了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干部培训格局,全面提高了干部执行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但是培训内容、培训效果情况未详细描述,也缺乏详细支撑材料。

(3)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未对部门整体绩效运行情况进行评价。

滨州市乡村振兴局2020年度的决算显示2020年度绩效评价金额为116.3万元,开展绩效评价金额仅占支出总额的2%,滨州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绩效评价金额为1 486.23万元,占2020年度支出总额的12.8%,未能以部门整体预算资金为主线,统筹单位部门掌控的资产和具体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能、社会效益、亮点特色、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等多维度视角来衡量涉农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也未对单位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4.审计机关保驾护航乡村振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当前滨州市县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评价仍然以绩效自评为主,未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通过梳理公开审计报告、审计要情等资料也未见滨州市县审计机关对其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评报告的再评价,涉及制约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提质增效以及制约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体制机制的“卡脖子”审计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四、乡村振兴战略下滨州市县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对策

1.构建鄉村振兴统一的协调议事机制,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落实国务院、山东省关于涉农资金“放管服”和统筹整合使用等政策法规要求,赋予县区统筹涉农资金自主权,激励县区政府主动作为,由县级政府统筹规划使用,充分整合涉农资金,改变过去撒胡椒面管理方式。滨州市、县级政府要构建乡村振兴统一、常态化的协调议事机制,强化不同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力度,注重研究乡村振兴战略实现过程中亟需解决、投入领域和体制机制等卡脖子问题,在乡村振兴规划带动下充分发挥县区政府更加贴近贫困地区和人口实际,在因素分配法基础上进一步下沉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权限,提升涉农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

2.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打通梗阻环节。

当前滨州市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已经结合实际制定了与乡村振兴相关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制定了具体落实措施,如市发改委结合滨州旧村台改造提升工程因土地不符合规划共需调整4464亩,督促有关县区、部门报省政府批准规划修改的落实措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做好贫困地区扶贫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明确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前介入,做好用地服务,引导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且对于扶贫开发配套的交通、供电、供排水、环卫、燃气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用地和新建改扩建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予以重点支持;市财政局通过加大涉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放,及时下达预算指标,通过大数据筛查技术强化对涉农财政资金支出监管等措施有效地保证了扶贫项目资金供应。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富强滨州战略实现都需要树立服务型政府意识,离不开相关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和协调沟通,充分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提升涉农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3.强化乡村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奠定乡村振兴的交通基础。

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以及富强滨州建设离不开完善的公共基础设施,尤其是公路交通基础设施,“要想富,先修路”理念在乡村振兴和富强滨州建设过程中永远不会过时,要充分发挥山东省和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撬动作用,加大对制约乡村振兴瓶颈因素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鼓励PPP项目向完善区域基础设施方向倾斜,当前黄河四桥PPP项目正在稳步推进,建成后将会显著改善黄河南岸博兴、淄博与滨州北部经济交流,显著降低两岸物流运输时间、运输成本,从根本上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交通基础,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和富强滨州战略的双赢,滨州市县财政要加大对连片贫困地区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彻底打通制约乡村振兴实现的交通瓶颈。

4.强化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指出部分单位缺乏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重投入、轻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预算考评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未能有效挂钩,预算考核结果激励、引导作用不明显。滨州市县财政部门要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申报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时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构建科学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按照项目预设绩效目标进行考评,积极采用约束性事项、定性、定量等方式来考核项目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5.强化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力度。

滨州市县审计机关在涉农财政资金审计中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制定和运行情况,强化绩效审计理念,探索开展涉农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对照部门制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充分关注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实现情况,关注项目运行是否达到了预先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开展绩效审计重点解决损失浪费、挤占挪用以及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及时反馈制约涉农财政专项资金提质增效的体制机制问题,实现合规性型审计向增值型审计转变,为打造乡村振兴的滨州样板献言献策、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郝治中.基层财政部门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财政科学,2019,(9):141-145.

[2]崔凌凤,侯峰.滨州市新旧动能转换体制机制创新研究[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8):49-50.

[3]袁保瑚,李继伟.新发展格局下山东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J].山东社会科学,2021,(8):4-14.

(作者单位:滨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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