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思维,杨璇,张菲,洪强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输血科,福建 厦门 361000)
受我国二胎政策开放的影响,临床经产妇妊娠率明显增加,二胎出生率显著增加。在女性妊娠期间,胎儿主要通过脐带从母体中获取养分,会发生一定的血液交换,而产妇在妊娠阶段因各种免疫性因素影响,导致机体产生相应血小板抗体,并随血液循环进入胎儿体内,引发相应抗体抗原反应,导致胎儿血小板减少,进而提高早期流产及新生儿相关免疫性疾病的发生率,同时,还会影响术中输血安全性[1]。基于此,本研究选取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于本院行产检的孕妇96名作为研究对象,旨在分析评估孕妇产检中开展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与孕妇分娩方式及妊娠次数的关系,现报道如下。
1.1 临床资料 选取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于本院行产检的孕妇96名作为研究对象,根据分娩史分为初产妇组(n=50)和经产妇组(n=46)。初产妇组年龄18~36岁,平均(26.15±5.48)岁;文化背景:初中及以下14例,高中20例,大专及以上16例;体质量45~69 kg,平均(59.36±3.21)kg。经产妇组年龄22~38岁,平均(26.69±5.37)岁;文化背景:初中及以下15例,高中18例,大专及以上13例;体质量44~72 kg,平均(59.58±3.69)kg。两类产妇临床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根据分娩方式将经产妇组分为自然分娩组(n=30)、剖宫产组(n=16);并根据孕妇妊娠次数分为甲组(1次,n=50)、乙组(2~3次,n=37)、丙组(>3次,n=9)。
纳入标准[2]:无输血史;经不规则抗体筛查结果呈阴性;产妇均只有一种分娩方式;无认知缺陷,对调查及随访配合度高;产妇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本研究已通过本院伦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排除标准:认知缺陷、意识不清、重症精神疾病;脏器功能器质性病变者;以往存在输血史;凝血机制障碍;机体严重感染者;存在妊娠流产史;病历资料不完整,配合度差、中途退出者。
1.2 方法 取所有受检者外周静脉血3 ml,采用本院全自动血液离心仪,对采集到的血液标本进行离心处理,取下层血清待检,标记患者、阴性、阳性对照孔,在每个孔内加入50μl的血小板悬液,采用离心机对反应板进行离心处理,50 RCF离心5 min,保证血小板固定在反应板底部。取出后倒出反应板内的液体,采用滴管吸取洗涤液清洗反应板,清洗3次,在反应孔中加入100μl的低离子强度溶液,分别加入50μl样本、阳性及阴性对照。对反应孔进行封孔,置于37℃孵育30 min,去掉封口胶,倒出反应板内的液体,反复洗涤5次,加入抗人IgG(50μl)和指示红细胞(50μl),混合均匀,置于离心机上离心5 min,详细观察并记录检测孔与对照孔的结果。检测过程中应确保离心机等设备性能良好,及血小板抗体检测试剂盒、血小板悬液、指示红细胞均处于有效期范围内。判定标准:红细胞平铺在反应盒底层,出现红细胞层判定为阳性;在反应孔底部中央红细胞呈聚集状态判定为阴性。
1.3 观察指标 所有产妇均接受血小板抗体检测,比较初产妇组、经产妇组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比较不同分娩方式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分析分娩次数不同与检测结果阳性的相关性。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25.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数资料用[n(%)]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初产妇组与经产妇组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比较经产妇组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高于初产妇组(P<0.05),见表1。
表1 初产妇组与经产妇组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比较[n(%)]
2.2 不同分娩方式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比较 自然分娩组与剖宫产分娩组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2。
表2 不同分娩方式血小板抗体检测结果比较[n(%)]
2.3 不同妊娠次数产妇抗体阳性率比较 经检测共检出8例抗体阳性(8.33%);3组阳性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妊娠次数不同与检测结果阳性的相关性
血小板血型抗原有血小板表面相关抗原(与其他组织及细胞共有)、血小板特异性抗原两类。妊娠-分娩过程中母体历经对胎儿半同种异体抗原免疫耐受的过程,但在母婴抗原相互交流时,尤其是在胎盘破裂时期,胎儿血液中白细胞、血小板随之进入母体中[3]。而由于父亲提供胎儿一半的基因,因此,胎儿机体内部特异性抗原与母体相关血小板抗原不符,其中涉及人类血小板抗原抗体等,为IgG类自身特异性抗体的一种。在反复输血或妊娠刺激下,产妇出现血小板相关抗体、特异性抗体等发生率随之增加,最终导致术中输血无效,或引起一系列输血不良反应,影响输血效果;或妊娠和分娩刺激下产生的相应血小板抗原抗体,经血液循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将显著增加胎儿流产及新生儿相关免疫性疾病风险,不利于母婴健康[4-5]。
本研究结果显示,经产妇组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高于初产妇组(P<0.05)。自然分娩组与剖宫产分娩组血小板抗体阳性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经检测共检出8例抗体阳性(8.33%);其中甲组阳性检出率为2.00%(1/50),乙组阳性检出率为10.81%(4/37),丙组阳性检出率为33.33%(3/9);3组阳性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6]发现,分娩次数与血小板抗体检验结果呈阳性具有一致关系,证明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随着妊娠次数的增加随之提高,抗体阳性与妊娠次数密切相关。分析原因为,多次妊娠分娩,导致机体受人类血小板抗原抗体等相关抗原刺激,增加相应免疫反应产生的抗体。产妇在免疫刺激下出现相应血小板抗体,一方面对自身血液中血小板造成破坏,致使机体血小板含量明显降低,进而增加分娩时的出血风险(孕期血小板减少影响孕妇自身凝血功能);分娩时大量失血消耗凝血因子,孕妇血小板含量减少将进一步破坏自身凝血功能,加上孕期因天然抗凝物质及纤溶活性下降,大量凝血物质的聚集,致使孕妇血液处于高凝状态,最终发生凝血功能障碍,或引发宫缩乏力,发生产后出血[7-8]。另一方面,孕中期,经过胎盘母体中相关抗体经血液循环进胎儿血液中,易引起早期流产[9]。此外,在胎儿分娩时新生儿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紫癜的发生率较高,引起新生儿全身瘀斑、瘀点等症状,甚至发生颅内出血情况;或虽然部分新生儿无异常情况,但体内存在一定母体相关血小板抗体,后期易引发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出血倾向大,且新生儿机体血小板含量显著下降,增加颅内出血、死亡的风险[10]。
综上所述,分娩次数的增加导致血小板抗体阳性率随之升高,自然分娩与剖宫产分娩对血小板抗体阳性影响较小,可在常规孕产检查中纳入血小板抗体筛查项目,尤其是对于经产妇通过筛查后,阳性者及时给予配合性血小板准备,避免输血无效、输血不良反应及新生儿相关免疫性疾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