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 周建东
“十三五”以来,宁夏农业机械化呈现出向“两全两高”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为夺取粮食生产“十七连丰”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截至“十三五”末,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644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迈上80%大关,小麦、水稻、玉米实现全程机械化,位居西北地区前列;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场、酿酒葡萄总体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5%、65%;设施农业、露地蔬菜、水产养殖等机械化挂上了“加速挡”提速升级。但总体来看,宁夏农机化发展仍存在诸多短板弱项,在“十四五”乃至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全力解决、加速突破。
1.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机械化水平均超过了70%,其中,小麦、水稻、玉米分别达到96%、99%、89.1%,马铃薯达到70%。但是,在小麦、水稻、玉米提质增效和产后烘干,玉米籽粒直收,马铃薯挖掘等方面,机械化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马铃薯机械化捡拾、分拣才刚刚起步。
2.畜牧养殖产业:全区畜牧养殖总体机械化水平达到45.2%,其中,规模化养殖场达到75%以上。在畜牧养殖各环节中,饲草料生产与加工、环境控制、畜产品采集机械化水平较高,分别达到83.1%、46.4%、45.2%,但饲料投喂、粪污清理环节机械化水平很低,仅为13.1%和6%,散户养殖饲料投喂、粪污清理基本靠人工作业。
3.酿酒葡萄产业:全区酿酒葡萄总体机械化水平达到65%,其中,埋压藤、植保、叶幕修剪环节均达到90%以上,但起藤环节需机械+人工分段作业,人工清土量占比35%—40%,春季绑蔓、秋季剪枝均采用半机械化工具作业,且收获完全依赖人工采摘。
4.设施农业:因受生产作业环境影响较大,目前全区设施农业总体机械化水平仅为33.5%,其中,设施耕整地、设施灌溉施肥环节较高,分别达到79.8%、42.4%;设施栽植、设施采运环节仅为18.1%、3.9%。
5.露地蔬菜产业:总体高于设施蔬菜产业,目前全区露地蔬菜总体机械化水平为56%,其中,耕整地、播栽、植保环节均达到80%以上,但采收环节不足1%,全区仅有3台试验示范样机,机收短板十分突出。
6.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总体机械化水平达到45.2%,其中,池塘养殖达到45.2%、工厂化养殖达到57.9%,但水产品起捕捞环节不足5%。
7.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总体水平仅为3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脱出处理、清选处理、保质处理环节分别为65.1%、29.1%、20.1%。特别是果蔬杀青烘干、分级包装、冷藏保鲜、智能色选等环节,还需要引进和研发智能化程度高、作业性能稳定的国内先进机械装备。
目前,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644万千瓦,农机配备率,即平均每公顷耕地农机动力6.5千瓦,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引黄灌区为13千瓦,但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仅为4千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机装备总量不足问题仍较突出。
宁夏农机动力构成主要为,自带动力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青贮收获机、田间管理机械等,其中,拖拉机保有量21.4万台,总功率占比63.1%;联合收获机9780台,总功率占比9.3%;饲草料加工机械21.5万台,总功率占比18.8%;田间管理机械2.6万台,总功率占比2.1%。从农机动力构成上来看,用于主要粮食作物生产的拖拉机和联合收获机占比达70%以上,其它产业所需自走式装备占比不足30%,设施农业田间管理机械仅占2.1%。
从农机动力结构比例分析,全区拖拉机保有量以中小型为主,大中型4.2万台、占比19.6%,其中,58.8kW(80马力)以上拖拉机9238台,占比4.3%;14.7kW拖拉机(20马力,含手扶拖拉机)15.4万台,占比达71.6%。各类配套农机具33.1万台,拖拉机与农机具配套比1∶1.5,其中,大型拖拉机配套比1∶1.65,小型拖拉机配套比1∶1.48。稻麦联合收获机5929台,其中,高性能轴流式半喂入联合收获机349台,仅占比5.9%,绝大部分是“钉齿脱粒滚筒+逐稿器筛分机构”的全喂入联合收割机。玉米联合收获机3851台,其中,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3049台,占比79.2%,还有相当一部分是老旧背负式或不带剥皮功能的机型。
全区农机制造企业约30余家,全年总产值3.20亿元,销售收入2.8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品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5家。宁夏本地生产的农机产品多数科技含量较低,如条播机、圆盘耙、铡草机、粉碎机、饲料搅拌机、平地机、脱粒机、铺膜机、残膜回收机及畜牧机械等为主;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农机产品也有,如激光(卫星)平地机、全混合日粮饲料制备机、智慧冷库、水稻穴直播机、奶牛活动量采集器。
宁夏没有重要的农机装备零部件制造企业,也没有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农机制造企业,多数是员工人数不足50人的小企业。在农机制造业从业人员中,具有中专和技校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总数不足百人,大多数企业只有两三名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面对葡萄、蔬菜、枸杞等宁夏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农机装备的供给矛盾十分突出,由于市场总体需求量不大、研发周期长,国内企业不愿投入研发,本地企业没有研发能力,产品检验测试设备也不足,即使是部分企业推出有限的产品,在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等方面,与使用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很难支撑特色产业机械化发展。
近年来,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农机化财政资金约1.6亿元,其中,农民购机的政策性补贴占绝大多数,占比80%以上;农机化作业补贴1400万元,约占比8.9%;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380万元,占比只有2.4%;农机安全监理和农机装备科研开发不足300万元,占比3.8%。
目前,全区登记注册的规模经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达到493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321家,农机作业公司144家,还有部分农机协会组织。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农机化部门鼓励组建大型农机作业公司,具备大面积作业、跨区域作业的能力,年承担作业面积在400万亩以上,但辐射范围和服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全区有各类农机户24.9万户,其中,农机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仅有1078户,占比不到1%,主要购置播种机、耕整地机、平地机等与拖拉机配套的农机具,承担常规耕整地、播种为主的作业任务,需要从作业信息、机具共享、入股经营等方面大力引导,进一步培育壮大,提高机具利用率和作业服务能力。
宁夏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构成情况表
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全区农机化管理机构区市县三级都有,其中,区级3个,市级5个,县级20个,全区94个乡镇配备农机专干,机构名称不统一,且有逐步合并趋势。区级和市级机构较完备,但职能隶属不一,25个市县级机构均隶属县级农业农村局管理,其中,挂农机推广服务中心牌子11个,占44%;挂农机安全监理站7个,占28%;合并到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5个,占20%。县级机构中人员不足5人的有5个,占比25%,最少的金凤区仅有1人承担农机化工作。总体上,农机化队伍人员不足情况较为严重。
再从人员结构分析,区市县三级农机化机构共有从业人员43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23人,占比74.4%,平均每10万亩耕地有1.7名农机化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97人,中级及以下职称223人,分别占比0.9%、30%、69%;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人员不足10%,且绝大多数无农机化专业背景。机构内人员平均年龄46.8岁,40岁以上占比79.5%。机构内从业人员老化问题突出,难以适应农机化高质量发展要求。
1.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健全自治区协调工作机制。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厅负责规划引领、技术支撑,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农机装备工业布局,发改委负责产业政策指引,财政厅负责资金保障、税收优惠、金融保险等工作,科技厅负责科技研发投入,协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制定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方案,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2.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优先保障粮食生产和烘干、畜牧业、酿酒葡萄、枸杞、蔬菜以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点产业和农业绿色发展所需机具补贴需求。增加智能、复式、绿色作业机具品目,减少技术落后、保有量明显过多、购买数量极少的机具品目。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农机具或购买特色产业急需农机具实施累加补贴,发挥财政补贴资金引导作用。扩大老旧农机具报废更新实施政策范围,全区范围内全领域开展报废更新补贴。探索畜牧养殖、渔业及粮食烘干成套设备纳入补贴工作。争取更多适宜宁夏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3.加强政策扶持,加快培育壮大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企业
支持培育特色领域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建立宁夏农机装备制造企业产业集群。支持农机企业购置数控机床、激光切割、数控冲压、高精度检验等设备,鼓励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农机企业进行研发补助,支持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持续提升农机生产企业创新能力。
4.强化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农机化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特色产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支持建设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和智慧农机示范基地,推进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农艺融合。在平罗县、贺兰县、利通区等县区建立水稻高效种植机械化示范园区,在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原州区建立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在利通区、灵武市、平罗县、原州区、泾源县、海原县建立畜牧养殖机械化示范园区,在永宁县、青铜峡市、中宁县、贺兰县建立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鼓励相关县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等机械化瓶颈和技术创新研究,持续推进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普及应用。
5.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深入探索农机社会化服务业态模式
支持农机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每年新建10个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对达到建设标准的,一次性补贴机械库棚建设资金25万元。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耕种管收”社会化服务能力。
6.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人才支撑保障能力
强化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安全监理体系建设,配齐配强区市县三级农机化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技术人员岗位技能练兵和知识提升,形成体系完备、人员结构合理的农机化人才队伍。鼓励高等院校加大农机化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农机企业与技术推广、科研院所建立农机化装备创新研发联盟。加强培育和使用一线“土专家”,努力夯实农机化支撑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