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会影,高少宇
(邯郸学院 a.文史学院;b.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河北 邯郸 056005)
日前,太行山文书作为新见大宗民间文献,已得到学界的认可。太行山文书于古文书学、经济史研究、区域史研究、根据地研究之意义目前已有论述[1][2],但其大宗之一的村庄文书的学术价值尚未得以充分体现,本文即以其中最为典型的村庄档案——邢台北尚汪档案为中心,以点带面,探讨太行山文书之于集体化时代乡村研究的学术价值。
太行山文书系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收藏的来自山西、山东、河北、河南等地的民间文书,因所属区域以太行山区为中心而得名,文书所属年代起于清初①一说为明代,以科举读本文书封面的“嘉靖三十六年”为限,孙继民先生则认为该书为伪题,应以清顺治元年(1644)的粮单为准确定太行山文书的上限。,止于1980 年代,是“四大考古新材料之后、内阁大库档案之外,中国地方档案和民间文献又一大宗新文献材料,是近代以来中国新文献领域中明清民国时期地方档案和民间文献文书群的家族新丁。”[3]167文书大体分为五个类别②或又以工商企业文书为单独一类,见《邯郸学院太行山文书研究重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邯郸学院学报》2017 年第 3 期。,其中的村庄(落)档案具有“完整、系统、长时段”的优点,“是太行文书的典型意义之重要再现”[4]61,其对较长时段内地域历史变迁和民众日常生活未经裁剪的原始记录,对于拓深区域社会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历史价值。而来自河北省邢台县会宁镇北尚汪村的北尚汪村庄档案数最之多,种类之繁、内容之系统详尽,可谓太行山文书中村庄档案的典型代表。[3]170
北尚汪档案为出自今河北省邢台县会宁镇北尚汪村的民间文献,以政区实体为名。文书所载河北省邢台县北尚汪村自唐代始建,地处邢台县西北丘陵地带,西临太行山东麓,东近京广铁路,占地约1.5 平方千米,系以田姓为主的杂姓村庄,总人口近900 人。该村在抗战时期为日伪辖地,1945年获得解放,1954 年组建初级社,两年后升级为高级社,1958 年为张尔庄人民公社下属北尚汪生产大队,至20 世纪80 年代重称北尚汪村。村中的地主庄园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管户单位,村庄也因地主被选为邢台县第一个“四清”大队试点,村庄的“四清”展览在《邢台日报》上整版报道,以村庄真实事件为蓝本改编的剧本《捉鸡》曾得到周恩来总理的嘉许;村庄卷装档案在邢台县文化局干部指导下形成,为系统规范档案模本,曾在石家庄、保定等地展出。质言之,该村是普通华北乡村的代表,又昙花一现地提升了在河北所有村庄序列中的位置,出自该村的民间档案因此极富研究价值,基于该村档案的研究将有助于从多领域、多层面拓深集体化时代和当代乡村社会研究。
北尚汪档案最初由邢台学院历史学教师乔福锦先生收集整理。2013 年乔先生将其收藏的民间档案赠与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北尚汪档案也即为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收藏的第一批太行山文书的一部。北尚汪档案共22 包,991 件,最早可追溯到晚清天地社的社首账,最晚至1979 年大队张**的邢台市城镇居民粮油供应证,除两件账册属晚晴民国时期外,其余绝大多数文书集中于集体化时代,为研究集体化时代乡村社会不可多得的全宗型档案。目前,村庄文书已完成编号命名整理归类工作,其中宣统元年天地会会首账和1948 年北尚汪村公所地亩账归为解放前档案,余者皆归为解放后档案。解放后档案共件,分为特种载体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三大类。第一类,特种载体档案,包括照片7 张。第二类,文书档案736 件,包括:(一)上级文件72 件。为公社及其转发的国家、省、县各级政府部门的通知、规定、要求等。(二)村庄事务档案384 件。第一,党团档案计16 件。包括党员政治审查表、党员会议记录、党团员名单(花名册)、党员整党会议记录、党员学习签到表等。第二,政治和行政事务档案110 件。如村、队基本建设规划及总结,人口普查相关计划、总结及登记表,大队户口簿,大队与县石灰厂、水利局、农机站的往来文书,以及村、队历史事件的相关档案记录,如村庄初级社、高级社的相关章程规定、爱国增产倡议书等。第三,经济事务档案202 件。包括1953 年北尚汪村地亩册,1955 年八名社员退社账目结算单,成卷的大队作物种植、产量、收入分配和粮食产、需、购、供综合统计表,按年、月提交的经济报表,大队各种方案计划及落实情况表,社员个人借据,队有车辆存根、林木所有证存根,等等。第四,社会生活档案 56 件。包括报纸、书籍和学习材料,及诸如高中选拔体检表、卫生所处方笺、电影票存根、教师讨论记录等文教卫生及娱乐生活的记录。(三)个人档案280 件。包括敌伪政权人物情况调查表,复杂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登记表,地富分子改变成分审批复查材料,知青年档案和干部个人档案,阶级成分登记表,个人证明材料、决心书、检讨书、信件笔记及个人记工手册、缺粮证供应证等。第三类,会计档案主要为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两类,共248 件。目前计有会计凭证206 件,多为按月统一装订的原始单据;会计账簿42 件,为北尚汪大队、各生产队及生产队社员分户账、大队现金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账、大队社员往来账、大队实物账、大队和生产队企业(石灰厂、砖厂)的现金账,等等。
北尚汪文书是太行山文书中典型的村庄档案,符合太行山文书的基本体例和规范,与其他同代档案相仿,具有集体户时代村庄档案的典型特征;同时,作为特定区域的个体文献,具有其不可替代的鲜明个性。
首先,北尚汪档案的整理符合古文书学体例规范,注重档案体系的“还原性、完整性与系统性”[5]111。档案的收集者乔福锦先生曾言及档案“原分别存于大队部、大队会计及个别村民手中”[5]111,历时一年分批购买而得。虑及民间档案来源复杂,几经辗转,因此整批引进并维持其原初保存样态以尽可能地维持档案资料的原始性和系统性。整理时遵循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处理太行山文书中明清文书的体例[3]170,结合集体化时代文书的具体特点,对既有档案进行编号、命名。编号以HTX开始代表太行山文书,其后编排数字和字母组合,以尽可能呈现收藏的来源和档案的初始次序,列明原件的箱、包、捆、件信息,与前后件档案形成的相互参照和印证;其命名则尽可能保持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信息要素的完整性和时代性[6]38-39,最后扫描文本,测量并记录文书的尺寸等外观信息,形成规范的村庄电子档案。这样的整理模式不以短期的实用主义为取向,而是对不可再生的学术资源的保护也为档案的深度研究和系统开发提供便利。
其次,北尚汪档案具有的双向还原性特征。北尚汪档案具有官方和民间二重面相,学术价值也因此更加凸显:一方面,北尚汪档案为产生并保存于村庄的基层档案,为未经裁剪的原始史料,记载了基层政权和民众生产、生活与社会交往实践信息,其“没有创造历史的意识,更能反映历史的真实面貌”;[7]77另一方面,北尚汪村曾为邢台县“四清”试点、河北省四清典型,村庄卷装档案系在县下派干部指导下形成的系统规范档案模本,曾在石家庄、保定等地展出,目前所余留29 卷村庄卷装档案为来自上级的文件汇编、指令等直接体现国家权利,各类以备查、备展为目的的大队报表、记录,体现了县、公社乃至村级行政机构对高层指令意图的理解,可谓国家权力“自下而上”渗入乡村的直接例证。分析解读不同来源和指向的村庄文书,既可以考察“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在地方的落实,也可以探究“自下而上”的队、社、县干部对国家话语的消解与重构,是理解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和干部行为逻辑的钥匙,上下关照自能得到“正确的历史知识”。
最后,北尚汪档案具有内容集中、数量多、类型广、系统性强等特点。北尚汪档案晚清至改革开放之前的80 年,时间相对集中。全部档案计共991 件,其中各类成册的账簿、原始单据、书籍、日记、会议记录,成卷的统计、报表等以均以整卷、册为一件,若以页面计则北尚汪档案计有页面10000 余页,档案数量众多。在档案的类型上,北尚汪档案几乎涵盖所有已见的集体化时代村庄档案类型,即与大多数村庄相仿保留了“阶级成分登记表,完整的账册资料,以及上级文件”[8]78,具有“一是统计数据多,一是个人档案多”[9]的集体化时代村庄档案基本特征。此外,还提供了较为稀见的档案类型。如北尚汪的照片档案可谓较为罕见的特种载体档案,不仅直观地再现了北尚汪贫下中农协会成立仪式大会、优秀的干部和模范、村民辛勤耕作的场景,而且记录了工作组和干部对既往历史事件的重构。如其中一幅照片为四面高墙环绕的一块田地,按语解释为“赖蛋恼羞成怒,把田得力四临的地都强霸到手,高砌围墙,把田得力的地圈在中间,逼得田得力无路可是还得减价把地卖给他”。①《北尚汪大队“四清”展览照片第14 幅》,档案号HTX12B210004,邯郸学院地方文化研究院藏。照片为工作人员根据村民回忆搭建场景拍摄而成,虽是民国期间买地的伪记录,却反映了“四清”时代之真:照片场景的建构者、拍摄者、观看者对于照片的当下性心知肚明,但所有人又都能不受影响地认定接收到照片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并为之而共鸣,这种情感和体验也恰恰是历史的一部分,记录于笔端以史料的方式呈现。档案围绕集体化时代的村庄基层行政单位和社员干部日常生产生活而展开,是对特定历史时空内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信仰、婚姻等生产生活的全景式记录,“是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研究北方农村近现代社会历史变迁的‘全宗型’档案。”[10]118从某种意义上可弥补冯尔康先生认为社会史史料“零散”“不完整”“尚未作整理”的遗憾。[11]73
目前,学界已经充分认识到“目前中国当代史的兴盛发展更需要注重对相关档案资料特别是基层档案资料的不断发掘、搜集、整理和利用,这或可称之为一场新的‘资料革命’”,[12]34-35,民间文献的收集整理“具有迫不及待的重要性。”[13]156作为“资料革命”的一分子,系统而丰富的太行山文书不仅为学界提供了大宗新见民间档案和地方资料,且其辐射四省的村庄档案更是于集体化时代华北地区的乡村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
首先,北尚汪档案提供了典型集体化时期普通华北村庄的样本。“中国乡村政治与社会研究必须建立在一个个具体、生动、鲜活的乡村故事之上,换句话说,没有实实在在的本土事实,也不会有学术理论的创新与反思。”[14]19通过将北尚汪档案中的各项数据(来自人口统计表、土地面积表、年度经济报表等)与邢台县及河北省相关数据的比对,可见其耕地、人口、作物品种、产量、社员收入等各项指标均不突出。考察村史则发现30 余年的集体化历程中,该村既未能发掘出典型人物、典型事例,也未遭遇严峻的突发事件,绝大多数时间里村庄不好不坏平平常常,而这恰恰即大多数普通华北村庄的常态。因此相较于五公村等华北诸多集体化“模范”村而言,集体化时代的北尚汪村更具普遍意义上的代表性。虽然“仅靠‘村庄故事’的个案叙事难以构成总体性的历史图景”[15]145,但宏大的历史图景终究以一个个单个的“村庄”故事为根基,独特村庄的经验固然不可或缺,而基于典型的普通华北村庄北尚汪村的微观个案研究,其中对“国家的权利、国家的秩序、国家的观念,也就是国家存在的方式”[16]95的体味,无疑天然亲和“普遍性的解释框架”,对于“总体性的历史图景”的构建更有普遍意义和价值。
其次,北尚汪档案可以丰富对既有历史事件理解的角度与层次。在把握宏观脉络的前提下,从具体而微的基层档案出发,还原历史现场,呈现宏大历史叙事在具体乡村社会中的微观展演,有助于挖掘历史的多重面向。因此学者辛逸便曾夸赞山西大学的原始资料工作“功德无量”,并感慨“若其他地方和研究人员都能开始重视这一工作,对公社研究的推动则不言而喻。”[17]8这当然绝非虚言,如以 1947 年《北尚汪村公所地亩账》、1954 年村庄地亩账和社员的阶级成分登记表可以清晰地显示北尚汪村的土地改革及其后的地权变化情况。1946 年“五四指示”后,整个邢台开始土地改革,其土地分配和复查情况落实于1947 年《北尚汪村公所地亩账》中、之后落实《土地法大纲》等几次调整和村落生产资料的再分配的最终结果则在1954 年地亩账和阶级成分等价表中可见,据北尚汪的数据显现全村109 户中土改最终结果与1947 年分配数目不相符的约有10 例,其变化趋向均平。华北一向为自耕农的汪洋大海,土地资源稀缺,地权分配的不均度本就相对不高[18]20-25,土改更是加强了村落的均质化倾向[19]108。若再结合村庄家谱,则可以发现村落5 户地主的800 多亩土地在贫雇农间分配,既体现了国家不容置疑的土地资源重置和社会重组意味,体现国家、地方、人民、敌人的“四位一体、双边二重关系”的构建[20]372,但同时“农民之间的联系,尤其是他们在父系血缘和姻亲关系上建立的网络关系并没有因阶级成分的划分而轻易破裂”,[21]95在财物尤其是房产的分配中也暗含一定的家族、姻亲内财产再分配的韵味,为另一种意义上的“革命下的差序秩序”。
再次,北尚汪档案为中央至地方各级政府各种制度体制在基层的实际运作提供了佐证,有助于从制度与社会的连接点反观两者的复杂互动。以档案管理制度为例,制作阶级档案为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环节,中央也多次勒令地方完善社、队档案管理,但其在基层的管理和教育效果如何却鲜少有人涉及,北尚汪大队的相关文书或可为证。现存的“北尚汪大队机关档案室借阅档案资料登记存根”为邢台县所发统一制式印刷品,“存根”记录借出日期、借出天数、借出部门、借者签名、立卷部门、案卷年代、案卷号、案卷张数、归还日期、案卷标题、利用效果及借阅者意见等信息,足见“村级文书之收发、登记、整理、编目、保存、借阅等,已形成一整套管理制度”;而整本“存根”中仅有2 条河北省博物馆1964 年5 月23 日的借阅信息,从博物馆工作人员借用“保险柜壹个、围梯一架、搧车一架”的借条中可见专业从业人员对档案的重视,但更多的空白页意味着即使是河北省“四清”典型大队的档案,也基本不出队门,后期村干部应对各种函调证明时偶有参看亦不登记。可见基于特定的教育目标,档案管理制度完备并顺利落实到了基层,但自上而下推行的档案制度以反映村庄革命历程和教育村民为指向,有藏无借,有借无录,档案管理成为对上不对下,无后续无互动无生命力的“死”制度,至上世纪80 年代左右档案被大批销毁,村级卷装档案大多不全,至本世纪初村庄重建村级档案,档案制度经历了建设、保存、销毁、再建的历史轮回。再如,北尚汪档案中存有数宗田房交易契约,其格式、要素与前代契约体例既有传承又有鲜明的时代印记。1969年霍双牛卖屋契约行文如下:
立卖契人霍双牛,因房多居住不了,将我的东院布袋屋二间,牙屋一间,共三间代(带)院,北至街口,南至我的街门口,东至墙,西至我的东屋东边,卖与大队。两方同意,大洋叁佰伍拾元整,当面交清,立书为证。
从契约的基本要素而言,立契双方、标的物、中保人俱全,甚至连具体金额都以“大洋”来计,若忽略时间和买主则颇有误入民国之感,而仅就契约体例而言“民国时期的内容与之前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22]23,即民间契约在体例格式上一脉相承,明清、民国乃至到1969 年便没有大的变化。其差异在于细节之处,买主为非个体化、非人格化的大队,卖地的理由从以往用度不足的救急之举[23]37变为过于富裕之下的财产重组,对于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之约定并无“以后争议”的惯常表述,中人①杜赞奇基于解放前的满铁调查认为20 世纪40 年代华北地区的中人一般由以下三种人员担任,有地位的保护人(一般为村庄领袖)、交易双方的亲友、职业经纪人。杜赞奇著、王福明译:《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 年的华北乡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年,第134 页。田恒书、田恒祥为支部书记和大队革委会主任,也是村中公认威望极高的“公道人”②2019 年5 月14 日田恒玉访谈记录。。华北村庄的传统与新社会的风尚在此交汇,流传已久的民间习惯法应时应地有所调整,依旧是基础性社会规则,国家统治的基础。档案和契约制度档案制度虽仅是制度“树林”中的两颗“树木”,是具体的现实问题,对其在基层实际运行情况的释读必然是“逆向考察新中国成立以来解决这些问题的经验教训,从中提炼和升华具有规律性的认识”[24]25系统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北尚汪个案为基础的研究无疑是理解国家设计与民众实际需求不同逻辑的最佳载体。
最后,北尚汪档案系典型的民间档案,真实记录了村庄成员的生产生活,反映了村庄不同群体的思想和观念,是倾听底层民众心声的重要管道。[25]117研究某一时代,最关键的是研究时代之“社会心理”[26]71,北尚汪档案中常见干部和普通村民对世界认知的自我表达,为解读其时不同群体的“社会心理”提供而未经裁剪的原始记录。以王*的两次个人经历介绍为例,1963 年其内容为“(19)42 年生活很不好,逃荒到山西寿阳县,当鞋铺工人,二年后回来,以后到邢台修鞋为生,也没有文化。解放后,斗倒了地主,分了地和房子,将自己有了政治地位,生活很好,儿子也有了文化,高小毕业。”[27]1966年内容改为“解放前我家是贫农,父亲没有房子住,我们家住在地窖里,靠要饭为生,后来我学徒当鞋工,生活还是顾不住,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声春雷响了,我和全体贫下中农得到了光明,参加斗地主、打恶霸,分房地,我还担任武会主席,有政治地位,生活一天的美满,我孩子在四清队工作。”[28]1963年邢台北尚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以“清经济”为主,是以王*虽在追忆个人惨痛记忆时,“政治地位”是其表述中唯一能看到党教化痕迹的词汇。随着村庄“政治”“思想”和“组织”的清理,时任大队武委会主席的王*,不断地开会、学习、发言,因此其 1966年的个人经历增加了住地窖、要饭的可读性细节,还增添了“春雷响”“全体贫下中农得到了光明”等报刊文章常用语句,对于土改也更强调主动的“斗”“打”而非被给予的“分”,更重要的是将美满生活归并为自身作为“全体贫下中农”的一员而得到的“光明”。在此,“诉苦”技术的精髓再次沿用,王*的自我界定已经从个人的职业认知到阶级认知,苦与乐也脱离了个体体验而上升为阶级的苦和乐,在持续的“社会主义教育”下,他通过认同“贫下中农”身份强化了身为新中国国民的认同,完成了世界观和历史观的更新。当然不同群体的表达肯定略有差异,如地主们强调以“愿地**亩”“愿房子**间”表述其财物被分的情况;拒绝接受分地的社员则强调自己本有分地的权利,系“让”与他人,无论是“愿”还是“让”,类似的细微语气变通在阶级成分登记表上高度一致,这虽非国家统一,但也基于村干部的“非正式的隐形”的安排或认可[29]3,这种“被”与“愿”的分野无疑是集体化时代各项机制“对农民内心世界的转变与重塑”[30]74的结果。
“建设乡村”“研究乡村”曾是20 世纪上半期学界的呼声,更是今天国家和学界的现实需求;以个案而至普遍,以个体而趋一般的研究也是符合史学研究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治学路径。但“树木”终究非“森林”,由于研究者问题意识和宏观视野的缺乏,陷入微观现象难以自拔,只知区域不见国家,研究出现“扁平化”“碎片化”倾向;借用对西方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而缺少立足于中国实际的理论模式和解释性概念,缺乏中国原创的学理性研究,大量低水平、同质化的重复研究等现实问题今年来引起了学界的争议。[31][32]因此整理和发掘村庄档案只是第一步,如何对村庄档案合理使用和研究则是下一步研究的关键:第一,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引,扩大研究的视野,有选择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33]40,自觉关注并回应宏大历史问题,“构架更适合指导实践研究的‘中层理论’”。[34]21第二,坚持历史学本位,注重多元史料的利用与辨别,要在深入解读易见史料的前提下[35]150-154,发掘地方档案,适当使用口述,使档案文献阅读“细腻化”[36],避免官方以及村庄档案在特定历史时间下可能出现数据夸大和文本失真[8]85,口述史料的当事人主观立场及客观记忆缺失等问题,也即“新中国革命史”研究应持有的“见道之器,彼此互参”的“实践取向”史料观。[37]99第三,遵循“大社会着眼”“小社会着手”[24]24-26的研究路径,在区域的基础上“对整体有全面系统的认识。”[38]4最后,关注新的学术研究重点,如村庄群体研究、村庄心理史研究等。[39]131即从一个个北尚汪村庄着手,科学地使用太行山文书,以宏大历史问题意识开展高层次的微观个案研究不仅将丰富并拓深集体化时代的乡村研究,而且将有助于基于本土的宏观理论及范式的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