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蕾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的意识不断增强、认识不断深化,但还没有达到履行主体责任从“不得不”到“不能不”再到“不由不”的状态。对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担当起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协助职责、监督职责。在工作实践中,简阳市纪委监委探索把握内容与形式、过程与结果、个性与共性等方面的有机统一,推动解决主体责任落实“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以及“哪些地方做得不够好,怎样做才能更好”等问题。
在增强“明责”的针对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式。2020年底,我市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92个单位中,有35个单位存在清单雷同的问题,占比38.04%。对此,我们推动建立“市镇村”三级清单体系差异化、个性化,将主体责任清单延伸到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基层,并覆盖到全市291个村(社区)。在2021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82个单位中,有4个单位存在清单雷同问题,占比4.88%,同比下降33.16个百分点。
在提高“究责”的精准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式。问准“人”,防止“问上不问下”、向基层“甩锅”推责等。问准“事”,坚持以问责条例为主干,聚焦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点领域细化问责情形,防止问责泛化滥用。问准“度”,从证据链条、时间逻辑入手,规范问责程序。2021年,简阳市共追责问责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13件19人,形成有力震慑。
在丰富“谈责”的多样性中优化内容与形式。坚持领导约谈,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一起谈”,既对下级党委(党组)“喊醒”提要求,又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撑腰鼓劲。坚持任前必谈,在集体廉政谈话的基础上,与部分新任领导干部一对一“个别谈”,面对面传递责任、传导压力。坚持媒体访谈,在阳光问责问廉节目中,单独增加主体责任落实的专题“公开谈”,组织镇(街道)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围绕责任落实进行公开访谈。
在推进“查责”抓手的完善中统一过程与结果。目前,简阳采用“点球法”,利用《主体责任通报》和《廉情专报》两个有效抓手,共梳理了72 个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458个问题,分别抄报分管或联系的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督促其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加强监督指导。今年,简阳拟采用“链式法”,将市党廉办直接发提示单的方式,调整优化为由市党廉办会同有关部门分析问题症结,报市委书记审批后,再以提示单的方式报市级分管负责同志,并要求所涉单位限期向市委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在探索“考责”方式的更新中统一过程与结果。目前简阳采用“年终考”的方式,对主体责任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党委(党组),由市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今年,我们将探索“日常考”,由年终考核向月计分、季考核的方式转变,对日常考評靠后的党委(党组)下发主体责任整改通知单,对连续两个季度排名后三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并责令在专题会议上作出整改说明和履职承诺。
在落实“述责”对象的变化中统一过程与结果。在落实镇街和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述责述廉进行“全面报告”的基础上,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实行主体责任“点题报告”,即由市纪委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情况,围绕薄弱环节,精心设计选题,明确选题方向,增加“报告”点。
在做实做好领导点评工作中协调个性与共性。在现有市委书记对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评的基础上,由市纪委同市委组织部门一道,将近三年来市委书记的问题点评和各个主体的整改情况进行起底,既对没有及时解决的个性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又从中梳理出全市面上的共性问题及背后的原因症结,研究提出针对性举措,推动问题整改。
在深入开展政治生态研判中协调个性与共性。2020年,简阳市梳理了政治生态研判5个方面55项共性问题、20项个性问题。针对个性问题督促全部整改到位,针对共性问题市纪委及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推动其围绕中层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政策法规不熟悉等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制度机制20余项。
在深化政治巡察中协调个性与共性。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巡察更加精准地发现个性问题并推动整改。巡察前,通过函询、部门会诊、问题自查等方式充分掌握被巡单位政治建设情况,为精准发现问题做好巡前准备。巡察中,以巡政治、巡责任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政治巡察的精细度。巡察后,建立问题销号制度、联合督查机制,闭环抓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责任有效落实。(作者系简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