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仁
3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国务院法律实施主管部门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汇报。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分为4个检查小组赴8个省区开展实地检查,同时委托其他省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检查,实现31个省(区、市)全覆盖。
保护环境,促进人类与环境协调发展,不仅关乎人类生存环境,而且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相关立法和监督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7部、修改了17部生态环保法律。其中,本届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生物安全法、长江保护法、湿地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多部生态环保法律。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为推动生态环保法律深入贯彻实施,持续在监督工作上发力,2018年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19年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20年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2021年开展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今年又将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的同时开展專题询问,把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三种监督形式有机结合,形成监督“组合拳”。这种“全链条”监督模式,让生态环保法律制度的“牙齿”更加有力“咬合”。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统筹安排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也在环境保护领域持续用力,通过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助力重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河长制条例,修订水污染防治条例,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的地方立法,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听取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开展监督。
比如,针对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询问,听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并与区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评议。经过评议,推动市政府分解落实62项整改措施,助推全市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保持为Ⅱ类,74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8.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环境保护法和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并听取市政府关于本届政府任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还将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携手,对协同制定的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一条例一决定”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组合拳”,将助力我市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在新的赶考路上,全市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交出一份人民群众满意的环保答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